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范雲

#好國好民護台灣

今天4月7日是言論自由日,也是鄭南榕先生在警方攻堅中自焚身亡的三十一週年。

我曾經為了紀念鄭南榕先生寫過一篇小文,稍稍改寫一部分與大家分享:

當年的我是台大大陸問題研究社的社長。在4月7日出事那一天,社團朋友激憤之下緊急發起行動,希望除了紀念南榕,更是要凸顯主張「台獨」的自由不應受到箝制。

行動那天在台大校門口的椰子樹下,我們禁食靜坐一整天,身上披著白麻布衣,寫著「人民有主張台灣獨立的自由」以及「紀念鄭南榕」黑字。這是我的街頭初體驗。在靜坐的時間流逝中,我體驗到了被情蒐的威脅感、路過台大人的冷漠迴避,以及對於未知的恐懼。但鄭南榕自焚發聲的勇氣,讓我質問自己:

難道我連捍衛他主張的一點代價都無法承擔嗎?於是我的心情慢慢轉為豁出去的明朗。

那天之後,我再也沒有在任何抗爭行動中感到害怕或恐懼。這是 #鄭南榕帶給我個人的重要意義

今天的我們,在走上街頭時雖然仍須考量各種後果,但至少已不再需要擔心情治單位對於個人與家人的生命威脅。

然而,台灣的言論自由仍持續面臨著 #來自中國的威脅#網軍與影音媒體上的假新聞,嘗試癱瘓我們民主社會中的言論真實性;中國在國際社會中百般箝制我們的發言與曝光機會,也讓我們國人無法在國際中理所當然主張 #自己是台灣人

紀念鄭南榕的意義在於他以生命追求「100%言論自由」,我們必須記住台灣的民主如此得來不易,並且 #珍惜我們的民主#捍衛我們的民主

鄭南榕在獄中寫下:「我們是小國小民,我們是好國好民。」我期待台灣作為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可以正視我們威權時期留下的傷痕與記憶,可以讓每個國民都過更好的生活。然後,我們才能夠一起團結對抗中國的收買威脅,一起向國際爭取國家地位,讓台灣成為一個真正的好國好民!!

#三一二#自由時代#創刊日#鄭南榕

#本刊文責一律由總編輯鄭南榕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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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维基百科:

鄭南榕臺灣話:Tēnn Lâm-iông,1947年9月12日-1989年4月7日),臺灣社會運動倡議者、時事評論者,也是臺灣政治雜誌出版者及持不同政見者,主張爭取全面言論自由、支持臺灣民主化且致力推動臺灣獨立運動。鄭南榕的父親為台灣日治時期來臺的福州人,與客家籍妻子葉菊蘭定居臺北市,育有一女鄭竹梅。1981年鄭南榕成為自由作家,開始接觸政治議題,並為黨外運動雜誌撰寫文章。

中華民國仍處於動員戡亂時期的1984年,鄭南榕與友人創辦了黨外運動雜誌《自由時代周刊》,大力批評時政,獲得不少社會民眾迴響。之後鄭南榕更以雜誌社為基地,多次發起要求民主化改革的活動,逐漸成為黨外運動的重要人物。而在解除戒嚴後,鄭南榕仍反對當時中國國民黨(簡稱國民黨)一黨獨大政府對於自由思想訴求的壓制,並且多次公開表示支持臺灣獨立運動。1988年,鄭南榕更進一步在雜誌上刊登了許世楷的《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

1989年,鄭南榕因涉嫌叛亂被傳喚出庭,但他拒絕被警方拘捕。鄭南榕認為臺灣獨立的主張也是《中華民國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的一部分,並表示「國民黨不能逮捕到我,只能夠抓到我的屍體。」隨後將自己關在《自由時代周刊》雜誌社內,並準備汽油,彰顯抵抗意圖;是年4月7日清晨,警方向雜誌社發動攻堅行動時,不願被逮捕的鄭南榕於總編輯室點燃汽油,自焚身亡,終年41歲。

其自焚事件立刻引起迴響,另一名類似主張者詹益樺在鄭南榕出殯期間,於介壽館(今總統府)前自焚身亡,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對當年度舉辦的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有所影響。外省第二代鄭南榕引火自焚的舉動,讓他被許多臺獨主義者稱為「言論自由殉道者」、「臺灣建國烈士」或者是「臺灣獨立建國之父」等[1]。鄭南榕的妻子葉菊蘭後來繼續從事政治,並擔任過中華民國交通部部長客家委員會主委和行政院副院長。2016年12月,鄭南榕逝世日被定為「言論自由日」,以紀念鄭南榕捨身捍衛言論自由,並希望讓民眾瞭解言論自由的意義與價值[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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