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月30日电/据澎湃新闻报道,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山西文水前首富李增虎等84人重大涉黑案相关细节获官方披露。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12309中国检察网近日发布《李增虎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起诉书》(简称起诉书)。检方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李增虎和其子李永奇、李永瑞等其他组织成员,长期非法持有枪支,并用于实施多起犯罪,以暴力威胁为手段,发展组织势力,扩大组织影响,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对当地群众形成心理强制和精神震慑,众多被害人不敢报案,甚至外出躲避。
起诉书显示,该犯罪组织在发展过程中,李增虎父子通过行贿等手段,腐蚀当地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文水县地税局原局长樊宝森、县国土局原局长武吉兵、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司志勇等多名公职人员均被列入被告名单。
2020年10月31日,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增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6项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父子四人涉黑
李增虎是谁?在山西省文水县,他曾是最知名的民企老板,被视为当地首富,同时也是涉黑组织头目,以亲缘关系为纽带,以经济实体为依托,实施多起违法犯罪。
近期发布的起诉书介绍,被告李增虎(又名海威),男,1954年4月出生,文水海威钢铁有限公司(简称海威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涉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2019年4月被刑拘;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同年6月被执行逮捕。
李增虎的3个儿子也牵涉其中。长子李永奇,1977年6月出生,海威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吕梁佳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次子李永瑞(小名二小子), 1979年6月出生,文水县海钢石料厂(以下简称海钢石料厂)、文水县瑞鑫物流有限公司、文水县瑞鑫砼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三子李永旺(小名冬子),1984年1月出生,文水海威兴旺钢材经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上述3人均于2019年4月被刑拘,同年6月被执行逮捕。
同样列为被告的,还有李增虎的两名亲家。
其中,被告王永生(又名王永儿、王永胜)是李永瑞的岳父,海钢石料厂总负责人;被告马建威是李永旺的岳父,也是李永旺产业的主要负责人。两人于2019年5月被刑拘,同年6月被执行逮捕。
2020年8月,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就该起涉黑案提起公诉。检方依法审查查明:上世纪80年代初,被告人李增虎从创办文水县桑村综合加工厂开始,到建立桑村炼铁总厂,通过经营钢铁生意,逐渐积累经济实力,成为当地小有名气的个体企业家。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其势力也不断扩张。1994年8月6日,17岁的被告人李永奇(李增虎长子)无证驾车途经晋中市祁县境内时,遇祁县交通征费稽查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李永奇抗拒执法检查,持刀连续捅刺执法人员,致2人重伤。事发后,李增虎疏通关系,李永奇未受到任何处罚。
1996年,尚未成年的被告人李永瑞(李增虎次子)骑摩托车与被害人郝建文发生碰擦,追打郝建文至郝建国经营的文水新型金属结构厂,对郝建文、郝建国兄弟二人一并殴打。数日后,李永瑞为泄愤,再次纠集他人到厂内殴打郝建国兄弟。郝建国报案后,在被告人司志勇协调运作下,李增虎赔偿郝家兄弟5000元,李永瑞未受到任何法律追究。从此,李家父子在文水及周边地区恶名初显。
起诉书还介绍,2003年7月,李永瑞被文水县康欣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欣药业)康四保(已故)、温康建打伤住院,李增虎、李永奇纠集樊宝森等数十人围堵康欣药业,殴打公司董事长康富宝(康四保之兄)。康四保、温康建因惧怕海威家族报复,分头外出躲避。
同年9月,温康建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在文水县城关派出所向被告人李永瑞磕头求饶,直至头破血流,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4年8月,被告人李永瑞因无法找到康四保,再次伙同他人到康欣药业殴打康富宝并致其头部受伤。康富宝因慑于海威家族势力,始终不敢报案。
2008年,康四保被抓获后,遭李永瑞等人殴打泄愤,之后被送至文水县看守所羁押,后获刑二年。该事件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世界是美国的,文水是海威的”在坊间广为流传。
多名公职人员卷入
李增虎父子及其组织成员被指控十余项罪名,其中包括寻衅滋事、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妨害公务、非法持有枪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起诉书显示,2004年以来,被告人李增虎、李永奇、李永瑞、李永旺等为攫取巨额经济利益,提出“挥师北上,开疆扩土,向西挺进,扭转乾坤”十六字口号。该组织未经审批,在文水县多个村镇非法占用农用地7500余亩,其中6600余亩遭到严重破坏。
在李增虎、李永瑞等组织领导者直接指挥下,多名组织成员在文水县吕家山一带非法制造爆炸物2800余吨,非法开采石料1988万余吨,价值1.5亿余元;非法开采文峪河古河道沉砂270万余立方,价值9400万余元。
起诉书还披露,被告人李永奇非法持有枪支和弹药。其中,单管猎枪1支,子弹41发,疑似手枪子弹10发,藏匿于家中三楼储衣间衣柜内侧暗室;手枪1支,子弹1发,由被告人李增虎藏匿于其别墅二楼暗室保险柜内。被告人李永瑞同样非法持有枪支并曾击伤他人。
被告人李增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敲诈勒索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帮助毁灭证据罪,妨害作证罪,妨害公务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秩序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樊宝森则因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获刑,成为全国税务局长中的“第一例”。 高检网此前发布的《山西李增虎案五个小故事》介绍,文水县地税局原局长樊宝森既是李增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还涉嫌对李增虎家族企业不征、少征税款等问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罪,在司法实践中尚无税务局长直接涉案的先例。此案对专案组是全新挑战,且樊宝森在审查调查期间拒不交待问题。 专案组从初核起就做好了零口供定罪的准备,还查阅了文水县地税局十几年的会议纪要,发现樊宝森要求相关科室无需征收李增虎家族企业税款的证据;重新清查核算海威集团旗下26家企业10余年间欠缴多种税款4714万元的问题,最终查清樊宝森犯罪事实。 2020年10月31日,樊宝森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等,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该案成为全国税务局长不征、少征罪被判刑的第一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