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在其著作《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提出“两个绝不会原理” ,指出“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 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之前,是绝不会灭亡的;” 换言之,就是“无论哪个社会形态,包括自以为集权成熟的中共, 只要生产力发挥殆尽,必然灭亡。”
历史上,世界各个朝代的灭亡,都不是靠底层起义, 而是政权自己的合法性消失之后,体制内消极,百姓不支持, 丧失了生产力,最终解体,近代典型的是苏联解体。
中共解体的顺序是先经济崩溃,然后民众开始反思其合法性, 群众认识到其无法保证社会公平后,开始躺平,消极, 蔓延到体制内,最后新一代领导人受到基层感召,厌弃旧政权, 最终解体。
由于习近平破坏了隔代指派和领导人任期制, 使党内从上到下质疑其合法性,疫情封城消耗经济, 近期又爆出其家族向海外洗钱,关联杨兰兰和于朦胧案, 使中共经济崩溃的祸水引向最高领导人。
而最大的统治危机则是中共自上而下的控制司法审判, 除了地方政府以刑化债、大搞文字狱、鸿茅药酒式的跨省灭口之外, 地方政府通过政法委控制法院进而以各种形式左右法院审判和检察院 审判监督,以下举出几个典型案例:
一、权大于法、恶意曲解立法型
牛秀环诉廊坊市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纠纷一案, 廊坊市政府认为牛秀环应当给廊坊市公安局写《履职信》, 公安机关才能保护她,所以对其行政复议不予受理。
习近平心腹, 廊坊市市长刘媛控制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冀10行初29号行政诉讼 案,将《人民警察法》第二条,篡改为需要申请才能履行的职责( 原本是主动履职),并且用律师代替行政机关出庭, 由于律师不是廊坊市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所以无权代理, 而且最高法司法解释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而刘媛仰仗曾经担任雄安新区纪检书记,与习近平有关系, 所以权高于法,破坏了司法公正和中共执政合法性。
并且在判决中提及与本案无关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企图利用不利的事实描述, 给廊坊市公安局交管直属一大队使用辅警执法的错误进行背书。
二、辅助地方政府侵占型
除了将政府的债权人以刑事案件为借口关押,以化解债务。 法院也经常为政府的错误背书,比如2020周绍卿寻衅滋事案, 原本是因为其举报李鸿忠等山东籍高官在天津的违法行为, 进而官逼民反,后却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被传唤, 以寻衅滋事被审判。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4) 津02民终4895号民事判决书, 天津河西区天塔街道企图霸占大国饭店,并伪造了《租赁合同》 事情败露后,大国饭店经理孙建伟拿出《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文件(津西体改办【 2003】104号)》已经确定了其对大国饭店的所有权, 以及大国饭店所处房产的产权。 但是天津市各级法院和检察院都不予纠错, 天塔街道办事处也以这个判决为推诿,不解决问题。
三、故意使坏的裁判文书
中共的法院,不是一个独立的部门,其受制于政法委, 政法委以中共的角度和立场指导公安、检察院、 法院和司法局等政法队伍。 近期由于天津市民周绍卿指出河东区区委副书记、 区长张春新官不理旧账, 在前任区长周波承诺恢复景悦公寓地下人民防空工程的情况下, 新区长张春不作为。张春组织政法委开会, 开始研究对周绍卿进行打击报复,但是由于实在是没有把柄, 最后政法委得知周绍卿正以隐私权、 个人信息保护为案由起诉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和企查查, 通知河东区人民法院院长, 要求将周绍卿所有的刑事案件全部写在民事判决书里,并浓墨重彩, 突出重点,回首周绍卿的三个刑事处罚, 第一次故意伤害罪是东丽区政协委员刘勇为强占景悦公寓顶楼建设基 站,派出刘智等打手13人对周绍卿殴打,周绍卿正当防卫, 但是因为得罪当时政法副区长李明海(李鸿忠亲戚,山东泰安人) 而被冤枉为故意伤害。第二次2020年,因为批评中共,被以“ 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国家政治制度,诋毁新冠疫情防控为由” 被判寻衅滋事罪,第三次是2022年, 为了阻止周绍卿向联合国控诉中共、 报复其批评中央政治局委员李鸿忠,被以寻衅滋事罪。 这都是光辉的抗暴履历,是闪亮的军功章, 河东区政法委以荣耀为耻辱,显示出共产党员的狭隘, 以及其与中国社会主流价值观的脱节, 中共党员沉溺于自我洗脑的迷梦,自认为被他们判决就一定可耻, 且不说在国际社会的褒扬,就算在中国, 以一人对抗一国而全身而退的周绍卿也经常被吹捧并寄以厚望。
综上所述,法院审判已经成为地方政府甚至少数腐败人员背书、 打击报复、化债、抹黑他人的工具,完全失去了“定分止争、 迁善远罪”的功能。 也是中共在中国人民面前丧失公信力和执政合法性的开端, 经济崩溃、 丧失执政合法性以及无法控制和供养军队将是中共解体和灭亡的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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