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睎干十三维度 脸书)
香港「庆回归」灯饰展在网上劣评如潮,很多网民形容灯饰像「纸扎祭品」、「花圈」之类(见附图),意头不吉利。据某个「立法会议员」所说,这些灯饰由内地艺术家创作,成本约38万元,地区团体出资,不涉公帑。
灯饰是否「灵堂风」,我不予置评,但看着照片,只想起一两个月前有读者私讯问我:近年流传「寿桃」用于喜庆、「寿包」用于白事,相混则以为不祥,而昔日专栏作家王亭之还写过一个故事,指两者决不能混淆,故事似系虚构,「望冯翁闲暇可作考证」。
读者抄录了王亭之的文章,如下:
//当年有一军长在北园酒家为母亲摆寿酒,临末,上寿桃,一伙计失口说为「寿包」,立即引起轩然大波,座上有人拔枪向天花板连射,说是当如烧爆仗以化解不祥。酒家主人当晚分文不收,还要翌日摆酒赔礼,兼为太夫人「添寿」。
这是民国初年的事,王亭之未及见,只是听家中长辈述说,俾知禁忌。而凡所参加寿筵,皆留意到人人称寿桃,乃知长辈所言之不虚。
可能因为四五十年代动乱频仍,香港的饮食业多外行人加入,于是茶楼酒馆的老规矩尽废,将寿桃称为寿包即是其一。 //
北园酒家这故事,以我所知,仅见于王亭之笔下,别无文献记载,写法好像信口开河——如北园酒家创办于1928年,算不上是「民国初年」——我认为很可能是他杜撰的,不足为凭。至于「寿桃」和「寿包」的区分,则是另一个问题。
近年流传的说法是:寿桃呈桃状,刷上红色素,用于寿宴;寿包则是圆形包状,上面印有「寿」字,用于祭祀或白事,如解秽酒,有时又叫「平安包」。然而我小时候从未听过这样的区分,问五位跟我年纪相若或比我年长的朋友(都是土生土长香港人),都说不知道「寿桃、寿包」之别。我再问一位在广州长大的朋友,也说闻所未闻。
考诸中国旧小说(如《红楼梦》),古人生日宴吃的是叫「寿桃」无疑。至于「寿包」两字始于何时、是否仅用于白事,我就不得而知了。
我在网上翻查旧报纸,看到1988年香港《华侨日报》一则娱乐新闻,标题是「过廿二岁生日同事送寿包 邓萃雯谈择偶条件 要成熟有事业基础」。由此可见,在八十年代香港,「寿包用于白事」这个观念并未普及。报纸这个写法,跟我和朋友的语言经验一致——昔日香港人根本不会分得那么细。
然则这个区分,是王亭之或近年网民虚构出来的吗?也不是。我求教于新加坡出生的迈克,他答:「细个已听过。好多老规矩,可能上一辈南洋华侨更执着。」女猫奴(即内子)也告诉我,她小时候也听祖母说过,生日宴吃的是寿桃,不能叫「寿包」。
综合各人意见,大致的结论是「各处乡村各处例」。比我年长两三辈、来自某些地区的人,的确严格分开「寿桃」和「寿包」,但跟我差不多年代成长的香港人,一般没有这种禁忌,直到近廿年有人重提旧俗(如王亭之),港人才开始把这种区别当一回事,甚至像老学究般咬文嚼字。
为什么那个年代许多香港人不区分「寿包」、「寿桃」呢?我也问过林夕,他只知道「花圈」跟「花篮」不能混淆,但多年来也不知道「寿桃」有别于「寿包」。对于香港中文不够「纯正」,夕爷有一个理论:
「各处乡村各处例,有些地区百无禁忌,有些则非常执着。从前香港人是来自五湖四海的,上海、广东、东南亚华侨,什么人都有,他们的语言互相碰撞,结果『四败俱伤』,导致香港语言百花齐放,没有绝对正确的标准,自然不会细分什么寿包寿桃了。」
我很喜欢这个「四败俱伤论」。 「四败俱伤」,听起来很糟,但比起什么都「一锤定音」,我认为好得多了。所以,要不要严格区分「寿包」和「寿桃」,你自己决定好了,我没有标准答案。
读者一个多月前问我这道问题,本该早点回覆,但每天都有些更值得写的东西,便一直拖到今天——从某年开始,这天便再没有任何事发生了,以后有乜就留返七一先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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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说:「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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