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进步与保守,左与右,如一团乱麻。如果就在纯粹理念的层面来争论,可能只能越争越乱。为了澄清思考这个问题的脉络,我们不妨用一个相对简单而又适合平心静气进行讨论的案例作为基础来进行讨论。
这个实例就是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
我们也别先从宏观上来讨论这个问题,而是基于个人的感受和立场来进行讨论。
我想首先提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你是一个年轻人,把你现在享受的种种社会福利取消,你同意不同意?如果你是一个老年人,把你的退休金取消,你愿意不愿意?如果你得了病,你的医保不起作用,医疗费用全部自负,你高兴不高兴?
如果你说,所有这些东西我都不想要,那好,我们不用讨论了,因为没有讨论问题的共同人性基础。
如果你觉得这些东西都是好的,都是自己想拥有的,那我们再来讨论:这些都是什么?我们应当如何来看待这些东西?我们应当如何在人类的演进中把握其中的趋势和处理其中的问题?
社会保障不是从来就有的
为了使问题的讨论能够简明扼要,我们干脆把社会福利也先放到一边,只讨论社会保障制度的问题。
自古以来,个人的生老病死,都是个人至多是家庭的事情,与更大的社会无关。国家与社会的主要责任是保卫边疆、维护秩序。在那样的时候,社会中会有一些自发的救助与支持,如邻里的互助,民间与宗教的慈善等,但正式制度层面的安排几乎是没有的。
有史料可查的最早制度化社会救助体系,是由英国发端的。1601 年,为了救济因圈地运动而失地无业的贫民,英国颁布了《济贫法》,这被视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早期雏形。1834 年,英国又出台了《济贫法修正案》,主要解决英国近代工业化过程中对穷人的救济问题。
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制度,应该是诞生于19 世纪末的德国。德国作为后起的资本主义国家,当时其工业化进程推进速度非常之快,由此造成的社会矛盾也层出不穷。在此背景下,德国相继于1883 年推出《疾病保险法》(这是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保险法律),1884年推出《工伤事故保险法》,1889 年推出《老年和残障社会保险法》。
这大体标志着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成型。
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起步要晚于欧洲国家。就此而言,20 世纪 30 年代的经济大萧条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在大萧条中,罗斯福总统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作为拯救危机的新政的重要组成部分。1935 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社会保障法》,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部全国性的社会保障法律。美国《社会保障法》的出台具有里程碑意义,它奠定了美国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
现在世界上哪些国家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是最好的?
由于使用的指标不同,结果当然会有一定的出入。但人们一般公认,下面这些国家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是排在世界前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