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4号西藏发生骚乱 2008年4月被逮捕的西藏僧侣 图/维基百科

 

2008年3月14号西藏发生骚乱,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中国和西方舆论打成一团,照例各执一词、相争不下。而我的看法是:如果各方不能从根本上反思自己片面、局部和“选边站”的立场,在认清事实真相的基础上,以客观公正的立场理性商讨,这一类问题永远无解。

历史真相是,至少从清朝雍正年间开始,西藏就已经是在中国中央政府有效管辖之下的、中华帝国版图的一部分,这和周边其他“藩属国”如朝鲜、越南是不同的两回事。近代以前,中华文化圈内根本就没有相互平等竞争的“民族国家”这回事,只有以中国为圆心,一圈一圈向外扩展的朝贡-庇护关系即所谓“藩属—朝贡体系”,以及更外层的“华夷之防”,中国的近邻国家定期按照双方约定俗成的习惯法进贡朝见,进贡的大多是些土特产,“朝见”则是表示承认中央政府的“上国”地位,中央政府回赠以丰厚礼物,并在必要时应请求调停仲裁藩属国的内部事务,直至派兵平息内乱;藩属国的王位继承、政府的合法性通常是需要中央政府认可的。

如果违反这些契约,就会引起战争和征服,中央政府会根据自身的成本-收益计算,决定是否把敌对国家并入版图,是否派出行政官员去直接治理。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通过战争和征服扩大版图,这种事全世界每个有实力的国家都照做不误,毫无例外,中国历代王朝做得最成功的是两个非汉族王朝,元和清,都是在征服汉族之后完成的。直接治理成本太高的话,就只能想办法处理成藩属—朝贡关系。再外围,就是“夷狄”“化外”,即野蛮人了。

西藏自元朝起就已经不是藩属国,由清廷派出的驻藏大臣直接管理,藏王成了土司,管辖权之大小由中央政府决定。

近代西方的“民族国家”“民族主义”“外交”“内政不容外部干涉”等等,都是传统中国闻所未闻的东西,在西方也只是16-17世纪以后的事。一定要拿今天的概念照套的话,藩属关系并不是完全的独立,它介乎“独立”和“高度自治”之间,是只要相安无事,中央政府就不加干预的“高度的高度自治”。

中国传统的治道,是“阳儒阴法,杂糅王霸”,儒家“以德服人”的“王道”之治对于滥用武力对外征服是有很强的道义抵制的,后世对穷兵黩武的帝王总是毁多誉少,帝王的“武”字谥号都不是赞美之词,武官在中华文明当中一直地位低于文官,这和西方以及俄、日直到二战结束之前的尚武传统很不相同。反倒是改革开放前从苏联学来的极左意识形态不但公开鼓吹暴力,把暴力当作推动历史前进的基本动力,而且以“无产阶级国际主义”之名,具有“让红旗插遍全球”的极大扩张野心。从这个角度说,中国目前的“金钱至上”商业文化虽然庸俗,却也有抵消苏联式对外侵略扩张冲动的好处。

苏联从斯大林的“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的“理论创新”开始,就已经逐步从无产阶级国际主义转向国家利益优先的所谓“民族共产主义”,中国从改革开放以后更是抛弃“无产阶级国际主义”走向民族主义,这是客观现实,想要民族主义不存在是不可能的,只能因势利导,把它引导到与现代文明、国际秩序协调一致的爱国主义方向上去。

传统中国原本没有什么民族主义(和“民族独立”)那一套,这种东西也是从西方输入的舶来品。西方人批判中国人的民族主义,应当首先检讨自己,这么说不算过分。二战前的西方并不存在所谓“普世价值”,对外暴力征服的殖民帝国主义、白种人至上、种族主义、民族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等等今天看来是负面价值的种种文明糟粕被视为理所当然,“普世价值”是二战后才由《联合国宪章》和《联合国人权公约》等文件的签署而建立起来的,至今的历史不过半个多世纪而已。

总的来说,中国的民族主义是被动、应激、自卫型的,是对西方殖民帝国主义、尤其是对于给近代中国带来巨大民族灾难的俄罗斯和日本这两个邻国侵略中国的自卫性反应,它不但是正义的,如果引导得好,也完全可以是积极的、建设性的,不应当遭到如某些浅薄无知之辈那样的讥讽和嘲弄。目前中国与西方的矛盾冲突,根源不在中国的民族主义、爱国主义,而是由于中共的马列毛极左意识形态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而这些极左的坏东西也是拜西方文明之赐。

还有些无知的西方人把自己的历史逻辑随意引申,说什么“西藏是中国的殖民地”,所以,藏独就是反殖民主义的正义事业。但西藏从来不是中国的殖民地,汉族没有殖民主义观念,移民国外是被人看不起,甚至被当作化外之民,视同流寇的。西藏历史上就更是没有汉族人肯移民进去,文成公主出嫁西藏是被看作了不起的自我牺牲的。

只是到了1949年之后,才有为数有限的“进藏干部”到西藏轮换工作,改革开放之后,才有比较大量的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进藏做生意。这和西方从古希腊时代就盛行的,细胞分裂式的殖民征服可以说是“风马牛不相及”。更何况,把藏独当作饭碗甚至当成生意的西方人虽然不会很多,但也不是没有。这些西方人可说是“一颗老鼠屎坏一锅汤”,除了破坏中国和西方的关系之外,别无作用。真正关心中国社会进步和民主化的西方人士,不能不和他们划清界限。

中国根本没有对西藏的殖民史,反倒是近代以来,征服了印度的英国殖民当局一心想要把西藏变成英国的殖民地;第一步,是先主张所谓的“西藏独立”,“藏独”问题就是由此而来,根本是英国殖民者生造出来的,然后又被独立后的印度政府接了过去;冷战期间又有美国CIA的介入(冷战本身的是非姑不置论),1959年的达赖喇嘛出逃,虽然主因是中共在藏区强行推进社会主义改造,但与印度向西藏的扩张野心大有关联——“藏独”这摊浑水就这样被搅得浑上加浑。

1959年“西藏叛乱”的起因,也是很难作黑白二分判断的。照西方标准,一方面,信奉进步主义的西方左派会说,西藏野蛮黑暗的农奴制必须改革,“己所欲者,必强施于人”,既然是普世价值,强加于人也没有错;你现在想不通,早晚会感谢我。另一方面,主张多元文化的西方左派和社群主义者会说,管它什么农奴制不农奴制,任何文明都有保留自身特性的权利,“己所欲者,不可强施于人”,“你的蜜糖,可能是我的毒药”,比如,我有糖尿病而你没有。1959年的中共正是照西方左派的进步至上普世价值推行西藏的“民主改革”“社会主义改造”的,这才引起西藏政教合一上层统治者的武装反抗;谁能料到,如今这强加的“进步主义”反倒成了“毁灭西藏文化”的罪行。

让事情更加复杂的,是毁灭文化的文化大革命。但文革不是只毁灭西藏文化,是毁灭一切文化,而这又是西方极左派(“1960年代人”)举双手赞成的伟大创举。怎一个“乱”字了得!

可见,并没有什么“中共/西方”这样一种黑白正邪二分的对垒,西藏“民主改革”之前和之后、文化大革命之前和之后、改革开放之前和之后的中共不是同一个中共,同样,也从来没有什么一贯“亡我之心不死”的西方,西方有左派和右派的分歧,西方左派内部又有互不相让的各种派别。

“民族自决权是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这是藏独(和别的“独”)人士手里的一大法宝。实在遗憾,他们不知道,民族自决权根本不是人权——“人权”是个人权利,“民族自决权”是集体权利,它不可能是什么“人权”。

如果进而按照“独派”的主张,企图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的全民公决令其合法化,就更是会剥夺不赞成独立的少数派的人权,那就很可能变成了反人权。这里牵涉到平等人权与多数决民主的矛盾冲突,而这又会牵扯出诸普世价值之间的复杂关系,大多数西方人对此并不清楚,大家的脑子里全都塞满了一团乱麻。我们还是谦虚谨慎一点,自我克制一点,少一些苛责和扣帽子为好。

更鲜为人知的是,当年讨论《联合国人权宣言》时,“民族自决权”是苏联想要踩住西方国家的痛脚,打出反殖民主义的大旗,聚合卫星国和一大批第三世界国家提出来的,遭到当时的12个西方国家一致反对,只因为多数票在苏联一边,才最终被写进了宣言。

“民族自决权”不仅原则上就不是人权,实践中更是祸患百出。从两次世界大战,到二战结束之后许多国家之间、国家之内的流血争端,大小内战外战,都和这个极端民族主义的主张紧密相关,这方面的例证可说是举不胜举。当今世界进步的潮流毋宁说是恰好相反,不是人为地把国家分裂成小块,碎片化,而是像欧盟那样淡化国家主权,逐步通过自由平等的友好协商,统合成更大的政治实体。波普尔(K.Popper)斥责“民族自决权”是“反动主张”,正是哲人之卓见(见《开放社会及其敌人》)

我们不妨做一点理性思考,认真想一想要是真的让西藏独立,实际上会发生哪些情况。

首先,西藏是中国西部的战略制高点,边境的那一侧是一个正在崛起,历史上又有许多扩张主义行径的大国(请想一想锡金),如果西藏独立,谁能保证印度和独立后的西藏政府能够与中国和平友好相处?中国西部边境将无险可守,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这是中国的核心国家利益,在今天这个半无政府状态的世界格局下,是任何中国政府——包括未来的民主政府——都不可能背弃的,否则立刻有丧失合法性,甚至倒台的危险。任何人想要触犯这个中国的核心国家利益,一定会普遍激起中国人严重的民族情绪,甚至民族仇恨。

接下来,一系列的实际问题如何处理?边界怎样划分?藏独派要求的,是一个包括全部青海,一大块甘肃、四川和云南的“大西藏”,汉族人可能同意吗?西藏的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移民怎么办?历年来中央政府给西藏的援助,或者从西藏开采的矿产怎么算?等等,麻烦事简直无穷无尽,和平、理性、公正处理这些问题的可能性几乎等于零。

总括言之,西藏独立要想行得通、站得住脚,几项原则我看是必须遵守的(其它“独”同此):

1.绝对不允许使用暴力;

⒉ 至少需要有一切利益攸关方的绝大多数人的同意,原则上最好是一致同意;

⒊ 如不能一致同意,不同意的和利益受损的一切成员必须得到足够补偿;⒋ 历史的旧账必须能以理性的、和平的、双方都认为是公正的方式清算;⒌ 确保独立后的西藏能与中国友好相处、相安无事。

很可惜,我看不出藏独人士会遵守这些原则——哪怕是在自由平等协商的情况下。从“3.14”西藏骚乱看,藏独人士不是仅仅和政府、和警方暴力对抗,而是对普通民众——既有汉族,也有回族和其他少数民族——施以暴力,这是打着民族独立旗号的恐怖袭击。这就说明了一个难以否认的事实:藏独如果走向极端,有可能演变为满怀民族仇恨情绪的少数民族的极端民族主义,它只会激起汉族同样的极端民族主义,而且一定是反西方的,从而制造出无止无休的民族冲突甚至是民族仇杀,对于中国的政治现代化只有百弊而无一利。不管这种民族仇恨情绪来自何处,是谁造成的,都不会影响这事实本身。我们必须清醒地直面这个可悲的现实,不能拿一套自相情愿的空中楼阁自欺欺人,更不能如同举世左派那样头脑简单,“在墙与鸡蛋之间,永远站在鸡蛋一边”。

后发现代化国家的民主化是一件充满艰难险阻的高风险事业,“民主”本身就已经够复杂了,而民族问题在几乎一切多民族国家的民主化过程中都是一个巨大的火药桶,极其麻烦,极其危险,不能不慎之又慎(可参阅蔡爱梅《起火的世界》),宁可保守一点,尽量维持现状,没事别惹事,不要无事生非。

西方人既缺乏相关知识,又没有切身的利害相关——万一中国因民族问题陷入内乱,哪个西方人会放弃西方国籍,加入中国籍,和中国人民一起感同身受,来中国和我们同甘共苦?有这样的人吗?中国大乱,你拍拍屁股走人了,谁能相信你会对中国的前途负责任地思考和行动?所以,西方的好人们,请你们不要轻易插手中国的民族问题。

最后,我要推荐马戎(现任职于北大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关于中国民族问题的新观点(有一些是我的引申)。

首先,对照搬斯大林的民族理论作彻底清理——包括其基本概念在内。“中华民族”应当改称“中华国族”nation of china,“汉民族、少数民族”的“民族”照美国做法改称“族群”ethnic group。中华国族是57个族群的统称,如果国族也是“民族”,藏族也是“民族”,很自然地,藏族独立建国也就顺理成章了。这是斯大林民族理论的一大误区。

其次,把族群问题(原来所称的“民族问题”)非政治化,转化为族群文化问题。因此,必须取消“民族区域自治”,打散“少数民族”集中于特定区域的政治区划,提倡各族群混合居住,仅保留各自的族群文化传统——美国就是这么做的,我们中国传统上也是如此,都算是相对成功的,值得我们学习或继承。

从苏联解体的教训看,斯大林的民族政策是一个大失败,很应该引起我们的警惕。我本人过去也一直认为少数民族高度自治是唯一出路,现在我改变看法了。

 

周舵  2009.6.

(文章仅代表作者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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