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保华 香港观点 第254期 2024年4月5日
▲2024年3月23日,香港新《国家安全法》第23条正式生效,在台港人于台北西门町街头举行抗议活动中展示标语。 Getty Images
香港立法会3月19日火速审议《基本法》第23条国家安全立法草案,在全体「爱国者」议员一致支持下,仅花7小时完成二读辩论;傍晚在无人反对下,以全票的89 :0一致赞成,三读通过这项《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本来不必投票的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为了更完美也投了一票。 这就使特区政府有更大权力镇压社会异议,进一步巩固北京对香港的控制,这个法案还特别选择在3月23日生效。
早在北京的人大、政协两会正在召开的时候,主管港澳工作的政治局常委、第一副总理丁薛祥就到港澳小组会上发表长达超过40分钟的讲话。 他要求香港筑牢维护国家安全屏障,支持香港尽快完成《基本法》第23条立法。 他表示,现有不少针对香港、中国的指控、打压、抹黑,无疑构成挑战,但强调中国发展势头一定向好,保持做应做的事,不要被指控抹黑影响。 他要求港澳委员在维护国安的问题上「一定要十分清醒,九分九都不行」。 港澳办主任夏宝龙也在小组会上催促香港尽快完成立法。
2003年50万人游行反对23条
香港在1月30日就启动对香港《基本法》第23条国安条例的立法咨询,且时间只有短暂的一个月。 香港曾在2003年就开始立法了,然而受到广大民众的反对,爆发超过50万人的大游行,立法院里代表工商界的建制派自由党倒戈,特首董建华眼看23条无法通过而放弃。 不久他就以脚痛为名辞去特首职务,改由公务员出身的政务司司长曾荫权接任,这当然是北京的意思。 让「港英余孽」接任似乎是对香港民众的让步。 然而实际上是在背后策划如何实现香港的「第二次回归」,因而阻挡了2007年应有的普选。 接下来是曾荫权堕入「贪污」陷阱,与江泽民交好的唐英年也被用计去除,改由地下党的梁振英接任。 香港从此多事,爆发雨伞运动、占中运动,中共也宣布《中英联合声明》是毫无现实意义的「历史文件」,然后以修改送中条例而爆发全民对抗,北京在送来《港 区国安法》后进行镇压,香港的一国两制与高度自治走向灭亡。 有了《港区国安法》还不够,香港必须制定自己的国安条例,比原先的《港区国安法》要更详尽、更严苛。 以李家超为首的特区政府已经指天立地发誓今(2024)年一定要完成。 因为立法会与区议会的选举规则已经完全修改了,民主派完全被驱逐出民意机构,再也不会有人反对,可以由「爱国者」百分百通过23条立法了。
为「五宗罪名」订立细则
这次向公众咨询的主要为「五宗罪名」订立细则。 这五宗是:一、叛国;二、叛乱、煽惑叛变或离叛;三、窃取国家机密及间谍行为;四、危害国安的破坏活动;五、境外干预。
一个月咨询期结束,特府宣布收到约13,147份意见,当中98.64%支持及提出正面意见,约0.71%,即93份反对。 香港人口750万,只有93份反对,已经接近北韩与北京的投票水准。 因为咨询时的反对意见,可能就是违反《国安法》,谁还敢提出?
咨询快结束时,港澳办主任夏宝龙来港听取意见,没有公开表示态度,显然不想吓走外资与引来外界批判。 但是美国国务院在2月28日发表声明,说23条与《港区国安法》将削弱香港居民自由及权利,若港府再实行用字含糊的《国安法》并设域外效力,将进一步违反 中国国际承诺及破坏一国两制框架。
美国驻港领事梅儒瑞接受彭博社访问时说:「《港区国安法》实施后,香港最不需要更多、更广的新罪行。」他提到,有美国公司来港时因忧虑网 路连接问题和数据安全,在本港会用「抛弃式」手机及手提电脑;当政府开始网路审查,情况犹如滑坡,何时才会终止?
中国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批美国等国家说三道四,恶意抹黑香港、公然插手香港事务及中国内政;再批梅儒瑞煽动美企撤资离港。 特区政府则指他「危言耸听」。 而中共外围的民建联与工联会则是到美国领事馆门前示威抗议。 「煽动」就是立法中的「煽惑叛变」。 既然咨询意见,怎么可以扣上罪状? 这样谁还敢提意见? 所以才得以「一致通过」。
于是有些身兼立法会议员的香港代表在大会没有开完的情况下就赶回香港,列席大会的特首也提前回港。 3月9、10日是周末假期,特区政府没有休息而加班加点;3月11日至14日,立法会腾空来讨论23条草案。 审议23条立法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委员会从3月8日起连续7日召开共22节会议,14日完成逐项审议全部181项条文及修正案。 身为建制派「班长」的廖长江说「本住早一日得一日的精神」,将于次日在内委会会议口头报告法案委员会工作。 廖长江总结审议工作称,法案委员会连同其前身23条立法事宜小组委员会共举行25次会议,审议时间近50小时,他强调快速不代表草率。
廖长江在13日下午就问政府官员,需要多久搞修正案文件? 保安局副秘书长廖李可期(廖太)说,基本上修正案的中文稿大部分做好了,英文稿就需要多些时间;廖长江建议中、英文版本一并提交,可不可以晚上 9点前交? 廖太回应说:「我们尽量做。」但廖长江就留意到同场律政司草拟科代表黄安敏面有难色,廖太也再尝试争取能否午夜12点前交稿。 不过廖长江并没有批准,说因为预计第二天上午9点要开会审议修正案,要官员早些交文件,议员才可以看完后开会,坚持要官员晚上9点左右赶好文件。 最后廖太与黄安敏无奈只能点头答应。 如此「革命加拼命」,仿佛晚一天美帝国主义就会打进香港?
针对「外部势力」
讨论期间可谓精彩纷呈。 调子越唱越高才爱国。 重点则是在防止外部敌对势力的干预。 例如煽动。 煽动罪最早可追溯至1914年由港英政府颁布的《煽动刊物条例》,禁止发表报刊煽动憎恨英皇或殖民地政府、煽惑军人弃职等。 当局1938年订立《煽动条例》,除煽动刊物外,进一步禁止具煽动意图的行为,同时增加辩护条款,意图指出并改正政府错误等不会违法。 港英当局以煽动罪打击左派,1952年以「刊载煽动性文字」为由,下令《大公报》停刊6个月,经北京当局交涉后改为停刊12日。
以煽动罪来说,原来按照香港的刑罚是判二年,现在大大提升,如果涉勾结外部势力,就是十年。 2023年,一位留日学生因为在脸书一年写了4次主张港独,回香港时被捕,罪名就是煽动他人,虽然看她的脸书的人没有几个。 1967年左派暴动,港英当局对曾德成(后来担任过《大公报》副总编辑与香港民政事务局局长)以放置煽动性标语罪判刑二年。 以后港英当局再也没有动用这条罪名,并且不断修例缩小「煽动」这个概念的范围。
整个23条的《国安法》就是针对外部势力,不但是指国家,还包括智库与NGO组织,这样就容易动辄得咎。 看目前对「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的审讯,追查的重点也是他如何勾连外部势力。 一种是「煽动」他们关心香港事务,一种是他如何与外国政治人物见面,尤其是鼓动他们制裁香港。 以致于你家里如果有收藏《苹果日报》,都可能获罪。 这些主持制定23条的官员,许多都是美国制裁的受害者,可理解他们会如何报复。
特区政府当局总说是外国也有《国安法》,甚至外国有死刑,香港没有,比外国还宽容。 殊不知如犯间谍罪,西方的概念是刺探到的机密,交给他国,如果是刊载于报刊,那是独家新闻。 然而在中国,记者获取秘密的独家消息就是间谍,而何谓秘密,也有很大伸缩性。 何况所谓「煽动」,伸缩性太大了,就如过去中国的「反革命罪」与目前的危害国家安全与颠覆罪。
红卫兵的「驱帝城」
美国在川普落选时上千人冲到国会也没有一个涉「叛乱罪」,中国可能吗?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今年两会的工作报告说,以「国安」为由,2023年共逮捕或起诉超过240万人,是台湾总人口的一成以上! 据报习近平对这报告皱眉头,是不是因为这个数据泄露了国家机密? 虽然他们列出这个数据是想吓唬国人,只许老老实实,不准乱说乱动。 香港会有多少人落入这个罗网? 而它的境外效力,又会威胁到多少人?
现在谁有本事颠覆共产党政权? 只有掌握全部权力的习近平自己吧。 看来习近平的文革复辟要在香港实现,因为香港没有经历过文革,叫做「补课」而非「复辟」。 中国在1966年红卫兵兴起的时候,香港被他们一度改名为「驱帝城」(意即「驱逐英帝」),现在看中港官员不断吐出对西方民主国家的恶言,以此吓跑外资, 使香港这个世界金融中心沦为「金融遗址」、再成「金融废墟」,香港如今真的成为不折不扣的「驱帝城」了。
港澳办发表4,000字长文说,23条立法,「打击的是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保护的是绝大多数人的人权自由」,「香港的开放度、自由度将愈来愈 高,联通性、包容性将愈来愈强」。 这只能说:「信者得救。」
香港的《南华早报》3月18日披露说,特区政府与立法会之所以如此快速立法策略,主要由律政司和保安局主导,港府新闻处官员多半不知情,旨在让「外部势力」 措手不及。 这分析有问题,外部势力要反应,迟早都没有问题。 关键决定权也是在香港外部势力的北京当局。 是习近平日益缺乏安全感,尤其是西方外部势力在世界金融中心的香港有深厚的基础,须赶快清除。 两股外部势力在香港对撞,目前当然是北京这个外部势力掌握主导权,律政司与保安局只是迎合,尤其保安局长邓炳强野心勃勃,一定要有所表现,香港就沦为与帝国主义斗争第 一线的「驱帝城」了。
林保华
作者为资深评论家、专栏作家、中共党史学者。 曾担任香港大学经济金融学院院长张五常教授助理研究员,研究中国政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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