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易桂鸣

 

当今世界并不缺乏关于正义的语言。

人权、价值、规则、责任、良知……这些词汇以空前的频率出现在国际声明、外交辞令、战争动员和制裁文件之中。几乎每一场冲突,都自称站在正义一边;几乎每一次对抗,都被描述为“别无选择”。

然而,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正在浮现:当正义被不断高举,秩序却在迅速崩塌。

 

一、一个反直觉的判断:国际法并非死于权力,而是死于正义

在当代公共讨论中,国际法的衰败常被归因于一个简单解释:大国不守规则,强权政治回归。这种说法并非错误,却过于表层。

更深层、也更危险的原因在于:国际法并不是被赤裸裸地践踏,而是被过度道德化,从内部掏空。

换言之,它不是死于犬儒主义,而是死于一种自以为正义的热情。

这一点,早在二十多年前,约翰·罗尔斯就在《万民法》(The Law of People)中作出了冷静而清醒的预警。

 

 

 


二、罗尔斯的底线思维:国际法不是全球正义工程

罗尔斯在《万民法》中坚持一个在今天显得格格不入的立场:

国际法的首要功能不是实现正义,而是防止灾难。

因此,他拒绝将国际法理解为一部“世界宪法”,更拒绝把它变成一项全球道德改造工程。

在罗尔斯看来,国际社会必须承认一个不可消除的现实:**世界由价值根本不同的政治体构成。**如果国际法试图解决“谁是好制度、谁是坏制度”的问题,它就不可避免地走向战争的合法化。

这正是他坚持“薄正义”的原因:

  • 主权仍然重要
  • 不干涉是规则而非例外
  • 人权必须被严格限缩

国际法的正当性,来自克制,而不是崇高。


三、道德化的起点:当人权从底线变成旗帜

国际法被道德化的关键一步,是人权的功能转变

在罗尔斯那里,人权的作用是负面的、限制性的:它设定一条极高的门槛,只有跨过这条门槛,战争或干预才可能被讨论。

而在当代国际政治中,人权逐渐变成一种正面的、进攻性的语言:

  • 从“防止最坏结果”,变成“追求最好状态”
  • 从底线标准,变成价值清单
  • 从法律约束,变成政治动员工具

当人权被不断扩展、细化、意识形态化,它就不再是国际法的稳定器,而是其溶剂。


四、道德化的机制:三种合法性侵蚀路径

国际法的道德化,并非一次性完成,而是通过三种机制逐步推进。

1. 合法性条件化

主权不再被视为默认权利,而是需要通过价值测试才能获得承认。制度是否“正确”,逐渐取代行为是否“守法”。

结果是:

法律从行为规范,变成身份审查。

2. 干预的常态化

一旦正义目标被无限拔高,干预就不再是例外,而成为持续状态。制裁、孤立、代理战争,被包装成道德义务。

战争不再是失败,而是“未完成的正义”。

3. 阵营化与双重标准

当国际法与道德阵营绑定,规则的适用就不可避免地出现选择性。相同的行为,在不同阵营中获得完全不同的评价。

法律的普遍性由此瓦解。


五、结果:国际法从规则变成叙事

当道德化走到尽头,国际法不再是约束各方的共同语言,而沦为各自使用的叙事工具。

  • 它不再减少冲突,而是为冲突提供正当性
  • 它不再限制权力,而是为权力背书
  • 它不再调解分歧,而是固化对立

此时,违反国际法反而变成一种政治表态,而遵守国际法被视为软弱甚至背叛。

国际法并非被废除,而是被架空。


六、回到罗尔斯:克制作为最后的现实主义

在今天回看《万民法》,其意义恰恰在于它的不合时宜。

罗尔斯坚持:

  • 国际社会只能追求最低限度正义
  • 不应将国内正义的标准外溢到国际层面
  • 共存优先于改造

这不是道德退却,而是政治清醒。


七、结语:当正义过载,秩序先行崩塌

国际法的危机,并不意味着规则不再重要,而意味着规则无法承载过多正义期待

当正义被不断加码,国际法反而最先失去约束力;当道德语言被无限动员,战争就获得了新的合法性。

或许真正激进的立场,已不再是呼吁更多正义,而是重新学习克制。

这正是罗尔斯留给当代世界、却被刻意忽视的政治遗产。

 

(文章仅代表作者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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