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李贤   来源:VOA  2024年3月7日

谭得志(中)资料照片

香港上诉庭星期四(3月7日)驳回了民主派活动人士谭得志(Tam Tak-chi)对其定罪和40个月刑期的上诉。谭得志被裁定11项定罪,其中包括7项发表煽动文字罪。

现年51岁的谭得志是现已解散的人民力量党副主席,也曾是香港电台节目主持人。他在2020年被捕前,于泛民派举行的立法会议员初选中胜选,成为参加立法会选举的候选人。

谭得志被指2020年多次在街站发表“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口号及“黑警死全家”等言论。2022年3月,香港地方法院裁定他发表煽动文字等11项控罪成立,判囚40个月及罚款港币5000元(约美金640元)。谭得志是自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中国以后,第一位因煽动叛乱罪受审判的香港人。

谭得志于2023年提出上诉,并提交英国枢密院案例,主张煽动罪应以煽动暴力为定罪门槛,以符合普通法原则及保障言论自由,并提出以行使集会权利作为减刑因素。谭的律师在法庭上说,定罪和判刑是对言论自由的过度限制。

香港上诉庭在驳回上诉时表示,煽动暴力意图并非法定煽动罪必要元素。香港律政司还指出,非暴力行为也可能危害国安,政府有必要维护国安。

此外,香港高等法院法官还表示,在本案中行使集会权应构成减刑因素的意见忽略了一个事实,即案发时谭得志正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这超越集会权利。

谭得志上诉被驳回之际,香港当局正准备发布有关国家安全的23条立法。香港官员上个月表示,立法是因香港本地的国安法也需要填补“漏洞”。四年前,大规模的民主抗议活动震撼香港后,中国全国人大直接为香港制订《港版国安法》,造成政治肃杀的局面。

根据香港当局拟定的23条立法,针对的罪行包括窃取国家机密和间谍行为、叛国罪、煽惑叛变及离叛等罪行,可能导致目前煽动叛乱罪的刑罚大幅提高。23条立法的立法咨询期已于2月28日完结,香港保安局指接近99%意见支持立法。

香港《明报》的报道称,谭得志案是香港回归后首宗涉煽动罪的上诉案,上诉庭判决对下级法院具约束力,预料影响一系列煽动案,尤其是煽动暴力是否为必要的控罪元素。

谭得志还是另一起仍在审议中,47名民主派人士因参与2020年立法会初选、被控“串谋颠复国家政权罪”一案的其中一名被告。

(此文依据了路透社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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