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i Matters 20250222 转自:新世纪
四岁那年、我家住鹅颈桥骆克道一幢屋宇三楼的一间只有百多平方呎的板间尾房,即现在消防局的背后。楼下是卖煤球的店铺,街上常常放满晒太阳的煤球。从窗口望去总看见远远盏闪烁的红灯,后来才知道那是尖沙咀的天文台。
住了不久,搬家到不远的庄士顿道。父母亲和家姐、明哥齐心协力、把家具杂物先搬到旧居楼下,再搬到新居楼下、又再搬上楼。阿强过继给二叔抚养后,我便成为家中最年幼的孩子,坐在家具杂物旁的一张小凳子上,作看管状。到了新居的楼下,一块靠在墙边的木板,忽然倒下来,打在我的头上,我痛得大哭,头上长了一个大疙瘩,母亲没空照顾我,从袋中掏出一个一仙硬币,说:「不要哭!买零食去!」这是我第一次得到零用钱,果然止了哭。我把值一仙硬币,紧紧握在手中,心想去买什么零食呢?因为第一次得到可由自己决定怎样使用的零用钱,太可贵了,希望享用得愈久愈好。零食只能吃一会儿,即使是「波板糖」也不会吃得很久,吃完便没有了。
忽然看见旁边有一租借连环图的书档,好些小朋友租了连环图,坐在小凳子上,看得津津有味,很久很久也没看完。看一套连环图,总比吃块波板糖享用的时间长得多。而且,可以继续坐下来看管家具杂物。那时候,我尚未入学,一个字也不认识,毅然拿那个一仙,租了一套连环图,只看书上的图画,一页一页地看得津津有味。这便是我永远难忘的第一次阅读经验。那套连环图的内容是什么,读的时候已不大了了,但由此已觉得阅读比诸吃零食,享用得长久。大抵因此接触书籍,不久便拿起家姐及明哥的旧课本来看。在他们的教导下,认得几个字,至今还记得《汉文课本》一年级的第一课是:「日,日出,日出天明。」从这次阅读,直至以后的阅读,我发现阅读的乐趣,都比其他方面深入和长久。
小时候,我的绰号叫傻仔华,也是因阅读的乐趣而来。我总爱把看过的故事,再创作一次,吟哦书中的内容,自言自语,百般回味。别人见我这般模样以为我发傻,由是「傻仔华」之名不胫而走。又因为我常常不作声,再多添一个绰号叫「鼓气华」,这是我另个习惯,经常整日自问自答坐着思考。
家庭生活对我的影响很大,我自觉从小被忽略、被歧视,兄弟姊妹当中,以我的能力最差,养成沉默的性格,却反而令我多用脑筋、多反思,现在想来,这倒是一件好事了。
小时候,我对海员的工作十分向往,觉得航海可以周游各地增长见闻,而且船上环境清静正好读书和写作,两者都可以为做个作家作准备,所以我在毕业后曽一度考虑入读工专、考取航海电报生的资格、当海员去,这是我的第一志愿。但是父亲那时已患上肝癌,我必须重新估量自己的出路和负起家庭的责任。以当时的情况来说,我实在花不起两年时间念工专,只好转念入师范当教师,既不需交学费,每月又可领津贴。那时、我还要选择念一年制的葛量洪师范学院,好尽快毕业减轻家庭负担。虽然当初对教育没有什么认识和兴趣,但入行后,发觉也是很有意义的工作,一做便做整整四十年,成为我一生唯一的职业,带有事业意味的职业。
老实说,傻的定义是什么?用现在世俗标准来看,一个人完全不为自己谋算,只为民主、为爱国、为公义正义战斗一生,自己甘于淡泊、守纪律,又的确颇似傻仔。若从这个角度来看,我岂非傻足一世?这端视你抱持怎样的个人标准、有些人一生追求名利,取得很大收获,但到头来可能一样发觉自己很傻。我觉得人生最重要适意,过自己想要过的生活,就会得到快乐。我一生都恪守这种生活态度,即使到了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