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场新闻》案莫名其妙之处,是两名总编辑被判煽动罪,不是由于他们有意煽动,而是因为做好新闻工作而惹祸上身。
主审的国安法官郭伟健不知是不认识还是罔顾新闻的社会价值,始终没有从新闻媒体的角度,理解该刊发表被指带有煽动意图的报道和文章。相反,法官裁定总编辑锺沛权「知悉并认同文章的煽动意图」,或者「至少罔顾煽动后果」,「提供《立场》作发布平台,煽动憎恨中央或香港政府、激起香港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促致改变依法制定的事项、及憎恨司法。」
判词未有驳倒《立场》依新闻原则办事的理据
不过,所谓「知悉并认同文章的煽动意图」,不是多馀说话,就是毫无根据。通观整份判词493段,找不到法官根据甚么证据证明锺沛权「知悉并认同文章的煽动意图」,如此确凿的结论,究竟怎样得出?若说锺没有考虑发表文章或会引起煽动效果,就如郭法官那样没有考虑判决所带来的效果,那么单说「至少罔顾煽动后果」便可以了。
更基本的问题是,何以锺沛权不像郭法官那样,读文章只看到作者的煽动意图,却找不到有何传播价值?从判词看,法官只顾单方面演绎文章的内容及意图,却没考虑过被告是依照新闻原则办事,整篇判词中也找不到片言只语,去驳倒锺沛权在庭上提出的辩护理由。
先看《立场》被裁定有意煽动的新闻报道究竟有何价值。例如人物专访何桂蓝,郭法官认定该报道大逆不道,因为他认为当时社会动荡、气氛紧张,大量市民反对特区及中央政府,因此发表该报道会「引发读者对中央和特区政府产生强烈的敌意,不承认他们的合法性和权威,煽动读者参与或协助『揽炒』特区。」
法官似乎不知道, 2020年中,随着政府推出严厉的防疫政策,大规模的街头示威行动逐渐销声匿迹,但官民矛盾仍未解决,而立法会选举临近,社会抗争亦乘时转型,走向争取立法会多数议席的群众运动,以彰显民意力量代替暴力冲突,在当时来看,不失为避免流血、解决冲突的和平途径,因此自然成为万众瞩目的新发展。
《立场》提供具新闻价值符合公众利益报道
《立场》紧密跟进民主派的初选活动,走访参选人物,特别是思想取向别具一格又有其代表性者,也就理所当然。例如主张不妥协抗争以至「揽炒」的何桂蓝,见解独特也反映不少年青人的想法,因此通过人物专访,令更多人认识和讨论,就不仅是回应新形势,满足读者需要,更是不能推卸的传媒职责。
传媒不用同意何桂蓝的政治理念,但通过报道她的想法,也可以起到对社会的预警作用。例如她认为如果香港按照「中共的剧本」发展下去,香港会变澳门,意思是失去自由。因此,不接受的便必须寻找方法打破局面,她的主张是不妥协地抗争,迫使北京不能再按照原定剧本演下去,而需要加强镇压香港(「打大力啲」),以至连累外国人在香港的利益受损,从而导致他们谴责以至制裁,如冻结中港官员资产、追加中国货品关税、限制中国企业到外国活动等等,结果中港两败俱伤(「揽炒」),但她认为,只有「揽炒」,北京才会考虑改辕易辙。
何桂蓝的想法不是孤立的,而是新世代不少年青人对时局的共同认知。她在初选得到的庞大支持,不仅证明此点,也反映《立场》的新闻判断准确,找来的专访对象是主流媒体忽略但极具代表性的人物。
《立场》的报道发出三点社会预警
更何况,《立场》的报道向社会发出起码三点发人深省的预警。一是年青世代对政治前景的忧虑以至绝望,首先是中港各方面加强融合,香港走向澳门管治模式,逐渐丧失自由,同时他们相信现行改变社会的途径如代议政制和公民社会活动,都无法扭转局势;二是抗争到底的决心,当现行方法均被视为无济于事,只能立下决心,也要跳出思想及行动的既定框架,甚至不惜牺牲自己利益,或者两败俱伤,才能有望找到转机;三是北京若因镇压香港招致外国制裁,将要面对困境和选择。当然,原定的立法会选举没有出现,民间抗争活动早已不断减少,现实并不如何桂蓝所推测,但当局通过《国安法》,推行「爱国者」治港,自行完成何桂蓝预见的「揽炒」局面。
三点预警所反映的社会趋势早已存在,《立场》若有不是之处,不是有此报道,而是报道来得太迟也太少,引起的社会讨论不足。奈何郭法官看不到新闻报道的好处,只按政治定见理解何桂蓝的观点,视之为毒草。例如郭法官认定何桂蓝要破的「局」或者北京的「剧本」,是指《基本法》为香港订立的宪政地位和秩序,因此何桂蓝的破局思维,即不接纳北京和香港政府的合法性和权威。其实何桂蓝所谓「破局」,更合理的解释是移除有碍实施「一国两制、高度自治」的治港政策,因此抗争的目的更接近维护多于损害「一国两制」。
退一步万步讲,郭法官要将自己的演绎定于一尊,也必须首先排除其他解释的可能性。否则又如何令人看到他的结论是理无可疑,不成的话,法庭据说是伸张公义的地方,又如何令人看见呢?
– 杜耀明 (资深传媒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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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R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