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刚, 38岁,原籍河北省威县寺庄村人, 南下干部。1955年4月任商城县公安局局长。在“大跃进中”中,追随商城县委第一书记张念仲,疯狂对群众进行迫害,被群众称为“商城惨案”的炮制者之一。据他交待自己的罪恶说:
“1959年11月下旬,县委书记张念仲叫我给他一块到原上石桥乡双铺管理区去工作,主要是破所谓“吃人肉”案件。
我带领汪平凡、梁祁祖、张世均、何治国、黄体修等人进行对吃人肉的人进行侦察,我共亲自侦察吃人肉的事件4起,扣押4人,其4人都死在狱内。严重的造成了他们的家庭破产人口死亡。特别是在1959年11月下旬,张畈大队社员张国喜(30多岁中农成分)将他侄子的心肝挖回家煮煮吃了,大队给张念仲报告后张要我去进行侦察。我即带领汪平凡前去张畈了解。
经了解,张国喜确实在埋他侄子时带一口菜刀将心、肝割下来拿回家吃了。回管理区给张念仲汇报,当汇报到张国喜确实把他侄子的心、肝吃了,张也承认吃了时,张念仲问我你相信否,我说确实是吃了,别人也看见吃了。张念仲说人肉根本就不能吃,我说能吃(因我见过吃人肉的)。张念仲说我就不相信人肉能吃,就像你这种思想就能侦破破坏尸体案了?我说我要向你汇报真实情况。张念仲说我就不相信你的真实情况,你什么真实情况,我说你思想有问题,我就是不相信人肉能吃,亘古以来也没有听说过人肉能吃,这完全是敌人破坏,他说人肉能吃,你去监督他吃不吃,非确实他不可。我说他要是吃了怎么办呢?张念仲说,那你不能定案,不确定不行,还是不能吃说人肉能吃就是破坏,非法办他不可,你去找块人肉看着他吃。
就这样我又和汪平凡回到张畈大队,找到张国喜,问他人肉能吃吧,他说人肉能吃,我说人肉能吃,叫我看着你吃,张说我不吃了,我说你不吃不行,你先吃的不是人肉,说吃人肉你是有意破坏,叫我们看着吃才能真的,张仍然不吃。我说你不吃不行法办你也得吃,后张说我哪有人肉呢?我说不用你管,到你家拿把菜刀来,张拿了一把菜刀给汪平凡,我二人带着张到了他侄子埋的地方,把坟扒开一点,扒一条腿,将腿肚子割了一块(有5、6两),在河里洗了洗,拿回他家,由汪平凡跟着他炒熟(我在大队部等着),张国喜拿到大队部吃的。
吃了不到半小时,张叫唤说不好受要吐,当时我说人肉好吃为什么吃了吐呢,你以前吃的不是人肉吧,故意破坏说人肉能吃。张说以前也是人肉,我不是破坏,我要吐。我说不准你吐,吐了也得吃了,结果张就吐了,躺在地上叫唤不好受。我就叫人把他架回他家。
我就和汪平凡回管理区给张念仲将上述情况汇报了,张念仲说怎么样,我说人肉不能吃,就是不能吃,为什么吃了叫唤不好受呢?说人肉能吃,这完全是破坏,非法办他不可,将他带来了没有?我说他病了不能来,张念仲说病了也不行,把他弄来。我就给朱德田(县工会主席)打电话说,叫他第二天将张国喜带管理区,第三天就送县监狱了,后死在监狱。
由于张国喜的被捕也造成了他的父母因无吃想儿,先后也死,其妻、女儿也流离失所,造成了他们的家庭破产。这是严重的损失,是不堪设想的,也我给人民造下的重大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