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美两国虽然同属“盎格鲁—撒克逊文化圈”,与欧陆国家有相当大的区别,但是,因为独立战争得到法国的大力援助,特别是受亲法派杰斐逊的影响,美国不像英国那样偏爱改良、不喜欢革命,而是经常赞美革命。
然而,“革命”和绝大多数社会科学术语一样,是一个歧义纷繁的多义词,实际上,美国革命和法国大革命大不相同。因此,我们在论述美国革命之前必不可少的,是首先遵照科学界通行的规范给词语或概念尽可能严谨地下定义。本文无法讨论这个定义规范,笔者只限于给“革命”下一个比较清晰的定义:
首先,从词源说,“革命”一词最初是占卜术士预言“命运之突然转折”,从“revolution”的构词法便可看出这一“转折”“回旋”的含意;用于政治领域时,则专指“用暴力突然推翻统治者”,今人称之为“政变”。
其次,革命本身并没有方向性,可以往未来革,也可以往过去革。指向未来者为激进革命、左翼革命,指向过去者为保守革命、右翼革命。照此说,英国17世纪的内战和短命的共和、法国大革命、十月革命、辛亥革命等属于前者,而美国革命则相反,属于后者,即恢复被当时英王剥夺的“英国人的自由”这一北美殖民地人民自古就享有的传统习惯权利。
美国“革命”是既不“彻底”,又是往回“倒退”的,和我们习惯理解的激进革命恰好相反。请注意:“激进”也是个多义词,既指目标,多指向未来;也指手段,与“渐进”相对。
第三,指向未来的左翼革命又有程度(“彻底性”)之别:最不“彻底”的是政治革命,即除政权更替之外还伴随政治制度大规模的、急速的变革;然后是“社会革命”,不仅有以上两点,还要对社会基础建构如经济制度和阶级关系做大规模的急速的变革;更彻底的是“文化革命”,即除以上三点外,还要对文化(观念、信仰、传统、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做大规模的急速的变革。
当代中国人对革命的理解很一致,仅是最后这第三种含义,即左翼的、极端激进的、未来主义(进步主义)的,也就是说,极左的、最彻底的“革命”,而不是仅仅用暴力推翻政府,当然就更不是美国式的保守革命。美国革命从英国式的君主立宪制改成共和制、从议行合一的议会制改成三权分立的总统制、从不成文宪法改成成文宪法,等等都算不上是实质性的政治变革,基本制度仍然是英国式的自由宪政。是美国人受法国影响而夸大了这一“革命”的实质意义。绝大多数美国人、尤其是西方左派其实并不了解,美国制宪国父们的保守革命简直就是法国激进革命的对立面,而中国人对此几乎是完全的认知空白。这个普遍流行的误解需要大力纠正,否则,美国人日益背离美国宪法与宪政就不可避免,中国人学美国也一定会学歪。
有一本好书,美国威廉姆斯大学教授苏珊·邓恩的《姊妹革命》,以美国革命与法国大革命一一对照,全面介绍和评价了这两种革命,对于我们理解近代西方文明的演变以及西方文明的多样性极具参考价值。本文就是对此书的简介,最后是我的评述。
(一)姊妹革命
邓恩教授以美国独立战争英雄拉法叶特将军引人入胜的故事开篇——1777年的巴黎,一连几个月,人们都在谈论着一件事:法国古老家族之一的首席继承人,一个拥有煊赫声名和巨额家财的年轻贵族,神秘地失踪了。在人们眼中,他已经拥有了一个人一生所能梦想到的任何东西,然而,他没有与貌美如花的妻子和年幼的女儿告别,就抛弃了他已经拥有的一切,不远万里来到美国,支援美国的独立战争。他愿意作为一名志愿者,为美国的独立事业服务而不取分文报酬。四年里,他曾身负重伤,仍然坚持率军英勇奋战;他也曾与华盛顿并肩战斗,在关键时刻力挽狂澜,大败英军。他被华盛顿当成自己的亲生儿子一样看待。
美国独立战争胜利后,拉法叶特回到法国,受到了英雄式的欢迎。所有人都尊称他为法国的华盛顿。此时,美国革命不仅是巴黎城中的时尚,它已成为法国人的一种新信仰,杰斐逊的《独立宣言》就是他们的圣经。巴黎的一家报纸宣称,“美国是人类的希望,人类的榜样”。
据阿克顿勋爵说,杰斐逊和麦迪逊都承认,如果英国国会能给美国人几个席位,革命早就烟消云散了。杰斐逊在《独立宣言》中明确指出,美国人所要求的,不过是想回到未被英国国会与乔治三世破坏之前的、他们长期享有的权利和“英国人的传统自由”。在这个意义上,他们的革命是一种复归(或者说,复旧,倒退,“反动”)。
与此适成对照,对于法国激进分子来说,革命是彻底的转变,目标是重构国家的政治、法律和社会结构,彻底推翻国家的原有制度,与一千多年的历史决裂。
1789年7月15日,巴士底狱起义风暴的第二天,国民公会授命拉法叶特统领国民近卫军。拉法叶特十分善于平息暴怒的群众,恢复秩序。他为国民近卫军挑选的徽章堪称杰作,很有谋略。它由红蓝白三色组成,红和蓝代表巴黎,白色代表波旁王朝。这是一种革命与君主政体的联姻,他的最高愿望是立宪君主政体。但是他失败了。右翼保皇党人谴责他宽容群众示威,是对王族的侮辱;而左翼激进分子也攻击他,说他镇压群众示威、保护国王,是在寻求个人权力。
1791年7月,当拉法叶特下令近卫军向要求废除君主制的示威群众开火时,他的公众声望毁于一旦。第二年秋天,君主制被取消;大势已去,拉法叶特逃离了法国,不幸在边境被奥地利军队逮捕,关在条件极为恶劣的牢狱里熬过了五年的艰难时光,他的岳母也在巴黎的断头台上被砍了头。
在法国人眼中,美国革命这盏明灯已经黯然失色。他们嘲讽道,美国宪法没有包含《权利法案》,而且保留了奴隶制。美国设立参议院,不就是英国国会上议院的翻版,不就是历史的倒退吗?或许问题出在美国人对英国传统的尊重?法国则不需要政府机关之间相互制衡政治体系的任何部分,因为这会阻碍民意。
法国哲人孔多塞认为,美国的革命只是为法国做了铺垫,法国革命将寻找更真实,更完美,更深刻的原则,一路前行。另一位法国人问道:“为什么只是着眼于现存的最好模式,而不去寻求尽可能最好的模式呢?”他们梦想着一举清除传统形式,建立一个仅以真理教化为基础的政府。“啊,法兰西,你不要去学习榜样,而要去树立榜样!”(“啊,中国人,你不要照搬西方,要走中国特色之路!”) 雅各宾领导人都相信法国不再需要美国的指引。圣茹斯特对美国的联邦制国家嗤之以鼻,说那甚至不是一个共和国,只不过是毫无希望、四分五裂的大杂烩。
由于深受日益增长的冠冕堂皇观念所害,法国人开始宣称美国人应该把法国作为他们的拯救者。还是阿克顿勋爵,他说,“法国从美国人那里学来的是革命的理论,而不是他们的政体;是美国人一刀两断的气魄,而不是修修补补的艺术”。邓恩教授评论道,一刀两断倒是轻而易举,而修修补补却是一门真正的艺术。
这一对革命姊妹分道扬镳了。
问题出在哪里呢?
(二)基本共识基础上的多元分歧vs.统一有机体
对于任何一个国家,国民的统一感都是很必要的。但什么是“统一”?
在美国,尽管共和国不可分割——死亡六十余万人的南北战争就是为了阻止南方的独立和分裂——但是,应该允许政治派别和不守规矩者存在,应该有意识形态分歧,只不过要温和适度,既不是铁板一块,也不是不要共识、人人自行其是。
美国的统一既非建立在意识形态的一致上,也非建立在兄弟般的共有之上。“统一”意味着公民对这个国家的政治和道德原则的忠贞不愈,这些原则在建国文献中有着清楚的表述。统一只意味着对民主价值核心的共同承诺。必须有一种“合宪的一致” 来约束政府和反对派,那是一种共同的谅解,即反对派反对某种政治群体、派别或政策而不反对宪法体制本身的合法性。“只有一件事情应该一致赞成,那就是承认这一事实,即多数派和反对派互相尊重、互相面对、轮流执政。这是唯一必须的一致,民主的一致”。
在美国社会的核心耸立着一座众目所见的冰川,而冰川是漂浮在水下大面积的信念之中,这种共同信念就是美国对个人主义和自由的信仰,它如此有力和显著,如此的不证自明,美国人不仅尊崇它,而且根本不认为他们是在服从一种意识形态。这一强有力的共同标准在公民对共同的利益——生命、自由、幸福——的追求过程中产生了一种非常真实的社会凝聚力。
然而在法国革命时期,“统一”这个词却在后来的史评家当中获得了最邪恶的名声。“我们的共和国统一而不可分割!”这一口号在每一个法国公民的嘴边整整叫了四年。统一代表了革命的最高目标,但也解释了革命滑向镇压与恐怖的灾难性原因。
法国人所珍视的这种统一,正好与美国人的精神心理背道而驰。法国革命最需要的是整齐划一的平等。当美国人的热情正受多样选择的自由驱使时,法国人却渴望成为一个国家的平等公民。平等公民应该拥有相同的革命理想和目标,这难道不是符合逻辑,符合革命充分理由的吗?
美国人认可的紊乱、分化以及各利益集团的竞争,对比法国人幻想的和谐、统一以及一致,这两种截然相反的关于国家及民主的观念,形成了两种革命的价值核心,也影响着两国人民对个人权利和自由的看法。
纵观20世纪的大多数时间,法国革命把国家看作一个统一体和有机整体的观念仍然不断给法国的政治文化增色添彩。美国则不然,1936年,罗斯福的新政受到商人、银行家、金融家的猛烈攻击和谩骂,面对骚动的人群,他公开声明:“他们对我的憎恨是无可非议的,我欢迎他们的怨恨!”是冲突,而不是一致导致了20世纪30年代“罗斯福新政”那场意义重大的变革和进步。
18世纪的这两场姊妹革命对我们当代的民主进程具有无可估价的教训意义。它们不仅照亮了我们的政治设想、信仰和观念,还为我们的政治文化把脉量温、诊断疾病、开出治疗药方。
(三)谁制宪,谁领导?
1788年7月,因援助美国革命而背上的巨额债务让法国走到了财政崩溃的边缘。贵族们为了维护他们的财政特权,拒绝接受王室的改革法令,在全国到处煽动骚乱。农业歉收又激发了全法国的粮食暴动。路易十六国王感觉到,除了召开三级会议,他已经没有其它选择。但是,谁还记得召开三级会议需要些什么呢?三级会议相当于英国的国会,可是在法国,已经被厉行王权专制的国王停开一百六十多年了。
这时,红衣主教布里安提出了一个宪法设计史上最离奇的想法。他力主国王邀请法国所有的学者就三级会议的构成和程序进行一场智力竞赛。因为法国在欧洲是个最具文学色彩的国家,这个消息一传出去,国王就被浩瀚的著述淹没了,每个人拥有多达2500本政治小册子。
这个想法震惊了托克维尔。国王把新宪法的制定当作一道智力习题,把自由处理权交给那些在政府部门实际上没有任何经验的空头理论家,这是国王为法国的彻底改变而亲自把权力授予了那些实验性蓝图的发明者。尽管那些“文学之士”对代议制政府的政治程序缺乏任何了解,他们却从没有回避提出一些法国社会政治大规模重构的理论。
这和在费城集会的美国建国者们是多么的不同啊!在1787年的制宪大会上,学者的政治智慧与政治家的政治权力之间并没有什么鸿沟。他们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些知识分子,同时又拥有在自治政府中工作多年的经验。在美国历史上,18世纪80年代是个短暂而有特别恩典的时刻,是个光辉的时期:“不知怎么回事,思想和权力、理性与政治走到了一起,事实上是互相融合在一起。在某种程度上,这一现象不会再出现了”。
北美殖民地的这一群具有非凡智慧和正直品质的卓越政治家,他们来自一个受过教育的精英阶层;由于他们的出身,注定他们要成为那个时代的社会领袖。他们认为,凭借他们的社会地位和精神气质的绝对影响力,本就应该在政治和知识上领导这个社会,事实上,他们也不得不领导这个社会。他们拟定了一部史无前例的宪法,形成了持久的民主政治制度。英国首相格拉德斯通称赞这部宪法“是自人类智慧产生以来,最非凡的杰作”。这些建国者们所取得的成就是惊人的。
1778年,约翰・亚当斯就任美国驻法大使。他会晤和宴请了所有当时有声望的思想家,他承认,这些人都是博学、正直和善意的,但是,他们不仅对幻想有着盲目的迷恋,而且对政府这门科学根本就是无知。法国人喜爱的公理性的口号使亚当斯很是厌恶。他奚落了孔多塞关于人类无限的完美性和永无休止的进步性的学说。法兰西文人们对经验和常识的令人震惊的缺乏,令亚当斯难以忘怀。
还有莫里斯。1792年,莫里斯被任命为美国驻法大使。他对法国的民主化进程持悲观态度。他冷淡地评价道,在法国的立法机构中,革命中最杰出的领袖没有受过经验的熏陶,许多人想象力有余而知识、判断或者反思不足。莫里斯看重政府中的实践经验,“但是在法国,已经用天才取代理智,以实验取代经验,因为他们喜欢闪电而不喜欢太阳。于是只能在黑暗中徘徊”。莫里斯忠告说,生活在现实世界中的人,和居住在哲学家头脑中的人是非常不同的。文人们抽象而虚妄的理念,普遍而言,导致他们对人的本性的曲解;具体而言,曲解了法国人的本性。法国人梦想着把从书本形成的抽象、普遍、理性的政治原则,不考虑人们特殊的传统与历史,不加区分地运用到所有国家的革命中去。从根本上说,这些形而上的政体理论完全在腐蚀整个社会的道德和宗教基础。
(四)制衡vs.效能
面对政府效能与权力平衡之间的选择,麦迪逊倾向于权力的平衡。他最担心的是暴政。只有均衡而不是政府效能,才可指望与自由并存。然而制衡政体的实现是要付出高昂代价的,强力而积极的政府将被牺牲。但是出于麦迪逊对人性现实的、即便算不上是悲观的评估,这只是为自由付出的一个小小的代价,是完全值得的。自由比什么都重要。
麦迪逊设计的平衡与制约机制,对分割权力和阻止权力集中是个理想的途径。“野心必须以相对应的野心来制约”,通过这一简单明了的判断,麦迪逊确信,冲突与分歧应该在政府中得到保持,任何受欢迎的大多数,亦即民主权力都应以平衡与制约受到牵制。因此,立法机关的权力应该由两院制分割,以保护公民免受多数暴政的压迫。众议院与参议院,一个以人口为基础,一个以地域为基础,两院分别反映了两大不同构成、且具有潜在对抗性的群体。
另外,总统最初是由一个被称为选举人团的审议机构间接选举的,但总统仍然代表另一形式的大多数。
再一种权力的分割是在州与联邦政府之间,尽管联邦政府有最终否决州法律的权力。
允许不同多数派的存在反映了麦迪逊这样一个信念,即多数人的声音并不必然代表公共利益的声音。因为不同的组织都代表不同的大多数,都将同时为各自的人们说话。同时,这也证明,麦迪逊在寻求以制度的方法来阻止大多数的强势,并加强少数群体的权利。
法国人则恰好相反。法国人比世界上任何国家的人都缺少耐心,而最缺少耐心的是那些无套裤汉即穷人。当美国人选择政府的平衡时,法国人却渴望强力的、果断的、有效的政府。美国的解决方案对许多法国革命家来说非常不合时宜,无疑,它们只会阻碍革命政府所采取的激进措施。法国的亲英派团体极力主张英国的两院制,但激进分子的一院制主张最终获得压倒性胜利,以849票比89票通过。新的格言是,“一个上帝,一个国王,一个国民大会”(“一个主义,一个领袖,一个政党”!)。数年之后,约翰・亚当斯将法国大革命的灾难归结于对一院制立法机构的致命选择。托克维尔也认为,两院制问题是个有关自由的问题,它是自由政府的未来,而一院制导致独裁统治。
法国的国民大会成了毁灭大革命的怪物,不只是因为它由一院制组成,而且是因为它吞并了政府其它部门,不允许独立的司法机构存在,并且不为持异议者和反对派创造合法地位。不到一个世纪之后的马克思对1871年巴黎公社“经验”的总结,恰恰是在高举法国大革命的旗帜,甚至比最激进的罗伯斯庇尔更激进、更彻底。
实际上,决定法国革命最终命运的不仅是一院制立法机构,而是由统一、一致、不可分割这些价值决定的。这些价值潜藏着那种制度选择。
(五)人民崇拜,民粹主义
在法国革命的神话中,像“国家”一样,“人民”被设想为是统一而不可分割的一个有机的人类集体。人民是法国的最高统治者,它由全法国的下层居民,农民、工人、手工工匠等阶层组成。革命演说家极力称赞这个新的上帝-人民,反反复复提及这个名字。人民被看成是所有美德和善良的来源。统一,不可分割,不可能犯错——所有这些传统上归结于半神国王的品质,现在却转移到革命的人民身上。
然而,统一的神话只是一块遮羞布,在其后面翻腾的,是不统一和不一致。像任何国家具备正常理智的人们那样,政治家、新闻记者、哲学家、经济学家……,在所有重要问题上都很难达成一致。然而,法国人对统一的花言巧语和神话是如此入迷,使用统一的神话孤立对手并巩固自身权力的领袖们是如此的愤世嫉俗,以至于甚至当公民和政治家与另一个人的意见实际上强烈不同时,他们还继续在口头上声讨党争和党派以及有组织对抗的观念。可不是吗,在一个由平等和自我牺牲的公民组成的国家里,所有人都对公共利益承担责任,代表局部和个人利益的个体有什么正常理由存在呢?
1791年,国民公会通过了一个议案,规定任何政治集团不得以任何形式作为一个政治实体存在。
按照这个“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的人民”的神话逻辑推论,如果有冲突,那一定是发生在人民与非人民、国家与反国家之间,于是,国民被分成两个阵营,一个阵营是革命的朋友和爱国者,另一个阵营是敌人和叛徒;贞洁的人民团结在内,反革命分子排除在外。
雅各宾党人为了他们抽象的、理想的、同一观念的“人民”的概念,宁愿牺牲真正的人民,粗暴的,有缺点的,天主教的,保皇党的,不关心政治的……各种不符合理想的,真实存在的人民。
革命的惯例是,革命具有两面神的面目:团结与排斥,友爱与恐怖,二者同时并举。这一点已经久已为无数革命政权、法国革命遗产的继承人所熟知,他们从来都是在“人民的统一”这一理想主义的名义下行镇压之道。渴望一致与协调的兄弟之情背后,是强制和恐怖镇压的黑暗内幕(“对阶级兄弟要像春天般温暖,对阶级敌人要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雷锋)。
法国革命的领袖们一次次地表白他们对人民崇高而温柔的感情。只有人民是正确的,正义的,宽宏大量的。他们不仅仅爱他们善良的人民,而且与他们融为一体。尽管罗伯斯庇尔这位中产阶级的律师,如大家知道的,对人民了解得很少,也很少接触贫苦的、未受教育的农民和工人大众,然而他却宣称自己“既不是奉承者,也不是谨慎的倡导者;既不是民众领袖,也不是人民的保护者——我是人民本身”。圣茹斯特也宣称,他只代表人民的利益。
雅各宾派领袖公开宣传与人民融为一体,这使他们处于非常强有力的地位。首先,既然人民被认为是所有政治美德和献身革命的化身,那么任何属于他们和为他们说话的人也可以证明他的美德与无私。其次,他们对人民的爱使他们能够把自己扮演成人民的捍卫者,这样便可以证明他们激进暴力行为的正当性。他们对人民的感情使得他们可以践踏任何约束他们行为的法律。
罗伯斯比尔说,他们与人民事业联系的纽带比任何由法律创造的冰冷的誓言和法条要牢靠得多。他们对人民的深爱授予他们自由,采取反法国公民的镇压和可怕的暴力行动。
雅各宾派领袖宣称与法国人民融为一体,为他们提供了另一个掌控权力的强大武器。通过“完全了解和反映人民公益”的表白,他们有了通向真理的特权。这些真理的拥护者开始把他们自己想象为国家的检察官。检察官们为揭露和惩罚那些背叛人民公益的人,一个总是在壮大的“第五纵队”叛国者奋斗着。只有罗伯斯庇尔能看清别人所要隐藏的东西,只有他知道真理。不能有争论,不允许反驳。以真理武装起来的雅各宾派给任何胆敢与他们意见不同者打上叛国的标签,通过把他们自己打扮为人民的维护者和反国家叛徒裁判所的审判官,雅各宾党人为他们实施恐怖行动奠定了基础。他们不认为自己可能犯错。他们认为那就像善良的,无私的,爱国的人民会犯错误一样不可想象。从逻辑上看,深爱着人民并为他们的利益说话的领袖会误入歧途,那是不可能的。
尽管罗伯斯庇尔一再声称人民已经战胜了敌人,然而,搜索嫌疑犯、揭露敌人及叛徒的进程永远不会完成。新的叛国者数量越来越多,总会不断地浮出水面。罗伯斯庇尔把怀疑投向任何人和任何事物,每一个公民和政治家都受到怀疑,每件事都开始变得不可靠起来。终于,这些拥有美德与暴力工具的人感觉到不能战胜叛逆和腐化的力量。善良公民的圈子看来太狭小了,因为越来越多的法国男女老少成为敌人的受骗者。在雅各宾派偏执的想象下,革命已无力镇压大量的敌人。死亡与殉难的词汇开始悄悄地在他们公开的演说中出现,因为激进派变得越来越孤立了。
“善良与全体一致的人民”的目标显得难以琢磨,罗伯斯庇尔的心被自我哀怜攫住:“或许上帝命令我把自己的鲜血洒在祖国通往幸福与自由的路上。我欣喜地接受这一美好和光荣的使命。伟人不死在自己的床上”。可以不断听到死亡的颂歌和自杀的提议。圣茹斯特病态地入迷于自己的死亡,他认为这是他努力不够的自然和逻辑的结果,因为他不能消灭所有的持异议者,不能根除世界上所有的恶:“有一天,当我确信我不可能给法国人民敏锐的道德,又不能对暴政、不公正施以无情时,我会自杀”。
国家的主要政治家把自己扮演成殉道者而不是为公众服务时,已经注定了革命失败的命运。作为殉道者而死是政治家最后的目标,而非投身公众服务的模范生活,也不是获得史学家永恒的赞扬。罗伯斯庇尔布道式地说道,“好人,坏人都从世界上消失了。听我的吧,公民们,死亡是不朽的开始。”
尽管雅各宾派领袖擅长谈论美德与高尚精神,但他们留下的遗产是贫瘠无益的。他们的公开言辞不包含任何闪亮的、值得纪念的对自由与正义的贡献,也没有任何关于民主的洞见,而是充满着非逻辑性的格言,热爱人民的强烈号召,偏执式的爆发,以及对自杀的诞妄的颂歌。雅各宾党人遗赠给法国的,既没有勇敢政治领袖的模范榜样,也没有独创性的有远见的知识分子领袖。罗伯斯庇尔宣称,他渴望留给子孙后代毫无瑕疵的名声,以及所有善良人们可模仿的榜样。但他实际留给法国的,是一部被暴力、非法和不公正玷污的历史。
“人民崇拜”这尊民粹主义新神,借法国大革命震耳欲聋的群众喧嚣,再经由一大批二传手的大肆鼓吹,早已渗透进全世界激进左派的血脉与骨髓。它会不会有朝一日从根基上彻底颠覆西方文明的自由传统?且让我们拭目以待。
(六)革命者的语言暴力
美国的建国者们希望,谦恭和绅士风度的言论将遍及并塑造这个年轻国家的政治文化。他们很清楚,当讨论重大问题时,争论与冲突必然存在,但冲突不能妨碍语言克制、外交辞令和尊重他人等文明规范。相反,如果政治冲突要维持非暴力、正常化和礼节化的性质,礼貌是最重要的。政治家或许与另一个人意见不一致,但他应该像个绅士。“不要轻易驳斥别人”;“年轻人应该学会控制自己,不要急于表达自己的观点”;“谨慎与保留,对所有人都保持谦恭,只对少数人保持亲密,在你给他们信赖之前,要慎重考察他们”;……这是美国建国国父们对家人们的家教。
杰斐逊个人非常熟悉华盛顿容易激动和反复无常的脾气,他私下里多次目睹这位第一任总统的暴怒。但在公众场合,华盛顿很善于自我控制。约翰・亚当斯要求自己“从不挑别人的毛病”。尽管这位暴躁坦率的波士顿人自己在性格上不善于戴着礼貌这一社交面具,但他学会了赞美别人的礼貌。他说,“在公共场合,沉默与自制比争论与雄辩更为有效;高度的谨慎和极度的自制是声望和晋升的必要条件”。
费城制宪大会是绅士们礼让政治的例证,高尚的礼貌行为占据主导地位。代表们经常相互提醒,他们的使命是确保不带感情和公共性的讨论(“公共性”讨论指不涉及个人,无论私德或私事)。政治的说服要求尊重别人的合理性和承认自己理智的不可靠。富兰克林在表态支持宪法的最后版本时,提供了一个非凡而可效仿的例证,他说,“我承认宪法的很多部分是我目前不赞成的,但我不能保证我会永远不赞成它。因为活得时间长了,我经历过许多由于更好的资料和更充分的考虑而被迫改变观点的事例,甚至在重要问题上也是这样。我曾经认为是正确的,可后来发现是另外一回事。因此,我的年龄越大,我越倾向于怀疑自己的判断,并更尊重别人的判断。先生们,我同意这部宪法,是因为我没有更好的期待,而且我不能确定它不是最好的”。
富兰克林和华盛顿、杰斐逊一样强烈地相信按照适度、不自信原则表达自己。在他的自传中,提到了他有意决定断然放弃像“肯定”“毫无疑问”这些表达肯定性观点的词汇。他说,缺乏谦虚就是缺乏见识。辩论的目的是取悦和说服,避免不惜代价的挑衅和反对。激情与情绪从来就不应该超越理性、宽容和尊严。
美国这个年轻共和国的绅士政治家们从不相信他们必须呼吁大众和使用美化他们的语言,来唤起平民的情感。相反,他们认为只要触动和影响民众中理性和开明的一部分就足够了,他们反过来会通过恭顺和尊敬的影响力,使得民众中其他人和他们站在一起。这样情绪化的语言就少了。
然而不过几年,情况变了,精英们的语言变得火药味很浓。新闻界对华盛顿的责骂震惊了他,他被指控为国家的敌人,屈从于另一国家势力的影响。他受到了连形容罗马暴君尼禄、甚至一个普通扒手也不会用到的下流语言的攻击。不过还算好,美国两党相互怀有的恐惧终于让位于一种共识:他们是社会精英的绅士,相互了解已经数十年了,而且都以各自的方式致力于共和国的生存。
然而在法国,革命领袖们却蔑视绅士和他们的优雅语言。他们认定,绅士风度只属于腐朽没落的贵族阶级,革命者必须彻底改造政治语言。他们的世界性历史性事业要求夸张和激情,如果感情不是戏剧性的,燃烧的,过量的和猛烈的,那么他们便会被认为不能胜任革命事业。罗伯斯庇尔夸耀说,“法国人民比其他民族领先两千年”;“法国人组成了一个与众不同的民族”;“法国是世界上第一个真正建立民主的民族”;等等。1794年的恐怖时期,他不可思议地为革命恐怖狂欢着。他说,“我们必须避开的危险浅滩不是炽热之情,而是善的疲乏,和对自己勇气的恐惧”。
夸张同样被运用于妄想狂般搜寻叛国者。马拉说,死刑本身是一种太温和的判决,他要求在火刑柱的大火和残暴的肢解中结束敌人的生命,“用烙铁烙他们,斩断他们的拇指,割下他们的舌头”。一个有道德的爱国公民,应该不惜任何代价推动革命向前进,为被压迫的人民报仇。
事实上,法国煽动性的革命语言不仅震动了社会,最后甚至震动了理性本身的根基。
对大多数美国人来说,推动美国革命的并非来自对力量的信仰,而是来自对严密的甚至是冗长乏味的国会(议会)程序的忠诚。当美国人在长达数月的,有条不紊、训练有素与和平的全国性讨论之后,才产生了一部创造性的宪法和人权法案,可是在法国,冲动的革命家却嘲笑那种缓慢而循规蹈矩的程序。
1789年7月,米拉波曾经为节制辩护,并力劝他的同道记住,正义和真理常常处在智慧的中间,极端观点是“绝望”的求助对象。丹东也曾试图保护他两个被逮捕的亲密朋友,他争辩说,革命曾经所需要的热情洋溢的精力不再需要了。但他们温和克制的话都来得太晚了,占上风的是圣茹斯特。他主张授予法国公民谋杀的权力;他宣布,任何公民都拥有布鲁图斯结束凯撒生命的权力。
革命的语言杜绝了温文尔雅的礼貌方式,残忍的直率更适合那些努力争取法国社会剧烈转型的爱国者。革命家们听取了卢梭的教诲,诚实要压倒高雅礼貌,这18世纪“法国优雅”的虚假面纱。革命的坦率粉碎了虚假的、循规蹈矩的礼貌,革命领袖们相信,对敌手毫不客气的批评将成为直率和勇气的示范。大胆的代表们自由沉湎于长篇累牍地攻击他们的同僚。
在英国的议会制民主里,这种个人化攻击是很少发生的。部分原因是因为,发言者要求面向主席团说话,而不是面向他们的同僚。但在法国,由于受在场的粗暴观众的煽动,代表可以不受妨碍地迁怒于任何一个人。会议主席和秘书两星期一轮流,也促进了不稳定和程序的缺乏。
法国人不愿意从英国借鉴任何东西。他们既不采纳英国的制度,也对自己的制度不感兴趣。罗伯斯庇尔承认他不喜欢精心制作的议会程序,并把政治辩论和阴谋相提并论。他宣称,“我不喜欢这种称作会议策略(议事规则)的新学科,它与阴谋具有太多的相似之处。在立法会议中,真理和理性必须占据支配地位”。
新革命的格言完全颠倒了逻辑和语言,颠倒其意义,变黑为白。罗伯斯比尔宣称,惩罚压迫者是仁慈,原谅他们是残暴。革命的格言把报仇提升为爱国义务。罗伯斯庇尔说,“不追捕罪恶的人就不可能热爱美德”。赦免背信弃义的代表意味着对罪恶的保护,对美德的窒息。罗伯斯庇尔直接了当地将自由与专制混为一谈,变黑为白,宣告大革命是“反暴政的自由的专制”。显而易见,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先声:无产阶级专政就是人民群众内部最充分的民主,和对阶级敌人的无情镇压。
法国革命最令人吃惊和不幸的语言戏法,是把恐怖致命地等同于美德,美德被用来证明恐怖的正当性。一方面,它象征着充沛的活力,对正义不懈的追求,对敌人无情的揭露。另一方面,它意味着对法国受苦大众的同情。
法国大革命的思想鼻祖卢梭极力赞美同情心,但他同时颇含深意地补充道:“对恶人的同情就是对人类的极端残忍。”同样,对罗伯斯比尔和他的同伴来说,同情不能沿用至富人、贵族和祖国的叛逆者。善良的公民给与反革命分子的,只是不屈的正义和断头台的刀刃,而不是不分对象的同情。善良意味着为人民流泪,保护国家,积极追杀和残忍惩罚革命的敌人。
罗伯斯庇尔断定,恐怖不是别的,它是即时的、严厉的、不屈不挠的正义。恐怖是美德的宣传机。罗伯斯比尔是一位诡辩大师,主张美德与恐怖的相互依赖:“没有美德的恐怖是邪恶的,没有恐怖的美德是软弱的”。
雅各宾派让民主与自由隶属于仇恨与暴力,为完全颠倒逻辑与道德提供了强大的语言武器。仁慈成了叛逆,干劲转为复仇,民主变成专制。雅各宾派的修辞策略不仅征服了文明和理性,也战胜了自由、法律和正义。革命的正义需要抛弃宪法,镇压一切国民自由,当场逮捕,残忍地关押,可怕的处决,野蛮的、大规模的溺杀。
雅各宾领袖们为了争取伟大和历史不朽,除了诉诸于臭名昭著的迅速行动以弥补他们无说服力和空洞的言辞之外,别无它法。激进领袖们由于意识到他们蹩脚言辞的不足,为了掩盖他们的历史污点,不得不转向暴力行动。
法国大革命的语言暴力究竟只是领袖们糟糕智力和平庸之才的副产品?还是如一位历史学家所认为的,是一个绝妙的举动,使得罗伯斯庇尔控制了大众,征服了国民公会和国家安全委员会?(罗伯斯庇尔自己也对这一绝妙的举动感到惊奇:“一些人只需语言就可以统治其他人,这是可能的!”)。还是说,煽动性的,夸张的,极端的政治语言可以自主地存在,推动世界朝暴力方向发展——正如在历史与政治中所发生的无数次事例一样?也许是三者兼而有之?
(七)我的评述
《姊妹革命》的要点就介绍到这里,下面略作评述。
首先,对比鲜明的这一对“姊妹革命”虽然都叫作“革命”,但从形式到实质再到结果都截然不同。“美国革命”实在只不过是一场独立战争而已,基本制度、社会结构和精神文化依然是继承自英国的传统,没有受到触动。这不是我们今天所理解的革命。很不幸,我们中国人对这种“反动倒退”“逆历史潮流而动”的“保守主义革命”毫无概念。彻底反传统、大破“四旧”,与旧世界的一切彻底决裂,走火入魔般的激进主义、进步主义的法国大革命才是中国人所理解的革命,我们唯一理解的革命。
造成这种概念混淆的部分原因是,美国独立战争的胜利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法国援助,没有法国的援助,反英造反很可能被英军镇压下去,亲法反英便成为一股强大潮流。而法国大革命起初又受到美国“革命”的鼓舞,于是,“革命崇拜”就在美国扎下根来,成为美国左翼政治文化根深蒂固的一部分。从这个角度看,美国倒确实是没有照搬英国。不妨说,虽然美国宪法延续了英国自由宪政的传统,但美国的政治文化却是英法的混血儿。
其次,拉法耶特的人生悲剧,是温和理性的革命领袖在革命中几乎必然的悲剧下场。“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绘画绣花做文章;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烈行动”。你要么和他们一起“暴烈行动”,要么被人民群众无情铲除。决没有中间派存身的余地。
第三,近年来,中国自秦至清长达两千余年的皇权专制遭到有识之士的大力抨击,同时,反对大一统、赞美封建分裂的声音也日益响亮起来。《姊妹革命》这本杰作却毫不含糊地肯定了国家统一的重要性——惨烈的、死亡六十余万人的南北战争就是为了阻止南方的独立和分裂;同时,作者也清晰区分了美国式的统一和法国式的统一:前者是“基本共识基础上的多元”即哈耶克反复论述的“自由秩序”,那是秩序约束下的自由;后者则是卢梭式的禁止多元意见的民族有机共同体;法国大革命的著名口号“自由、平等、博爱”中的“自由”不是个人自由,是集体主义的自由,实际上意指民族独立。卢梭的民族有机共同体观念,所谓“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的人民”只不过是个神话,强制推行的结果却恰好走向反面,即人人自行其是的、无政府的、放纵不法的绝对自由。无个人自由的统一和无政府无秩序的个人自由,这两种极端状态和英美传统的自由秩序即自由宪政全都格格不入。
第四,邓恩教授没有说到,美国制宪是在绝对保密、人民群众毫不知情的状态下,由五十五个“一小撮代表”自行商定的。保密的理由非常充分:不这样做,任何妥协都无法达成,制宪便是根本不可能的。他们的代表性也非常可疑,不但授权程序漏洞百出,而且当年有选举权的人口比例极低,断言那就是“民主”,十分勉强。很显然,“民主制宪”纯属想当然,那是不切实际,想问题马虎潦草、不成熟不够格的知识分子实然应然不分,“以愿望代现实”的通病使然。运作良好的英美宪政不是人民群众创立的,人民群众甚至连监督权都谈不上。宪法和宪政是深谙自由宪政真谛的少数精英制定,然后逐步通过宣传教育“下渗”到人民群众当中去的。
第五,以法国大革命做参照,我们悲哀地发现,中国的知识分子如果不是说全部,也是绝大部分,几乎全都是法国大革命的儿女——我们对社会变革毫无耐心,对社会弊病的诊断永远是“社会黑暗到了极处,非彻底革命不能救中国”;我们崇拜人民群众,渴望靠动员群众迅速实现目标;我们的民主观是法俄民粹主义的,不是英美自由主义的;我们的世界观是摩尼教式敌我对立二分的,己方是天使是人民的化身、对方是魔鬼是人民的敌人,天使完美无缺因此我们永远诿过于人,从不反省永不道歉;社会不好全都是因为一小撮坏人作祟,没有自己的责任、人民的责任;只要不择手段、不惜代价消灭专制敌人,就会是民主的艳阳天;我们的辩论充斥着个人化攻击,“专门踢人不踢球”;我们偏爱“煽动性的,夸张的,极端的政治语言”,不耐烦也不会平和理性地表达观点,更谈不上对不同意见抱持“同情式的理解”,相反,满腔敌意和愤怒;我们不但不会“按照适度、不自信原则表达自己,断然放弃像肯定、毫无疑问这些表达肯定性观点的词汇”,相反,我们无比自信,开口闭口就是“绝对是这样,没有别的可能”;我们不要说对“严密的甚至是冗长乏味的议会程序”一无所知,甚至对“罗伯特议事规则”也一无所知,因此我们连开会都不会,开会就是吵架甚至群殴;最致命的是,我们不爱自由爱秩序,不爱分权制衡人权保障爱强有力高效率的政府;……这个清单可以拉得很长很长。
第六,我们越仔细研究法国大革命,越是惊叹于“文革”与它何其相似,简直如出一辙。这就充分证明,文革的恶果不仅仅是哪个、或哪些领导人的思想行为造成,它是“革命”这件事的内在逻辑必然要导致的结果,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你想要激进革命吗?你要么别干,要么就做好心理准备,接受革命的全部恶果。你想要从改革开放倒退吗?对不起,那就是文革重演,不以你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文革和法国革命给改革派上了一堂大课,让我们认识到,极左倒退和激进革命互为因果、互相激发,因此“坚持改革开放,一手反极左倒退,一手反激进革命,把经济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到政治体制改革和意识形态改革”,这条正确路线无论如何不能动摇。
第七,如上述,美国的制度和文化源于英国——不是完全照搬,是在相同的地基和建筑蓝图上加以适度改动——而现代化理论研究得出的一个经验规律是,凡是英国殖民地,现代化道路都走得比较顺利,代价小、革命动荡少、成果稳固。究竟英国有什么奇妙之处,使它成为现代化的起源地?一言以蔽之曰:自由宪政。现代化不是什么“欧洲文明的贡献”,欧陆大国法、德、西班牙、意大利……全都是现代化的追随者而且全都走了长长的弯路。由此观之,中华民族的现代化道路曲曲折折、艰难漫长是必然的,根本就没有速成的可能,更不会从自身的历史文化传统当中自发演化出来。
当全世界各国人民都认为个人应该为国家强大奉献牺牲时,只有英国人认为,国家不是目的是工具,个人自由才是目的,国家是保障个人自由的工具;偏离这个目的的国家全都是非法的、不正义的、有害的。这种国家观在人类历史——包括全部西方文明史——当中闻所未闻,石破天惊,堪称英格兰民族对人类文明最伟大的贡献;而整个所谓“现代文明”就是发源于此。没有这个“分权制衡的法治宪政有效保障人权即个人自由”的自由宪政,随后的科学革命、工业革命和民主革命即现代化全都不可能发生。
也恰恰是因为欠缺这个自由主义的国家观,非英国传统的所有国家在自由民主创建过程中都会遭遇很大困难,不是偏向国家主义-军国主义的“强大国家压倒个人自由”的德日式极右道路,就是偏向激进主义-无政府主义的“革命群众压倒个人自由”的法俄式极左道路。
“国家是保障个人自由的工具”,但如何保障呢?只是发布一堆《宣言》,大谈一套冠冕堂皇的“大词”(自由平等博爱)、愿望(要这样要那样)、应然(“应该”)和抽象原则是远远不够的,首先要创建脚踏实地、可实施、可操作的基本制度,那就是——如上所说,分权制衡的法治宪政,同时还要努力培育与此配套的公民社会和公民政治文化。
三两眼就能看透事物的本质、要害、关键,“提纲挈领”“牵住牛鼻子”,这是极少数人与生俱来的本领,一般人很难学会。在本文的最后,请容我冒昧地猜一猜当下中国内政外交的要害和关键——那就是,内政的关键,是法治和宪政,而不是民主,不是民主,再说一遍:不是民主!全国范围内的、全民普选意义上的民主化要放到法治宪政基本稳固之后,这个政治现代化的程序至关紧要(局部的、较低层次的普选可以提前推行)。不照此办理,就不会有好民主即自由民主,只能得到委内瑞拉-查韦斯式的民粹坏民主,掉进拉美陷阱。外交的关键是“中美友好”;而这两者又是互为因果、相辅相成的——法治宪政不上轨道,中美关系好不了;中美关系恶化,法治宪政更难上路。“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能不能成功,大体上就看这两件事做得好不好。
成与不成,且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周舵 202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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