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了的连侬墙 脸书 2026-5-7 | 转自 新世纪

 

消失了的一国两制

第四章:(45)经贸辧的废存
既已失去了作用,为何仍享有特权?

关于这起备受关注的「伦敦经贸办间谍案」(或称「袁松彪案」),这两天确实在英国法院有了最终裁决。根据 2026 年 5 月 7 日(昨天)的最新消息,陪审团已裁定两名被告罪名成立。

​针对你提出的疑问——「港府既然称与案件无关,为何又支付律师费」,这确实是公众讨论中一个非常矛盾的点。我们可以从法律程序、行政责任以及案件定性这几个层面来拆解这个逻辑:

​1. 案件的最新进展(截至 2026 年 5 月 7 日)

​裁决结果:伦敦中央刑事法院的陪审团裁定,袁松彪(Bill Yuen,经贸办行政经理)及卫志梁(Peter Wai)「协助外国情报机构」罪名成立。
​刑期:法官已下令将两人还押,预计在稍后时间宣判,该罪名最高可判监 14 年。

​控方决定:至于另一项「外国干预」罪,因陪审团未能达成裁决,控方已决定不申请重审。

​2. 为何港府支付律师费?

​尽管港府在公开声明中强调此案与特区政府「绝无关连」,但支付律师费通常基于以下几种考量:

​职务行为的法律保障:

袁松彪当时的身分是香港驻伦敦经贸办的行政经理,属于公职人员。在许多政府体系中,如果公职人员在「执行职务期间」卷入法律诉讼,政府通常有法律义务或行政指引提供法律援助,直到法院定罪证明该行为并非法律授权的职务行为。

​「机构身分」的延伸:

英国控方在庭上明确指出,袁松彪的行动是受经贸办指使,将经贸办视为「香港政府在英国的延伸」。如果港府完全不支付律师费,等同于在法律层面上先行「切割」并默认这些行为与机构无关。支付律师费在某种程度上是为了在法庭上支持被告辩称「这只是正常的经贸办行政工作」,而非间谍活动。

​官方立场的连贯性:

港府一直坚称此案是「不实指控」和「政治操弄」。如果港府认定被告是清白的、是受到政治打压的公仆,那么提供法律支援便符合其「捍卫公务员合法权益」的官方叙事。

​3. 逻辑上的矛盾点

​这正是你感到不解的地方。这种做法在公众眼里形成了**「行为与言论的脱节」**:

​言论上:强调案件与港府无关,是被告的个人行为或英国方面的诬陷。

​行为上:动用公帑支付昂贵的律师费(据报导包含多位顶尖英国御用大律师),这暗示了被告与政府之间存在深厚的利益连结。

​总结来说:

港府的逻辑是「因为我们认为这是冤案、是针对经贸办的攻击,所以我们要帮员工打官司」;但法律上的结果(罪成)则反向证明了被告的行为确实涉及了非法情报活动。随着案件定罪,未来这笔昂贵公帑开支的合理性,很可能会在香港立法会或社会舆论中引发更多质疑。
​这场案件的落幕,不仅是法律裁决,也对香港海外经贸办的运作和法律地位带来了长远的冲击。你认为港府在罪成之后,还会继续资助后续的法律开支(如上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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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了的一国两制

第四章:(46)双重标准
国安谬论害港人,同一理由失颜面!

这张图片精准地捕捉了目前外交舆论上的高度对立。你提到的「双重标准」观点,正是目前国际政坛、法律界及民间评论这起案件时最激烈的辩论核心。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维度来观察这种「国家安全」定义下的冲突与矛盾:

​1. 「国家安全」定义的权力争夺

​这起案件形成了一个极其讽刺的对位:

​在香港:政府多次强调《国安法》和《基本法》23条是为了填补国安漏洞,任何涉及搜集情报、与外国势力联系的行为都可能被视为「间谍」或「勾结」。

​在英国:英方这次动用的正是其新修订的《2023年国家安全法》(National Security Act 2023)。英方法庭裁定袁松彪等人的行为(如监控、闯入、收集流亡人士资料)属于**「协助外国情报机关」**,同样是为了保护其国土上的居民安全。

​这导致了逻辑上的死循环:一方眼中的「正当执法」或「行政管理」,在另一方的法律框架下却成了「间谍活动」。

​2. 双重标准的争议点

​你所感受到的「双重标准」,主要体现在政府对**「法律程序」**的解读:

消失了的一国两制

第四章:(47)唔关我事!
政府官员变间谍,用公帑公私不分?

这张图提到的,应该是前香港特首 李家超 曾回应一宗涉及伦敦经贸办人员的案件时所讲的说法。不过,单靠这张图本身,其实有几件事需要分开看,否则很容易被简化成一句口号。

首先,香港政府为驻外机构人员提供法律支援,本身并不罕见。

如果涉案人士是在执行官方职务期间被拘捕、调查或起诉,政府通常会视之为「履行公职相关」而支付律师费。很多国家都有类似安排,因为驻外人员代表政府工作。

问题真正令人质疑的地方,通常有几个:

案件到底是否真的与「官方职务」有关?

如果只是个人行为,为何要用公帑?

为何政府强调「与香港无关」,却又高度介入?

这会令人感到前后说法矛盾:

一方面说不是香港政府参与的事;

另一方面却提供法律团队、外交协助、公开发声。

使用公帑的透明度是否足够?

市民自然会问:

花了多少?

谁批准?

有无上限?

是否符合既定政策?

其实这类争议,在很多地方都会出现。因为一旦牵涉:

外交机构

国家安全

情报怀疑

驻外官员

政府往往会以「保护公职人员」为理由介入,但公众则会质疑: 「如果完全与政府无关,为何政府投入资源?」

所以,你提出的疑问,核心其实是「政治责任与公帑使用是否一致」——这正正是很多人争论的地方。

不过,到目前为止,外界能接触到的资料仍然有限,很多细节未完全公开,因此很难百分百确定政府内部如何定性案件。

 

(文章仅代表作者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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