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0日对很多人来说,这是一个平凡的日子,对于我来说这一天注定了我的冤狱和屈辱的开始。我与司机驱车来到了拉萨纳金路林芝办事处门前和约好的朋友会面,正交谈中,一帮人突然围上来,将我塞进了警车,司机和车也随之带走。在警车上我被告知,因资助“3,14”暴乱被拘传,他们是公安厅专案组的。大约一点半,我被带到自治区公安厅看守所审讯室,开始了非人的囚禁生活·····
一、我的简历
1973年10月,我出生在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九甲乡撒河村一个贫穷的牧民家庭,上面有两个姐姐和一个哥哥。童年的我在半读半牧中度过,小学毕业,我伙同几个小孩跑到尼泊、印度学习英语,后于17岁那年我来到拉萨谋生,成为国旅日喀则分公司的一名导游,作为一个自食其力的青年,我感到光荣和自豪。
1992年,小平同志南巡讲话的春风吹到了国旅日喀则分公司在单位领导的鼓励下,我和另外一名同事承包了公司散客部,开始了自己的创业之路。经过六年多的辛勤经营,创造了良好的经营业绩,积累了丰富的行业资源。 1999年我成功的引资了4000多万元,兴建了日喀则地区第一家三星级宾馆“日喀则神湖酒店”,安排社会就业200多人,开业不久即成为当地纳税大户。经日客则市直工委批准,我成立了自治区第一个民营企业党支部。与此同时,我主动承担了日喀则地区最贫困的郭家村全村45户共230多人的帮扶任务,五年间累计投入近300万元,帮助他们脱贫致富,当地政府特地树碑表彰神湖公司。
事业上的进步扩展着我的思维,我把视野投向了向往已久的拉萨。 2002年,我成功收购了拉萨”亚宾馆”并将它打造成为充满浓郁地域特色和文化风情享誉四方的#馆。在此基础上,我们组建了“西藏神湖集团”。 2006年又斥资近6000万元兴建了五星级标准的“拉萨神湖酒店”。在全体员工的艰辛努力下,短短七八年间,神湖集团已发展成为拥有十几个子公司,涉足酒店、旅游、房地产开发、建筑、餐饮等跨行业综合性实业公司,不仅全区的纳税大户,也是全区解决社会就业最多的民营企业,更是全区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的先进。
伴随神湖集团和我取得的成绩,党和政府授子我很多荣誉,我先后被评为日喀则地区十佳青年,自治区十大优秀青年,荣获自治区劳动模范和自治区“五,四”青年奖章;当选日喀则政协委员,日喀则工商联副会长,自治区工商联常委,自治区青联委员,全国青联委员,自治区民族团结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民族贸促会副会长等。鉴于我对家乡甘南州帮困济贫所作的贡献,甘肃省及甘南州分别授予我十大杰出青年称号,并当选甘肃省甘南州政协委员。神湖集团也被评为自治区优秀民营企业,公司党支部也评为优秀党支部。
最让我永生难忘和激动不已的是,2004年我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2005年转为中共正式党员。一种平生从未有过的使命感,责任感在我心中化为誓言:我要永生忠于我们的党,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哪怕为之付出一切!
二、在“3,14”事件中的表现2008年3月14日,拉萨发生了藏独分子打砸抢烧暴乱犯罪事件。一时间,以大昭寺,八角街为中心,暴乱分子肆意打砸抢烧,无端袭击过往特别是内地无辜群众。闻讯后,即赶到神湖酒店,让副总赶到亚宾馆,要求全体员守岗位,绝不允许围观、参与和支持这种违法行为。同时,对于前来避难或受伤的内地来商贩,酒店一律无条件的救。当时亚宾馆地处暴乱中心,住一百多位外国游中一些不明就里的游客跑出酒店围观拍照,情势非常危险。我当机立断,将亚宾馆的住客全部转移到神酒店。
暴乱进入第三天,亚宾馆附近已集结了很多防暴部队,由于连续高强度的作业,官兵们异常疲惫,见此情景,我立即下令打开大门,请官兵们到宾馆休息,不少官兵还来不及进房就席地入睡,看者一张张年轻的脸庞,我一面组织员工们悄悄替他们垫上枕头,盖上被子,一面吩咐厨房准备饭菜。
就这样,亚宾馆成为官兵们的歇息地,我们与维护拉萨社会稳定的官兵们共度了三十多个难忘的日日夜夜,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2008年4月,西藏军区给我们送来了感谢信,并投予亚宾馆“非常时期国防突出贡献奖章”!
乱初平,余尚存!一场揭批乱行经的群众运动同时展开。一些有良知的群众在媒体上揭露暴行而招到暴乱分子残酷的报复,我们也接到了暴乱分子的匿名恐吓电话。对此,我没有畏惧,第一个代表自治区民营企业前往医院和救助站慰问在暴乱中无辜受伤的市民并公开发表了反对藏独,谴责暴行的声明。这一时期,西方一些别有用心的媒体迎合藏独分裂分子,对“3,14”乱事件进行了大量歪曲报道恰好神湖公司下属的合资公司顿尼亚餐饮公司荷兰籍高管瑞尼夏玛亲眼目睹了“3,14”事件中暴徒们的行经,在我的动员和鼓励下,他克服了恐惧,毅然接受了中央电视台的采访,向世界人民讲述了“3,14”事件的真相,起到了非常好的舆论宣传效果。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我们公司没有一名员工参与、支持骚乱事情。我深知那是因为我们拥护党,热爱着祖国,热爱着西藏;那是因为,没有党和政府改革开放的政策就没有神湖的今天:更是因为我在党旗下宣过誓,我是组织上培养出来的一名共产党员。
三、刑虐逼供
从2008年7月10日下午1:30走进审讯室,签了拘传证,审讯便开始了。到7月13日早上,十几个“专案组“人员35人一组,大约每4个小时轮换一次,对我进行了不间断的轮番审讯。
审讯负责人是一位姓薛的公安,后来得知薛是米林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也得知审讯人员中有自治区公安厅的欧珠、尼玛次仁、林芝公安处的平措、晋美、米林公安局的王副局长等。整个审讯的内容从我个人详细履历到社会关系,从家庭成员到公司高管,从创业过程到企业情况,从经济收入到官场关系,事无巨细。随后,他们列了一个名单拿出一些照片,要我交待是否认识,有无联系。两个日夜未合眼的我始终保持着积极的配合态度,如实的回答了他们所有的问题。因为我内心是坦荡的,我人生历程是清白的!本以为专案组的同志大概抓错人了,所有的问题都说清楚了,审讯该结束了吧,自由该恢复了吧,事实很快证明了我的天真和单纯,一个漫长、黑暗、残酷的审讯拉开了帷幕···⋯
7月13日清晨,我此生铭记的日子!两名自称公安部的便衣在“专案组”成员晋美、欧珠的陪同下走进了审讯室。
一个姓刘,一个姓马,显然刘是负责的,他劈头盖脸给我宣布了“政策”称,“多吉扎西,你的案子是政治案,公安部直接负责,你必须老实交待问题!告诉你,我们不是普通的公安,也不是国安,是有特殊使命的公安,也有特权,这些特权是不受全国人大监督的,简单的说,就是打死打残也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自治区没有哪个领导救得了你,你最好丢掉幻想,我们监听你的电话已好几年了,我们手里掌握了你所有的犯罪材料。你最好配合,否则就把你带到北京,你就得受罪・・ .”
紧接着,刘要我交待”与达赖有何交往?参与了达赖什么活动?”“有哪些亲朋好友在达赖组织里供职?⋯···”面对这些空穴来风,子虚乌有的问题,惊愕的同时,我理直气壮的回答:“我党组织严格考察批准的共产党员,在政治上是清白的!我是当地政府扶持起来的民营企业家,对社会是有贡献的!我还是政协委员,你们肯定弄错了,我愿意配合接受组织的审查,我相信组织能给我一个实事求是的结论!”这样针锋相对的问答一直持续到下午六点,已经70多个小时未合眼的我用意志坚持着。
刘公安终于被激怒了,他搬来木凳,让我踏上去,将我双手铐在审讯室铁护栏的顶端,然后抽走木凳,190多厅的我被悬挂起来,手铐深深的陷入我的皮肉,剧烈的疼痛加上连日来的疲劳审讯,我晕了过去。这时,刘拿出电棒在我全身上下击捅,我被强烈的电流击醒,听到刘咬牙切齿地漫骂“你是什么党员,你那些政协委员和嘉奖都没用!我在北京训过老虎,就不信驯服不了你!拉萨发生“3,14”事件后,我们随便弄死几个像你这种人,没人敢过问!不配合,你也一样····⋯··”就这样,我在悬挂中昏质,又在电击中苏醒,悬挂几个小时被放下来,再又被挂上去。 “专案组”的晋美、欧珠目睹了这一全过程。
折磨一直持续到次日早上“专案组”其他成员来接班7月14日上,接班的薛书记开始了白天的审讯,我向他反映了刘,马二人施刑的情况,得到的回答是:“他们是领导,我们没办法”接着开始重复以前的问题要我交待。
晚上8点左右,刘,马二人又来了,要我交待五年前的一个电话通话内容。面对这样近似荒唐的问题,我已无言以对,刘、马二人又重复着头天晚上的折磨,直到次日早上交班,接班的人把我放下来时,我四肢已无法动弹,被抬到审讯木凳上···
从13号到17号,白天“专案组”成员颇为文明的审讯,从政治问题到行贿问题到偷税问题再到经济问题。晚上再由刘、马二人采取悬挂、电击的暴行审讯白天的问题。
近五天不间断“一文一武”的折磨下,我的双臂肿得发亮,部分地方已经溃烂,没有吃过一顿完整的饭,睡觉除了在疼痛中昏,就是熬不住时打个盹,短暂的打盹让我忘却了疼痛,忘却了屈辱,唯一梦见的就是一张床。
7月18日也我记忆犹新的日子,我被实施了一种新的酷刑。早上,在“专案组”晋美、平措的陪同下,刘、马二人来到审讯室,不分说将我双手反铐在审讯木凳上,用绳子将双腿绑在下面的水泥木桩上,然后拿出特制的塑料袋罩住我的头部,从颈部收紧袋,时间越来越长,我感到呼吸从急促变为艰难,头胀欲裂,眼球似突,心肺几乎从胸腔蹦出··我昏质了!随着塑料袋口的放松,我又苏醒过来,光惚中,我看见晋美、平措在劝阻刘、马二人。但没有用,刘、马二人不停得重复着暴虐,晋美、平措默然的离开了审讯室。数十次的折磨,我没有屈服。他们反而加大了力度,抓住我的头发,用充气吸管深入我鼻腔深处,往里边灌注辣椒水,再将塑料袋罩住头,收紧袋口。顿时,我感到我的头、眼、胸在燃烧,泪水无法自抑,伴着强烈的窒息,意识在逐渐消失,头脑在雾状中觉得死亡的临近!即将停止的思维闪跳出重庆的“渣子洞”,闪跳出“关塔那摩”的水刑······我晕了过去,醒来时天色已晚。
接下来的四天,我时而被铐立在审讯室的护栏上,时而被悬挂在护栏上,接受着专案组成员无休止的内容相同的讯问。连续十二天的精神折磨和肉体摧残,我的身心已到了承受的极限。由于无法吞咽连续四天水米未进,整夜折磨中凄厉的惨叫声,我明明看到不少专案组人员掉下了眼泪,也引起了看守所不少管教的关注。他们一次又一次与专案组人员特别是刘、马二人理论,终于在 22日下午我被背进了看守所,这是我被拘12 天第一次进入看守所,此时,我已丧失了自理能力,看守所不得不为我安排一个姓赵的在押人员24小时护理我。
酷刑还未结束!23日早,刘、马又将我弄进审讯室把我铐在审讯木凳上,一面辱骂一面将电棒开到最大功率戳击。瞬间,我全身抽搐,连人带凳倒下,头部重重撞在水泥地上,失去了知觉。当我醒来时,感到满嘴血腥味,刘的一只脚踏在我的头上,对我咆哮道:“我就不相信你们这些藏族我收拾不了!”接着他困住我已溃烂的双臂,将我反十字铐上悬吊起来,再用电棒击捅,我又晕了过去。苏醒后发现专案组人员晋美和尼玛次仁已将我放下来正替我按摩.····
我第一次流下了眼泪,这不是屈服的泪,是屈辱和愤怒的泪我用沙哑带血的声音对晋美和尼玛次仁喊到:“你们也是藏族,他们凭什么这样污辱我们的民族,你们要为我作证。”
一旁的刘公安霸蛮的说道:“没用,怪你的命不好,如果你是汉族,这回就不会进来了。我有特权,你不配合,#关你一两年,查不出问题也可以让法院弄个罪判你!”此时
此刻,我已无所畏惧,我拼进一个人全身力气向刘啐去满嘴的血块。此时,在我眼里他不是执法者,是土匪,是公安队伍中的败类!
没完没了的刑讯依然进行着。 7月28日,刘、马再次用橡胶警棍以一种深仇大恨的情绪死命抽打我被绑的双腿,没多久,整个双腿肿亮呈紫色。被抬进看守所时,我已出现休克反应,管教们纷纷建议送医院急救,但均被“专案组”回绝,看守所领导含泪决定,今后每次审讯由管教人员将我送进铁守栏,加锁后才能离开。
审讯持续到8月19日,我被告知正式逮捕,罪名是莫须有的“行贿”。专案人员称,这是为了有更多的时间来调查我的政治问题。
远捕后,提审的次数有所减少。也许用刑未能达到“专案组”的预期目的,加上看守所的坚决反对,审讯中除了保留不让睡觉和站立反铐外,基本停止了肉体折磨,转而替代为精神上和生活上的虐待。在“专案组”的严令下,我的伤势稍有好转,就撤掉了护理,对我单独关押,除了米饭,馒头,开水白菜以外,断决一切生活必需品,大便后只能用手擦拭。看宁所曾上书“专案组”,认为单独关押不符合规定,有自杀自残的危险;断决生活必需品是对在押人员基本权利的侵犯。
“专案组”的回答是:自杀是他自己的事,们负责。这样的关押生活持续了8个月之久。记得在九月的一次审讯中,“公安部”的刘、马二人说:“多吉扎西,你必须承认行贿,我们知道你只是个替罪羊,只要你交代你的后台就可以放你,否则你肯定出不去!”又说“不配合的话,就把你70多岁的老母和你关在一起,关死是你的责任你的老婆,孩子我们也有办法收拾”。我久久地注视着刘、马二人,只觉得这世道怎么会这样,人怎么会这样没有一点怜悯和人性!
10月25日“专案组”成员平措,尼玛次仁口头通知我:你政治上弄清楚了,没什么问题,在等上级的指示,下一步重点查你的经济问题。 11月14日清晨,我被突然押出自治区公安厅看守所,晚上7点,转押进了距拉萨500多公里的林芝地区米林县看守所。这是一个边陲小看守所,距印度仅30 公里,背靠波涛汹涌的雅鲁藏布江,其条件之简陋和恶劣在自治区是有名的。昏暗阴冷的舍房终日不见阳光,孤灯下几个在押人员,蜷缩在硬木板通铺上;单薄的被子发出阵阵恶臭且长着一窝窝虱子:适逢冬季,天气异常寒冷,年久失修的水笼头哗哗地流着,更增加了房里的寒意,水气在床沿冻成冰条,在地上结成薄冰,唾沫吐在地上很快结成冰花。这里一日两餐,中是面汤,下午是稀饭,份量很少,几乎所有在押人员都吃不饱。夜里,看守的武警不定期的把睡梦中的在押人员叫起点名,很难睡个完整觉。在这里我呆了22天,身高1米8的我体重降至130斤不到。
12月6日,“专案组”新上任的负责人,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罗伟把我押送回自治区看守所。 12月10日、15日“专案组”两次提询,要我交待神湖集团偷税和经济间题。我的回答是:“神湖集团守法经营,依法纳税,经营上清白干净,请组织上调查!”截今为止,我和我的企业不知道自己到底犯了什么罪?或到底得罪了谁?我相信共产党的天是蓝的,我希望上级能给我个公平、公正的结论!此后,我再也没有见到过”专案组”人员,开始了寂静的囚牢生活。
四、戏剧般的罪名
看守所的生活被时间静静地复印着,沉寂中我等来了拉萨市检察院的起诉书和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开庭传票。起诉书是2009年6月5日送达得,罪名是”贷款诈骗”。起诉书里赫然写到2008年10月20日因涉嫌贷款诈骗罪, 依法重新计算拘押期限,还写到曾就该罪询问过我,我有点发晕!
被捕至今,从政治罪到行贿,偷税罪,我第一次看到,自己头上换了新的罪名而且已进入公诉程序。实在讲,神湖企业第一笔贷款不仅有充沛的抵押物,而且手续全部经得起任何审查。难道“公安部”刘、马二人的话成真了吗?
开庭传票是2009年6月12日送达,开庭时间为6月18日。 6月16日我又收到了法院的”延期审理决定书”。这期间,我得以见到代理律师,律师告诉我,延期开庭是因为“贷款诈骗”纯属捏造!
我也才知道2008年7月10日与我一同以政治罪被拘留的还有我的胞兄多杰次旦,他在臭名昭著的刑虐之地一西藏军区看守所连续受刑十天后才关押进自治区看守所,案由是他带妻子非法出境;我的表兄道格扎西也被关押,案由是观看98年达赖念经的光盘;我的表弟次成被关押,案由是从樟木口岸非法到邻近尼泊尔边境小城洗温泉;后返回神湖集团董事长索朗次仁等多位公司上下被关押,无罪名。
得知这些戏剧般的案由和罪名,我不由自主的感到战栗和悲凉,他们尽能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以政治罪抓人,尔后又能子虚鸟有的扣上各种罪名,宛若帽子戏法且型号一应俱全!国家的法律何在?正义何在?
五、悲惨的结局
我73岁的母亲被“专案组”强行搜家、盘查后,风烛残年的老人至今生活在余悸里,心脏不停剧痛!我的家人和亲戚们倍受社会上的歧视和白眼!原先的朋友们远离我们!
我因长时间反复的肉体摧残,头部经常疼痛,留下明显的后遗症,视力下降,记忆衰退,经常深夜惊醒!
社会上流传神湖集团因会而定为资助“3,14”事件的企业,全体股东均曾被取保候审,不少人被无端判刑!一些“不配合”的员工遭到天数不等的拘留,集团上下人心部分员工辞职另谋职业却因在神湖工作过而校拒途堪忧经营状况良好的日喀则神湖酒店校法院强行康价拍卖;自治区酒店业的一面旗识,中外游客亲的亚宾馆同样未能幸免,在外资方、律师、宾馆高告的苦劝,百多名中外宾客的注目中,亚宾馆遭到了粗的查,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所有与神湖集团有业务关系的融机构校“专案组”告之:神湖犯了政治罪,立即收贷,提前起诉。一时间,神满资产被冻结保全,诉讼四起,曾经全区的优秀民营企业,而今在死胡同里艰难!
林芝地区,日客则地区的大型在建项目也因神湖集团的“政治罪”而被当地政府收回,数千万的投资化为乌有且面临巨额赔偿.⋯·
当法院的人们最后一次找我的时候,向我下了最后的通牒。一是问我认不认罪?政治、经济和行贿罪中的任何一个都可以:二是问我难道一点悔意都没有?我说一我没有任何#,你们就是把我杀了我也不能承认那些强加于我身有的罪;二如果说悔意那我愧疚的是那些被我所谓的罪的人们,我对不住他们。
第二天,法院以经济诈骗罪判我无期徒刑。
经历了政治罪、偷税罪、贷款诈骗罪、行贿罪,承受了身体上的摧残、精神上和生活上的虐待:牵连了企业、员工和亲友。从无辜到无助再到无奈!
但是这一切已经告诉我且终将被证明:这是一桩冤案!这是一场迫害!
多吉扎西 于狱中
—林生亮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