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洪君彦 (章含之的首任丈夫

1972年年底,章含之向我提出要离婚的事。她说:“我们的缘分已尽了,分手吧。这样对双方都好。”我听后心里非常平静。心想:这是早晚的事,是必然的结果。我心里很清楚:像她这样有心计的女人,在没有找到更高的目标前是不会随随便便提出离婚的。试想从1966年章出现张姓的第三者,到1969年我也出现了第三者,章从未提过“离婚”二字,那并不意味着她仍然留恋那段婚姻和家庭。而是她有所企盼,有所追求。现在她如愿以偿找到了合意的人,不离婚更待何时?所以她一提出离婚,我就爽快地答应了,没半点争执。不过,当时她从未提起是毛主席叫她离婚之类的话。近年她口口声声说是毛主席叫她离婚的,使我这当事人感到十分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