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脸书 2025-1-13 钟 Sir日记(2026年1月13日) | 转自 新世纪

《苹果日报》案的被告被裁定罪成之后,入罪者向法庭求情的程序也完成了。除非有人上诉,否则下一阶段很可能就会是法庭程序的尾声,法院会作出量刑裁决。在法院判刑前,被定罪者可以选择向法庭提供相关的理由,请求裁决时减轻刑罚,这是司法程序的一部份,也是被定罪者的法律权利,也可能是他们争取缩短刑期的最后机会(当然之后他们还可以考虑上诉)。
黎智英先生及其家人没有向法庭提交求情信,作为被定罪者来说,等于放弃了争取较轻刑罚的最后机会。这个做法保留了向一个有违公义的法庭作出道德控诉的象征意义,也向作出政治迫害的权势集团表明,拒绝成为政治迫害司法化的样板。这对于后世理解这件事及相关的政治含意是很有意义的做法。
无论如何,黎智英据说作为早已被中央官员点名,指定绝对不能放过的三人之一,就算他选择认罪,或在被定罪后向法庭求情,也不见得他会获得减刑或轻判。
现在香港这个法院及这套所谓《国安法》,是没有标准可言的。一切都决定于长官意志,一切都只是政治,一切都只是权力意志,与司法、与公义,都不相关。可以预计,无论黎智英在整个司法过程中如何选择自己的定位及抗辩立足点,对他的判刑可能都会是大致一样的,这是中国特色的司法体系。
黎智英先生已经78岁,如果根据《国安法》的量刑标准,他肯定会被判处最严重的一个量刑级别,即判处10年以上至最高的无期徒刑。而且显然不会是这个拉得如此阔的判刑年期的低点。就算是判10年,又不可能提前释放,对一个已经超过78岁,还患有几种不能说是轻微疾病的长者来说,与判处无期徒刑也很可能不会有分别。
所以黎智英先生先决定不认罪,又与政府在选择自己的法律代表一事上一度争持,又选择抗辩,被判罪后又不求情,可能更能令他在香港的历史上留下一个更高大的形象。他踏上了昨天我提到的曼德拉、哈维尔、沙哈洛夫及刘晓波等人的脚步,也是为香港过去几达三十年的民主抗争运动留下了一个十分正面的标记,香港人绝对不应该忘记黎智英对香港的牺牲及贡献。
「黎智英」这三个字,以后代表的已经不只是我们认识的《苹果日报》老板那个肥佬黎,而是代表着几个世代香港人的民主诉求与抗争;也象征了香港新闻及言论自由高度体现的一段岁月;甚至可能是代表了自中共1949年建政以来,在香港特殊环境,加上香港社群的坚持,对中共政权最旷日持久的一段「争取民主与法治」对抗「专制与极权」的博弈。
香港只是弹丸之地,人口也只是中国大陆的200分之一,没有军事力量,又没有枪炮,能够令到中共最终要不顾卖相,完全撕破画皮,暴露尽其邪恶与虚伪,才能压下香港的民主呼声,失败的究竟是香港还是中共?
香港虽然表面上是未竟全功,但就向全世界暴露了中共这个政权的虚伪与失败。在这一点上,黎智英先生功不可没。将来如何,当然没有人可以说得清楚。但我仍然相信,不正常的事不可能永久。历史最终会还黎智英公道。
「封建极权专制」与「自由开放文明」的抗争,人类几千年文明史以来,可能都是交迭互有胜负,每一次都是你方唱罢我登台。但如果从一个类似资本市场或股票的长期波浪趋势去分析,每一次当自由开放文明取得胜利,水平都总会突破前一个波浪周期的高位。历史总是在艰辛、波折、与反覆中前进的。
如果再从历史诠释的角度去分析,就算黑暗有时会战胜光明,当重光之后,黑暗主导的那个阶段被歪曲了的道理与历史,便会得到修正及平反,会还历史一个公道。就算稍后黑暗又再次战胜光明,但之前已经拨乱反正了的历史论述,很少能够再一次被完全推翻的,分别只是新一阶段的黑暗会如何诠释及利用那一段段被修正了的历史而已。
所以,黎智英先生今天面对的冤屈,除了在人心还有的公道可以见其清白之外,历史也必定会为他正名。对他作政治迫害的权势,落井下石的那些建制中人及集团,为权力意志捉刀的法院,终究必然会因为这宗冤案及政治迫害而留下污点的。所谓「一时胜负在于力,千古成败在于理」,对于这个民间智慧,我仍然是有信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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