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对推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了总体布局。我国政府当前,强调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推行法治。这种政策转向信号是有巨大积极意义的。不过,实际的运作则是意味着众多政府部门,包括税务、工商、卫生、环保、防火、规划、土地、城管、劳动、社保等部门全面强化部门执法。
多年前,东北某市税务、工商、卫生、环保、防火等部门联合执法,不给罚款决不罢休,结果导致多个街道的商铺纷纷关门谢客,最后政府不得不对联合执法草草收场,还要组织人员劝告商家恢复营业。这种运动式联合执法的实质就是改变了作为“共享信念”的法规政策。更有甚者,一些政府官员会借助本部门执法吃拿卡要,假公肥私,侵犯产权,甚至暴力执法。
民营企业应付一个政府部门的强化单一执法可能都忙不过来,同时应付多个部门联合执法,则更是不大可能。如果要应付政府部门一个接着一个来上门执法,也就是“序贯执法”,无疑会影响民营企业的正常生产与经营。因此,老子强调“治大国如烹小鲜”,这是非常有道理的。民营企业禁不起折腾。
事实上,无论是上述部门强化单独执法还是联合执法,甚至“序贯执法”,也就是强化单独发力,还是联合发力,甚或“序贯发力”,生存处境业已十分狼狈的众多民营企业,方方面面合规的并不多,很多必然成为“过街老鼠”,只要被某个政府部门或者政府官员“盯上”,不少企业可能陷入困境。众多民营企业家,本来是创造财富的功臣,但是各方面的强化执法从天而降,这些企业家的悲惨境遇可想而知。
在强化执法方面,单单环保风暴就足以令世人瞩目。环保部曾通报,要把从严治理“散乱污”企业作为强化督查的重点内容之一,对无法升级改造达标排放的企业,限期一律关闭。环保风暴的初衷,是要“绿色发展”,以改善环境质量,比如环保部门强化执法之后,PM2.5浓度下降明显。但需注意的是,环保风暴同样有“副作用”。比如浙江曾经几度经历环保执法监察风暴,整个电镀业绝大多数企业被关闭,导致少数未关门企业坐地要价,拉高了轻工产品和零部件的加工成本,延长了加工时间。
最近几年政府部门公权扩大,强化单独执法、联合执法或者“序贯执法”,实际上扩大了政府部门对企业生死的自由裁量权,这在一定程度上将严重影响中国民营经济的发展。如何改善这种现状?一个可能的办法是增强政府执法的本身协调和内控,提高政府执法的可预见性,比如更为明确限定不合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作出整改,且这个期限不能过短,应给企业留出及时作出调整的较为充分的时间。
此外,目前地方政府单单利用规划权即可剥夺大量企业的产权。我曾经私下调查过某东部特大城市某镇,那里存在较多由温州人创办的加工企业,企业的年销售额一般能够达到几亿元。这些企业多数是10-15年前被镇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引入的,它们购买的土地使用权每亩15万左右。镇政府根据新的规划要求这些企业拆迁,土地基本上按原价补偿。而镇政府通过在招拍挂市场转卖,即可得到每亩平均4000-5000万元的国有土地转让收入。这种现象在各大城市并不少见。看来这种破坏产权的形式已经成为地方政府敛财的新的手段。看来对于这种拆迁,政府需要代表公共利益,采取正当程序,提供充分补偿(即按照包括土地的各种机会收益的公平市场价)。
总之,从管治走向法治,要经过法制。法制不等于法治,前者可以把“人治”和“部门利益本位之治”和“官员个人利益本位之治”纳入法制。但法治拒绝人治。法治还要与善治结合。善治强调合法性,法治性,透明性,责任性,回应性,有效性,参与性,稳定性,廉洁性,公正性和和谐性。此外,德治也很重要。善待民企、与人为善就是一种德治的表现。民企与百姓一样,会有各种各样的自身问题或者毛病。要秉承善待他人、与人为善,帮其解决问题、消除毛病的态度去对待民企或者百姓。法治、善治和德治既是制度,也是规则,技术和艺术。老子讲“治大国如烹小鲜”就是这个道理。需要按照法治、善治和德治的原则善待民企,限制政府对民企的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执法的可预见性,以此改善民营企业生存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