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出台,标志着中国在农业政策上的一个重大转变,从个体经济向集体经济回归。 (美联社)

作者:宫临冬 2024年07月04日 来源:上报

6月28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6号主席令,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已由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常务委员会通过,将自2025年5月1日实施。此法标志着中国在农业和农村管理上的重大变革,重新强调了集体经济的地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指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和集体经营相结合的区域性经济组织,包括乡镇级、村级及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该法强调,发展壮大新型农业集体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提升中共在农村基层的组织凝聚力,是其主要目标。

批评与反对声浪:重返人民公社?

此法一经公布,便引发外界广泛关注与批评。经营油管频道的资深媒体人王剑指出:「集体经济就是公有制,接下来就是人民公社。」公民记者张展在推特上批评,「这是要开倒车吗?还是叫民间互害再来一波?」蔡慎坤也表示,「很多人认为不可能再搞集体经济,没想到习近平稳扎稳打一步步把中国强拉回到毛泽东时代。」

旅居澳大利亚的作家袁红冰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说,中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这份法案的目的不仅仅是重现文革时期的人民公社,而是为了应对当前和未来的政治形势。他认为习近平正在把中国政治、经济、文化推向战时状态,此次对农村的法规实际上是要使整个农村在战争状态下,有法律进行更严密的控制。

农村经济控制的加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强化了中共对农村经济的控制,规定农村集体组织负责向农村发包土地、办理宅基地申请及使用事项、组织开展集体财产经营管理,并配合村民委员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开展村民自治。

作家野夫指出,此法的出台是为了备战备荒。由于中国粮食总产量微增2%,但进口量增幅超过20%,这暴露了中国在粮食安全上的脆弱。他认为,此次立法是为了应对可能的地缘政治冲突,尤其是在南海或台海地区发生武装冲突时,中国极可能受到美国等西方国家的经济制裁。

土地承包制:临时政策的终结?

土地责任承包制是中国上世纪八十年代实施「改革开放」政策的一部分,旨在解决饥饿问题。然而,野夫认为,这是一项临时性政策,随着时间推移,当局发现农民不种粮,有的甚至去超市购买粮食,暴露了粮食来源不足的问题。当局认为,通过经济上的极权来恢复集体经济的趋势,能使农村的中共党组织进一步强化。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出台,标志着中国在农业政策上的一个重大转变,从个体经济向集体经济回归。这不仅仅是对农村经济的再造,更是中共在面对内外压力下,巩固其在农村地区统治基础的一个重要举措。然而,这种重回集体经济的举动,是否真能如期达成其目的,还有待观察。

 

※作者为中共研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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