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岛大审启发作者,只有可以宣传任何违反宪法、推翻体制的言论自由的政体,人民才享有真正的自由,若没有,那么什么言论自由、集会自由都是一纸空文。 (图片摘自维基百科)
台湾民主运动从七十年代开始就蓬勃发展,而掌权者也逐渐略为放松威权统治,尽管戒严法仍然执行,党禁报禁仍然严控,但一波一波的民主抗争绵延不绝。从《七十年代》到后来改名《九十年代》,我们都一直跟进报导。关于台湾民主进程的历史,已有不少著作书写,这里就不细说了。我只想谈谈当年对我思想影响最大的事件,就是1980年的美丽岛军法大审。
这次受审的八位被告,都以叛乱罪起诉,在戒严时期若此罪被判成立就是死刑。被告们在死亡阴影下仍然不畏惧地表达自己的理念和心声。而与过去最不同的,就是在报禁下,台湾几乎是仅有的两份由国民党中常委当老板的大报《中国时报》和《联合报》,都将控辩双方的证词全文上报,这些言论在过去绝对是禁忌,连党外杂志都要回避,竟在两大报以新闻报导的方式整版整版的登出来,对台湾的民主进程产生的影响可以说是历史性的。
对我来说,印象最深的是被告讲出来的两句证词,第一句记不得是谁说的,他说:依照宪法台湾人民有宣传台独的言论自由;另一句是施明德说的:台湾人民有合法颠覆政府的权利。
台独,一向是台湾言论的禁忌,自从1970年两位台湾人在美国刺杀来访问的蒋经国未遂之后,在美国台独也被视为恐怖组织,更不用说在台湾了。
但是如果从言论自由的角度来看,西方已经普遍确立言论自由的唯一界线,就是不能造成明显而立即的危险。此外,只要是言论而不是行动,言论自由就没有限制,因此美国关于要推翻政府的言论,加拿大不断有文章宣传魁北克独立,英国也常有报刊文章要废除王室制度,因为都是言论而不是行动,所以尽管内容主旨与现有宪法相违,也都属于言论自由保护的范围。
当我看到台湾两大报都刊登被告证词说依照宪法台湾人有宣传台独的言论自由,这种言论没有成为禁忌,没有受到审查。我就想到,一旦没有了言论审查,那就等于人民有了所有自由,各种意见都可以出现,不管台湾以后有什么样的反覆变化,但威权体制已经松动,实际上已经开始了通往民主直路。
至于「台湾人有合法颠覆政府的权利」则是施明德所说。沈君山曾经以笔名「田心」在美丽岛大审后若干年,在《九十年代》写他当年旁听大审的回忆。沉是前台湾清华大学校长,但更为人所知是,他是长期游走于政界、学术界与文化界之间的名人,是官宦之后,与掌权的国民党及反对派都有沟通。他在回忆文章中说,美丽岛大审后有一次当权的长辈找他去问,哪些被告的言论最令他印象深刻,他说是施明德的「合法颠覆政府论」,长辈点点头记了下来。这对以后台湾当局的决策是否有影响,不得而知。合法颠覆政府,就是通过合法的选举,通过宪法所赋予的言论、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而不是用暴力行动颠覆政府。民主国家的定期选政府领导人,就是合法颠覆政府的寻常行为。
沈君山在回忆文章中还提到两件事,一是八位被告在死亡判决下都很坚定,证词流露人的本性。吕秀莲的证词感性,让平常冷静的记者也不停地流泪。处理此事的有关单位原主张依叛乱罪之法办理,至少判一人死刑以儆未来,而施明德是累犯,最有判死刑的可能。后来是蒋经国听取另外一边声音,尤其考虑到外省人与本省人的族群和谐,才枪下留人,采取依法量刑却一律减刑的处理。但八位被告不知道幕后运作,所以仍然是面对死刑。
沈君山认为八人中林义雄最强硬。在军事审判期间遭遇林宅血案,母亲和双胞胎女儿遇害,长女林奂均重伤。当局从政治面、人道面都有意对他从宽处理,但前提是他不要出庭,不要和其他面临死刑的七被告连在一起。当局意向已经转达他的律师,律师也向他转达,并准备把他请病假的讯息于庭上宣布,谁料审讯当天,他居然不听劝告,昂扬出庭。对这个与同僚不离不弃的硬汉,沈君山说他不免长叹一声。
在美丽岛军法大审受审的八人当中,林义雄表现得最强硬。 (本报资料照片)
美丽岛大审给我的理念和心灵的启示,一是只有可以宣传任何违反宪法、推翻体制的言论自由的政体,人民才享有真正的自由,若没有,那么什么言论自由、集会自由都是一纸空文;二是必须真正实现人民可以通过选举去合法颠覆政府的体制,才是民主体制,若没有,什么民主法治也都是一纸空文;三是在争取人民自主权的抗争中,只有林义雄这样的刚强、施明德那样的从容,八被告的视死如归,才可以唤起民众;四是也要有当局的明智,哪怕一点点明智,才会带来转机与改变。
这几点启示,对我日后评论时局和编辑写作,带来颇深的影响。 (失败者回忆录93)
※ 作者为香港知名时事评论家、专栏作家。 1970年曾创办杂志《七十年代》,1984年更名《九十年代》,直至1998年停刊。近年在香港苹果日报撰写社论、专栏,时常批评当道,立场反共。李怡近年移居台湾,持续发表他个人的「失败者回忆录」系列文章,本报从第91篇开始连载,前90篇则连载于《风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