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是转发来自纳诺老年公寓诈骗案受害人维权群的难友心声感叹,恳求上一级政府领导能够听听民心,了解人民群众的痛苦之处,请不要再在这群伤痕累累,为社会做出一生贡献,残喘之年的老年人伤口上撕盐了,请给长辈们多一份爱,好吗?
诉求纳诺老年公寓诈骗一案应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进行异地公安机关办案,以避免腐败之违出现!
其理由如下:
一、颠倒黑白的《通告》
湖南省益阳市資阳区公安局经侦大队,在纳诺鲁光辉一案的《通告》中,从头到尾都充满着对受害人的乘人之危,雪上加霜,目的就是为了掩盖鲁光辉一伙的犯罪事实,制造惊天大假案。是个颠倒黑白的《通告》。
二、老人们是预订的养老服务合同,不是投资合同,不存在投资人。而资阳区公安局的《通告》却将受害人变成投资人,其目的就是要受害人与鲁光輝有福同享,有难同当,风险同担,拿不回自己的订金。
三、《通告》规定此案只能由资阳区公安局受理,其他公安机关只能协办,无权过问,也无权更改。
四、受害人如果不填投资人表,公安机关就不接受、不承认,而且还要你自负血本无归的后果。
五、更严重的是,这个《投资人自登表》,是你“自登”的,不是哪个强迫的。企图把他们的强迫或变相强迫合法化。
六、受害人明明签的是养老服务合同,为什么硬要违背事实说是投资合同?目的就是想做假案。
七、不准受害人反映真实情况,硬要填投资人表,这是诱骗和胁迫受害人配合公安机关做假案。
八、其实,这个表填不填都无所滑。因为合同是一式三份,纳诺公司的档案中都有底子,公安机关完全可以调取证据,根本不需要如此兴师动众地麻烦受害人。如果硬要这么做,除非就是想要被害人留下证据,以便做假案!
九、整个《通告》中,从头到尾看不到“受害人”三个字,也只字不提“养老服务合同”,却反复强调“投资人”,这是典型的歪曲事实,颠倒黑白。企图做假案的目的非常明显。
十、为什么要这样做?目的就是要为鲁光輝一伙开脱罪责;企图把纳诺大案的恶劣影响归结于4000多个无辜受害的老年人,以便庇护犯罪嫌疑人(包括有关政府机关等部门的不作为或乱作为)逃避法律的制裁。这真是天地不容!国法不容!
综上所述,我们请求资阳区公安局主动迴避,或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