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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京东- JD.com俄罗斯未竟的革命/东方编译所译丛》【摘要书评试读】- 京东图书

2022年2月24日普京入侵乌克兰震惊了全世界,给世界局势带来了深刻变化。俄乌战争充分证明了俄罗斯民主转型的失败,这对中国未来的现代化转型极具参考价值,所以我选这本《俄罗斯未竟的革命》(美国斯坦福大学教授M.麦克福尔著,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出版)介绍给大家。在我的文献阅读范围内,我认为这是相关著作中最值得介绍的。

为什么只介绍一本书?对不起实话实说:是为了适应很少读书、更少读学术著作的中国读者。在我作过介绍之后,他们能去读这一本书就已经是上上大吉了,我猜想就连这一本恐怕都很少有人读,所以,我力争做到即使不读原著也不妨碍对它有起码了解。

和多数荐书文章不同,我不是仅局限于荐书,而是会延伸到介绍我自己的研究成果。换言之,我是在不失作者原意的前提下借题发挥。

(一)全书要点

俄罗斯的民主转型过程极为复杂,相关文献汗牛充栋,各家学说各执一词,要想理出头绪相当困难。为方便读者理解,我先把全书要点概括提炼如下:

1 转型三阶段

麦克福尔把俄罗斯的民主转型分为三阶段:戈尔巴乔夫改革时期1985—1991;叶利钦第一阶段改革-俄罗斯第一共和国时期1991.8—1993.11;叶利钦第二阶段改革-俄罗斯第二共和国时期1993—2000。他认为前两阶段的改革是失败的,第三阶段才取得了不完全的成功。书是2001年出版的,所以没有谈及普京2000年继任总统后的情况。

2 主要特征

麦克福尔用三个词概括俄罗斯民主转型的特征:拖拖拉拉,暴力,不完全—— “俄罗斯的转型之路不仅漫长,而且充满对抗,时不时会有暴力冲突。”(麦克福尔,P.366)但也要注意,俄罗斯转型中的暴力是低烈度的,远没有达到中国辛亥革命之后的军阀混战那种程度。

3 与其它国家的转型作比较

与中国民主人士将俄罗斯相对失败的转型与东中欧前共产党国家比较成功的转型混为一谈并给以高度赞美的肤浅理解相反,作者在书中一再把两者作区分并给出了有说服力的解释。导致苏联-俄罗斯转型相对失败的主要原因是,它被迫同时解决经济改革、政治改革和国家统一三大改革议程:“同历史上以及其它后共产主义国家的转型相比较,苏联-俄罗斯转型中相互争执的改革议程要大得多和难以控制得多。”(同上,P.369)

不仅如此,国家规模与民主成功转型是负相关的,国家规模越大困难越大:“在复杂性方面,比起波兰(更不要说西班牙),苏联-俄罗斯的领导者面临着更大的挑战,他们必须应付这三种转型。除此之外,俄罗斯的巨大规模使得俄罗斯可以被称为20世纪后期最复杂的民主转型。”(P.371) 

此外,俄罗斯各界精英对改革缺乏基本共识,精英人物与普通大众更是立场相异,中东欧国家则要好得多。

俄罗斯的转型与非共产党国家(所谓“不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差别更大,后者基本上局限于政治转型,资本主义经济已经不在争议范围内,国家规模也比较小。它们转型的最大障碍是国家治理效能低下,甚至国家统一(国家创建)都还没有完成:“罗斯托(D.Rustow)曾极力强调,在考虑能否向民主过渡之前要优先考虑界定政体边界问题,……一旦国家统一问题为大家不假思索地接受,它就成为民主问题的前提条件。反过来这一论断也同样成立:当国家的边界还处于争论中,民主化显然是不可能的。”(P.8) 为数不少的中外幼稚民主派无视国家统一和国家治理效能的重要性,甚至完全搞反了,主张国家分裂、赞美封建割据。假如他们的主张成为主流,中华民族未来必将有一场巨大灾难。(注:欧洲中世纪的封建制并不是全都有利于自由宪政发育,只有英国封建是幸运的例外,而它是建立在1066年诺曼征服创建的相对有效的国家统一治理基础上的,与国家统一之前19世纪的德国和意大利四分五裂的封建割据迥异。)

4 英雄创造历史

在结构—情境—行为体(“玩家”)—个人这四个转型的主要相关因素中,作者特别强调个人的作用,此即所谓“英雄史观”。当然,个人是在既定的政治-社会-经济-精神文化结构的约束下,对所处的当下情境以及与其它行为体的复杂博弈中做出反应和决断的,但是,个人的作用是最具影响力的因素,戈尔巴乔夫、叶利钦或8.19政变主事者的自主选择余地是很大的。

“英雄造史”并不是作者的主观偏好,客观事实就是如此。比如,假设没有8.19政变,“苏联有可能会以某种形式在今天依然存在。”(P.377);又如,导致1993年10月叶利钦与议会的武装冲突的决策“是由个人作出的,这种结果并不是不可避免的。”(P.378)

所谓“历史”,包括史实、史研和史评;史实(历史记载)需要史家辨伪,从多种可能为真的历史记载中通过交叉比对,选择出最接近事实真相的那种可能性,而“可能”即假设。史研(历史研究)是提炼概括出史实背后的因果关系, 而隐藏在史实表象之下的因果关系和规律性全都是以“反事实条件句”即“虚拟条件句”来表达的,科学的理论模型更是“假说-演绎体系”,离开假设,探究“所以然”因果关系的理论研究寸步难行。不妨说“历史就是假设”,“历史不能假设”是从历史必然规律论推导而来的错误命题。

5 由极权主义向民主过渡的内在逻辑

民主转型之初,先是在旧政权内部出现了妥协派(改革派、中左派、鸽派)与强硬派(保守派、极左派、鹰派)的分野,体制外随之也分裂为温和派与激进派两大阵营,“(体制外)温和派寻求与(体制内)妥协派协商谈判,通过形成一套新的民主规则来组织政治竞争以获得权力,激进派则反对任何形式的协商谈判,而主张推翻旧制度。只有在妥协派与温和派竭力孤立强硬派与激进派,然后就新民主政体的基本原则进行协商的情况下,民主转型才是成功的。”(P.5) 作者的论断与我向来主张的“结成中派联盟”高度契合。

6 明确区分自由民主与选举民主

作者将俄罗斯转型后的不自由的民主称为“选举民主”,以区别于自由民主。这也就是我一贯强调的,一定要区分好民主-自由民主与坏民主-民粹民主;它也称为“民主质量”问题——好民主是高质量的民主,坏民主是质量低劣的民主。不是如左派、社会主义者以及当下的美国民主党左翼等民粹民主派理解的那样,民主的范围和规模越广越好,参与民主的人数越多越好,民主越“完全彻底”越好。第九章题为“俄罗斯民主的质量”,开篇即讲,“共产主义统治的终结并不紧接着民主统治的开始。比如俄罗斯就夹在了两者之间。那些有利于俄罗斯民主制度出现的因素不一定改善民主制度的质量。有利于产生选举民主基本游戏规则的因素也会导致非自由的制度。”(P.335)

作者断言转型后的俄罗斯“几乎所有领域都缺少自由。”(P.336) 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叶利钦创建的“超级总统制”令总统大权独揽,为普京的个人独裁铺平了道路(P.336)

(2)苏联-俄罗斯的政治文化一贯排斥多党竞争,导致政党制度发育迟缓、混乱软弱(P.338)

(3)苏联极权体制下公民自治自愿组织(NGO组织)被摧残殆尽,共产党的党文化与公民政治文化格格不入,致使公民文化和公民社会发育不良。1998年的一项调查显示,只有9%的俄罗斯公民参加了NGO组织(P.343 & 353)

(4)独立媒体一度兴起之后很快衰败,先是被财富寡头控制,随后被普京强力打压(P.346)

(5)俄罗斯历史上从来没有过法治传统,苏联的极权制度更是与法治根本敌对,法治观念文化缺位、司法不独立等许多因素使得法治迟迟不能推进(P.349)

(6)法治缺位的恶果之一是国家治理效能低落,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政府寻租(“权力搅市场”)令腐败盛行,腐败成为市场经济健康发育的最大阻碍,俄罗斯的市场经济从经济改革之初就在往“黑手党经济”方向发展,“黑手党、保安公司和私人武装承担了保障个人安全的主要职责,这从根本上挑战了国家对使用武力的垄断”(P.348)

(7)虽然制定了新宪法并且宪法规则基本上已经为各方政治-社会力量遵守,但这并不等于切实保障人权的分权制衡宪政的确立。运行良好的宪政需要具备许多前提条件,作者只提及了其中一个重要因素——俄罗斯联邦制国家的权责划分不清:“阻碍俄罗斯民主巩固的最后一个制度因素,是在国家和次级国家机关之间缺乏明确的权责界限”(P.351),而这又与斯大林创立的“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关系密切(P.352)(详见《附录一》);

等等。

以上所述在在都证明了我的论断:民粹民主“很容易,小学生都会”;自由民主却很复杂、需要具备很多前提条件,因此难于创建却易于崩坏。

7 社会动员-群众运动不利于民主转型

改革的逻辑与革命的逻辑大相径庭,革命高度依赖社会动员-群众运动,改革则恰好相反:“如果政治自由化在社会内点燃持续的大众动员,那么在旧体制的温和派领导人与社会上的温和派之间就更难达成协商,形成契约。这种情况下更容易产生的是革命而非协约式的过渡,而革命几乎不可能产生民主的结果。……在只涉及精英的过渡中,明白每个人的偏好以及估算每个人的权力分量都较为容易,而群众运动的权力格局较难估算,因为群众运动的集体行动能力通常是不可预测的。同样,一旦群众运动卷入,代表这些群体的领导人能否控制他们的追随者就更难说了。”(P.16)而这正是我在1989年“风波”中刻骨铭心的亲身体验。

全书要点就介绍到这里,下面分三阶段介绍俄罗斯民主转型的具体过程。

(二)戈尔巴乔夫的改革1985-1991

作者明确指出,戈尔巴乔夫的改革失败了,失败的主要标志是,苏联旧体制崩溃但没有创建出新体制、国家解体、戈自己下台。原因何在呢?

1 不改革也不会崩溃

首先要明确一点:如果根本不推行改革,苏联不会崩溃,很可能在停滞和缓慢衰落中长期延续下去,因此美国的500多位苏联问题专家没有一个人预见到苏联解体就不足为奇了。是失控的改革导致政权崩溃-国家解体,正如伟大的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的精彩总结所断言的那样(参阅拙作“再读《旧制度与大革命》”),而这恰恰是西方研究者普遍忽视的,中国的研究者更不必谈。

作者的论证我不得不省略了,我想提醒读者思考类似的三个案例:古巴,朝鲜,委内瑞拉。古巴一个弹丸小国,就在美国家门口,被美国严厉制裁了六十多年,整个国家破败不堪,老百姓只能勉强糊口,很多人满腹怨言,政权却至今稳如泰山。朝鲜更不必说了,经济一塌糊涂,老百姓大批饿死,也没有一点将要崩溃的迹象。委内瑞拉的年通胀率高达惊人的一百万%,货币等同废纸,近三百万难民逃亡国外,美国也是一直在严厉制裁,怎么样了?马杜罗政权活得好好的。可见经济决定论是错误的,人民没饭吃不一定动摇专制政权,“不得民心”的政府未必倒台,因为“民心”是可以被统治者塑造的,一旦塑造成型就很难改变,而不满情绪和造反行动根本是两码事。

2 英雄史观

“大多数第三波民主化的文献将精英为新的政治制度而斗争置于阐释的中心”(P.41),麦克福尔认为,苏联的改革是戈尔巴乔夫一手造成。正如没有列宁就没有苏联的创建,没有戈尔巴乔夫就没有苏联的改革实验。没有人民群众什么事,准确说,人民群众是被大人物利用来创造历史的原材料。这么说真是够冷酷,但历史真相就是如此,没有什么理由认为历史真相符合马克思主义“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历史唯物论。 

戈尔巴乔夫为什么要改革?显而易见不是为了一己私利;也不是为了他所归属的、把他推上台的那个苏联权贵集团的私利。更不是为了他自己的权力,苏联极权主义制度已经令他大权在握,无可撼动。他启动改革是为了理想,因为他怀抱雄心和责任感,不能再忍受苏联长期停滞和不断衰落的现状,尽管这现状完全符合他自己和苏共特权阶层的利益。人是有价值观的,人与人是不同的,共产党人和共产党人是不同的,共产党的改革派和极左保守派也是不同的。激励人类从事“伟大”事业的“伟大”理想——无论其对错好坏——从来都是既不理性又非自私自利,而影响历史进程的最强有力因素恰恰是这些伟大理想,恰恰不是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理性算计。经济决定论是错误的,“自利理性人”假设只不过是一个方便建模的、极简到高度脱离实际的假设。非常遗憾,目前绝大多数中外学者所使用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几乎完全是理性主义-泛逻辑主义方法,严重忽视研究对象的非理性方面,如宗教和意识形态信仰,道德情感,价值观,民族主义-爱国主义情绪,等等,由此得出许多荒唐可笑的结论。

像戈尔巴乔夫这样的理想主义者在苏共体制内是实实在在的一小撮,稀罕如凤毛麟角。同时,他们又几乎没有社会基础,除了同样属于极少数的“持不同政见者”之外,整个苏联没有什么人想改革、敢改革,而这些持不同政见者又四分五裂并且对于改革的目标和路径认识得非常肤浅,甚至根本错误。比如“左派持不同政见者”麦德维杰夫兄弟,他们只是反对斯大林和斯大林体制,目标是想要实现“列宁的理想,真正的社会主义”,戈尔巴乔夫的改革初衷,所谓“新思维”实际上很接近他们的立场。“右翼持不同政见者”萨哈罗夫对苏联旧体制倒是彻底否定的,但他同样不了解西方自由民主的真谛,在转型过程中也没起什么作用。

3 戈尔巴乔夫外行混乱的改革

但是,戈尔巴乔夫的改革必然失败吗?作为对照,邓小平的改革必然能成功吗?并非如此。戈的处境和邓小平有很多不同,比如苏联没有经历过文革浩劫的强烈冲击,体制内外都缺乏改革动力;但他也有比邓小平有利的条件,比如他的权力受到的限制比邓小平少得多,有利于改革自上而下推进。但要细说谁的改革处境更有利,由于相关因素太多太复杂,社会科学又不可能做可控实验,所以是不会有定论的,争论一百年也不会有结果。

我们现在比较邓和戈的改革过程,可以看出戈的改革既外行又混乱,毫无章法——“毫无章法”的意思是,完全符合“摸着石头过河”乱摸一气的“摸论”逻辑;只不过邓小平摸着了石头,戈尔巴乔夫摸到了鳄鱼尾巴上。很难说其间的差别是由于能力还是由于运气,或两者兼而有之,对此我也不想深究,再深究也同样不会有确切结论。换言之,我们这些研究者今天作比较研究,在总结经验教训,但我们只不过是事后聪明罢了。如果把我们放在当事人的位置上,很可能我们的选择比他们更愚蠢。苛责前人是容易的,但也是荒诞的。对历史人物作评价,必须先确定坐标系,时间、地点、对象、标准;没有设身处地的历史感,时间地点对象都不同却套用普遍性的抽象标准作评价,那是根本无用的。以今断古、苛责先人是种幼稚病。因此宽厚一点看,“外行混乱”的评价并不切题,姑且就这么说吧。

接下来让我们看看戈尔巴乔夫的改革过程事实上是怎样的。

与许多研究者的外行武断相反,和邓小平一样,戈也是从经济改革入手;也和中国经济改革初期一样,他走的是苏联阵营时期匈牙利、捷克、波兰等东欧国家在计划经济框架内搞“国企改革、提高效率”的路径。但邓内心里对计划经济和国有企业的无可救药、对市场经济的正面作用比戈认识得清楚很多,我认为邓多次劝非洲国家“不要搞社会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我们自己都没有搞清楚”是发自内心的。与邓小平不同,戈尔巴乔夫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满怀信心,他对市场经济、资本主义的排斥与极左保守派没有什么区别:“戈尔巴乔夫鼓吹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和资本主义的劣根性”同上,P44)。观念决定行为,因此他既没有对苏联的集体农庄实行中国式的“联产承包”私有化,也不可能走中国价格改革的“双轨制”和企业改革的“增量改革”那条路。

“增量改革”的意思是,不把希望寄托于国企改革,而是让民营企业、市场经济在计划经济的体制外发展起来,逐步替代国企的地位,成为经济主流,等到时机成熟,再彻底废除计划经济。当然,中国的国企改革也在设法推进,但不寄予过高希望因此也不去大动,只作保守疗法。用学术语言说,“增量改革”就是“帕累托最优”,通俗地说,就是有人受益的同时无人受损。这条改革路径意义非凡;更重要的是,它对于政治改革同样适用——政治改革要想成功,虽然权贵既得利益集团非正义、甚至是非法攫取的利益令人痛恨,但也不得不尽可能让其利益不受损,以削弱改革的阻力。激进派却相反,道德至上,不但要清算一切既得利益,而且祈望改革者道德高尚、不计私利,宁可掉脑袋也要理想主义到底。这其实就是党文化,乌托邦,空头知识分子的通病(以上中俄改革的比较大部分是我的个人观点,与麦克福尔无涉)。

戈强推的经济改革很快碰壁,他意识到遭遇了保守势力的强大抵制。依照共产党人的思维惯性,他首先想到的对策就是两个字:集权,把权力进一步集中到他这位伟大改革家手里,以强迫反对派就范。平心而论,这也不能算完全错误,靠强权推动现代化的成功先例并不少,台湾的蒋经国,南韩的朴正熙,新加坡的李光耀,等等。关键在于,这些成功先例全都是处在英美等西方国家的强大影响之下,体制内外对西方文明的认知水平,政治体制、意识形态、价值观和社会基础与西方的类似性亲和性,方方面面都与苏联斯大林模式差别巨大,两者不可类比。 无暇细说,只能提一句:亲西方的威权主义-专制主义制度,和反西方的共产党极左极权主义制度,尽管都不是自由民主,但仍然有着不可忽视的巨大差别,也因此它们的现代化转型遭遇的困难也有巨大差别(详见后文)。

戈集权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清洗高层,大批撤换反改革的领导人。因为大权在握,他做得很成功,掌权不到一年就把党内高层领导更换了几乎一半。效果如何呢?毫无用处。“作为一个整体的苏共并不接受他指派的改革领导者”(P.46)。

于是,戈不得已把政治改革提上了日程。关键转折点就此到来:戈采取了甩开不配合改革的苏共,转而启动社会动员、落实苏维埃权力的双重激进方针,所谓“公开性”、“激活人的因素”。与众多外行民主派对“公开性”的赞美相反,从此戈的改革就一路向“失控”步步演进,再也回不了头。这和邓小平的改革路径不但不同而且背道而驰,倒是与毛泽东的五七年反右和文化大革命的群众动员堪有一比,但是,毛能控制住局势,戈却做不到。(注:毛1957年反右的初衷是,鉴于波匈事件的“官僚主义”教训动员体制外“帮助共产党整风”,并非“引蛇出洞”。引蛇出洞是闹出乱子后毛的自我辩护之词。)

“公开性”意味着放松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限制。理所当然,苏共极权主义的反人道罪行被大量揭露出来,激进反对派崛起,他们不但开始彻底否定旧体制(这当然是旧体制罪有应得),而且批判矛头开始指向戈本人和他的改革,不配合、甚至反对戈尔巴乔夫改革路线的各种组织和街头运动雨后春笋般冒头;与此同时,体制内的保守反改革势力被刺激起来,极端激进和极端保守互相激发,政治-社会格局趋向两极化;等等,所有这些都是戈不想看到的。他只是想利用党外的社会力量去冲击极端保守的共产党体制,根本没有丝毫意图要和这些越来越活跃的、形形色色的反改革派站在一起。想利用,又没有能力操控,于是一匹匹脱缰野马开始狂奔。

“公开性”、社会动员之后的第二步,是赋予橡皮图章苏维埃(俄文“代表会议”的音译,相当于中国的人大)实实在在的立法权。也和“公开性”一样,理论上这一步无比正确,事实上却事与愿违,被戈激活的苏维埃很快成为反戈尔巴乔夫改革的权力中心,形形色色互不相容的政治-社会力量混乱角逐的大舞台,其主要效果,就是让极端主义的苏共政治文化(“党文化”)浮上水面,得到了充分展示、发育和强化的绝好机会。

第三招,是创立总统制。这也是按照甩开苏共、另立权力中心以利于戈尔巴乔夫个人集权的思路所做的设计,而且和前面两招一样草率仓促,既没有经过周密思考,没有预测过可能导致的后果并事先做好准备,更没有形成任何体制内外的共识,完全是戈一人拍脑袋拍出来的。后来叶利钦的“超级总统制”和普京的个人独裁,应该说至少一部分是由戈铺平了道路。

戈尔巴乔夫居然没有认识到,在苏联的旧体制下,“是党而不是国家起着维持该体系的粘合剂作用。随着党的权力开始衰退,该体系中的各级行为体一起背叛了纵向的权威……在高层权威变得模糊不清之后,世界上最大、最强的国家之一的苏联以惊人的速度崩溃了。”(P.66)戈甩开苏共推行改革,催生出体制外大量新政治行为体的同时,改革议程的争议范围随之迅速扩大,经济、政治和国家统一三重争端一起爆发,苏共高层也随之分裂并且把分裂向下向外层层传递,“最终,各种政治行为体的改革偏好与戈尔巴乔夫的改革初衷迥然相异。……这些激进的和保守的新势力破坏了戈尔巴乔夫最初的改革计划而导致了苏联的瓦解。”(P.67)戈尔巴乔夫外行混乱改革的整个发展历程,就是按照参与动员→多元行为体涌现→混乱失序→极端派崛起→暴力冲突→失控崩溃的内在逻辑,一步步走到了终点。

1990年5月,叶利钦在被戈尔巴乔夫激活的俄罗斯第一届苏维埃选举中险胜(俄罗斯当时还是苏联15个加盟共和国之一),“在赢得这一权位之后不久,叶利钦及其盟友开始扩大反戈尔巴乔夫和反苏联政府的政治斗争,宣称戈及其政权对改革不再起促进作用,反而是进一步深化改革的绊脚石。……他们要进行更激进的改革。”叶利钦渴求对俄罗斯的国家主权,而“苏维埃选举赋予了他们将俄罗斯从苏联独立出来的权限。”(P.91) 时隔仅两月,1990年7月,俄罗斯苏维埃以压倒多数投票宣布俄罗斯独立。与此同时,民主派开始出现分裂而保守派开始集结,极左的俄共与坚决维护苏联统一的俄罗斯极端民族主义势力结合,久加诺夫与日里诺夫斯基结成“红-褐联盟”(红色是共产主义,褐色是法西斯主义),而戈尔巴乔夫没有站到亲西方自由派一边,而是选择与保守派结盟,对拉脱维亚和立陶宛的民族独立运动实行武装干涉,导致14人死于暴乱,数百人受伤。然而尽管如此,保守势力并不认同戈。“一种无政府的感觉席卷了整个苏联。在苏联混乱不堪的最后一年间,意识形态的分野在几乎每个问题领域都变得明显起来,然而,没有什么比国家边界的分割和在苏联国家内部将主权移交给下级这两个问题更为事关重大。”(P.100)波罗的海三国和乌克兰、亚美尼亚、土库曼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加盟共和国先后宣布独立。在这一片混乱当中,戈尔巴乔夫极力想要保全苏联,经过百般努力,他和叶利钦以及其它共和国的9位领导人签署了“9+1协定”,准备仿照美国联邦制的样板重新协商一个新联盟条约,签署时间定在1991年8月20号。然而保守势力抢在条约签署前一天发动了政变,结果众所周知,在叶利钦领导的强有力抵抗下,军队拒绝执行政变当局暴力镇压的命令,政变失败,苏共被禁,苏联解体,1991年圣诞夜苏联总统戈尔巴乔夫黯然下台,俄罗斯总统叶利钦入主克里姆林宫。

中共反改革保守势力出于自身私利对苏联解体痛心疾首,他们将苏联解体完全归咎于戈尔巴乔夫,但这不是事实,至少不是全部事实。只能说,戈的外行混乱改革导致的失控使得苏联有可能解体,但以新的联邦制保全苏联也是可能的,是极左保守势力的8.19政变使得保全苏联国家统一的希望彻底破灭。至于说苏联解体是好还是坏,那是另一回事。至少对于中华民族的民族利益而言,苏联解体是天大的好事,我们应该好好感谢发动8.19政变的那群混账东西。

(三)同样外行混乱的叶利钦第一阶段改革1991.8—1993.11

8.19政变失败后,叶利钦如愿以偿,俄罗斯民主派经历了一个欣快时刻,“西方的反应更为欣喜,报纸头栏标题宣告“奴役终结,千年独裁被推翻””(P.133)然而好景不长,出乎任何人意料之外的苦难生活接踵而至。“下一步该做什么?所有的革命都证明,推翻一种社会政治制度要比建立一种新秩序来得容易。虽然1991年8月可能标志着共产党统治和几个月后苏联国家的终结,但何种政治制度、经济体制和社会模式能够或者应该填补空白仍然是未知数,即使国家的边界也在未定之中。”(P.134)

“此时的叶利钦看来是无敌的”,“叶利钦看起来拥有一切自由,只要他愿意,他就能任意设计一种制度。”(P.166)他可以利用机会建立个人独裁,但“也可以采取措施来巩固一个民主政体。他可以废除前苏联的所有制度,采用一部新宪法,使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以及联邦与地区之间的分权法典化,召集新的选举来促进多党制的发展。”“但是,叶利钦却没有采取这两种策略。更确切地说,他对建立一个治理俄罗斯的新政治制度关注甚少。”(P.139)那么,叶利钦的优先事项是什么呢?巩固俄罗斯的独立以及经济改革。叶利钦新政府模模糊糊的改革顺序是:确定独联体的国家边界→经济改革→重建民主政体。他们相信这是可控的。

第一步走得比较顺利,到第二步经济改革则不然,蠢棋一步蠢似一步,说是“灾难性的”也不过分。自从1988年戈尔巴乔夫启动政治改革以来,经济改革被忽视,“到了1991年8月,这种无所作为带来的经济代价已经非常巨大”,“要求激进经济改革的公众舆论迅速发展起来”。(P.151)经过几番犹豫,叶利钦出人意料地选择了盖达尔团队的“新自由主义”休克疗法(Shock Therapy(注:这个所谓“新自由主义”与英国传统的、政治上的保守自由主义没有关系,请勿混淆)“没有多少人明白盖达尔计划背后的经济学逻辑,因为俄罗斯已经有70年没有经历过市场体制了,要指望人们一下子理解供给与需求、预算赤字与通货膨胀、贸易与货币贬值之间的关系是不现实的。另外,大多数人——政府内部和社会人士——都期望立竿见影,叶利钦本人也承诺年底就有经济上的起色。”叶利钦公开宣布,“(经济)改革的日子对我们来说将会是艰难的,但这一时期不会太长久,我们讲的是,6到8个月时间。”(P.153)6到8个月!比戈尔巴乔夫改革时期昙花一现的“500天计划”还要短得多。盖达尔的美国顾问,哈佛大学教授 杰弗里·萨克斯(Jeffrey Sachs)大力鼓吹休克疗法时有一句名言:“你不可能分两步跨过一条沟”,然而他似乎没有想过,如果沟很宽,你首先需要量一量你的脚够不够长。休克疗法遭遇惨败,经济危机全面爆发,国企私有化把财富集中到了极少数寡头手里,广大人民群众却一贫如洗,终生积蓄一夜之间化为乌有。在各方强大的反对下,叶利钦被迫在1992年底解除了盖达尔的总理职务,以保守派切尔诺梅尔金取而代之。

为什么萨克斯的休克疗法在玻利维亚成功了,却在俄罗斯遭到惨败?麦克福尔解释说,“在寻求创建一个新的、同民主政体相符的制度环境时,俄罗斯领导人很少能从苏联体制中找到可以利用的相关制度。在拉美、南欧甚至中东欧的民主转型中,被威权主义统治所压制的原有的民主制度只是被再次激活,这是一个比建立新制度要有效得多的过程。然而,俄罗斯领导人没有这样的制度可以拿来重新使用。”(P.166)“与已经对中东欧转型作出贡献的那些市场经济提倡者不同,俄罗斯自由市场的鼓吹者在改革启动时只占少数。”(P.179)在制度学派的概念中,这叫作“路径依赖”(path dependency),通俗地说,就是旧制度旧思想的强大惯性抵制变革。

除叶利钦之外,盖达尔的休克疗法(也称为“大爆炸”战略,big bang strategy)只得到民主派当中的一部分人即自由主义者的支持,另一部分民主派——中左的社会民主派则立场摇摆,而民主派无论在议会内还是在社会上都是少数。议会里的多数席位由敌视市场经济的共产党人和民族主义者的红-褐联盟占据,社会上反对“大爆炸”激进经济改革的多数人在副总统鲁茨科伊的领导下与议会主席哈斯布拉托夫结盟,而中间派“公民联盟”虽然支持私有制市场经济但也反对休克疗法。总而言之,当大多数东欧国家已经在讨论应该采用哪种资本主义形态时,俄罗斯却还在争论要不要私有制市场经济。

政治体制改革方面的争议更加混乱。共产党人和民族主义者根本反对自由民主,而改革派内部也四分五裂,一部分人主张用威权主义政体推进市场经济,大部分人相反,批评叶利钦的威权主义倾向。在8.19政变失败短暂的沉寂之后,反对苏联解体的意见开始壮大,历次公投的结果表明,反对解散苏联的人接近绝对多数。民主派由于支持苏联解体、赞成休克疗法而迅速失去多数民意支持而走向消亡,而“新的共产党组织、运动和阵线以惊人的速度增长。”“休克疗法为重新组织和动员共产主义忠诚人士提供了最显著的机会。”(P.189)1992年2月和同年6月共产党组织的大规模示威游行遭到当局暴力镇压,进一步动员起共产主义和民族主义的同情者。

1992年11月,宪法法院对共产党活动家重审叶利钦禁共令的申诉作出最终裁决,“法庭认为,作为一个整体的党和其高级领导层是有罪的,但其普通成员无罪。……判决点燃了全面复苏统一的俄罗斯共产主义政党的运动。”1993年2月“俄罗斯联邦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在莫斯科召开,总共651名代表出席了会议,代表了全国新注册的近50万名共产党员,使得俄共成为俄罗斯最大的政党。几乎所有8.19政变的主犯都参加了会议。”(注:虽然宪法法院判决他们有罪,但并没有落实为刑事法庭的违法判决。)“久加诺夫当选主席巩固了民族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之间日益增长的联盟。令人印象深刻的是,……虽然社会民主党人为会议举行做了许多组织工作,但他们还是没有被选入领导层。与东欧国家不同的是,俄共没有向社会民主党演变,反而日益变得民族主义化。……而一些最有影响力的民族主义领导人实际上是从民主运动中产生的。”(P.190)

另一个政治体制方面的重大争议是采纳总统制还是议会制。俄罗斯议会多数代表支持议会制,叶利钦及其盟友力挺总统制。总统和议会之间的冲突愈演愈烈,“1993年10月4日,发生在总统和议会之间的内战结束了。……数百人死于战斗中。”(P.208)“1993年秋,俄罗斯第一共和国走到了尽头。叶利钦的改革同戈尔巴乔夫的政治改革一样,没有能够通过和平的、民主的方式来建立一个解决政治争端的机制,其结果都是:政治分化、对立,最终是武装冲突。”(P.209)

(四)半成功的叶利钦第二阶段改革1993—2000

在1993年10月事件中,虽然叶利钦以暴力压服了议会,但它却标志着俄罗斯第一共和国的失败,民众不再对民主前景保持乐观:“当民主政府不再以民主的方式行事,它会失去社会合法性,转而阻碍民主制度的巩固和深化。”(P.227)“俄罗斯和西方的许多评论家都认为叶利钦新政权是独裁政权。……这有点言过其实……随着叶利钦及其盟友以暴力击败了敌人,他们认为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运动的斗争现在结束了。……如果说戈尔巴乔夫时代的结束解决了领土争端,那么俄罗斯第一共和国的终结结束了关于经济制度的争论。……改革议程中最后的重大问题就是政治改革。”(P.229)

1993年8月,一个制宪会议组成,开始按照叶利钦的现实需要并参考西方的制度匆忙草率地起草新宪法,“这些宪法设计者是在回应一个具体和现时的政治事态。……这种对当前政治环境作出的回应通常是新制度设计的推动力,”“许多制度设计的变化不是被设计出来的,它们通常是因为眼光短浅的人对他们或多或少所觉察的短期需要的反应。”(P.233)

如果拿美国的制宪作对比,可以看到三点明显的不同:第一,美国有着从英国继承而来的长达数百年的宪政法治传统以及北美13州殖民地州宪的成功实践,而俄罗斯几乎完全空白;第二,美国五十余名制宪先贤都是兼具渊博学识和实践经验的内行老手,俄罗斯的制宪者正相反,他们头脑里塞满马克思主义的偏见,对于现代国家治理既学识浅薄又毫无经验;第三,在美国制宪时期,民粹民主派是极少数,对制宪没有什么影响,俄罗斯的制宪则不然,民粹民主已经大行其道,几乎已经成为民主思想理论的主流;凡此种种,俄罗斯转型后的民主制度被“路径锁死”为选举民主而非自由民主也就毫不奇怪了。

俄罗斯新宪法在全民公投中勉强过关后,民主选举按期举行而且大体上作弊不算严重,一直延续到普京的独裁统治时期。普京独裁统治的一个最近的明显例证是,侵略乌克兰的决定连普京在内只有四个人知情,普京却长期获得超过70%甚至更高的民意支持,许多人对此无法理解,那是因为他们不懂得区分好民主和坏民主。多数民意真心诚意地支持独裁统治,这在历史上屡见不鲜。人民和人民是不一样的,民意和民意不是一回事,人民的声音未必就是上帝的声音,多数人的统治完全可能成为最恐怖、最难纠正的专制。任何人,包括一个人、少数人和多数人全都不配统治,只有能够切实保障人权的正义良法经由分权制衡的宪政来统治,国家治理才能真正符合每一个人的长远根本利益,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叶利钦经过反复较量陆续战胜了他的所有对手,这些对手知道自己如果采取对抗行动没有胜算因而不得不遵守这部宪法制定的规则;另一方面,宪法本身的种种缺陷和漏洞也就此被路径锁死,俄罗斯很不完善的寡头垄断的市场经济、脆弱的法治、软弱无力的政党政治、欠发育的公民社会和公民文化、总统独揽大权的“超级总统制”、黑手党横行的半自由半民主,等等麦克福尔所定义的“选举民主”(“选举至上的民主”)、而非自由民主从此确定下来。以高标准衡量,俄罗斯的民主转型是失败的;但“制度崩溃和内战都没有发生,这已经是重大成就了。”(P.277),宽厚些评价,俄罗斯的转型也可算是“半成功”——尽管怀念斯大林和苏联时代的人数在增长,但愿意回到苏联旧体制的民意毕竟一直不是主流。

细节容我不赘述了,有兴趣的读者请读原著。

(五)俄罗斯转型对中国的启示

虽然不存在全人类普遍适用的所谓“历史必然规律”,但是,历史进程中是包含一些不那么宏大的规律性因果关系的,所以,他人的历史经验对我们具有参考价值,“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以史为鉴可知兴替”。下面结合俄罗斯转型的经验教训进一步谈谈我对中国未来政治改革的若干思考。

1 俄罗斯是我们最好的借鉴对象

由于中国与俄罗斯相似度最高,所以比起东欧国家和非共产党国家的现代化转型,俄罗斯的转型对我们更具借鉴意义。把中俄、东欧、非共产党国家这三类国家的民主转型一体看待是会误导人的。

俄罗斯的转型虽然没有完全成功,普京发动侵略乌克兰的战争尤其凸显了俄罗斯转型的失败,但是,俄罗斯毕竟已经成为一个半自由半民主国家,它的转型总体而言走在了中国的前面,证明了自由民主对于中国不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中俄两国的转型比东欧国家和非共产党国家面临的问题更大、更复杂,转型的路途也会更坎坷漫长,期望过高也是不现实的。不改革死路一条,激进革命更是死路一条,我们只能勉为其难,毫不动摇地坚持推进渐进、有序、可控的全面改革。

2 高度警惕国家分裂的危害性

在三大转型议程中,中国的经济改革已经基本完成,这是优越于俄罗斯的方面。中国将要面临的难题,是在政治改革的同时避免国家分裂;或者说,需要先解决所谓“少数民族区域自治”问题。而这又牵涉到两个重大问题:一,否定民族自决权、宪法规定不允许民族分裂独立;二,取消以民族划界的集中居住、改为多民族混居。详见《附录一》,不赘述。

3 自由优先,民主居次

绝大多数西方人惯于把自由和民主混为一谈,统称为“民主”,但自由和民主并不是一回事;不但不是一回事,而且两者之间存在永恒冲突,由此“民主”就有了好民主-自由民主,和坏民主-民粹民主之别。现代自由民主的国家治理,从历史演变角度看,是先自由后民主;从内在逻辑看,是自由为皮、民主为毛,“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个人自由和人权保障是现代国家治理的核心价值目标,分权制衡的宪政和法治是保障核心价值得以落实的基本制度,而其它项目如民主选举、公民社会、多党竞争、言论自由、独立媒体等等都是操作细节,孰先孰后、孰轻孰重一定要区分清楚。

4 中间突破、逐级递进

具体细节详见《附录二》

此外,新加坡人民行动党的国家治理经验也很值得认真研究,可参阅蔡定剑教授的文章《向新加坡学什么?》。

(六)给作者挑一挑错

《俄罗斯未竟的革命》这部著作优点非常突出,作者不但学术功底深厚,方法论训练扎实,判断力杰出,很少受教条束缚,尤其难得的是他长期在俄罗斯从事实地考察,有着丰富的亲身经历,十分难得。但世无完人,缺点总是能挑出来的。

1 作者很少顾及精神文化层面,意识形态、政治文化很少提及。他以俄罗斯的民主转型与东欧国家以及非共产党国家作比较,提出了很多真知灼见,但他没有深究共产党国家的极左翼极权主义意识形态和精神文化的根源——马克思主义——无孔不入的深远影响,它全面地、系统性地扭曲和遮蔽了苏共和全体苏联人民对现代文明的认知,“观念决定行动”,它才是导致苏联-俄罗斯转型失败的最主要因素。因此麦克福尔或多或少低估了俄罗斯(和中国)转型的难度。虽然第九章有三页篇幅作者谈及政治文化,但也只是浅浅地一带而过。这个话题太大,三言两语讲不清,姑不置论。 

2通过中日两国变法维新的比较,可以清楚看出精神文化的重要性。两国的维新变法有很多差别,其中之一是,日本的明治维新是按照福泽谕吉“从思想观念脱亚入欧着手变革”的“唯心主义”理念推进的,而中国则相反,是从唯物主义、物质主义的“器物”层面,从“坚船利炮”入手,失败后才想到制度变革,又失败,最后迟至1919年前后的“五·四新文化运动”才开始思想观念、精神文化的变革,此时渐进改革的机会窗口已经关闭,激进革命的狂潮席卷一切,中华民族沿着激进、激进再激进的历史路径一路狂奔到大革文化命的“浩劫”,历来整人不倦的共产党官员自己也挨了整,才促使中共勉强走上渐进改革之路。但是,我们汲取教训了吗?我们抛弃掉专事破坏、全然不知经济建设和国家治理为何物的极左意识形态了吗?我们直到现在不还是开口闭口“屁股决定脑袋”、“存在决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吗?我们当中究竟有多少人真正重视理论建设,静下心来坐上许多年的冷板凳,认认真真研究过现代化、现代文明和自由民主?说到底,我们凭哪一条配享有自由民主?就凭“天赋人权”,“爱自由是人的天性”,“只要把人民群众发动起来推翻共产党,立刻就是民主的艳阳天”等等教条和口号吗?对不起了,所有这些民主教义都经不起推敲,谁爱信谁信,反正我不信。欲知其详,请读拙作《渐进民主文集》。

3 马克思的无神论唯物主义只是轻视、甚至否定精神文化重要性的西方思想流派之一,还有诸如存在主义、实证主义、多元文化主义、价值空洞的极端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现实主义国际关系学说等等,全都加入了自尼采宣告“上帝死了,一切都成为可能”以来的那场声势浩大的相对主义、虚无主义、取消主义大合唱,篇幅所限,恕我不能再谈了,容再叙。

周舵  2022.8.22.于海南保亭

《附录一》

民族自决权不是人权

“民族自决权是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这是藏独和别的“独”派人士手里的一大法宝。可惜,他们居然不知道,这根本不是什么人权——“人权”是个人权利,而“民族自决权”是集体权利,它不可能是什么“人权”。如果进而按照独派的主张,通过全民公决令其合法化,就更是会剥夺不赞成独立的少数派的人权,那就干脆变成了反人权(详见本书“什么样的自由才是好东西”一文)。

更鲜为人知的是,当年讨论《联合国人权宣言》时,“民族自决权”是苏联想要捏住西方国家的痛脚,打出反殖民主义的大旗,聚合卫星国和一大批第三世界国家提出来的,遭到当时的12个西方国家一致反对,只因为多数票在苏联一边,才最终被写进了宣言。

“民族自决权”不仅原则上就不是人权,其根本原则“一族一国”即“每个民族都应该有自己的国家”更是荒谬绝伦——首先,除去亚马逊雨林和北极等极少数极端封闭的地域之外,当今世界上并不存在可以清晰界定的纯种民族;其次,也根本不存在单一民族的国家,所有国家都是多民族杂处的。由这个荒谬绝伦的乌托邦幻梦必然会导致祸患百出的实践,两次世界大战,以及二战结束之后许多国家之间、国家之内的流血争端,大小内战外战,都和这个不折不扣的极端民族主义主张紧密相关,这方面的例证可以说是举不胜举。当今世界进步的潮流应该说是恰好相反,不是人为地把国家分裂成小块,碎片化,而是像欧盟那样淡化国家主权,逐步通过自由平等的友好协商统合成更大的政治实体。波普尔(K.Popper)直斥“民族自决权”为“反动主张”,正是哲人之卓见(参看《开放社会及其敌人》)。

西藏独立的实际后果

我们不妨做一点理性思考,想想要是真的让西藏独立,实际上会发生哪种情况。

首先,西藏是中国西部的战略制高点,边境的那一侧是一个正在崛起,历史上又有许多扩张主义行径的大国(想想前车之鉴锡金),如果西藏独立,谁能保证印度和独立后的西藏政府能和中国和平友好相处?中国的西部边境势必将无险可守,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这是中国的核心国家利益,在今天这个半无政府状态的世界格局下,是任何中国政府——哪怕是民主政府——都不可能背弃的,否则立刻有丧失合法性甚至倒台的危险。任何人想要触犯这个中国的核心国家利益,一定会普遍激起中国人严重的民族情绪,遭到唾弃。

接下来,一系列的实际问题如何处理?边界怎样划分?藏独人士要求的,是一个包括全部青海,一大块甘肃、四川和云南的“大西藏”,哪个汉族人可能同意?现在居住西藏的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怎么办?历年来中央政府给西藏的援助,或者从西藏开采的矿产怎么算?等等,麻烦事简直无穷无尽,和平、理性、公正处理这些问题的可能性几乎等于零。

总而言之,西藏独立要想站得住脚,几项原则我看是必须遵守的(其它独派同此):

1.绝对不允许使用暴力;⒉ 至少需要有一切利益攸关方的绝大多数人的同意,原则上最好是一致同意;⒊ 如不能一致同意,不同意的和利益受损的一切成员必须得到足够补偿;⒋ 历史的旧账必须能以理性的、和平的、双方都认为是公正的方式清算;⒌ 确保独立后的西藏能与中国友好相处、相安无事。

很可惜,我们看不出藏独人士会遵守这些原则——哪怕是在自由平等协商的情况下。从“3.14”西藏骚乱看,某些藏独人士(当然不是全部)不是仅仅和政府、和警方暴力对抗,而是对普通民众——既有汉族,也有回族和其他少数民族——施以烧杀劫掠,这是无论如何不可原谅的刑事犯罪,和“八九风波”时北京民众高度克制、绝无刑事犯罪的群体行为形成鲜明对比。这就说明了一个难以否认的事实:一部分藏独人士实实在在,就是怀有民族仇恨情绪的少数民族的极端民族主义,它只会激起汉族同样的极端民族主义(而且一定是反美反西方的),制造出无止无休的民族冲突甚至是民族仇杀,对于中国的民主化只有百弊而无一利。不管这种民族仇恨情绪来自何处,是谁造成的——我同意,主要是治国无能的中共造成的——都不会影响这个事实本身。我们必须清醒地直面这个可悲的现实,不能拿一套自相情愿的空中楼阁自欺欺人。

民族问题在几乎一切多民族国家的民主化过程中都是一个巨大的火药桶,极其麻烦,极其危险,不能不慎之又慎。否则,未来中国民主化过程中发生尸山血海般惨烈的民族仇杀事件不是不可能的,我这么说绝非耸人听闻,南斯拉夫的内战是一例,1998年印度尼西亚在民主化过程中发生的极其残暴的排华事件是另一个无可辩驳的案例,相关的资料图片在网络上很容易找到,“虎妈”蔡爱眉的专著《起火的世界》更是一部杰出的相关课题的研究著作,值得每一位关心欠发达国家民主化问题的中外人士认真阅读。

西方国家关注藏族的人权状况诚然是一片善意,甚至可以说是天经地义,但问题在于,西方人普遍缺乏相关知识,又没有切身的利害相关——万一中国因民族问题陷入内乱,哪个西方人会放弃西方国籍,加入中国籍,和中国人民一起感同身受,来中国和我们同甘共苦?有这样的人吗?中国大乱,你拍拍屁股走人了,谁能相信你会对中国的前途负责任地思考和行动? 

……

出路何在?

最后,我要推荐现任职于北大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的师弟马戎关于中国民族问题的新观点(有一些是我的引申)。

首先,对照搬斯大林的民族理论作彻底清理——包括其基本概念在内。“中华民族”应当改称“中华国族”nation of china,“汉民族、少数民族”的“民族”照美国做法改称“族群”ethnic group;中华国族是57个族群的统称。如果国族也是“民族”,藏族也是“民族”,很自然地,藏族独立建国也就顺理成章了。这是斯大林民族理论的一大误区。

其次,把族群问题(原来所称的“民族问题”)非政治化,转化为族群文化问题。取消“民族区域自治”,打散“少数民族”集中于特定区域的政治区划,提倡各族群混合居住,仅保留各自的族群文化传统——美国就是这么做的,新加坡也做得非常成功,我们中国传统上也是如此,都值得我们学习或继承。

从苏联解体的教训来看,斯大林的民族政策是一个大失败,很应该引起我们的警惕。我本人过去也一直认为“少数民族”高度自治是唯一出路,现在我改变看法了。

(摘录自周舵:《渐进民主文集》)

《附录二》

这是我2015年9月的一篇建言,经两位朋友提出若干修改意见,由一位“红二代”朋友MXL全篇修饰为“体制内语言”后送达中共十八大的政治局四常委,中办两次问谁是作者,听说是我就再也没有下文了。我的这些主张不是专为中共改革派设计的,哪怕中共下台,它照样有效。在可预见的未来,这篇建言的主张恐怕很难实施,但我坚持认为,它依然是“现实最优”的选择,代价最小、成果最确定,没有理由不加以推进。其它选择,要么过于理想难以实现,要么弊端重重而不可取。

“中间突破”式政改路线图

党的十八大以来,改革明显加速,反腐的强力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三中全会的“全面深化改革”、四中全会的“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等等,都令人对新一届领导班子寄予莫大期望。但改革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其中特别难办的是所谓“肠梗阻”,即体制中间层的懒政怠政、不作为,若不设法解决,任何改革决策都将流于形式、无法贯彻实施,后果将极为严重。

本课题研究所针对的即“肠梗阻”问题,试图画出一张系统性的改革路线图,既能解决全局性、根本性、长期性问题,又能使得改革风险可控、具备可纠错机制,不至酿成全局性动荡。

简言之:中间突破,在全国2851个县及县级市中选择其中的百分之几的若干县作为试点,以此为突破口,试点成功即全面推进以法治为核心目标、以党内民主和人大、政协改革为两大枢纽的政治体制改革。

1 基层民主成效不彰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就开始推行以村民自治为标志的基层民主实验,近30年的实践表明,效果很不理想。原因何在?其一是因为层级太低,村不是一级完整的政权机构,受上级干预太严重,令“村民自治”名不符实;其二,由于我国缺乏民主传统,良治的基层民主不可能从草根自发产生,需要精英去指导、规范,而全国几十万个村,数量太大,不可能有足够的合格人力资源从事指导工作。其三,法治建设没跟上,缺乏阻止贿选或黑道人物入选的机制。

反过来,如果不经过基层的民主实践,就贸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民主,很易导致全局性动荡,出错后也会由于“路径依赖”使得错误难以纠正。

自秦统一全国、推行郡县制以来,县级政权历来就是完整的基本治理单元,“郡县治,天下安”(习近平),县市治理好了,全国大部分的治理问题就基本解决了,即便有少数县市出些问题,也不会导致全局性动荡。因此,以县市为中心的政改应该是现实最佳选项。

2 法治不可能一蹴而就

即便在成熟稳固的自由民主国家,法治的确立也都走过了漫长曲折的历史过程,像我国这样一个缺乏法治传统的国家,法治基本上轨道(可以用“群体性事件绝大多数能够通过公正司法、而不是以信访等行政干预方式得到解决”为标准)恐怕至少需要20年。不能不承认,目前我国的司法状况相当落后,许多基本条件尚不具备,而国情又极其复杂,因此,仅靠自上而下推动司法改革(和其它改革)恐怕很难奏效。

司法改革最大的难点是,其核心目标“专业素养”和“有效监督”两者是互相冲突的。专业素养来自于清晰明确的专业分工和法律共同体的独立自治传统,目前我国的普遍情况却是专业分工不明确、法律职业群体不成熟不稳定。但是,一个高度专业化的、自治的法律职业群体又容易形成不受公众监督约束的垄断集团,内部紧密勾结、不当牟利。建议把“提升专业素养”交由国家高层级负责,而“有效监督”定位于地方职能,交由各级政协负责(见后文)。

3 逐步落实人大的宪法职能

在制定1954年宪法时,制宪者既要照顾到临时宪法即《共同纲领》的相关规定,又要与苏联宪法保持一致,而苏联宪法又借鉴了西方国家宪法的基本形式,比如“联盟院”和“最高苏维埃”即是仿照议会两院制;我国人大与政协在对外交往中也一直以议会两院的形式出现。改革开放以来,各方面的情况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现在已经既有必要、也有可能将人大与政协往真正的议会两院方向改革。

议会制和总统制是现代政治治理的两种主要形式,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近来已经有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议会制优于总统制,比如美国著名政治学者福山公开批评美国的总统制经常导致国会和总统对立,严重影响政府效能;台湾新任国民党主席朱立伦也公开倡言台湾应该改为议会制;香港政改仿行议会制的呼声更是不绝于耳。主要原因在于,议会制不是“三权分立”的,是“议行合一”即议会立法权和执政党行政权合一的(议会制“三权分立”的普遍见解来自孟德斯鸠,而孟德斯鸠误解了英国制度)——下议院赢得多数选票的多数党领袖既能主导立法,又拥有组织政府的权力并出任行政首脑,内阁部长或大臣也从议员中产生,这就不会发生总统制下当总统和议会多数党不属同一政党时易于发生的决策僵局。

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是最高权力机关(这恰恰是议会制当中议会下院的宪法职能,“三权分立”的总统制是没有“最高权力机关”的),而我国目前的现实明显背离了宪法规定,有必要逐步让人大真正成为最高权力机关。我国宪法又规定,地方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而现实情况同样与宪法规定有很大差距,不加改革的话,就难免被误为“共产党操纵选举”。

按照目前情况看,再参照新加坡人民行动党以及日本自民党的具体经验(两国都是在议会制体制框架内实际上长期由一党执政),中共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都几乎毫无悬念地能够在绝大多数县市一级的人大代表选举中赢得多数席位,成为县市人大的多数党,并由此掌握立法权和行政权——这实际上就是“共产党领导”即党主立宪,是名正言顺、经过选民合法授权的领导,何乐而不为?

作为过渡办法,可以立法规定在某段时期内不开放党禁,只允许共产党和八个民主党派组党,但独立的民间人士可以参加县市级人大代表的竞选。这样就有了真正的政治竞争,有竞争才会有活力、有竞争才能有效防止贪污腐败。只要成为下议院多数党,中共议会党团理所当然顺理成章地推举县长,执掌立法权和行政权。这样,执政党的县委书记和县长合一了,久拖不决的党政关系难题也迎刃而解了,叠床架屋、职责不清的问题也不存在了。

允许独立民间人士参选的好处之一是,可以把大量体制外精英吸纳到体制内来,有效遏止那些激进精英的反体制情绪。法国大革命的经验教训表明,大革命前法国知识分子被排斥在政治实践之外,使得他们既激进、反体制,又凌空蹈虚、脱离实际,成为大革命的吹鼓手;如果他们有机会参与政治实践,那种漂浮在半空中的高调理想很快就会回落到地上,破坏性的激进立场就会向建设性的温和立场靠拢。(如果选举制度设计合理,采用一个选区依据票数选出一至两名代表的方式,而回避比例代表制式的选举,迫使代表为争取多数票而采取中间立场,也会遏制代表的激进或离心倾向。)

共产党没有理由惧怕县市一级的竞选,相反,只有这样才能迫使县市一级政府眼光向下、对选民负责,随时随地回应人民的要求;当前尾大不掉的县市一级政权家族化、黑社会化、贪污腐化等政治生态恶化现象才能从根本上得到救治,全国超过每年10万起的群体恶性事件也就随之得到根治。

4 逐级向上推进党内民主

“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目前已经达成党内共识,应该及时启动、积极稳妥地逐级推进。县市人大代表的产生,不妨采取选区制和党派制并行的办法,一部分由选区选民直选(或间接选举)产生,一部分由各党派党内选举或协商产生。无论如何,共产党的县委书记应该由全县共产党员选举产生,至于是直选还是逐级向上间接选举,可以让各试点县市自主实验;县市长候选人的产生办法也可以多种多样,同样可以让各县市自主创新、互相竞争;待经验成熟后,再由省或中央择优规范并推广。

作为多数党领袖,县委书记即出任行政首脑——县长。县市人大主任(县市下议院议长)则可以由全体县市人大代表选举产生。

县市以上,省和全国的党内民主如何推进,不在本课题的研究范围之内,建议以慎重为宜,除非对县市改革有确实妨碍,暂且不动或少动,或者从全省县委书记民主选举省委书记可否开始试点。

为与县市改革相配套,还可以考虑取消目前与省平级的少数民族自治区,细分为少数民族自治县(比如规定少数民族人口居大多数的县才能成为自治县),形成少数民族自治县与非自治县犬牙交错的局面;再把大省拆分成两个或三个,全国统一改成50—60个省。目前的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照搬苏联的,从苏联解体的经验看,这种办法潜藏着国家分裂的严重危险,应该及早防范。

在民族自治地区的调整完成之前,不妨以经济或教育水平达到一定高度为条件,推迟民族地区的试验。

5 将政协改革为上议院

议会本身也同样存在权力监督制衡问题,两院制就是“以立法权监督立法权”的议会内部监督制衡办法。从西方民主国家的实践经验看,自由民主滑向民粹民主是一个严重问题,这又与下议院权力过度扩张、上议院权力日益萎缩有关。我们如果能够从人大和政协的改革开始就注意到这个问题并作出良好的制度设计,不夸大地说,我们甚至有可能创造出在某些方面优于西方的民主制度。

由于民主选举不得不遵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原则,而多数人通常都是收入较少、受教育程度较低的中下阶层,结果不可避免地就会走向民粹化,即政策越来越偏袒中下阶层;欧盟特别是希腊的福利过度、财政破产问题就是这样产生的。矫治的办法,第一是继承中华儒家的“精英治国、贤能政治”传统,第二是将要谈及的,强化上议院的权力,使得议会两院切实做到相互监督制衡。

首先是要分割立法权,将立法权分配给人大和政协;至于如何分配,不妨经实践总结经验后再定。

其次,考虑到有利于未来两岸的统一及不同社会制度的港、澳地区,我们建议采纳孙中山先生“五权宪法”的合理内容,将“考试权”和“监察权”交给上议院即政协行使,而不是另行设立考试院和监察院;还可以考虑把司法改革及监督的责任和权力也交给政协。

政协应该延续现有办法,以所谓“社会贤达”组成,但改成由共产党和八个民主党派,以及若干界别(香港称“功能组别”:工人、农民、商业企业界、教师、学生、法律界、医生、科技文化体育界专业人士、自由职业者、青年、妇女、消费者等等)各自经界别内选举或推举产生政协委员,总数以50—60名为宜。

考试权是指公务员的遴选、考核和升降,这又首先要区分政务官和事务官:县长选聘副县长、各局处长等政务官,政务官的任期和县长一致;局处长以下的事务官经统一考试终身聘用,与党派无关。政务官负责贯彻实施执政党的政策,事务官则负责常规性的日常管理,无论哪个政党执政他们都照样工作,这就避免了因县市长的离任、更替导致的治理混乱,极大地有利于社会稳定。

监察权可以考虑将现有的纪检监察机构合并,统一归政协掌管,共产党的纪检书记可以出任政协主席,也可以由全体政协委员选举产生,或者共产党提名、全体政协委员核准。这是有先例可循的,历史上英国的最高法院都是设在上议院里,也就是说,司法审查权在上议院,直到不久前才被工党政府立法从上议院独立出去。

“中间突破”的政改路径,其优点是非常明显的:

(1) 正如王岐山最近提及的,共产党的历史合法性不等于永远的合法性,也就是说,共产党要与时俱进,在改革开放的新时代着力建设新的合法性基础,我们这个建议的意义首先就在于解决了这个“制度合法性”的根本问题。

(2) 既能解决全局性的根本问题,又能避免因改革失误导致全局性动荡;

(3)既有上级的集中指导和规范,又能充分调动基层政权的积极性;可以预期,从基层政权制度创新的竞争中必定会涌现出许多现在难以预料的改革成果;

(4)能够化解激进派的对立情绪,把体制外的破坏性力量转变为体制内的建设性力量;

(5) 解开了“党政分开”这个死结,执政党领袖和行政首脑合二为一了,避免了叠床架屋式的浪费扯皮和职责不清;

(6)符合邓小平“不照搬西方三权分立”的原则,减少了改革阻力,易于达成党内共识;

(7)既落实了宪法规定,又不过分超前,符合现在已有的党内共识;

(8)合理合法实现“保证共产党的领导”这一基本要求;

(9)有助于消解民族独立、国家分裂的威胁;

(10)有利于两岸统一;

(11)有利于落实公务员制度,避免因领导层换届而产生政策多变、“人亡政息”,有利于政策的稳定性、延续性;

(12)有可能真正创造出某些方面优越于西方民主的中国特色民主形式。

(13)基本解决了“肠梗阻”难题。 

(14)有可能创造出某些方面优于西方民主的新型民主,为全人类的文明进步作出中华民族的独特贡献。

(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的观点和立场,光传媒首发,转载请标明出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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