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统治之始(1949-1955年)
1、「解放」之名和实际情况
◎「解放者」之姿的中国共产党
1949年11月7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布成立的一个月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王震进入新疆首府迪化(今乌鲁木齐),中国共产党终于开启在新疆的统治。
对于人民解放军的进驻,当地人民分为接受和不接受两派。在新疆省政府主席包尔汉、前共和国干部赛福鼎等人投向共产党的同时,哈萨克人的领导人乌斯满.巴图尔等人则决定和解放军抗战到底;另一方面,曾任新疆省联合政府秘书长的艾萨.玉素甫.阿布甫泰肯选择流亡,在土耳其创办杂志《东突厥斯坦之声》,成为海外维吾尔人政治运动的先驱。
值得注意的是,解放军也有受到当地民众欢迎的时候,正如许多文献指出的,与过去的军阀和国民党军队相比,早期的解放军与当地民众有时会相互合作。这样的观点不仅可以在中共的宣传看到,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领袖热比娅.卡德尔在自传中也指出,当时解放军士兵普遍受到当地民众的欢迎,士兵们为改善形象提供无偿劳动;不过根据她的自传,此后不久当地居民开始与汉人疏离。
中共积极讨好当地民众,能否赢得当地民众的支持关系到中共的统治合法性。正如〈序章〉中所提到的,新疆社会长期遭受汉人统治者的压迫,东突厥斯坦共和国的目的在推翻汉人统治,许多人对此表示认同,由此可以看出当地穆斯林对汉人的反感有多强烈。
中共因此提出一些对策。首先,反对汉民族主义(大汉族主义),透过表面说法,中共将自己定位为前军阀统治下各民族的「解放者」,同时对东突厥斯坦共和国的革命运动给予肯定,并敦促所有相关人员加入该运动。中共以这种假装宽容的方式,将自己与过去的军阀和民族主义者区分开来,并寻求与当地穆斯林团结起来。
◎新疆人民政府的成立
中共的这种作法明确体现在新成立的新疆省人民政府的任命中。 1949年12月17日,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新疆省人民政府时,任命了许多当地穆斯林。新疆省人民政府主席由国民党时期的省政府主席包尔汉续任,包尔汉也是全中国唯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还能继续任职的国民党时期的省政府主席。此任命是「上层统一战线工作」的一部分,目的是拉拢著名的当地民族政治家。
在他之下的副主席是前东突厥斯坦共和国的干部赛福鼎,与汉人高锦纯并列。正如〈序章〉中提到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赛福鼎代表已故的前共和国领导人前往北京会见毛泽东,并表示愿意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当时,他与总兵力超过1万4千人的前共和国民族军队进行了谈判,让民族军改名并编入人民解放军。从此以后,赛福鼎就被毛泽东视为前共和国政府及军队的代表,因此也被笼络为新政府的副主席。
也有其他穆斯林被任命重要职位,不只维吾尔人,哈萨克人、乌兹别克人等也被分配到职位,这些任命表面上是为了促进民族团结,然而实际的政治权力还是由中共组织(以下简称党组织)控制,与政府机构分开存在,而新疆的党组织最初是由王震和其他汉人干部巩固。
◎早期的党组织和少数民族菁英的诞生
早年新疆的党组织是由汉人巩固,想当然尔,这是因为除了盛世才当政的那段时期,共产党在新疆从未有根基。中共在着手治理新疆时,在新疆党组织的最高层设立了一个名为中国共产党中央新疆分局(以下简称新疆分局)的组织,王震被任命为新疆分局的书记,他同时也是驻扎在新疆的解放军第一野战军第一兵团的领导人,党和军队在新疆都全权交给了王震一人。
王震领导下的新疆分局中有汉人老干部,当中的代表性人物王恩茂长期跟随王震南征北讨,当时王恩茂作为南疆区(喀什)党委书记负责新疆南部的党组织,后来取代王震成为新疆党组织的一把手。 1949年8月,在新疆「解放」之前,邓力群从莫斯科前往新疆,鼓吹国民党军队投诚,而后留在新疆担任新疆分局的宣传部部长。邓力群在20世纪的80年代成为中央宣传部部长,有「左王」的称号。
早期的党组织是由汉人组成,未见当地的穆斯林,但在经过毛泽东于1949年11月14日的指示之后,这种情况发生了变化。毛泽东的指示是针对时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一书记彭德怀,该局控制着包括新疆在内的中国西北地区,毛指出「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完全孤立民族反动派,没有大批从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是不可能的」,强调在新疆创建少数民族干部的重要性。
虽然从今天的角度来看,让人感到有些意外,但毛泽东非常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也打算利用他们。在同一指示中,毛泽东表示,少数民族地区干部的民族构成应与人口的民族比例相对应。这里的少数民族是指中共民族分类中汉人以外的各个民族,新疆的党干部是从维吾尔人和哈萨克人等当地穆斯林中产生。
1949年12月30日,党组织为包尔汉、赛福鼎和其他15名「少数民族中的先进分子」举行了入党仪式,他们没有经过候补就入党,包尔汉、赛福鼎于隔年1950年10月11日被选为新疆分局的委员,从入党到成为新疆分局的委员只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随后,赛福鼎成为新疆分局民族部长,专门负责民族关系,指导民族间的融合工作,在他的领导下,出现了一批少数民族的菁英。
◎反对共产党的抵制运动
新疆各地对解放军的抵抗从未停止,中共确实需要藉由引入当地穆斯林来稳定治理。正如毛泽东在前述指示中强调的,需要「从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来彻底孤立各个地方仍然存在的「民族反动派」。
毛泽东所说的「民族反动派」的一个例子是农村社会的上层。一些地主对中共势力的增长感到恐惧,试图抵抗,中共对这些抵抗的回应是开展「减租反霸」运动,在中共的脉络下,指的是将「恶毒的地主」拖到集会上,指责他们过去的错误行为并将其处决的政治运动,这项运动已经在内地广泛实行。当运动被引入新疆时,东突厥斯坦共和国曾经所在的「三区」处于特别尴尬的位置,一些加入共产党的前共和国领导人被归类为地主,由于「三区」被视为「解放区」,他们最初不愿意在这「三区」实施「减租反霸」,但最终还是进行了。当时的报纸揭露,包括「三区」在内的整个新疆都有许多「恶毒地主」在贫农或妻妾们的告发下被处决的事件。
除了地主的抵抗之外,更棘手的是军事方面不受共产党统治的国民党籍穆斯林,其中最著名的是尧乐博士。尧乐博士是1931年哈密起义的领袖之一,当时他反对盛世才,与国民党政府接触,共产党接收新疆后,尧乐博士被新成立的新疆省政府任命为哈密地区的专员(政府领导人),但在1950年3月,他选择站在国民党这一边,并发起一场反叛行动,反叛军围攻伊吾县城,但被解放军的增援部队击败,尧乐博士后经印度渡海前往台湾。在反叛期间,尧乐博士被国民党任命为新疆省主席,这次反叛应该是对反攻大陆的一次呼应。
除了这些与国民党有关的势力,还有一些曾经属于东突厥斯坦共和国,但没有加入共产党而选择抵抗的人,比如乌斯满.巴图尔领导的哈萨克民兵组织。乌斯满得到了哈萨克游牧民族的广泛支持,且对汉人抱有同样的反感,而成为共产党的严重威胁。 1950年5月,新疆分局召开了哈萨克人民代表会议,试图将哈萨克群众从乌斯满的势力中分离出来,迫使他们投诚。然而,哈萨克群众反而对共产党的阶级斗争和「减租反霸」等政治运动感到不安,并没有按照共产党的意愿投诚,因此解放军发起了「剿匪」作战,导致许多人死亡。
随后乌斯满被解放军活捉,1951年4月29日被新疆省各族人民代表会议特别成立的临时审判委员会判处死刑,并于当天执行。虽然对解放军的武装抵抗暂时镇压住了,但抵抗运动在「解放」后仍持续了一年多。对于许多哈萨克游牧民族支持乌斯满一方,而不是共产党,中共高层认为,解放军必须打一场艰苦的战斗,并作出下列总结。
◎王震和习仲勋的对立
1952年6月,在北京召开的新疆分局常委会议上,对王震过去在新疆担任党和军队一把手时的政绩与错误进行了总结,特别是王震在镇压乌斯满和其他「反革命分子」的过程中让许多哈萨克游牧民族反对他,被认为有问题,习近平的父亲习仲勋当场严厉批评了王震。当时,习仲勋是中共中央西北局的第二书记,该局是新疆分局的一个上级组织,负责包括新疆在内的整个中国西北地区的事务。
这时习仲勋批评王震擅自采取激进的政策,没有遵循西北局对游牧区的慎重稳进路线;简单来说,王震的新疆分局和习仲勋的西北局在对游牧区的政策是激进或温和的问题上出现矛盾。在双方的对立上,军方站在习仲勋这一边,因为毛泽东非常重视这个问题,因此在会议上决定解除王震的新疆分局第一书记职务,王震被迫离开新疆。
王震被撤职后,习仲勋进入新疆主持1952年7月至8月在迪化召开的新疆省第二届党代表会议,其目的是对游牧区采取稳进政策,「稳进」便意味着在游牧区不急于进行社会改革,游牧民的生活要先得到改善。习仲勋等人还带着新疆分局的领导到天山脚下的游牧区慰问,并邀集300多名各界人士参加在伊宁举行的座谈会,说明政府的政策。
习仲勋显然主导的是稳进路线,强调统一战线。按照中共的标准,习仲勋的这种态度比较「右」,不是一个急于建设社会主义的激进左派,在当时符合毛泽东的意思,但后来随着政策进一步向左转而成为批评的对象,因此习仲勋在文革中饱受折磨,文革后他获得平反,但近年来随着习近平加强对新疆的控制,他的事迹已不再被拿到台面上议论。
顺带一提,王震受到毛泽东的赏识,仍继续留在新疆分局第一书记的位置,没有倒台;1956年,他被任命为农垦部长,是领导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中央机构负责人(「领导」比指导有更强的控制力)。接替王震担任第一书记的王恩茂是王震的亲信,此后王震在新疆仍有隐藏的影响力。 1999年出版的《王震传》提到了习仲勋对他的批评,但在2008年的版本中,相关部分被删除,可能是考量到当时的习近平很有可能成为下一任国家主席。
◎土地改革和党的建设
新疆政策在1952年做出部分调整,这是为了迎接该年稍晚开始的土地改革。当时在大多数内陆地区已经进行土地改革,不仅少数地主受到攻击,正如在「减租反霸」运动中所看到的那样,还包括清算所有「阶级敌人」的财产,把他们送去劳动改造、将他们处死等。这场运动的迫害规模并不亚于20世纪20年代末和30年代初的苏联「去富农化」运动。
如果把土地改革直接引进新疆,外来的汉人党员就会攻击穆斯林地主,真正的冲突核心就会从阶级转移到民族,整个当地社会都会与中共为敌。因此中共中央在1952年5月17日《关于新疆土地改革工作的指示》中规定,土地改革要慎重,在民族和宗教问题上要让步,清真寺等宗教设施的土地不能动,改革不能在游牧区和半游牧区进行,保护需要保护的人和不应杀太多人。
为此,新疆分局在习仲勋出席的新疆省第二次党代表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农业区实行土地改革的决议》,并自同年9月至1953年底推动土地改革,新疆分局还于1952年11月颁布了关于长期保护上层党外人士和专家的规定。所谓的「上层党外人士」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包括国民党和东突厥斯坦共和国等各种人,强调这些人的过去不应受到质疑,如果他们已经改过自新就应受到保护。中共以这种方式制定特别保护措施,缩小敌人的范围。据记载,土地改革期间,全新疆共没收了15万多公顷土地,分配给65万户农民。
为了让土地改革顺利进行,开始着手党的建设(建党工作),在农村地区建立党支部,让农村工人入党。由于鼓励当地农村的穆斯林入党,从1952年底到1953年底的一年中,新疆少数民族的党员人数从约2千人增加到5千人,在这5千人中,大约有4千人是维吾尔人,汉人党员的数量也同时从约5千人增加到7千人,虽然汉人在绝对数量上超过了少数民族,但在共产党几乎零基础的新疆农村,接受当地的穆斯林党员颇具意义。这一时期产生的新疆党员成为土地改革的实战部队,从长远来看,成为当地既得利益者的基础,也是日后在共产党与少数民族对抗结构中无法全盘掌握的中间人。
作者为东京大学法学博士,日本法政大学法学部国际政治学科副教授。曾任日本亚洲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日本学术振兴会海外特别研究员、国立政治大学东亚研究所客座助研究员。过去曾在美国耶鲁大学、俄罗斯国立人文大学,以及北京大学做比较政治的研究,专注领域为中国与苏联的民族政策、中亚地域研究。本书《新疆:被中共支配的七十年》荣获日本第十七届(2022年)樫山纯三赏。另着有《民族自决与民族团结:苏联与中国的民族菁英》(民族自决と民族団结:ソ连と中国の民族エリート,2020)。
书名:《新疆:被中共支配的七十年》
作者:熊仓润(くまくら じゅん)
出版社:八旗
出版时间:202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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