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下引《当今世界所有危机的根源》一文,署名金观涛,我有点存疑,一则此文强调人文影响社会大于科学,跟三十年前金先生与刘青峰一贯强调的「系统控制论」有点违拗;二则金刘二位虽颇多宏大论述,但却对世界政局作判断甚为罕见。不过,文末推荐三本书,却又颇像他们的风格,所谓「思想史书单」:彼得●沃森的《思想史》和《20世纪思想史》,罗兰●斯特龙伯格的《西方现代思想史》,三部写给普通人的千年思想史。我正好也读过其中一本,Peter Watson 的 modern mind ,也译成《二十世纪知识史》,其中有的论说,影响至今,8/12/2004 有一则日记摘录。 】
1、关于二十世纪:Isaiah Berlin 1997年临终前不久答BBC记者问一生中何事令其最惊异,说我苟全性命于乱世而已,这个世纪之糟未曾有过,野蛮无人性,毫无理由地毁灭……但假如我们把眼光从恐怖丑恶移开,则人类智性趋势之深远发展也是明显的,科学改变了人类的思想,成为人类的主要活动,成为一种象征,一种道德权威。科学的一个明显结果是技术进步,其哲学影响却常被忽略,它不像宗教和政治理论那样许诺改善全球人类的条件,而是逐步、渐进地向个人提供对生活的强大的控制手段和自由,没有什么「两难」、「异化」。
2、关于「进步」:「进步」是一个难以捉摸的观念,人类从未有过什么道德进步,反而是其残忍与不公正之能力,与技术发展平行增长。剑桥现代史教授 Bury 1920年出版 The Idea of Progress,认为「进步」主要是一个法国的观念,但直到大革命前还不很普遍,因为一个宗教社会里的人通常关心自己个人的救赎远甚于尘世中其他一切,人们只有关于世界的短暂观念,大多为直觉。法国大革命是第一次工业革命,一个充满乐观的时期,人们相信科学将转变社会、消灭贫穷、减少不平等,甚至去做上帝的工作,但自从1859年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出版以来,「进步」观念是有歧义的,它变得清晰起来是宗教感觉减弱的后果,引导人们更多地关注现世而不是身后,科学发展增强了人类控制自然的能力,也使之感觉有更大的可能性,去发展民主,以增进自由、平等而创新制度。 Bury 认为其实只是科学进步了,或者科学重新解释了进步,这也许是一次大战鲜血浇灌的某种后果,应许物质和道德条件将会改善乃是对牺牲的一种报答。
3、关于现代西方第一人:本书作题 the modern mind,第一章第一节 《佛洛伊德到维特根斯坦:初始感(Sense of a Begining)》,将佛氏奉为现代西方第一人;不过也有人说,人类进入现代之际遭遇了三次挫折:第一次是哥白尼发现地球并非宇宙中心;第二次是达尔文发现人类并非超越于动物界,而是与其他动物一样服从「生物演化」自然法则;第三次即佛氏,发现我们头脑里有许多未知的、潜意识的、甚至不可控制的力量。
4、关于现代是「意外」:若论「挫折」,其实二十世纪初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大概是解释所谓「现代」的一个极重要的缘起,虽然意识形态化的倾向总是偏重于什么「文化」,例如「西欧的文艺复兴」之类,好像欧洲有先见之明地预备好了一切而进入「现代」,其他文明则只有「被现代」的命运。这场似乎意外(为所有知识者所意外)的大厮杀,以其血腥而引领了西方所有蓓蕾初开的科学门类之幸逢其时、大显身手。 1916年7月,索姆战役(battle of Somme,966公里,从比利时海岸穿过法国到瑞士的漫长战壕)一打响,十一万英军在十三英里长的战线上发起进攻,第一天伤亡六万人,超过两万尸首横卧无人区。英军总共损失37万人,平均每天七千人,战后英军有一半人的年龄在19岁以下,人称「失去的一代」。
5、关于精神分析:1927年佛洛伊德发表《幻想的未来》批判宗教,这是继《图腾与禁忌》之后的第二本「文化书」,29年发表《文明及其不满》,认为社会/文明需勒紧个体之性与侵犯的欲望,因而文明、压制与恐惧三者无可避免地纠缠,文明越发达,也越需要压制,则恐惧也越多。人在文明中无望地郁结,因而借酒浇愁,或者毒品和宗教,此尴尬境遇可称为个体之「精神构造」而限定每一个人的调节。例如,一个人的好色将成为他与别人之关系中的第一选择,一个自恋者倾向于自负而找寻自我满足于自身的精神过程。此书的要旨佛氏说,社会疾病无万灵丹,唯有建议一种伦理:人们共处的规则是你有精神分析的常识就能获益,特别是超我和良知的观念。但佛氏的希望落空了,特别是1930年代的德国沦落于无良知,也不能懂得他,而且他的理论产生大量非预期结果深刻骚动着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无论经济、科学、技术、种族的观念,还是人的天性,皆暴露在他的精神分析之下。
6、关于财产权:海耶克《通向奴役之路》出版于1944年,1960年冷战高潮中他又发表《自由的宪政》,要点是,知识一如我们组织操作生活之价值观,自由—公正的规则,是必然(bound to)将任何特殊需求置于福利之上,因为很简单:自由和公正创造最大的福利,个体能够自由运用其知识和自由于最大优势,必须处于一个了解的环境和预知的法制之下,个体自由(liberty)是一个法律的生物,不能存活于任何公民社会之外。因此,法律在实用上和抽象上必须普及化到极致—,即基于一般和普遍接受的概念,而不是孤例。他还加进去两个重点:这样的 liberty 紧系财产权,即此「社会公正」观念将极为流行并加固公民社会,曾是一个神话。人们希望拥有私有财产,总是被假定无财产而去进行,由此而与他人权利产生矛盾,最后是好的。作为人类自然史组成部分的法律,直接产生于人际关系,与社会同步成长,因此绝对早于国家形态,此即证明法律不是任何政府权威的造物,也不受制于任何君主。海耶克因此在很基本的方面反对社会主义,尤其苏联的类型,如政府也即国家控制法律,没有议会,被他认为是法律领域的自然消失;苏联也禁止任何私有财产,导致自由转换于人尽皆知之实践中的基本冲突,因此在基本点上未予法律介入的余地,不能给最大多数人以最大的自由。简言之,社会主义是法律自然演进的一个障碍。最后,海耶克认为「社会公正」理念对法律孕育构成极大威胁,这个词限定「公正」的属性,或非正义化整个社会生活模式于利弊之间,而不是个案处理其组成部分,势将逆转自由之原初感和可靠感,纯属一种个体行为;另一方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假如每一个人未被个案处理,也不是公正的结果。 「分配公正」的现代概念,将诸如「需要」、「功德」的概念仅仅作为社会中的分配标准。但是,所有人的需要都是不一样的,例如医疗需要,没有什么理性原则可供处理其间的冲突,进而使人之生命安全处于不确定性和无预见性之中,并依赖于官僚主义的介入。海耶克的两个主要观点:一是关于自然秩序,为什么存在自然秩序?为什么它不混乱?我们怎么能确定进化总是好的?水果的进化,究竟是自然秩序还是进化论者的方式?假定我们存活在最好的可能性之中,我们能再好一点吗?
7、关于liberal:何谓奥维尔《1984》中的「仇恨瞬间」(minute of hatred)? 1988年9月北卡大学的一个讨论会上轮番发言谴责the closing of the American mind这本书。作者Allan Bloom以其自身作为教师的经验,观察五十年代至八十年代美国大学生的品行明显改变,学校也随之改变, 而且是变得更糟。五十年代相比于混乱的欧洲,美国大学是世界上最好的,无论本地人才还是来自极权国家的移民。五十六十两个十年的繁荣造就的学生,爱冒险且认真,有理想和知识渴望,是大学的主要氛围。从六十年代晚期衰落开始,并且也是美国文明的衰落。布卢姆痛恨摇滚乐,认为是野蛮,尤其对于儿童,潴留于性、仇恨、讨好、伪善,没有任何高尚、庄严、深刻和细腻,「我觉得它毁灭年轻人的想象力,使之对艺术难以再产生热情,而这就是liberal教育的实质。」他还说这跟毒品完全一样。他也申斥女性主义,一种新的心理学(行为科学),年轻一代热衷一切事物的平等,却又特别在种族方面。他也谨慎调查一些大问题,「一些令人畏惧的词」,如乔伊斯所谓「自私」、「创造性」、「价值」、「我们的蒙昧」等,在学生中间的变化,哲学家如柏拉图、阿里斯多德、罗素、洛克等还有多大影响,许多社会科学的理念的发现和再发现,主要是德国思想家介绍的,如黑格尔、康德、尼采、韦伯、胡塞尔、海德格尔,他想说明自由和理性,这些今人享受的礼物,都是靠前人思考、搏斗而来的——不像毒品文化和街头文化——是深刻、理智、平等获得的,其作为智性是整体性的。一个严肃的生命,意味着清醒地意识到我们所面对的选择:理性/革命,自由/匮乏,善/恶,自我/他者,此即文学所谓的「悲剧」。他也批评大学玩忽职守,割裂理性,自保于日益「政治正确」的世界,「哲学的本质是放弃所有权威,而独钟于个体的理性……大学必须蔑视公共见解,因为它必定使之得以自保,去探索甚至发现真理,它必须专注于哲学、技术、人文,专注于科学家如牛顿、笛卡尔、莱布尼兹,他们具有科学的综合视野并致力于整体的秩序,如此便有助于保存那些在民主制似乎被忽视的东西。」布卢姆遭致许多同行的憎恨,但善意回应者视其不过是认为大学应自居于人文领域之首,即所谓「研究高级文化,尤其是希腊,以提供完成现代化的模式。」
—作者脸书
新世纪 NewCenturyNet: 金观涛:当今世界所有危机的根源是什么 (2newcenturynet.blogspo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