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案判刑

集志社记者 2026-2-9

 

前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被裁定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及发布煽动刊物三罪成,连同认罪的八名被告,今日(9日)在西九龙法院判刑。黎智英被判囚 20 年,没有担任从犯证人的罗伟光、林文宗和冯伟光判监 10 年;至于担任从犯证人的 5 人,杨清奇及李宇轩判监 7 年 3 月,陈沛敏判监 7 年,张剑虹判监 6 年 9 月,陈梓华判监 6 年 3 月。

 

 

黎智英闻判表现平静

黎智英听取判词时望向前方,表现平静,向前方回头的律师轻轻点头。林文宗望向旁听席轻轻摇头,冯伟光则头微仰望向前方,戴口罩的罗伟光微微低头。其余被告亦表现平静。公众席有人在听毕黎智英刑期后,站起身大叫,即被保安要求离场。不少《苹果》前员工闻判后落泪,并在庭外相拥而泣。黎智英妻子闻判后神情哀伤、紧紧抿嘴,散庭时戴上太阳眼镜后拭眼角,黎耀恩轻拍其膊头。钟沛权闻判表现平静,望向陈沛敏。散庭时,冯伟光向旁听席鞠躬,不住挥手。钟沛权离开法庭时,向在记者合十,重申:「我真系无嘢讲,辛苦晒各位」。

法庭指属「罪行重大」 判刑不应少于十年

《国安法》第 29 条订明,干犯勾结外国势力罪,判监三至十年,「罪行重大」判监十年至终身。法庭认为立法原意,是如危害国安行为涉及外国实体,一般视为较严重,理应判处更严厉刑罚。而在判断本案是否罪行重大时,法庭考虑犯案处境、手法、次数、时间、规模、人数、是否有预谋、请求制裁的对象和潜在影响、是否成功导致外国制裁或相关风险、对中港的实际或潜在影响;并强调《国安法》不具追溯力,不应因《国安法》前行为或政治思想而受到惩处,相关事情构成犯案背景一部分。

法庭指,考虑相关证据后,认为本案属「罪行重大」,判刑不应少于十年,指就勾结罪的串谋不仅经精心策划、而且早有预谋,并涉及使用网上平台触及本地及海外受众,而涉重光团队的控罪在香港境内外进行;又指请求外国实施制裁等呼吁,无论是公开进行或隐晦行事,都确实促成了外国政府针对香港特区以及针对中国及香港官员采取措施,故采纳 15 年监禁作为量刑起点。至于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考虑涉案文章以实体及网上平台发布、文章数量、参与发布人数及罪行持续时间,裁定属最严重级别,采纳 21 个月为量刑起点。

黎智英属主脑加刑 判监20年 18年与欺诈案分期执行

针对黎智英,法庭认为他是各项串谋的幕后主脑和推动者,故将其量刑起点提高,煽动罪为 23 个月,勾结罪为 18 年。法庭接纳其高龄、健康状况及被单独囚禁加起来,会令其狱中生活比其他囚犯更艰难,故作出减刑,加上部分刑期分期执行,终判处 20 年监禁。判辞指虽然被告的健康状况及在狱中死亡的预期(prospect of dying in prison)都是量刑时的合理考虑,但亦需与案件的严重性、以及公众对严重罪行被适当惩处的期望取得平衡。

黎智英正就欺诈案服刑 5 年 9 个月,法庭认为与本案性质完全不同,考虑总刑期原则后,下令当中 18 年刑期须与欺诈案分期执行。

五从犯证人获33条减刑 判监6年3月至7年3月

至于五名从犯证人张剑虹、陈沛敏、杨清奇、李宇轩、陈梓华,法庭裁定他们为诚实证人,证供对黎智英定罪起重要作用,信纳《国安法》第 33(3) 条适用,可判处较量刑起点为低的刑期。

就陈梓华,法庭裁定其证供对黎智英定罪非常关键,尤其提到台湾会面将黎智英、李宇轩、刘祖迪联系起来;而陈在英国出生和受教育,对返回英国或有疑虑,尤其有共谋者仍于当地在逃,扣减 8 年 9 个月。至于张剑虹,法庭接纳他曾捐款 500 万元予苹果日报慈善基金,又定期自愿参与基金工作和其他慈善机构活动,并另捐款 180 至 190 万元,具正面良好品格,扣减 8 年 3 个月。

就陈沛敏,法庭看到她对《苹果日报》慈善基金工作曾作贡献,显示具正面良好品格,扣减 8 年。就李宇轩,法庭接纳他 2021 年 3 月回港后与执法当局充分合作,从内部人士角度就「SWHK」和「IPAC」(对华政策跨国议会联盟)工作和活动提供详尽重要证供,扣减 7 年 9 个月。就杨清奇,因他及时认罪和协助控方,减刑 7 年半,再考虑其家庭状况额外减刑 3 个月。最终杨清奇及李宇轩判监 7 年 3 月,陈沛敏判监 7 年,张剑虹判监 6 年 9 月,陈梓华判监 6 年 3 月。

无作供罗伟光、林文宗和冯伟光 判监10年

至于没有任从犯证人的罗伟光、林文宗和冯伟光,法庭指他们没有作供、没有协助控方,只可获认罪的三分一扣减,减至 10 年监禁,这亦是法例所订最低刑罚。

至于三名公司被告,法庭指看不到有力求情因素足以减低刑罚,就煽动罪判罚款 4,500 元,勾结罪判罚 300 万元,总罚款为 3,004,500 元。判辞指法庭知悉有关公司现已无法还款,但判刑仍须反映案情严重性及具阻吓力。

被告精神不俗 由约 20 惩教隔坐

早上近十时,九名被告陆续入庭。黎智英穿白色衬衫、白色风衣、戴黑色粗框眼镜,精神不俗,频望向旁听席双手合十、抱拳作揖,又指向旁听席挥手,展露灿烂笑容。罗伟光穿深色西装、戴白口罩;冯伟光穿红色毛衣、深蓝西装、一头灰白发,向旁听席竖起拇指。林文宗穿深灰色上衣、卡其色外套,向旁听席点头挥手;张剑虹穿深蓝羽绒、一头灰发,向旁听席点头。陈沛敏一头短发、齐阴,戴口罩、穿深蓝色外套。杨清奇戴绿口罩。李宇轩穿深蓝色外套,陈梓华穿深色毛衣和深灰色西装。

九人分成三排就坐,当中罗伟光、陈沛敏、张剑虹、陈梓华坐最高的第三排,林文宗坐第二排,冯伟光、黎智英、李宇轩坐第一排,由惩教分隔而坐,其中陈梓华、杨清奇、李宇轩三人坐在离公众席最远的位置,与其他被告以楼梯相隔。被告栏内有约 20 名惩教人员看守。

 

法庭职员要求坐低、勿挥手

开庭前,黎智英回头向陈沛敏点头,陈亦向他微笑点头,黎智英亦频频转头望向两个儿子微笑。多名旁听人士,包括《苹果日报》前员工,向被告挥手、做心形手势、双手合十,有法庭职员要求各人「唔好挥手、麻烦坐低」。

 

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简启恩、助理处长(国家安全1)王忠巡、国安处处长江学礼、国安处总警司李桂华均有入庭,坐在律政司后方,听取判刑。

天主教香港教区荣休主教陈日君枢机、黎智英妻子李韵琴、长子黎见恩、次子黎耀恩、陈沛敏丈夫、前《立场新闻》总编辑钟沛权、前职工盟总干事邓燕娥、漫画家尊子等到庭​​旁听。黎见恩及黎耀恩,均曾于 2020 年 8 月被以勾结外国势力罪被捕。

两级刑量 「罪行重大」判监十年至终身

这是《香港国安法》下首宗勾结外国势力罪的审讯。根据《国安法》,勾结罪量刑有两个分级,「罪行重大」判监十年至终身,其他则判监三至十年。黎智英不认罪,经审讯罪成,法官裁定他是所有串谋的「主脑」,指他长年对中国怀有怨恨和憎恶,不论《国安法》生效前后,其唯一意图和最终目的,都是寻求中共倒台、即使代价是牺牲中港人民利益;而即使黎在《国安法》后未有公开直接请求制裁,但仍有间接隐晦地请求,意图依然如故。

集志社档案|78 岁黎智英 预计 2044 年 96 岁刑满 各被告预计何时刑满?

各被告最快何时获释? 23 条生效后,需惩教署长信纳不会不利国安方可提早获释,《集志社》以各被告还押日起计,在不计算三分一行为良好减刑下,料黎智英最快 2044 年、96 岁时刑满;罗伟光、林文宗和冯伟光,料最快 2031 年刑满;陈沛敏、张剑虹、杨清奇及李宇轩料 2028 年刑满,陈梓华料 2027 年刑满。当中陈梓华、李宇轩及张剑虹三人,均已服毕三分二刑期。

若不获减刑 黎智英料 96 岁时刑满

黎智英于本案判监 20 年,当中 18 年与正服刑的欺诈案分期执行,意味服毕欺诈案刑期后,须再就本案服刑 18 年。庭上早前透露,如黎可获三分一狱中行为良好减刑,就欺诈案料 2026 年 6 月 11 日获释;如不获减刑,则料 2028 年 5 月 11 日获释。

黎正就欺诈案提定罪及刑期上诉,正待裁决。若他上诉失败,维持原有定罪及判刑;而本案亦没有行为良好三分一减刑下,最快料 2044 年 6 月获释,即 96 岁可出狱。若就欺诈案不获三分一行为良好减刑,则要 2046 年、即 98 岁才可出狱。

23 条生效后,国安案犯人除非获惩教署署长信纳「不会不利国安」,才可获三分一行为良好减刑。目前除 47 人案的赵家贤外,暂未知有其他国安被告可提早获释。不过若黎智英「破例」获三分一减刑,则只须就本案服刑 12 年,料最快 2038 年、90 岁时可出狱。

三人已服毕三分二刑期

至于其他被告,若同样不获三分一减刑,判监 10 年的罗伟光、林文宗和冯伟光,料最快 2031 年中获释。杨清奇、陈沛敏料 2028 年下半年获释,李宇轩及张剑虹料 2028 年上半年获释。陈梓华则最早可于 2027 年上半年获释。当中陈梓华、李宇轩及张剑虹三人,均已服毕三分二刑期。

黎智英未有呈交求情信

黎智英求情时,未有呈交求情信及提量刑建议,辩方指他年届 78 岁、单独囚禁至今,又有糖尿病、高血压、心悸等健康问题,狱中体重曾下跌 11 公斤,若重判会令他狱中生活更艰难,「他在监狱里每待一天,就离生命尽头更近一步。」

2021年6月7日國安搜蘋果日報大樓

2021年6月7日国安搜苹果日报大楼

由 2020 年 8 月 10 日国安警拘捕黎智英,搜查《苹果日报》,到黎获保释,再于同年 12 月被控、保释被拒,《苹果日报》各高层翌年陆续被捕,报章停刊,众人被落案起诉,被还押多时,到案件于 2023 年 12 月开审,至去年 12 月,不认罪的黎智英被裁定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三罪罪成,今年一月各被告求情,至今日判刑,已历时 2009 天。

蘋果日報最後一日

六《苹果》高层还押逾四年半

六名前《苹果》高层,包括前壹传媒行政总裁张剑虹、前《苹果日报》副社长陈沛敏、总编辑罗伟光、执行总编辑林文宗、英文版执行总编辑冯伟光、主笔杨清奇,于 2022 年 11 月承认一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则存档法庭。 「重光团队」成员、「12 港人」之一李宇轩,及律师助理陈梓华,则于 2021 年 8 月承认一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各被控的串谋协助罪犯及无牌管有弹药罪存档。

张剑虹、陈沛敏、杨清奇、李宇轩、陈梓华五人,任从犯证人,于黎智英受审时出庭作供。辩方求情时指考虑他们协助控方、冒风险作供等,建议减刑 50% 至最多三分二。至于没有担任从犯证人的林文宗、冯伟光,辩方认为即使案件属「罪行重大」,法庭亦应考虑其角色有限、参与轻微,采较低分级,判监三至十年。

现年 78 岁的黎智英,于 2020 年 12 月底起一直还押,至今已逾五年、超过 1,880 日。其余八人则还押至今逾四年半至近五年。

 

(文章仅代表作者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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