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sir日记  2025年12月16日| 转自 新世纪

黎智英被指控违反《国家安全法》,昨天被香港法院裁定有罪。控罪主要是指他利用《苹果日报》这个新闻平台,及他作为传媒老板的身份,加上他本身的财富,曾经往海外与美国政府高层会晤,又呼吁对中国与香港实施制裁。

法庭发布的855页判词中,其一个比较瞩目的论调,认定黎智英长年「对中国怀有怨恨」。法官认为正因为这种怨恨是长期的,所以黎智英在《国安法》制定及生效之前,这种所谓「怨恨」是构成他危害国家安全的「主观意图」,法院因而拒绝接受辩方提出的论点,认为《国安法》生效前的行为也可以成为入罪的证据。这个所谓「长期对中国怀有怨恨」说法,明显是一种诛心之类,没有绝对的标准及量度指标,法官显然只是要配合特区政府及北京的需要,在黎智英先生身上尽量堆砌罪证而已。

作为黎智英用以颠覆国家政权的平台,是他创立的《苹果日报》。 《苹果日报》固然是一个具有倡议性质媒体,有鲜明的政治立场,但不见得其报道内容偏颇。如果讲到偏颇,或者经常带有挑衅性及煽动性,作为中共官方喉舌的《文汇报》及《大公报》显然往往比《苹果日报》危险何止十倍。

指控一个报业大亨以其新闻平台来颠覆国家政权,只是要打压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及资讯自由。这样的行为只会在极权国家才会发生,当下的中国,就是一个这样的国家。一个这么大的国家,控制住数以千计的传媒;香港大部份传媒就算不是官方喉舌,也都已经归了边。政权竟然要害怕一份报章,认为足以危害到这个国家的安全。这样的指控,本身已经值得作出这种指控的那个政权好好反省一下了。

严格讲,香港的新闻自由及言论自由在《中英联合声明》及《基本法》都曾经作出过保证,《基本法》的相关条文写得清清楚楚,香港也是两条主要国际人权公约的签署地区。抬出什么理由都是一样,推翻对香港人及国际社会作出过的保证及承诺,就是违诺。更何况,在中共语境中,所谓「国家安全」从来都只是一个伪命题!

就算先摆开「国家安全」是个伪命题的争议,一份报章发表言论,提供资讯,倡议民主,高举人权及自由的普世价值,从任何角度看都不会危害国家安全,都只是推动一个社会及一个国家文明发展的诉求。而且这些诉求是被承诺过的。

所谓「颠覆国家政权」,在《港区国安法》被界定为以「武力」、「武力威胁」或「其他非法手段」去「推翻、破坏国家基本制度」…,《苹果日报》或黎智英先生曾经呼吁过使用「武力」吗?曾经对任何人作出过「武力威胁」吗?曾经提出过要武装力量推翻政权,或说过使用武力令政府无法运作吗?答案是全部都没有。

如此说,黎智英在报章中呼吁民主、要求政府问责、对外呼吁制裁、外交游说等等,是否都可以被合理地视为「其他非法手段」,足以危害国家及香港政府有效施政?究竟是中共抬举了《苹果日报》?还是中共政权根本就看扁自己?

根据国际人权标准,一般都认定倡议制裁、游说外国政府、发表批评政府的文章等等,都只属于言论自由与政治表达,根本就不足以成为刑事检控的理据。但根据《港版国安法》,这竟然可以构成终身监禁级别的严重刑事罪行。

对黎智英及《苹果日报》的指控,可以说是野蛮之极,充分说明中共要以「国家安全」这个伪命题来打击香港社会各方面的自由。黎智英长期身体力行,出钱出力,支持香港的民主运动,令他成为北京的眼中钉。他的言论及诉求,也不断暴露中共政权的不守信诺。这些才是令中共及特区政府对他恨之刺骨的原因。

昨天法院公布了对黎智英的定罪裁决之后,特区政府要动员差不多所有纪律部队,政府部门,及问责高官发表声明支持法院的裁决,只是说明了法院的裁决根本就不得人心。如果不是政府不可信,法院的公信力也渐趋荡然,有需要耍弄这种人人交心,个个表忠的文革式游戏吗?

来自国际社会的反应,也充分说明对黎智英的检控及定罪毫无说服力。中共及特区政府除了继续摆出战狼姿态,以斗争语言回应各方面的批评之外,已经再没有其他方法去挽回自己的丑恶形象了。

中共大扺认为,就算国际社会不被说服,香港人也不服气,但随着时间,负面影响就会淡化,国际社会还要继续与中国做生意,香港人就肉在砧板上,没有怎么可以做!真的会是如此吗?

我认为就算香港人难以发声,但只要大家愿意努力捍卫自己的记忆,中共的算盘未必那么容易打得响。加上中国的形象越来越负面,黎智英及《苹果日报》又曾经对香港社会产生过重大的影响,要磨灭香港人的记忆,改变香港的看法,相信也不会如想像中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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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对黎智英被裁定有罪的几点感想

钟sir日记(2025年12月15日)

虽然早就预料到不会有令人意外的定罪裁决,昨晚仍然是辗转反侧,难以入睡。到英国时间凌晨2:30左右,即香港时间早上的10:30,我预计应该已经开庭了,很可能已经宣布定罪裁决了。我拿起放在床头柜的手机看了几次,但仍未有即时的报道。大概半个小时之后,才终于看到第一篇相关的报道。

我相信昨晚有着同样心情、同样辗转不安的朋友肯定还有很多。但既然是早就预料不会有意外,还有什么理由要争分夺秒地查看吗?结果不是已经预知了吗?究竟还想知道些什么?

有人说,由黎智英被拘捕至现在,案件已经拖了五年多,大家在心理上始终希望有个了结。对很多人来说,定罪裁决是一个了结;知道判刑几长,也是一个了结。

「是否」会裁决有罪,这个比较容易估计到的,不会有悬念。但判刑有多重,就是一个比较难判断的问题。

之前搞过占领运动,后来成为民主派初选推手的戴耀廷,被裁定有罪之后,是根据所谓触犯国安罪行量刑中最严重的第三级作判决。结果是被判了第三级起点的10年监禁。判刑结果出来的时候,甚至有人认为比想像中轻判,说舒了一口气,因为最坏的预期与现实情况的落差,于心理上造成的压力舒缓的效果。

我当时倒没有这样的感觉。我认为必须明白:既然是政治打压及政治冤狱,就每一天都是冤狱。所有冤狱都是对个人自由的不合理掠夺,每一天都是太重,三年冤狱与十年冤狱,从性质上看是没有轻重之分的。政治冤狱的严重性及邪恶性质,也不应简单地以判刑年期来作准的。

对我来说,虽然知道定罪与否的裁决不会有悬念,但昨晚仍然想第一时间确认我对中共及特区政府这个政治集团的最坏预计。我只想确认:这个集团就是如想像中或判断中那么邪恶及不可救药。

法院的定罪裁决结果,确实再一次证明很多人对中共政权及特区政府的邪恶想像。而且不再只是想像,而是再次获得验证的事实。从最邪恶、最卑劣、最不堪的假定来预判这个政治集团的行为,看来每次都不会是过于负面或过于苛刻的。

很多人都知道法院必定会裁决黎智英有罪,毕竟黎智英是国家安全立法以后头号政治迫害对象,对他的裁决,显然还是可以传递某种讯息的。

黎智英案的审讯与判刑,是一个典型的show trial,即「展示式审判」,或称为「作秀公审」也非无不可。所有极权国家都会安排这种「秀」,表面上是籍以夸耀就算极权暴政,都是「以法治国」。这个政治集团要继续向全世界说一些没有几多人会相信的谎言。因此,政权的动机,是希望更多世人看到这些「秀」之后被说服,这个政权不是如想像般邪恶。如果真的是这样,或者可以说这样的政权是一个典型的「伪君子」。

我却认为中共早就知道骗不了人,所以这种表面上的「伪君子」只是包装! 「真小人」可能才更接近事实。我认为这种「秀」的另一个更明显的目标,是要让人更清楚知道,绝对权力就在那个操弄这场秀的政治集团手上,它想如何都可以。这个政治集团的最终目标,是要说明「法律只是工具」;法庭程序只是走程序。换言之,政权是要利用这个「秀」让所有人心领神会,不要有幻想,不要心存侥幸,不要有期望,更不要高估这个集团的政治品格!

从这个角度看,黎智英先生坚持选择不认罪,可能是他不想示人以弱;也可能是想让香港人及世人清楚知道,在国安法凌驾一切的情况下示弱,或以诉讼策略,例如选择认罪,来意图争取法庭轻判,到头来都只会尽成虚妄!

与其配合这个政权的「真政冶、假法治」的虚假政治伪装,倒不如索性活在真实,不让自己成为那个尽成虚妄的所谓法治或依法治国秀的道具!

今天各方面报道看,及世界各地不同政府、团体及知名人士的反应来看,香港法院裁决黎智英有罪这场「展示式审讯」显然不能推进中共的「国家安全」伪命题叙事,也未能帮助特区政府贩卖「香港继续有法治」,只证明这个政治集团是真小人。这样烂的秀,不但没有可能让世人接受黎智英真的有罪,只能再一次证明「这个集团就是如很多人想像中或判断中那么邪恶及不可救药。」几个星期后的刑期裁决,显然仍然只会是另一场「烂秀」,中共及特区政府还可以搞出什么新花样吗?

 

(文章仅代表作者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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