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talk新闻 专栏  文林保华

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序言。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序言。

中华民国台湾前总统马英九到中国祭祖,其真正目的是什么,只有他心里最清楚。然而要中共准入,接受他们招待,马英九当然要付出代价。这个代价需要在事先由双方谈妥。因此马英九一路上的表演,都是马、共的合作演出,外人或可能感到惊异,然而他们基本上都是按照剧本上演。

马英九作为一个政客,当然知道什么场合演出什么,为了讨好中共,还留下“客随主便”的伏笔,极尽谄媚之能事。然而也愈来愈引发台湾民众的反感。例如在南京的演出围绕当年的“民国”,争议相对较少;然而一到武汉的客随主便,参观武汉的武汉肺炎防疫展览,马英九就情不自禁吹捧中共对人类的贡献。马英九的颠倒黑白,已经超出两岸关系,连地球上许多国家都难以接受。然而更离谱的就是,他曾经身为中华民国总统,却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对中华民国台湾主权的占领与拥有,也就是其所宣称的“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这也怪不得他对充当先生、区长、省长都欣然接受。

必须指出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多部宪法中,只有1982年的宪法才有“台湾”是神圣领土的内容。如果在马英九眼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如此神圣,一言九鼎,这是不是意味着1982年以前台湾并不那么神圣,因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部分,1982年以后才是?如果因为宪法里加进新内容而变得“神圣”了,那么未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再加新的地名进去,那个地方也立即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就如同台湾以前不是中共的核心利益,突然之间,中共宣布是核心利益了,于是马英九与全世界就要供奉这个核心利益?因此唯一可以代表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它的宪法、它的言行一旦有变,周围一些国家与地区立即可以成为它的“神圣领土”。那不如一次宣布“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来的干脆,不用进行区块式的切割吞并,也不用多次出现“这个”马英九。

这里还不妨让我们看看中共的这些宪法。除了1949年的《共同纲领》以外,正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前后制定4部:第一部是1954年,第2部是1975年,第3部是1978年,第4部是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只有一个,“党的领导”也只有一个,之所以频繁的制定宪法,正是因为党国的动荡。 1954宪法对人民权利规定了各项自由,问题是没有执行过,形同放屁。其主要制定者刘少奇,文革期间这位国家主席被莫名其妙被没有合法注册的红卫兵“打倒”,是根据宪法哪一条去实现的?因此刘少奇在被红卫兵围攻时拿出宪法为自己辩护却被人耻笑,因为在他以前多少中国人被捕、被杀,有多少是符合宪法条文的?例如宪法制定后3年,1957年反右派,突然之间多了近百万敌我矛盾的右派分子,他们不就是根据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发表言论而已吗?因此刘少奇只是自作自受。毛泽东更是鼓吹“和尚打伞,无发(法)无天”。

1975年是文革期间,原来宪法当然不符合当时的极左要求而重新制定;但第二年的1976年毛泽东翘辫子、文革结束被否定,宪法自然也被否定,所以必须再次重订而出现1978年的宪法。 1982年是邓小平的改革开放年代,应该有一部比较稳定的宪法了,然而其后的修改一样涉及许多重要内容,例如1984年增加设立特别行政区的条文,1988年增加承认私有经济的存在和发展,1993年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等,就是“序言”部分也改了很多次,例如2018年就修改宪法的11个地方,其中“序言”部分就有6处修改,包括增加“习近平思想”。

这样一个随时修改更动的宪法,既缺乏稳定性,也不够严肃,尤其关于言论自由的部分从来也没有实现过。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其说是国家根本大法,不如说是国家镇压人民与欺骗人民的工具。因此宪法是否规定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只是根据其需要而已。如果党愿意取消,随时都可以取消,就如同上述的各项更动一样。

正好我手里有两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一本是1954年版本,完全没有提台湾;一本是1982年版本,在序言中有一段:“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我们来研究,为何序言里会有这一段,那是因为要接下前一段的话题。它的前一段是:“在我国,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但是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中国人民对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内外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必须进行斗争。”

因此就明白,下面要接上台湾这一段,是因为台湾还有“剥削阶级”,台湾是“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内外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所以必须统一台湾。因此可以说,统一台湾主要并非领土问题,而因为台湾是剥削阶级与阶级敌人,是阶级斗争的需要。这些实际上还是毛泽东思想的余毒。这一段至今未改,说明中共敌我意识之强烈。

而在此时把“统一大业”摆出来放在宪法里,是因为当时批判文革,也在暗中批判毛泽东,包括所谓的“毛泽东思想”,因此思想领域出现混乱状态,此时突出“统一大业”,有助统一思想,这也是后来中共以“民族主义”取代马列主义国际主义的先声,到习近平就演化为民族复兴,宪法的这段话不但不可能拿掉,也许某个时候再修改加码。

然而台湾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也是铁一般的事实,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分钟也没有统治过台湾。毛泽东与中共在革命战争年代也主张台湾独立,地位变了,说法才转变。且不说台湾地位未定,即使台湾已经是中国的一部分,由中共统治,根据联合国人权宪章,台湾人也有住民自决的权利,中国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理应遵守联合国宪章。所以马英九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他必须遵守的宪法,根本就是一个党国余孽与卖国贼的面目。

在自由世界与共产独裁阵营面临决战的前夕,马英九选择站在共产独裁阵营一边,完全可以理解,因为他是党国余孽,继承特务家庭的衣钵。问题是国民党要与时俱进的改革,还是跟随马英九投入共产独裁阵营成为尾巴党,国民党必须做出抉择,尤其是本土派与年轻世代;台湾人民更必须做出抉择,要继续维持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还是因为台湾的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制度而必须接受社会主义中国的统一而改造?不管是一国两制还是一国几制,最终都要像香港那样被国安法铲除。历史与现实都告诉我们共产党是什么东西,台湾人不应该是愚人节的愚民吧?
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序言。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序言

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序言。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序言。

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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