广州首推对民企行政违法免责行为的清单,容许符合若干条件的民企,在首次违规时可获免责处理。图为广交会。 路透社图片

广州市司法局新出台《民营企业首次违法合规免责清单》的文件。根据官方网页的资料,新制度容许有关部门对首次违反行政规定的民企,如果能做到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提供相关证据,而其违规行为的危害后果轻微,以及愿意主动改正等条件,在通过审查后,相关违法违规问题,可以获得免责处理。

广州市司法局表示,广州是全国首个建立这种新制度的地方,会先对涉及人力资源、特许经营、建筑和禽畜养殖等5个领域20项事项,落实合规免责的做法,形容新制度是对民企采取包容审慎监管。

 

(广州市司法局网页截图)
(广州市司法局网页截图)

评论:官方不愿全面放松监管权 新制度仅对新民企起作用

广州为何突然对民企采取这种“法外开恩”的政策?经济学者郑旭光表示,中国的经济环境差,地方政府和行政部门试图通过这类奇怪的做法,改变以往对民企事事管、管的过严等问题,希望通过免责,对民企表明友好的态度,使民企不要再躺平。但这种做法,能起到的效果有限。

郑旭光:“首次违规免责,听起来很没有道理,应该是轻微的,就不处理和不处罚,这才是真正的一个态度。我估计他们觉得监管还是很有必要,不愿意统一宣布全部取消。也许是受到压力,要做一些对企业友好减少罚款和监管的政策,做一个花样文章。有了这个东西,可能就让监管部门跑去给人家罚款的动力,没那么大了,是对新生民企相对友好的一个环境。”

郑旭光表示,新的做法有简政放权的意味,不过罚款与政府收入有关,对发达地区的影响不大,但相信广州的新制度难以在全国普及实行。

评论:免责免罚打击法治建设 或成为腐败的新温床

长期观察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时事评论员方原表示,新制度表面上是放松管理,实际上是给予当局增加人治管理的条件,对营商环境制造更多的不确定性。

方原:”这种运动式执法,其实是给人带来一种不确定性,最容易产生人治的状态,因为等于是破坏了法制,增加了权力的可操作空间,增加了腐败的可能性,并没有起到一个正向、鼓励、保护和安慰的作用,反而是推动加速的逃离,是起到反面的作用。”

关注中国法治情况的河南时事评论员李法天也表示,行政当局随时能更改规定,免去民企罚则,凸显政府不尊重法律,以及过往滥用权力打压民企的情况。而且,新的制度会制造很多执法的灰色地带。

李法天:”这种做法导致的腐败空间是极大的,对方积极不积极、主动不主动、是轻微的还是严重,都是由主观判断的。在社会经济下滑的情况下,很多公务员的工资也在下降,他们利用这个权力,在企业里面搞权力寻租,谋取利益,这是绝对无法避免的事情。”

李法天表示,减少规管才是真正便利民企经营的做法,但官方假称放松,只会把仅有的民营经济进一步扼杀。

记者:陈子非    责编:陈美华、许书婷、梒青    网编:瑞哲

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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