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斯伟江 鹅城独立评论
庭前会议,从早上九点,一直开到晚上八点半,整整11.5小时。周泽坐在边上,中午说自己坐得尾骨痛,我到晚上八点多时,也实在有点筋疲力尽,快滑到地上去了。不能不说,二位辩护人,都老了,毕竟加起来已经有一百岁。老周说了几遍:我现在到那里,都是年纪最大的,似乎在感叹青春不再。或许因为青春不再,所以,要抓紧时间,多救助一些吕先三这样的冤案。
安徽高院,相对来说,还是很友善的。尤其对从包头法庭赶到合肥开庭的冯延强律师来说,他说,这是天壤之别。从激烈对抗的法庭,到相对善意的庭辩,各自心里发出的是对抗,还是互相留点善意。毕竟法庭设计,这个舞台,既有激烈的对抗,也有和谐的协奏,张驰结合,方成乐章。法庭节奏,依传统文化,也有微言大义。古人曰:使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 。声音之道,与政通矣。”一味奏萎靡乐章的法庭,如审判走过场,配合律师形式辩护,也非正道。反之亦然。
吕先三的庭前会议,三个被告包括吕律师是视频到场,十几个辩护人都到场了,因为,只有几个被告人提出非法证据排除,因此,其余被告人没有出现在法庭。庭前会议的主要议题,是排非。现在的排非程序,已经很少启动。故在正式开庭时,放涉嫌刑讯逼供的录像,已经非常罕见,都是在庭前会议(不公开),秘密放完,到正式开庭,这种不和谐因素,就不见了,最多是律师口中复述一下,而已。
吕先三案中的刑讯逼供,因为录像上网,几百上千万人,都看到了,被告人邵柏春被警察用手铐,按压勒紧,嗷嗷直叫,声泪俱下。不过,安徽省检的检察官说,经咨询专家,专家认为不构成身体伤害的行为,不足以构成“难以忍受的痛苦”(这是排除非法证据的门槛)。我在反驳时说,麻烦能否提供这个专家的名字,我们也想请教。不造成人体损伤而让人痛苦的方法,实在太多了。下午,我们放多段被警察弄得嗷嗷直叫的录像之后,检察官认为,警察没有刑讯逼供。我只能说,合肥标准,实在太宽松。这说明,这样的行为可能普遍存在。正如录像里,一男一女警察聊天时说,以前合肥警队的审讯室里,上面一个钩子不是用来装吊扇的,是用来挂人的。这么看,社会进步还是很明显的。警察文明多了,除了手铐,最多也是让你多喝水,在厕所里整顿一下。
那还是必须说,公安部规定,重大案件必须录音录像,两高三部规定,应该录像没有录像的,讯问笔录要排除,这些规则,还是有积极作用的。至少摄像头下打人,少了。因为,就算录像我们律师看不到,毕竟内部还是存留的,要清算的时候,还是可以算账的。所以,才会产生,本案录像中,警察对嫌疑人说,你要上厕所,嫌疑人说,我不想去,三个警察很客气地拉他,说你想上厕所。看着真是好笑。因为,厕所没有录像,方便整人。制度经济学强调,制度的作用,作用当然是很大的,如果真的能一律排除没录像的笔录,恐怕很多案子,就都要翻车了。但制度经济学没法解决的是,文化或潜规则的销蚀。文化是一种氛围,多年传承下来的警队、或者机关文化,和潜规则结合,譬如说,在目前规则下,如同这种手铐压人嗷嗷叫,是某地大部分局内人能接受的,那么就没事,甚至认为就是小事,因为大佬罩着。如果换一个地方,警队一把手严格,类似行为恐怕也是要处分的。一叶知秋,见微知著,一地官场生态。
真正充斥在审讯录像中的是,做案子就是做笔录,做笔录就是让嫌疑人和证人所说,符合定罪要件,而不是实事求是。毕竟中国法庭,证人出庭率很低,就靠笔录定罪。省检检察官认为,在录像里威胁证人要判刑,要抓进去,坐在审讯椅上十个小时之类的事情,都是审讯技巧。我也想起荆州的一位检察官的类似说法,审讯是一门黑暗的艺术。但是威胁证人,非法关押证人,都是两高三部明文禁止的。这还是明文的制度,被文化和亚文化消解的例子。古人早说,徒法不能自行。所以,联邦党人文集作者说,人类不是天使,野心需要野心抗衡。当然,那种制衡,看上去总归是吵吵闹闹的,不符合我国传统台上和为贵,台下无影腿的文化。儒家文化是性善论,人人都可以成尧舜,自然面上都一团和气,但毕竟人性趋恶,难免一地鸡毛。
法庭最后总结,本案公开开庭,因为疫情原因,一个家属发两张旁听者,记名。看着省高院超大的法庭,我想,审理时估计又是空荡荡的。疫情真是万能药,一贴就灵,包治百病。吕先三律师,比我上次见到,瘦多了,但精神尚好,在法庭播放的录像中,吕律师和警察大声争论,说,你们来做律师,也是这么做的。你们有权去调查,我去哪里调查呢?如果这样,法官,其他律师,都不是有问题了?就你们没问题?警察说,法官也有问题,其他律师也有问题。最终,有比吕律师更早代理的,有代理案件更多的,有收费更多的,警察还是按照套路模式,选了一个外地的,农民家的,小所的律师:吕先三。鲁迅说,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这话,还不如一句俗语深刻,柿子捡软的捏。这符合经济学原则,挑强者互砍,风险大。挑弱者,多安全。这次抓吕先三,不抓其他人,人或还对你感谢,欠个大人情。政之用,和为贵啊。
但弱者也有他的保护者,古人说,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强梁者不得其死。上帝是穷人、孤儿寡母、弱者的保护者。行公义,好怜悯,他要怜恤贫寒和穷乏之人,拯救穷人的性命(《诗篇72:13》)。
在开完庭,细雨纷飞的雨夜,合肥的同行在法庭外,深夜守候。老周对我说,我们来合肥援助吕先三案,靠的是道义的力量,道义是很有穿透力的。我说,是的,我们唯一的依靠,就是道义的力量了。黑夜已尽,白昼将至。我们仿佛看到曙光,愿吕律师一家能早日团圆,愿神怜恤他们这一家困苦穷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