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改革最高法院并确保没有总统凌驾于法律之上
我们能够而且必须防止总统权力的滥用,并恢复公众对我们司法系统的信任。
这个国家建立在一个简单而深刻的原则之上:没有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包括美国总统也包括美国最高法院的法官。没有人可以。
但是,最高法院在7月1日以6比3的投票结果决定,赋予总统广泛的豁免权,使其在任期内犯下的罪行免受起诉,这实际上意味着总统的行为几乎失去了任何限制。唯一的限制只有坐在椭圆形办公室里的人的自我约束。
如果未来的总统煽动暴徒冲击国会大厦并阻止权力的和平移交–就像我们在 2021年1月6日看到的那样–可能不会产生任何法律后果。
而这仅仅是开始。
除了推翻既定法律先例的危险和极端判决-一包括罗伊诉韦德案–最高法院还深陷道德危机之中。涉及多位大法官的丑闻使公众对法院的公正性和独立性产生了质疑,而这些是法院忠实执行法律平等正义使命的基石。例如,有关案件利益者向大法官赠送的未公开礼物,以及与1月6日叛乱分子相关的利益冲突,都合理地引发了对最高法院公正性的质疑。
我曾担任美国参议员 36年,期间担任过司法委员会的主席和资深成员。无论是作为参议员副总统还是总统,我监督过的最高法院提名人数超过了当今任何在世的人。我对我们的机构和权力分立抱有极大的尊重。
现在发生的事情是不正常的,它削弱了公众对最高法院判决的信心,包括那些影响个人自由权利的判决。我们现在正站在一个十字路口。
这就是为什么–在美国民主机构面临越来越多威胁的情况下–我呼吁实施三项大胆的改革,以恢复美国公众对最高法院及我们民主制度的信任和问责。
首先,我提议一项名为“无人凌驾法律之上”的宪法修正案。它将明确指出,前任总统在任期间犯下的罪行不应享有任何豁免权。我赞同我们国父的观点,总统的权力是有限的,不是无限的。我们是一个法治国家,不是由国王或独裁者统治的国家。
其次,我们对总统的任期限制已有近 75年的历史。我们应该对最高法院法官也实行同样的制度。美国是世界上唯一给予高等法院终身席位的主要宪政民主国家。设定任期限制有助于确保法院成员周期性地更迭。这会让法院提名的时机更加可预测,减少武断性。同时,这能降低任何一个总统在任期内彻底改变法院结构以影响多代人的可能性。我支持由总统每两年任命一位大法官,他们可在最高法院服务 18年。
第三,我呼吁为最高法院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准则。这是基本常识。法院目前采用的是自愿道德守则,既薄弱又难以主动执行。大法官应该被要求公开所收受的礼物,避免参与公政治活动,并在自己或配偶存在经济或其他利益冲突的案件中回避。所有其他各级联邦法官都已受到强制性行为准则的约束,最高法院也没有理由例外。
所有这三项改革都得到了大多数美国人的支持-包括保守派和自由派宪法学者的支持。我要感谢美国最高法院两党总统委员会对这些提案提供了深刻的分析和信息。
我们可以而且必须防止总统权力的滥用。
我们可以而且必须恢复公众对最高法院的信任,我们可以而且必须加强民主的安全防护。
在美国,没有人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在美国,人民才是主人。
《华盛顿邮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