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斯達:關於中大的「是其是非其非」

2019/11/15

近日中文大學社會學系教授蔡玉萍寫了一篇《是其是非其非》,內容大概就是斟酌一些外界對「馬料水戰役」的講法不夠客觀。例如「war zone」、「屠城」、「圍城」、「大屠殺」、「日軍清鄉」之類,是「與事實不符的陳述」。

後續回應,蔡說自己同時也是一位社會學家,必須堅持「專業良知(professional ethics)」——這令我想起早前有一連串關於新疆集中營暴行的報道,有一篇獨立採訪者的新聞因為使用了「資料圖片」(非現場拍攝) 而「被Fact checked」,給說成了與假新聞無異。然後有關考據被國內外的親共五毛大做文章,散播「新疆沒有集中營,是假新聞,勿傳」的說法,成功discredit了對新疆問題的揭露,可謂親痛仇快。「噫,我找到錯處了」。

在戰爭時期,社會賢達對新局勢無所適從,也許發現自己在和平時期的地位建樹並不怎麼濟事,但他們又是好心而矛盾的,希望為革命 (雖然若以上述的醫學標準式文字來說,6月以來也不能說是「革命」) 做點事,於是就慢慢變成「歪風監察者」。看,明明中大還沒有像敘利亞,沒有大屠殺,怎麼能用這種言詞「火上加油」呢?怎能說是日軍清鄉呢?

我不禁「反思」,那究竟要如何形容中大發生的事才夠「合符事實」?現在我們言必「警暴」,也經不起語言分拆。因為「暴力」是個宏觀而抽象的用詞,亦是一個「一竹篙打一船人」的全稱命題,冤枉了其他人。不能說「警暴」,而只能每次單獨而具體地說,警員XXX用防暴槍射出子彈擊中示威者XXX,不能有任何價值判斷的演繹。不能說有示威者在新屋嶺遭性侵,要說疑似是警察的性器官未經同意進出……也就不說得太具體了。

當然每個人對每件事的定性標準不一樣,在比較安全位置和二號橋前線的人,就會對「圍城」一詞有不同想法,但其實亦不必煞有介事地「噫,我中了」,因為這不代表找到了就是目光如炬,而在這個危亡之秋,再目光如炬也不及那個一腔熱血撐著床鋪抵擋子彈的年輕人。但社會賢達的困境是,他們覺得適時指正「歪風」、監護革命,是唯一自己可以做到的。蔡文指出香港人在傳訊時應該合乎事實,但我認為批評亦應合乎比例。在緊要關頭,要求100%的準確是強人所難,等於為難一個販夫走卒不知道法國大革命在甚麼年份發生一樣,無意義。那種「指正」,正是不合比例的批評。

個人覺得蔡文最大的問題不是執著「絕對真相」但又給出了不太合理的「警察使用了介乎 80-120 枚催淚彈」的資料,而是她錯誤將「war zone」、「屠城」、「圍城」、「大屠殺」、「日軍清鄉」的講法,誅心地說成「火上加油」,「處於安全之境,卻在不斷叫人出去抗爭的激動」。也就是知名的「推人去死論」,即「和理非文化體制」出來的人,總是批評各種同情正面看待肢體抗爭的人「推人去死」。

首先形容現場是Warzone,只是表達憤怒和反感,不是要做一個流傳萬世的歷史紀錄,等於鬧「屌你老母」亦不是真的要實行這件事,沒錯盡量合乎事實並且戒絕情緒,可能是不少專業的「專業良知」,但專業不能凌駕人。其他人也不是散播假消息,只是用一般人的形容方法。不符合某個學科或某個流派的要求,就要承受「推人去死」的罪名,其實流露著滿滿的霸權氣息。

「推人去死」的指控當然是反智的,這種講法有點像伍淑清認為抗爭者受到洗腦而抗爭一樣,太過小看後者的主體性。從戴耀廷到梁天琦,都不是煽動者,他們只是群眾需要的領頭人,群眾本身也想抗爭;最後就是一個有點致命的問題:如果文人學者能夠做到煽動群眾革命,那亦是功德,推人去死可能是文人學者唯一的政治事功,如果做不到,那就只能窮則獨善其身,或者,接受在大爭之世,學者文人可以做的確實不多了。

如果說,形容不符合事實是不道德,特區政府現時仍然慌稱香港能夠重新上路、「不能跌入停擺圈套」(暗示現時香港沒有停擺),也是一樣的不合乎真相。不過有時文人學者又會說,政府一早就已經說謊,但人民還是要正直,因為這是我們唯一的武器,我們不能與怪物戰鬥而淪為怪物。這客觀來說,等於「政府可以不守法,人民卻必須守法」,有權者可以火上加油,無權者則要加倍受到約束。凡是有的,還要賜給他,使他豐足有餘;凡是沒有的,連他有的也將從他那裡被拿走。道德免責權的貧富懸殊,實在太悲哀。這不是一種唯理性論的壓迫演繹嗎?

使用「與事實不符的陳述」(例如「圍城」),導致火上加油,就是在安全的地方推人去死。這是在滑坡,也是一種不人道也不合比例的嚴格。因為我們現在說的不是大家在叫人去死、叫人玉碎抗爭,至少我看不到,大家只是憤怒、悲鳴,並且責難警察。

維護自己的公信力、說話要滴水不漏,這怎麼都是對的,但在這個時候,是Right for a wrong reason;那些「不夠理性的講法」,是Wrong for a right reason. 小時候看那些親北京和親共的社會賢達在香港討論六四問題,很反智的。在歷史上也有很多人斟酌數字的,「點可以叫北京做大屠殺?」然後記得司徒華反問,咁要死幾多人先叫大屠殺?是的,在2019年的時空我們也可以問,要怎樣的規模才叫「圍城」?要headshot多少人人才叫「屠殺」?我沒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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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蔡玉萍:「是其是、非其非」

2019/11/13

今天(十一月十二日)我由下午三點半至晚上十二點半左右也在中大(在二橋、在康本國際、在大學站附近、在信和樓附近),我基本同意中大兩位老師譚蕙芸及梁啟智的報導。

但我想說一下我看到的幾件事。

1)網上有人以「傷者及同學被困山城」或是「警察要趕絕中大生、圍困他們」形容今天。據我觀察中大崇基、四條柱及大學火車站的路障全部是同學起的,因為他們擔心警察會攻入大學。但我沒有看到傷者或同學被困。救護車及同學一直可以自出自入中大。

2)雖然我絕對反對警察在二橋駐守,但我們不能略去一個事實- 在十一月十一曰早上確實有人從二橋投擲大型物品到東鐡路軌。

3)有網民傳閲一貼文說警察今曰向中大射了一千枚催淚彈。但我估計應該是介乎 80-120 枚(約六次,每次八至二十枚)。我的估計可能低了,可能是 200 枚或更多。在六月十二曰警察發射了 150 枚催淚彈。由六月九日至十一月初警察共發射了 6,000 枚催淚彈。很難想像昨天中大一天警察已發射了平均一個月的催涙彈量。其實就算是我估算的百多二百發已是不能接受,因為催涙氣有毒、催涙彈頭無眼,可以造成嚴重傷亡。

4)今天有 50 多同學等受傷了,有 16 人已出院。大部分也應是被催涙彈頭及橡膠子彈所傷。有一個傷勢嚴重。這些都使我痛心。但我不認為用「war zone」、「屠城」、「大屠殺」、「激戰」、「六四」、「日軍清鄉」這些字眼是合符事實的陳述。我全日差不多十小時在校內各處觀察,絕大部分時間大家也可以安全的自由行走,也是示威者在築路障。我想用上述強烈的字眼可能是想表達憤怒的心情,因為我在現場也看到同學情緒激動、痛哭失聲。但我希望大家陳述必須合符事實,不要火上加油。因為只有這樣長久才可以建立公信力。

我今天在中大和前缐傾談,他們一直要求警察撤離二橋,但到晚上警察真的撤離時,同學仍在加固路障,準備如果警察攻入時抗爭。為什麼?因為同學根本不信任警察,因為警察過往說了謊言,又常用言詞狡辯。

但今天,我也看到反修例陣營和事實不符的陳述。最近我常常在想,一個如此撕裂的社會如何可以修復。我們要求有獨立調查是因為社會需要真相。但真相不是只從獨立調查那?來的。真相也掌握在我們每一個人手中。例如我們發放資訊時要 fact check。例如我們在陳述時用詞要合符比例。例如我們可以親自去現場做見證,不要只在鍵盤上以激烈言詞號召。對我來說,那些自己處於安全之境,卻在不斷叫人出去抗爭的激動呼號是不負責任的。

面對政權的謊言及不仁,我們是要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還是我們可以選擇以最接近自已觀察到的「事實」挑戰謊言?

說多了,如果冒犯了大家,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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