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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展接受ABC采访(视频截图) |
为哑巴开口:一位读者致上海公检法的公开信
前言
当历史的尘埃尚未落定,总有一些声音提前响起,警醒世人;而有些人,则因说出真相而被噤声。张展,这位前律师与公民记者,早在疫情初期便勇敢发声,揭露武汉的真实情况,挽救了无数生命。然而,她因此被捕、受审,并被剥夺了最基本的司法与人权保障。如今,在她第二次被捕并被判刑四年之后,越来越多正义良知者开始发声。正如《箴言 31:8》所言:“你当为哑巴开口,为一切孤独的伸冤。”这是信仰的呼召,也是人性的担当。
本文是一位良心读者的公开信,既是对张展的坚定辩护,也是一份对上海公检法机关的严肃质疑。读者从事实、法律与国际人权三方面,提出了尖锐而不容回避的问题。这不仅是对一个案件的申诉,更是对整个司法系统是否遵宪守法的拷问。是非曲直,自在人心;法理之下,人人平等。面对真相,任何权力都不能逃避回应。
第一,你们指控的事实存在错误!
根据你们对张展的指控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项: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第(四)项: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然而,张展在三个月期间所有言行都公开在媒体上,不存在你们指控的事实。相反,她出狱后所有言行完全依据圣经执行:弥迦书 6:8、箴言 31:8、马太福音 25:31-46、启示录 21:8、出埃及记 20:16,这些都是圣经原文。她的言行正是你们宪法第三十五、三十六条所保护的信仰与言论自由!全人类都可以看到这些证据,所以你们是在捏造事实!
第二,你们引用的法律错误!
你们所援引的法律条款,已经直接违反了你们的主席(原文:总统)、清华法学博士习近平亲自宣誓过的宪法: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宪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根据法理基本原则,下位法不得违反上位法,更不能违背宪法!你们援引《刑法》来压制信仰言论自由,本身就是严重违宪的行为。
第三,触发国际人权与莱布尼茨法案的后果!
你们的行为不仅违背本国宪法,还严重违反了国际人权法。《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九条明确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这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以及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播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明确保障思想、良心、宗教和言论自由,而中国已是签署国。一旦触发国际人权法,将导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公开谴责,相关责任人和机构被纳入国际制裁名单、资产冻结、禁止入境。根据最新“全球马格尼茨基法案”,相关法官与检察官的个人责任也会被国际追责,甚至未来可能被送上国际刑事法庭。今天的你们若继续枉法,未来可能像“最新尼泊尔国家那样的审判”中那些违反人权的官员,被全球公开审理、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因此,你们不是在审判张展,而是在审判你们自己。她是在救你们,她不想让你们继续像杨玉俊、曾国东那样被中共利用后灭口,她希望你们悔改!
后记
在真相与良知面前,每一位沉默的人,都是张展所愿唤醒的对象。她所承受的苦难,并不只是个人命运的悲剧,更是整个社会对自由、正义与信仰底线的集体考验。这封来自读者的信,并非煽动对立,而是出于对法律、宪政与灵魂的深切呼喊。正如圣经所说:”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弥迦书6:8)
审判张展的,或许是一时的权力;但审判权力的,将是历史的长河与真理的眼光。愿今日的你我,不仅为张展发声,也为未来能自由说话的每一个中国人而坚守。
对华援助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