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极端平等主义的神话
(二)自由、平等、博爱之间的冲突
(三)人性的现实
(四)平等和不平等都有好坏之分
(五)人权平等和机会平等
(六)三代人权与机会平等
自法国大革命高扬“自由、平等、博爱”大旗以来,现代文明的这三项核心价值日益深入人心,成为鼓舞无数志士仁人为之奋斗的道德理想。然而,这三项核心价值之间是什么关系,是完全和谐一致的,还是互相矛盾冲突的?是有优先排序的,还是平行或平列的?却远非人人清楚。
实际上,自由、平等、博爱是互相矛盾冲突的;而且,对于不同的个人和群体而言,它们之间的优先排序也大为不同。大体上,左派重视平等,右派珍视自由,而几乎所有人都对博爱与平等不加区分。
改革开放之前的中国,平等占据了独霸一切的压倒性地位,自由几乎完全不被提起,个人自由和自由主义被彻底污名化,而“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的阶级斗争根本就是博爱的对立面。改革开放发动之初,伴随着对极端平等主义价值观的批判,邓小平开始提倡“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没有这个重大的价值观变革,私有制自由竞争市场经济的发育,以及经济高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社会空前繁荣都无从谈起。现在,四十多年过去了,不受法治宪政约束的权贵资本主义、“权力搅市场”的伪市场经济造成了举世罕见的贫富悬殊,使得钟摆开始摆向另一个方向,摆向更多的平等。
然而,“平等”历来就是一团乱麻,任人揉搓。在全世界左派的话语体系中,平等被神圣化,和“公平正义”画上了等号,成了他们心目中的新神。但是,什么是平等?平等就是正义吗?平等越多越好,平等越多就越正义吗?不把这个问题讨论清楚,任由左派把持着“平等”的解释权,改革就是个泥足巨人,体制内外的改革派和自由主义者担心文革再来就不是杞人忧天。
(一)极端平等主义的神话
改革开放前的极左意识形态把共产主义理想天堂里“真正的、实质的平等”与“剥削阶级虚伪的、形式的平等”截然对立,把一切正面价值全都放在“被剥削被压迫”的穷人一边,把穷人神圣化——这并非新创,基督教一直都有类似的教义,极左意识形态的独到之处,是发明了一套叫作历史唯物论和历史辩证法的“顶峰”科学学说,断言人类社会“必然”进步到共产主义人间天堂,而穷人即无产阶级就是承担这一历史使命的“物质载体”。
具备常识理性的人应该都会想到,既然是“必然规律”,那么无论人们怎么想、怎么做它都要发挥作用,无产阶级去斗争、革命、暴动也好,躺着睡大觉也好,这个“必然规律”都同样会把全人类引向共产主义,无产阶级何不选择躺着睡大觉呢?极左意识形态完全不顾及这一逻辑矛盾,坚决主张无产阶级要积极承担“历史使命”,用阶级斗争、暴力革命和“直接凭借暴力,不受任何法律约束”(列宁)的无产阶级专政等暴力血腥的手段,去消灭被污蔑为“剥削压迫阶级”的精英、富人和上流社会,消灭私有财产,将富人和穷人强行拉平,穷人用“剥夺剥夺者”得来的生产资料实行公有制和计划经济,共产主义人间天堂就此建成,自由平等博爱一揽子完全实现。
奇怪的是,很少有人意识到,自由、平等、博爱这三位新神发出的指令却是十足混乱的、相互冲突的:自由和平等是冲突的,平等和博爱是冲突的,自由和博爱也是冲突的。所以,在这面旗帜指引下的队伍,最终都要陷入内斗和自相残杀,就是毫不奇怪的了;也因此,自由平等博爱一揽子完全实现的共产主义,从根本原理上就纯属空想、幻想、妄想,是不存在、也决不可能存在的“乌托邦”。
(二)自由、平等、博爱之间的冲突
我们说,“自由”之所以可贵,首先是因为它在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前提下,给每个人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来追求自主设定的人生目标提供了充分的机会和空间。而“追求卓越”这类人生目标不但是人性中固有的冲动,是不可能消除的,而且,它对于他人和社会也大有裨益,没有这种动机的社会必然停滞僵化,高浪费低绩效。然而,追求卓越意味着“出人头地”,也就是高于众人,这就必定会拉大差距,扩大不平等。而且,如前述,这个不平等远超出物质分配的狭隘眼界,是不可能用消灭私有制、用物质分配的任何平等方案来解决的;甚至,就连“物质分配的平等”本身也是做不到的,即便使用超强的专制手段暂时强行拉平,它也无法持久。
诺奇克的“转移正义原则”更是雄辩地论证了:任何对于经正义途径所获之物作自由转移(交换、赠予……)所致的结果无论多么不平等都是正义的,因此没有任何理由禁止这种转移及其造成的不平等。把解决不平等问题的眼界局限于物质、经济基础、生产资料所有制,还说什么其它一切的不平等都是由此“决定”的,这种唯物主义哲学实在是过于庸俗狭隘了。
事实真相与这种肤浅幼稚想法相反,自由平等博爱一揽子完全彻底实现是不可能的:自由和平等是存在永恒冲突的,托克维尔早在将近两百年前就系统论述过了;“博爱”则不但意味着对陌生人和自己的至爱亲朋一体看待,还要像慈母一样,对弱势群体给以同等关爱,这种极端乐观主义的乌托邦未免对自私的人性需索过多了(详见后文)。
马克思甚至不以此为满足,主张还要实行“反向歧视”,让弱者比强者所得更多。理由是,“按劳分配”仍然不平等,必须实行“按需分配”,让生孩子多、能力差的家庭比生孩子少、能力强的家庭多分,才是共产主义“真正的平等原则”。显而易见,这就是走向极端的平等主义。
按需分配原则完全忽视了两个问题,一个知识问题(如何知道亿万人的需要),一个政治问题(由谁来分配)。这两个问题注定了共产主义人间天堂里的“需要”一定是极度简化、齐一化的,决不能容许任何人有个人自主决定的偏爱和偏好,更不容许个人有自主决定如何分配需要品、决定对谁更好一点的自由。反向歧视更是严重违反了平等原则。你可以把它称之为一首母爱无边、漫无边际的博爱狂想曲,但无论如何,那绝不是平等,更没有自由,没有个人自主决定其需求和满足需求方式的自由。
“由谁分配”问题更是无法解决的。通过无政府的“自由人的联合体”的自由平等协商来分配根本是严重脱离实际的乌托邦,不但协商和交易成本极高,而且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见“阿罗不可能性定理”)。最终一定是由独裁者或专制机构来分配,新的专制政权由此诞生。
简而言之,这就是自由、平等和博爱之间永远无法消除的矛盾冲突。
(三)人性的现实
让我们先把哲学争论放一放,回归现实,看看实际情况是什么样。只要我们不被哲学的重重迷雾弄昏头脑——如笛卡尔所言,“不管多么荒谬、多么不可思议之事,无一不是这个或那个哲学家所主张过的”——睁大双眼看看自己身边的兄弟姐妹、亲戚朋友,甚至,看看一母同胞的小猫小狗,立刻就能看清一件基本事实:尽管同一物种的不同个体都分享该物种的共性即“家族类似”,但是,不论用哪一种属性(外貌、个性、智力、体力、神经类型、精神品质,等等)来衡量,个体之间的差异都异常巨大,而且,愈是复杂高级的物种,其个体差异愈大,有时甚至令人怀疑这是不是同一物种?也就是说,人人生而不平等,这是不容否认的起码事实。
西方那句广为传颂的名言“人人生而平等”,如果把它当作事实陈述,那就是不折不扣、彻头彻尾的弥天大谎。实际上,这是左派经常犯的“事实”和“价值”不分、以主观愿望代替客观现实的老毛病,是以事实陈述面目出现的价值诉求,应然判断。
“人人生而平等”在《独立宣言》中的英文原文是“人人被上帝所造为平等”,译者为适应中国人的理解做了一点变通,但大意不错。“生而平等”的“生”和“天赋人权”的“天”,在西方文明里就是上帝。然而中国人不信上帝,上帝也把中国人造成人人平等了吗?信不信上帝,上帝都一律平等看待吗?历史真相表明并非如此。中国人自古以来就不知道有上帝,更不知道自己被上帝造成了人人平等,很多基督徒甚至认为中国人是一个被上帝抛弃的民族。
我还想邀请左派朋友们费心读一读《圣经》,读过之后就很容易知道,上帝既没有让人人生而平等,也没有让男女平等,毋宁说是恰好相反——《圣经》说,“妻子要顺服丈夫,丈夫要爱护妻子”;当然,“顺服”与平等不沾边。
事实俱在:《独立宣言》开篇第一句话“人人生而平等”乃是杰斐逊仿照卢梭的名言“人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而翻造的。卢梭等法国启蒙运动哲学家滥用抽象理性生造这一类伪命题,用来为激进革命铺路,所表达的只不过是他们自己的一厢情愿罢了。
历史真相是:平等也好自由也好,都是西方文明在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中逐渐摸索出的文明成果,其中一些是历史演化的偶然而幸运的杰作,有些是无数志士仁人为之付出了鲜血甚至生命的代价才获得的。无论如何,它们都是“人赋人权”,不是什么天赋人权;“博爱”更是至今仍然遥不可及的梦想。“生而具有”不需要学习,而中华民族的现代化不就是要学习这些中华民族没有的西方文明的成果吗?
有理由认为,“人人生而平等”是美国制宪国父中的亲法派杰斐逊模仿卢梭“人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的名言而翻造的,而卢梭的原意非常清楚:野蛮人生而自由,是人类文明、尤其是私有制给人类加上了枷锁,剥夺了野蛮人的生而自由,才使得人类丧失了自由。这是共产主义信众当中流传最广、危害最烈的,荒谬绝伦的一句反文明弥天大谎,却和杰斐逊的名言一起,成为西方文明当中左右各派共同信奉的、众所公认的两条神圣教义。何以至此呢?难以索解。
从“人人生而自由”可以推论出另一个广为流行的命题:“热爱自由是人的天性”。它是“人人生而自由”的变体。但它是事实吗?实在对不起了,恕我冒昧直言:事实上人的天性是:自己想要绝对的、不受任何限制的自由,同时对他人实行专制。我正确,还是左派们正确,请读者自行决断,恕我不加论证了。
事实上人性是什么样,需要另文专论。正确理解人性,才会有人性论和人道主义。人性论和人道主义的基本信念是“人人生而具有人性”且“人性永恒不变”,不是“人人生而平等”或“人人生而自由”。而极左意识形态是毫不妥协地否定人性论和人道主义,叱之为“资产阶级的虚假意识形态”的。我国的意识形态和官方宣传直到1980年代还在痛斥“资产阶级人性论”和“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坚持没有“抽象”的人性,只有“具体”的阶级性(马克思)和党性(列宁)。“党性”是列宁对“阶级性”的“创造性发展”,马克思对此闻所未闻。
抛开理论虚构回归现实世界,事实上人性一点都不抽象,每个具备健全常识理性的人都懂,“阶级性”和“党性”才是伪科学的虚假抽象、人为虚构。
马克思还宣称,“人的本质(人性的另一种表达法)就是其全部社会关系的总和”,但是,人难道不是动物的一种吗?人的生物属性去哪儿了?任何人随便翻一翻社会学或心理学教科书,浏览一下里面所讨论的极其复杂的社会关系,就不能不同意,一种“学说”竟能武断、粗陋、幼稚、极度简单化到宣称“人的本质就是其全部社会关系的总和”而且全部社会关系就是由私有制所决定的阶级对立阶级斗争关系这种地步,简直很难称之为“学说”。
举一个人所共知的浅显例子:俄国布尔什维克完全无视与阶级斗争毫不相干的人类个体之间的“异性争夺”,无视人类同性个体之间为争夺异性而永无休止的竞争、斗争以及由此而来的权力争斗,这才在十月革命之后一些格外纯真的布尔什维克实践共产共妻制时,酿成了许多令人啼笑皆非的争夺、吵闹甚至斗殴,最后不得不由官方出面严厉禁止,回归传统的一夫一妻家庭私有制。
总之,资源是有限的,“稀缺性”是一切社会科学(不仅仅是经济学)的基本出发点,而稀缺的不仅仅是物质资源,还有其它种种,包括权力、声望、社会地位,也包括优质异性——不管你怎么定义这个“优质”,现实都是如此。有稀缺就有争斗和互害,就必须设法把争斗限制在尽可能无害的程度之内,而这就是政治和政府不可能消灭的原因所在。
无论多么先进的高科技,也不可能消灭政治和政府——除非用脑机接口一类的技术彻底改造人性,使人不成其为人。但这种非人的未来世界值得向往吗?问问诺奇克就不难回答了(参阅《国家,无政府和乌托邦》)。再强力的AI也还是工具,与核能没有本质区别。AI是人类的作品,而人是上帝的作品,人类的作品与上帝的作品根本不在一个维度上。
总而言之,完全平等、没有竞争的共产主义人间天堂是痴人说梦。匪夷所思的是,几位网络名人近来却公开宣称,高科技、尤其是AI 的迅猛发展让共产主义有了实现的可能,他们究竟是愚昧无知,还是在违心地迎合极左?
人人生而不平等,加上不可能消除、也不应该消除的人与人之间的竞争,两件基本事实放到一起,结果就是贫富分化、强弱对立。这是不得不过群居生活的人类所面临的最重大、最根本的社会和政治问题,古往今来,以致今后永远,人类都一定要被它困扰,真正是“无可逃于天地之间”。迄今为止,还没有任何一个彻底消除了不平等和竞争的社会制度的成功先例,相反,凡是被这种“彻底消除不平等和竞争”的不切实际幻想所主导的社会,都走向了普遍贫穷+普遍奴隶制,既没有“物质极大丰富”,更没有个人自由和平等人权,未来的AI、AGI……高科技社会也决不会例外。理由很简单:一切违背基本人性的社会制度,都一定要靠专制政权的极端强制力来压抑人性不可消除的强烈冲动,结果一定是既专制、又没有活力和积极性,更别提什么创造性。这种建立在梦幻“理想”之上的社会,要么放弃幻想、回归现实,要么彻底崩溃。说到底,这就是苏俄模式终究要垮台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极端平等、越界的平等既不可能又有害,已如上述。但这不意味着不平等就一定是好的,更不是说越不平等就越好。相反的极端也是错误的。
(四)平等和不平等都有好坏之分
从人性,即基因决定的天生本质、而非后天教养的角度说,如孟子言,人固有“恻隐之心”,利他、善良、同情心,看到别人受苦就心生不忍、心里难过,这也是人性固有的一部分。社会生物学的研究表明,恻隐之心并不仅仅是社会化即后天文明教化的结果,相反,是人作为动物——群居动物——的生物特性,是人类基因里固有的本能。至于为何如此,根据何在,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找一些社会生物学的著作来看,总的结论是:人性既非白板,也非纯善或纯恶,人性是善恶兼备并且个体差异巨大。每个人都是神性与兽性的结合体,差别只是,有些人神性压倒兽性,有些人则相反,兽性压倒神性;前者是好人、善人,后者是坏人、恶人。如此而已(请参阅拙作《马克思为什么是错的》)。
于是,怀有恻隐之心,道德良知丰厚的人类个体就不能容忍过分的不平等所造成的人间苦难。当这种不平等确实是由社会制度人为造成的,这些人类个体就会提出变革社会的主张。如果这种变革要求被既得利益集团坚决拒绝,那时候,革命的大潮就要开始涌动,阶级斗争的悲剧就要登场。
穷人当中的大多数通常是短视的,他们为解决眼前生计所迫,没有心思顾及长远,而激进革命靠“打土豪分田地”解决贫困问题的速效药方最适合穷人的迫切需求,穷人怎么会不支持革命?革命的第一步,是消灭旧的既得利益集团,把他们“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一小撮革命领袖把剥夺富人的财富暂时恩赐给穷人,再拿甜言蜜语笼络住穷人,革命精英们运用手握的专制权力把绝大多数人统统强行拉平,接着,新的专制统治集团必然生成,他们把持了全部权力和财富,演变成新的特权腐化阶层即“新阶级”(见吉拉斯,旧译德热拉斯《新阶级》),从而造成更大、更严重的新的不平等。速效药缔造出难以撼动的长久苦难——这就是暴力革命的内在逻辑。
一句话:有些平等是好东西,有些平等则相反;同样,有些不平等是好东西,有些不平等则相反。换言之,好的平等和好的不平等都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寸和边界,过分、越界,好东西就变成了坏东西。平等是如此,其它一切“好东西”,秩序(安全)、自由、效率、活力与创新、博爱,等等莫不如此。这就是我们古圣先贤早就明白的中庸之道,也就是科学新方法论中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的核心原理;同时,也就是政治学中的共和正义原则;而符合共和正义原则的政治制度,就是自由民主。
(五)人权平等
接下来进入具体操作层面:什么样的平等才是现实可获得的好东西呢?
最关键、最核心,堪称生死攸关的,就是平等人权。平等人权是有公认标准的,不能根据具体国情而作“特色”解释。这些标准就是由《联合国宪章》和《联合国人权公约》载明,每一个联合国成员国都做过一致承诺的“普世价值”即“道”,人类社会复杂现象背后的运行规律。可以由每个国家“根据具体国情”自行决定的“特色”,仅仅是“如何落实”这些普世价值的具体操作、可行性方案即“术”,不是普世价值本身。
普世价值是“道”,是原则和理想,它和社会现实之间存在永远不可能完全弥补的差距,其中的道理非常简单:理想之所以是理想,就因为它不符合现实。理想符合现实还是理想吗?那不就是现实而已,还要理想做什么?
普世价值翻译成“普适价值”更贴切,原理上它适用于全人类,但事实上这些原理能否落实,各国差别巨大。事实上各国并没有完全践行这些普世价值,有些流氓无赖国家甚至是在背道而驰,但这首先是由于联合国既没有强制执行力,又没有规定对违约者的罚则,比如开除出联合国。
设法落实原理和理想的具体操作、可行性方案是“术”,道在上、术居下,道与术是层次不同的两回事。而且,道是统摄性、弥漫性、浸润性的,无所不在、无远弗届,“术”也必定是受道支配的。“道不明,术再精也属枉然”,世界各国的极左派之所以犯下反人道的累累罪行,根本原因就是“不明道”——他们信奉的不是现代文明的“正道”,是与正道完全敌对的极左意识形态错误道路,“伪道”。
普世价值的哲学基础是普世人性,也就是人性论、人道主义;有普世人性,当然就会有普世价值,即人人都认可的是非善恶、价值评判标准,它是人类和平共处、互利合作必不可少的价值观和道义底线。在此底线之上和之外,尽可以有各国、各民族、各群体乃至个人的不同价值追求,但是,如果突破底线,那就近乎非人了。说得难听一点,否认普世价值,就意味着否认人性,意味着反人道主义,照这条邪路走下去,一不小心,就可能犯下灭绝人性的大罪。
因为人权的哲学基础是人性论和人道主义,极左意识形态不承认人皆有之的人性,当然也就不可能认同人道主义,在其视野里也就不可能存在普世价值,于是,这派学说里也就没有人权的位置,没有保障人权的自由宪政和法治的位置,只有穷人和富人之间你死我活、不共戴天的斗争和杀戮,只有无产阶级专政即多数穷人针对少数富人“直接凭借暴力,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暴力压迫和剥夺,而这“富人”“阶级异己分子”“反动派”“反革命”是由天然代表穷人的那个“先锋队”的领袖随意界定的,实际上包括了所有的非无产阶级在内,也包括了一切原本属于无产阶级,但是后来和领袖有了意见分歧,或者被领袖怀疑为“潜藏的阶级敌人”的任何人在内。由于“阶级斗争的残酷性”,领袖们几乎无一例外,最后都变成了怀疑一切人、不信任任何人的变态狂、迫害狂,而这恰恰是极左意识形态的内在逻辑,不是列宁和各国共产党人“背离”了马克思。
不承认普世价值,强调“中国特色”,起初是体制内改革派为抵挡极左保守势力的自我辩护词,但是,它也导致了改革开放之后极左意识形态和“人民民主专政”政治制度的改革滞后。“中国特色”究竟是什么?除了极左意识形态和“人民民主专政”政治制度之外,另一项显著的中国特色,就是一套荒唐怪异的逻辑:第一步,由极左意识形态推导出与中华文明毫无关系、全盘西化的共产主义理想;第二,中国虽然还没有实现共产主义理想,但中国是真正的社会主义国家;再由一和二推导出第三,共产主义理想是“普遍真理”,所以,共产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理想等于现实,“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就是共产党国家的现实;最后,用上述的理想=现实去比较西方实实在在的现实,得出“中国优越于西方”的结论。
我不得不再次推荐G·萨托利的《民主新论》,作者说,合理的比较是用理想比理想、用现实比现实,不能用自己的理想比别人的现实。
以上“逻辑”推理是中国人民每日每时都在遭受的官方宣传,中国人民、中国共产党人的思想观念就是这样被彻底重塑的。西方人没有这样的“好运”,他们能不能理解、能不能接受整个这一套高明的“逻辑”“语词技巧”“话术转换”?看来,相当多的西方人不接受,但西方左派却是不但接受,甚至在某些极左的方面走得更远。
中国的特色逻辑还把高级问题和低级问题混为一谈。依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的需求是从低级向高级不断递进提升的,这就意味着个人和社会的进步。同理,个人和社会的问题也有低级高级之分,低级需求得不到满足而产生的问题是低级问题,高级需求得不到满足而产生的问题是高级问题。我们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现代化实现之前的低级问题,而众多中国人却对西方的批评反唇相讥,用西方国家的高级问题掩盖自己的低级问题——“你的问题也不少,有什么资格批评我”。
如此“特色”古怪的,双重标准泛滥成灾的中国国情,造就了我们的“特色”官员和“特色”人民,我们的思想和语言从概念到逻辑都别具一格,在国际交往中笑料百出,遭人鄙视。然而,这是“中国特色”吗?不,这是德国和俄国特色。不区分几千年的中华传统和1949年以后的新传统,一律视之为中华文明,这个低级错误竟然误导了相当多的西方人,包括费正清、基辛格、亨廷顿这样的大师级学者,简直匪夷所思。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把中美冲突解说为儒家文明与基督教文明的冲突,可以说错得离谱:当下的中美冲突是1949年引进中国的极左西方异端文明与西方基督教主流文明之间的冲突,是西方文明的内战,与儒家文明几乎毫不沾边。举目四望,五・四新文化运动“打倒孔家店”之后、尤其是文革“大破四旧大立四新”之后,中国哪里还有儒家文明?只有“马克思加秦始皇”,此二者实在是相通的,拒斥“限权”、法治宪政缺位,是它们共同的本质。
中华文明被称为儒家文明,也是错得离谱。中华文明再简化,也应该称为“儒法文明”。自汉武帝以下,中华治道是十个字:“阳儒阴法,杂用王霸之道”;“王道”是儒家主张,以德服人,这是软实力;霸道是法家主张,以力服人,是硬实力。阳儒阴法、兼用软硬实力,才成其为中华文明。
还要看到,穷人之所以是穷人,一部分是不合理的社会造成的,纠正这些不合理完全可以通过渐进改良,而不是暴力革命。同时,由于个体差异如智力、道德品质、意志力、想象力、体能等差异,尤其是这些差异引致的价值观差异的存在,也一定有一部分是应该由穷人自己负责的,不能归咎于社会。短视、注重眼前利益和物质利益、轻视教育不爱读书、缺乏追求精神文化等高级需求的动力……等等“穷人价值观”阻碍着穷人改变自己的命运,而民粹主义的宣传更强化了这些穷人价值观。
试看眼前的一例:改革开放初期的中国,人人都是穷人,如果把城乡差别除外,再把享有特权的部分党政官员及其子女除外,那么在每个群体内部,大家的起跑线基本平等,为什么现在有人白手起家成为亿万富翁,而有的人依然一贫如洗?仅用后天环境、社会原因无法解释。左派把贫困完全归咎于社会,甚至无一例外地把富人的致富归结为非法、非正义的“原罪”,这不是极左毛派独有的情绪化主观独断,而是全世界左派的通病。
再举一例:美国黑人群体的贫困一直是美国的老大难社会问题,左派一如既往,把它归咎于“资本主义私有制”,归咎于“种族歧视”,他们的药方也一如既往,给黑人发放慷慨的社会福利金,然而自1960年代的平权运动至今,半个多世纪过去了,黑人的处境并没有根本改善。
笔者冒昧提出自己的初步看法,就教于方家:黑人的很大一部分问题也许是,他们不适应注重个人竞争的绩效主义现代文明。奴隶制当然要负主要责任,但是,它也和黑人本身原有的部落制采集渔猎文明相关联。部落制的价值观是集体主义,与现代文明的个人主义格格不入;采集渔猎文明与农耕文明的最大区别是,它没有“延迟享受”的习惯,因为食物都是新鲜易腐、难以保存的,必须尽快吃完,不像农耕文明的主要收获物粮食,一年只收一季并且要保存一年,收成必须精心计划,分配在全年食用,由此养成了克制、坚忍、计划性等意志品质。黑人的渔猎采集部落文明与国家创建后的农耕文明大不相同,他们原本在非洲适应得很好,白人殖民者把他们贩卖到美洲做奴隶、种棉花,黑人没有机会适应西方的现代化工业文明;奴隶解放后,他们又被一下子丢进现代社会,没有人帮助他们、教育和培训他们去适应新环境,而左派的社会主义福利政策同样没有尽到这样的责任,只给他们发钱。这不但不解决问题,反而使问题更行恶化,更给左翼精英腐蚀穷人、收买穷人选票大开方便之门。
极左意识形态否认人性,也就否定了个体差异和个人责任,把一切不公平都归咎于社会、归咎于他人,唆使穷人把改善生活的希望寄托在极其短视的抢夺富人上面,忽略了自身的能力培养和个人责任,这一整套教唆对于整个社会道德的破坏,怎么高估都不会过分。一个社会一旦养成这样一种丑恶、畸形、扭曲的穷人价值观,不但贫困问题难以解决,稍有风吹草动,社会对立、暴力和仇恨就很容易爆发出来,造成严重的社会动荡。极端平等主义不但是道德的腐蚀剂,也是社会动乱和暴力革命的主要思想根源。
很多穷人在极端平等主义的误导下,以为人权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是偏袒富人的,是“资产阶级骗人的鬼话”。他们不明白,私有制意味着饭碗掌握在自己手里,这是人格独立、个人尊严和其它一切自由权利最基础的保障。饭碗掌握在政府或其他人手里的人必定是奴隶,不管这奴隶头上顶着如何美丽的花冠,“国家真正的主人”“最先进的阶级”,等等,他们都只能是奴隶。穷人的一小间茅屋,一小袋粮食,其实比富人的任何财富都更加生死攸关。富人可以把财产分散保管,可以逃亡国外;穷人的茅屋如果被土匪点一把火烧光,粮食被强盗夺走,他们就可能立刻冻饿而死。这土匪强盗可能是乱世中的遍地枭雄,也可能就是专制政府中胡作非为的各级官员,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饿死至少200万人就是典型,其中绝大多数是“领导阶级”工人阶级的“同盟军”农民。
人权保障使得每一个人不必战战兢兢看政府或者别人的脸色行事,这就叫“免于恐惧”;再有了第三代人权这个社会安全网的覆盖又可以“免于匮乏”——人权怎么会是专门偏袒富人的呢(见后文)?
极左意识形态是人权、法治、宪政最危险、也最有能量的敌人——因为它裹挟着被其煽动蛊惑的人数巨大的穷人的非理性暴力——这么说丝毫也没有夸大。但这不等于说,有了法治和宪政就天下太平了。由于前面所说的“一切好东西相互之间都是冲突的”,所以,人世间没有完美可言,任何“好制度”都不能不面对这个根本冲突,稍一不慎就会失去平衡,就会走极端,就会使冲突恶化成不可收拾的局面。
(六)三代人权与机会平等
人权不是一蹴而就的,它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代人权”是基础性人权,也被称为“消极自由”,包括人身自由权(意指“非经独立公正的司法审判,不得限制任何个人的人身自由”)、私有财产保障权、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权、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权,等等。注意:第一代人权不包括平等的政治权利。平等的政治权利即民主权利是第二代人权。第三代人权是以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性质的所谓“平等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第二、第三代人权被称为“积极自由”。
一项鲜为人知的事实是,第二代人权、第三代人权和第一代人权是有严重冲突的:第二代人权把“平等政治权利”给与了穷人,世界各国的实践充分表明,穷人在左派精英的鼓动下,自由民主几乎无可避免地都要演变为民粹民主,而多数决民主又几乎无可避免地追求日益膨胀的社会福利即第三代人权,而社会福利只能来自对富人的强制征税,它必然会和第一代人权当中“财产权的平等保护”发生冲突。
个人认为,从概念上说,第三代人权已经超出了正义的范围,不能叫作“正义”,应该属于“博爱”范畴,而博爱在善良仁爱的等级上高于正义。雨果在名著《九三年》里有句名言:“比天平更高的,是七弦琴”,天平代表正义,七弦琴代表博爱与人道。我高举双手,衷心赞同雨果大师。
从现实上看,政府责任止步于保障第一代人权的最基本自由实际上越来越行不通,而且,“守夜人式”的极小政府几乎从来没有存在过。新一届美国共和党反左纠左非常必要,然而,他们的极小政府主张,以及由于把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混为一谈、因为反对社会福利无度膨胀而反对社会保障是错误的。社会福利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由政党或政府任意把全民划分为两种人,一种人享受社会福利,另一种人则遭受合法抢劫,而社会保障属于共和主义性质,是每个人都必须平等享受的(参阅《马克思为什么是错的》)。
但是,第三代人权无止境扩张,财政势必破产,很不幸,西方国家已经普遍走上了这条死路。更加难以处理的重要问题是,第二代人权在具体决策实践中也一定会发生扭曲:平等的政治权利意味着“全体一致同意”,但这是很难实现的,于是不得不退而求其次,把决定权交给一个人、少数人或多数人,而不论交给哪一部分人,都从原则上违背了平等,而这就是不论哪一种“部分人”(一人、少数人、多数人)掌权都必须对其严加防范,都必须建立起权力制衡机制的原因所在。同样,第三代人权,所谓“经济社会文化权利”都要由政府强制性对富人实行差别税率,即不平等税收来买单,这显然没有什么平等可言。
综上述,就是在“人权”范围内,冲突也无处不在。说到底,还是如何达到多目标综合动态平衡、如何实现共和正义的问题。
我们把“政治”的种种华丽外衣层层剥去,最后发现的,无非就是一个穷人VS.富人(或弱者VS.强者),亦即平等(或民主)VS.自由、左派VS.右派,等等对立面之间永恒的冲突和博弈,而一个所谓“好社会”,无非就是这些矛盾冲突之间的平衡兼顾,使各种人、每个人各得其所应得,而决不是以阶级斗争、暴力革命、无产阶级专政彻底消灭富人,彻底消灭阶级差别和其它种种差别,达到一个无差别的、也就是极其单调乏味并且自由必定等于零的所谓“人间天堂”。
人权平等是最核心、最关键的平等,但是还不足够,还必须有机会平等。有了自由亦即人权,我们就可以不受政府和他人、包括任何集体、群体和多数人的侵害,这是自由的保护性功能,所谓“消极自由”(“消极”是“否定表达”的意思,“不受”侵害,“免于”被强制……)。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有了自由之后能做什么”的问题,即“积极自由”问题——改善生活,追求知识、名望和权力,追求幸福,等等,总之,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这就需要具备能力,而能力一部分来自天赋,一部分是后天教育培养出来的,于是,“平等”就意味着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即教育资源的平等分配,否则,贫寒家庭的子女就被堵塞了上升的主要通道,贫富差距就将固化和恶化。很多政治学和社会学的调查研究表明,教育资源的不平等分配是造成贫富悬殊最重要原因,也是美国在西方国家中贫富最悬殊的根本原因。美国的教育制度很不合理,芬兰女作家帕塔宁说美国是一个陈旧的“前现代国家”并非妄言(可参阅《北欧向左,美国向右?》)。同理,没有教育资源平等分配的国家根本没有资格自称“社会主义国家”。同时,改变轻视教育的穷人价值观也非常重要。
什么是幸福,什么样的人生目标适合于自己,只能通过在各种可能性之间摸索、尝试、调整来获知,这就需要各种选择的可能性向每个人敞开大门,这就是机会平等。人权即平等的自由权利加上机会平等,这就是符合公平正义的平等。超出这个合理范围,平等就是非正义的。如果你是特别软心肠的人,你可以说“那是博爱”——前提是不走极端,尤其是,不被强制。如果把平等推向极端,或者强制实行平等,平等就走向反面,成为不平等,成为专制。
富人和强者如果是道德高尚的善良人,他们会自觉自愿地帮助穷人和弱者,但那是“博爱”,不是正义。正义是穷人应得的,是每一个人必须享有的,甚至是不得不以政府的强制力实施的,而“博爱”不是穷人的应得,不能强制实施,它只能是富人和强者的自愿付出,穷人无权强索。
清晰区分正义与博爱至关紧要。正义与人权紧密联系,而博爱不应该是人权的一部分。在这个问题上,笔者既不同意奥派、艾因・兰德和美国共和党内的自由至上论者,也不同意迈克・桑德尔所代表的社群主义者(见桑德尔《自由主义与正义的局限》)。认清博爱与人道高于正义更加重要,然而非常遗憾,却至今鲜为人理解。
最后总结一下要点:
a事实上人人生而不平等,这就是天赋的不平等。
b天赋的不平等不可能消除、也没有必要消除。
c人皆有恻隐之心,对于天赋差异造成的不平等,可以靠自愿的慈善捐献来部分弥补。
d当自愿的慈善捐献不足以为弱势群体提供起码的社会保障时(毕竟巴菲特和比尔.盖茨是富人中的少数),政府就不得不承担起社会保障责任,此时不平等的差别税率就不可少了。
e差别税率和第一代人权中的“私有财产的平等保护”是冲突的,所以应当慎用,原则上应当征得富人的同意。
f如果不合理的社会制度扩大了天赋的不平等导致的不平等,那就要以社会改良加以纠正,这个过程是没有尽头、充满了矛盾冲突的。人间不会有天堂。
g符合公平正义的平等限于人权平等和机会平等,超出这个合理范围,平等就是非正义的,或者说,平等就变成了博爱——博爱当然也是“非”正义,博爱与人道不是正义并且高于正义。
周舵 2025.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