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是直接来源于苏联等西方共产主义阵营的外来意识群体, 为了不断适应中国国情, 逐渐吸收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行政管理方式, 包括国家部委的设置,决策方式,内部监督机制等, 而其领导者深知其为外来殖民者群体(共产主义幽灵), 始终把中国领土和中国公民作为可以随时抛弃和压榨的对象,因此, 中共政权的兴衰符合天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规律。 地方政府的割据是中央政权衰落的必然结果, 国库的空虚使军队和政府机关的系统性腐败成为可容忍的行为, 中共中央逐渐丧失对23个省5个自治区2个直辖市以及两个特别行 政区的控制,主要特征来源于行政执法权滥用、审判监督的失灵、 不执行中央政策等,为让读者直观了解这些现状,笔者特举例如下:
一、京畿百里之内拒绝执行中央和全国人大立法, 中央失去对地方司法领导权。
2025年7月7日至今,周绍卿不服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政府《 廊广政复决[2025]2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向广阳区人民法院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立案12次, 被驳回请求,不予立案,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广阳区人民法院应当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 如果不出具就可以申请向上一级法院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但是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不属于其管辖为由不予立案, 多次致电立案庭无果,投诉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无果。《 行政诉讼法》作为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立法, 在行政诉讼领域是最根本的程序法, 而距离中共中央统治核心的中南海只有不到五十公里的廊坊市广阳区 人民法院,居然连《行政诉讼法》都公然不予执行, 周绍卿投诉了12337政法委举报平台、12309中国检察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平台)、 12388中央纪委监委举报平台并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寄信举报, 仍然没有解决, 说明中共的行政秩序和司法秩序开始进入空转的无政府主义, 中共中央开始无法号令地方,甚至连基本立法都无法执行。
二、海南省拒不执行国务院481号令《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以提高地方财政非税收性收入,中央立法不及地方利益。
在审理(2025)琼0105民初7226号民事诉讼时, 院长童琦接到原告的《诉讼费用免交申请书》和《最低生活保障证》 、《残疾人证》等证据之后,拒绝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四十五条(一)、(三)批准免交诉讼费,法条原文提到满足( 一)残疾人无其他收入(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情形的“ 人民法院应当批准免交诉讼费申请”,中共法律的“应当”二字, 就是必须的意思,这法条没有给法院院长自由裁量的权力, 而是明确“应当批准”即必须批准, 而天高皇帝远的海南省为了增加些许非税收性财政收入( 诉讼费属于),为地方利益,置中央立法而不顾, 说明地方利益已经高于中共中央利益。
三、行政复议程序空转、信访程序空转
2025年6月4日, 周绍卿在全国行政复议服务平台申请行政复议, 涉及中国驻塞尔维亚使馆不作为而通过国家信访局投诉, 国家信访局将投诉转交外交部后石沉大海,外交部违反《 国家信访条例》第四十三条,超期未答复的行为。 作为国务院直属机关,国家信访局对转办的事项没有督办, 导致超期未办结;外交部作为国务院直属机关, 接到对中国驻塞使馆的投诉超期未办结, 全国行政复议服务平台作为国家级政务平台, 超过5日的行政复议受理周期, 接近两个月不予审查办理行政复议申请, 说明中国从中央层面行政复议和信访程序空转。
四、审判监督和法官追责制度空转
两个例子, 第一是周绍卿通过国家信访局投诉民警王奎和边桂新在处理其“ 因言获罪”寻衅滋事案件时对其刑讯逼供, 于2024年3月转到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纪委办( 以下简称纪委办),纪委办违反《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第37条, 应当给周绍卿书面答复,由于周绍卿提供病历、 并且指出检察官笔录中已经记录了刑讯逼供的事实, 纪委办无理由不给周绍卿申请鉴定伤势,对此, 周绍卿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反应王奎、 边桂新刑讯逼供,被转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后者居然直接发短信让周绍卿找河东区人民检察院,而不转办案件, 检察官杜冰倩在发现笔录内有刑讯逼供情节时, 还坚持不依法排除证据,法官张弓也有恃无恐, 说明审判监督和法官追责制度空转。
第二个例子是周绍卿在天津河东区人民法院王楠法官故意刁难的情况 下,向河东法院督察室反应情况,被敷衍, 周绍卿对广阳区人民法院行政诉讼不立案, 违反立案登记制的情况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向河北省高级人 民法院反应,几次后无果, 针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法院院长童琦的违法不批准诉讼费免交的申 请,通过12368进行投诉,七八次之后仍然无果, 说明中共体制在程序上就没有对法官违纪的强有力的处罚。
五、公安对户籍的管理缺乏热情,警务工作回到十八大以前。
2025年7月20日,海口市公安户籍部门用0898- 65686551联系申请人并提供mlbzzx2016@ 163.com电子邮箱, 举报线索是在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审理(2025) 琼0105民初7226号民事调解书中,证实被举报人亢磊、 胡静,已经取得塞尔维亚长期居留身份, 并且已经在塞尔维亚不在海南省境内生活超过两年,根据公通字【 2021】12号《公安部关于印发< 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第三十七条 已在国(境)外定居, 或者取得外国国籍并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但未申报注销户口登记的, 经我国驻外使(领)馆、港澳台事务主管部门或者设区市(含) 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实,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履行告知程序后,注销其户口, 缴销居民身份证。亢磊和胡静出国定居超过三年,根据《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印发< 关于界定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身份的规定>的通知》“定居” 是指已取得住在国(塞尔维亚)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 并在住在国连续居住两年,两年内累计居住不少于18个月,, 亢磊和胡静满足以上条件,需要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如果不主动注销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履行告知程序后, 注销其户口,缴销居民身份证,而被举报人亢磊、 胡静没有注销户口,详细见附件(2025) 琼0105民初7226号民事调解书、 亢磊和胡静在答辩状中承认其是塞尔维亚居民, 其小红书账号塞尔维亚磊哥, 记录了从2022年12月24日就已经在塞尔维亚。
但是,其接到举报信后不予理睬, 说明公安部下达到地方的户籍工作,已经有的省份拒绝执行了, 这一点非常重要,户籍制度是专制主义特有的制度,也是专制的“ 齐民要术”连习近平都有户籍信息,说明是中共统治的根本制度, 在这个制度基础上,才有了政治审查制度,用以选拔官吏, 也才有了大数据等数字集权工具, 而中共海南省公安对户籍清查的执行态度, 证明中共对海外居民的户籍情况不做掌握, 这也就为反共势力通过器官买卖和诈骗园区敛财, 以筹集军费对抗中共,提供了可能。
六,12337政法干警投诉举报平台下线, 标志着群众没有渠道对政法队伍投诉监督
12337随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几度改名从中央政法委举报平台到12337政法干警投诉举报平台 说明对法官和司法局的投诉被淡化, 而最后压缩为全国扫黑除恶平台,说明, 中共刀刃向内的决心已经随着最高领导机关对地方失去控制而丧失殆 尽。
总的来说,以上事件足以说明中共对政法队伍特别是法院、 检察院缺乏监督,特别是群众监督不存在。中国的法制之路还很长, 但是,中共体制是制约法制进步的绊脚石, 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都用当为之奋斗。
作者:灯塔
(文章仅代表作者的观点和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