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讲基督教,有个潜台词没讲,一块血仇万丈的土地,却是一块没有宗教和超越性的地界,哪知今天图图主教走了。
假如用中文诠释「宽容」,不易找到准确的概念和含义,那就让我们用「图图主教」的名字就足够了,他在中文里跟「宽容」二字同义。他从种族隔离的黑白仇恨中创造出和解的「南非模式」,成为人类最新的普世价值之一,当然对镇压、饥饿、屠杀、欺凌了一个多世纪的中国人来说,仿佛是一份天外飞来的精神财富,但是你会发现,在血淋淋的中国现当代,和解与宽容,大概是最难履行的价值。
一、「大和解」,谁跟谁?
进入「六四」这个话题中,你就会发现困难重重。
年年岁岁说六四,岁岁年年语相似。后来出了一个“和解”说,所谓“握手言欢”也,那是一桩双方的媾和,却无需借鉴谁家模式。可是,谁跟谁和解呢?中共想跟咱和解吗? “和解”之谓,不说有乞求之嫌,至少也是“自作多情”,仿佛中共已作困兽犹斗,你若不“和解”它,它便要玉石俱焚似的,又似乎当年被镇压的一方,死乞白赖不肯给它一个台阶,它好下来,保全颜面,哪有那么回事嘛!
“南非模式”也罢,“非暴力不合作主义”也罢,都是好东西,可咱就是使不上,所谓“没那金刚钻,别揽瓷器活”。 “南非模式”的操办人是图图大主教,有一个基督教的信仰衬垫在那里托着,才有“赎罪”“宽恕”这些超越性价值的介入;又如圣雄甘地的印度法宝,那背后也是佛教的价值支撑,诸如不杀生、来世等等。对债孽深重的中共来说,这些绝对都是好东西,可它就是不肯让人家发展,灭杀还来不及呢。设若这个十年里它放手让家庭教会(据称已近上亿信徒)发展,或者江泽民当初不去围剿“法轮功”(也算佛教的一支吧?),那么当下中国便早已有了“和解”的土壤。
缺了宗教这一环,便只剩下法理的解套。六四这场危机,在法理上只有镇压者和被镇压者,双方的角色和位置,既不能互换,也不能均摊(各打五十大板),说到底,对“和平请愿”施以暴力的责任,一丝一毫都无法归咎于请愿者的“不妥协”,而只能由掌握暴力的执政者来承担;也唯有因循法理的裁决,才能实现“公正”,消弭六四积累的全部怨恨。
假如把以上两个不同的环节一锅煮了,就会出现今天的一个思路,也是不少人一直在鼓吹的一个观点:双方都有错,激化是两边的“坏人”挑拨的,这为官方将来的“方案”提供了一个解套的思路,最后给邓小平一个“听信挑拨”的轻微定论,李鹏是肯定要成“替罪羊”的,他自己都很清楚;只要为邓解了套,赵紫阳也能平反,“天安门母亲”也能获得赔偿,然后江胡两届自然顺理成章。
如今鼓吹“大和解”的人,就是在一锅煮,用心是好的,可你煮得成吗?还不要去说,这法理的一环,当局也没兴趣,因为六四引起的执政合法性危机,已被它的“经济起飞”所化解,它可以不理睬这个“公正”问题,而扔给民间和受害者去咀嚼,谅你们也闹不到哪里去。这二十年的事功,叫当局的功利心大振,于是离那非现世的宗教越发远去了,想拽都拽不回来的。
同样令人沮丧的是,“和解”的价值和文化之稀缺,民间也是照样。直到今天,谁看到那群“广场领袖”们,有意愿为这场悲剧承担他们自身的责任?他们被营救到西方之后,大多在长春藤名校受过最好的教育,可是教育是教不出伦理和信仰来的,所以他们二十年后还躺在指责对方的摇篮里晃悠,甚至,他们至今仍不肯说出真相来。他们实在不比江胡两届“先进”了多少。也难怪,从毫无人文熏陶的一个世道里成长起来的“八九”一代,怎么可能会有所谓“妥协”精神呢?
不过,这跟和解不和解不搭界,他们有错而无罪。在这场冲突里,学生们毫无政治经验,这主要是指他们没有大规模街头运动的操作实践,只有一腔热血和幼稚,或许可作另一些层次,比如政治学的、社会学的、思想史的分析。从政治学的角度来讲,这是因为此前的中国政治操作,至少是1949年以后,就从来没有街头运动的任何经验积累,只有文革时期的群众运动(派性对立和武斗)模式可以借鉴,所以这场广场抗争只有静坐和绝食两套把戏,而那是文革的遗产,又由于时间上的稍纵即逝,拢共一个半月约45天,学生领袖们甚至还没能学会文革模式,即有效地操作广场上的民意表达和决策。
官方难处,还有一层。从技术性的角度来说,“六四”乃是一个所谓 point of no return,无返还的终点,一旦越过,便成为新一段历史的起点,也就是说,中国的麻烦早已不那么单纯了。当局因六四杀人而将中国拨向“激进走资”一途,以至公平倾斜、社会分裂,二十年下来,整个民族伤痕累累,怨怒深重,岂是解套一个“六四”就能挽救的?在这个纵深的意义上,邓小平正是祸首,即使“六四”这笔帐能饶他,后来的帐又叫谁去担?所以“积重难返”四个字,便使“六四”环环相套,要么解决它所连带的一揽子危机,那就是二十年的总帐;要么拖着它。
二、邓小平恐惧吗?
如何处理过去所发生过的人权侵犯、集体暴行、或其他形式的巨大社会创痛(包括种族灭绝或内战),以建立一个比较民主、正义、和平的未来”,政治学上称此为“追溯正义”(retrospective justice)。无疑,不论是二战后对德国纳粹反人类暴行的追究,还是南非种族迫害的“真相调查”、南美对前军政府暴行的追讨、东欧各国对共产党罪恶的清算,无一例外是“转型后”的追究与矫正。
当下中国,调查追究执政当局历史上的反人类罪行,似无前例。台湾在威权体制主动放弃独裁、主导政治转型的背景下,实行“追溯正义”,亦为罕见,也对大陆发生强烈的启迪作用;然而台湾的“转型正义”经验特殊,也有“夹生饭”之嫌,民间颇感不平。
中共不仅拒绝蒋经国式的“和平转型”模式,更是强烈防堵九十年代共产体制大坍塌的“苏东波”效应在中国发生,以国家力量反“和平演变”、维持稳定,无所不用其极。人们对此的解释,一向认为中共对自己的历史没有信心──邓小平对毛泽东的二十七年,虽不敢“砍旗”非毛化,却是“不争论”的;江泽民对邓小平的“六四”,不敢翻案,但偷偷地减弱定性……这种合法性的断裂,变成每一届“中央”都在默认甚至鼓励民间质疑它的前任,去追溯那个时期的“正义缺陷”。
历史地看,邓小平为挽救执政危机,否定文革清算“四人帮”,尤其八十年代胡耀邦主持的“平反冤假错案”,也算一次准“追溯正义”,而这点“正义”,恰是“邓改革”的合法性来源,虽然由官方主导转型,也是“夹生饭”,近似台湾做法。
那么,邓的“文革清算”,是否具有“道德恐惧”性质?一位海外华裔回忆一九八○年受邓小平接见,亲耳听他吐露真言“我们共产党对人民犯了罪”。这则内幕进入公共话语,引起巨大震惊,其效应与其说是坐实了中共惊人的历史欠帐,不如说是满足了民间关于“中共怕清算”的预期感,并勾引人们提前支付“宽容”的认同。虽然此类和平转型的渴望,或许不过是“大崩溃”忧患的另一种表述而已,我却惊讶有人为什么看不到,二十年前邓小平下令天安门镇压,依仗的正是毫无“恐惧感”。
中国人曾一直相信,这个党“有改过自新能力”,这既是转型前“追溯正义”成为可能的一个因素,也是中国民间保持“和平转型”巨大期待的诱因。曾几何时,这个神话已经终结,中国人却迟迟不能接受。
邓小平的“实用主义”曾获举世称誉,但是“改革”一旦触碰政体,就产生了一个悖论:挽救执政合法性,跟党内合法性,恰似水火不相容。赵紫阳的悲剧,是一个最好的例证,他在八九冲突中,冷静透彻地看出学生运动与“颠覆政权”丝毫不相干,轻易便可化解,而动用暴力镇压则是最愚蠢的下下策,将彻底葬送执政合法性,如此明智的政治考量和决策,却在中共僵化的体制内部,得不到理解、认同、拥戴,一句话,没有合法性。此时邓小平的头脑里,一点实用理性都不剩,徒然成了一个草木皆兵的昏君。
一般而言,邓与赵的改革理念,都是“救党救江山”的权宜之计,但赵紫阳得了邓之“实用理性”的真传,有执政成本的概念,邓却停留在打江山时代不计代价的“低级层次”。政治不讲成本,对任何国家而言,都非常可怕。当年开了杀戒,邓小平才恍悟到那成本,但他安慰“屠城派”:只要我们把生活搞上去,老百姓就会忘掉天安门.这就是后来确保GNP年年以十递增的一个政治遗嘱,邓小平要拿中国的“江山”(nature)去换他的“江山”(dynasty),他的继承者的执政目标,就是执行这个政治遗嘱,于是这个王朝也只好“人亡政息”。
三、受害者与加害者
试看今日之神州,历史一派模糊,晚近六十年几成灰烬,只有毛泽东的孙子在北京被人当猴儿一样耍着,还依稀令人想起荒谬年代,却也挡不住公正、罪行、宽恕、受害者、加害者等等论说,顽强地走进公共话语。
八十年代我涉足“文革”暴虐历史,一上来就碰到两大血案:安徽黄梅戏剧团女演员严凤英自杀后被剖腹、北京师大女附中校长卞仲耘被活活群殴致死。震惊之余,我仿佛听到历史深处有一股咆哮──如此沉冤若不能被公义所纾解,天良岂能安宁?一个文明几千年都在乎“人命关天”,难道吞咽得下这“茹毛饮血”的几十年?
接下来二十年表面繁荣,内里依旧血腥。我不敢妄言上帝是否莅临中国,但我看到天良的挣扎,她拒绝隐没──那民族创伤,驱动历史记忆如地火,在民间暗自流转,塑造着“记忆社会化”,推动受害者言说,渐渐显身为公开论述,其中最着名的,包括丁子霖寻访“六四”死难者、王友琴调查“红八月”罹难受虐教师、胡杰独立制作纪录片《寻找林昭的灵魂》、五七年右派向共产党公开索赔、廖亦武对幸存地主群体的口述实录等等,而追寻数千万死于饥饿民众的杨继绳《墓碑》,可谓最新一次宏大的高潮!
前述两大血案受害者,一位是盛誉天下的名演员,一位是京城排名第一的女子中学校长,说明政治尚未转型,即便是受害者,也是身后社会资源丰厚者,先出头天,引起社会关注,而千万普通受害者还在无人问津的境地。卞仲耘被害一案,更由于该校女红卫兵宋彬彬,曾是“八一八”重大历史“真人秀”的主角,而注定要被公共话语锁定。荣辱在转瞬之间,便是历史的冷酷,可叹当年花季少女们不可能了悟于此。
历史被蒙蔽,当年的加害者也可能沦为某种程度上的“受害者”,这颇为反讽。宋彬彬及其辩护者们的委屈,是极浅显的:明明是毛泽东的责任,怎么能叫一个女孩子来承担呢? “要武嘛”这句经典毛式戏谑之语,随机借由名叫“彬彬”者而发出,饶是双关语之巧妙,也生动地深嵌进历史,而它来自天安门城楼之上,霎那间成为虐杀天下无数苍生的一道权杖,后人虽不能妄断那女孩接了这权杖,但她如何从这历史细节中摘出来自己,虽不是一个法律的问题,却不免还是牵扯道德和正义。
有一个不太贴切的比喻──代罪羔羊(Scapegoat),说的是犹太教赎罪日献祭两只羔羊,令其带走以色列人的罪孽、过犯;到基督教这里,耶稣便是“代罪羔羊”。所以中国文革施害者们,有没有这份殊荣,全看他们的造化了。这个宗教典故引入不信教的中国语境里,似可暗示毛泽东未被清算之前,他造下的种种罪孽,须得由“代罪羔羊”暂时认领下来,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历史在中国一向匆匆,中共护着他们的毛“神牌”,受害者冤魂不得安宁,世道人心自然要拿施害者是问了。
在“加害者”这个话题中,德国作家兼法官本哈德.施林克(Bernhard Schlink)的小说《朗读者》(The Reader或译《生死朗读》),是最先锋的诠释,他用文学试图证明,只有加害者的救赎成为可能,司法和正义才成为可能。因为所谓“无辜”,其实是一种前知识、前良知的状态,你可以惩罚一个罪人,若不能使他认罪,“正义”便没有真的落实。施林克刻意将前纳粹女看守汉娜设计成一个文盲,却酷爱古典名着,营造出一种“无辜”的张力;文盲使她在“社会资源”上成为一个彻底的弱者,为掩饰文盲而去做集中营看守,又为了保护这点隐私,而在法庭上独自认下大罪,只好终生坐牢。
但在狱中汉娜学会识字,认识了“大屠杀”历史,良心发现并认罪忏悔,祈求被害者原谅,也做出象征性赔偿,虽然她终于不能返回社会而自杀身亡,但是救赎和正义皆勉强达成。汉娜的悲剧具有很广泛的象征意义,如中国文革中,再具体到北京师大女附中,参与群殴卞仲耘的绝大多数人,可能都是籍籍无名的各年级女生,也谈不上“社会资源”,的确是该案的“加害者”,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而大名鼎鼎的“宋要武”,据说没碰卞校长一手指头!
战后德国第二代的道德挣扎,是小说的副线,同样震撼人心,而中国的“八零后”,恐怕都不知道有“文革”这回事。文革当年“老子英雄儿好汉”的红卫兵们,而今都到了“耳顺”之年,学识上最不济的也有大学文凭,留洋博士如过江之鲫,早已溢出“无辜”的范畴,且至今荫蔽于父辈权势,“社会资源”丰沛,大多是社会名流,未闻有道歉者,只能是良知尚未苏醒。麻省理工学院博士宋彬彬不幸又成为这一群的标志性人物。
四、满街都是「潜在的」刽子手
受害者加害者,背后是更为广阔的一个含义:「共业历史观」。民族创伤是全民共同的记忆,中国人都是“文革”的共同受害者。陈芳明论及“二二八”事件,认为「在事件的阴影下,社会内部的每一份子都有被悲情绑架的痛苦,因此,在看待历史时,把事件的苦难当作全体岛上住民的共业,视为所有台湾人的共同枷锁。」
与德国纳粹世道相比,中国“十年文革”也许有很多差异,但有一条,即老百姓被领袖(元首)裹挟为帮凶,规模之巨大,全世界找不到第三个;但在“追溯正义”一端,又由于制度环境与文化的差异,两者大相径庭,所以《朗读者》展示的反省、救赎的精神层次落实到中国,尚为遥远。中共“不纠缠历史旧帐”,封尘文革罪恶,可视为另一种“闭关锁国”,禁锢中国人之心智于历史教训和普世价值之外,耽于物质满足而无他求,这种社会一旦崩解便成人间地狱。
人类社会演成暴民乱世,到二十一世纪并无减弱的趋势,反而于今为烈。台湾民间真相与和解促进会发起人之一林雪芳,在评价《朗读者》之余,分析加害者的全球现象:「以种族清洗与种族屠杀而言,学者大多认为,大部份寻常百姓在意识形态煽动与实作『磨练』下,都不难变成大屠杀的刽子手,危机状况下尤然。大屠杀的刽子手不必是变态狂或边缘人,大部份老百姓都无法抗拒现代操控机制下的洗脑,换句话说,满街都是潜在的刽子手。单单前南斯拉夫与卢旺达就都有数十万人参与屠杀自己的邻居、亲友,全世界的加害者更是以百万、千万人计的。这是一个严重的普世问题。」
一个社会从苦难中挣脱出来,若不能超越受害者与加害者之间的恩怨,则无从建构全社会成员的基本信任感——「公民信任」(civic trust),设若中共隐瞒历史、禁锢民智,后果乃是不需要再出一个毛泽东,文革再现可在须臾之间,「满街都是刽子手」那一幕,降临中国还会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