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春雷

张春雷(1964年1月24日—):基督徒,贵阳市仁爱归正福音教会主要组建人、长老。因坚持信仰自由,拒绝加入官方的「三自教会」,他本人和教会多次受到中共当局打压。 2018年,他参与王怡牧师发起的<牧者连署:为基督信仰的声明>,所有签名者都遭到清算。 9月30日,仁爱归正教会被贵阳市南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取缔。 2021年3月16日,张春雷因抗议警方查抄教会,被行政拘留十一天,后转为刑事拘留、逮捕。

2022年11月29日,该案在贵阳市中级院秘密开庭,但一直未宣判。张春雷被超期羁押三年半之后的2024年7月24日,贵阳市中级法院一审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他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10月25日,经贵州省高级法院二审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刑期至2026年3月16日。张春雷在狱中患上严重肝硬化,多次申请保外就医均被驳回。

张春雷:生于贵州松桃苗族自治县。 1982年,毕业于贵州大学中文系,先后在贵州铜仁地区人大、贵阳乌当区人大工作。 1994年,辞职经商。获得财务自由后,他开始思考精神层面的问题,常常与一群中产朋友讨论,三教九流,他都颇有兴趣。后来,一位朋友受洗成为基督徒,生活状况发生巨大变化,让他被基督信仰所吸引,开始读圣经、参加查经班和教会、帮忙散发福音单张。

2008年,张春雷夫妇在成都时,遭遇四川大地震。这场重大的自然灾害终于让他迈出信心的跳跃,随后他与妻子杨爱清受洗成为基督徒。回到贵阳后,他开始建立教会、传播福音。不久,他被教会按立为长老,并与妻子全身心服事教会。

2018年,张春雷参与由王怡牧师发起的<牧者连署:为基督信仰的声明>的首批连署签名,随即遭贵阳当局严管监控。

2018年9月30日,贵阳仁爱归正福音教会突然被贵阳市南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取缔,并被指称,因其等一行人「未经批准,擅自以『仁爱归正教会』名义在南明区中天商务港设立宗教场所,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献,违反《宗教事务条例》相关规定,责令停止宗教活动,拆除相关设施和标识」。教会信徒在失去会堂后,只能以「游击战」的方式,临时租用餐厅、酒店会议室等场所进行主日敬拜。

2019年,仁爱归正福音教会因在贵阳某酒店举行主日聚会,被数十名宗教局人员及警方先后三次联手冲击,两次被封门,敬拜所用的十字架被强摘,其电脑等用品被查收。

2019年7月,教会新租的房屋的房东被当局威胁,单方面撕毁租房契约。他们被逼无奈,只得房屋搬走。

2021年3月16日上午,仁爱归正福音教会信众与几位外地来的基督徒在教会租的温州大酒店商住楼1702房祷告,随后遭到警方冲击。三位本地基督徒陈建国、李金芝和李林,以及从贵阳周边过来参加学习的基督徒共十人被带到延安中路派出所。

当日下午5点左右,张春雷赶到派出所了解情况。在与派出所工作人员交涉过程中,他被警察粗暴推倒在地,并遭扣押。他先是被警方口头通知行政拘留十一天,但到期后未被释放。家属被口头告知,张春雷已被刑事拘留,家属没有收到任何法律文书。

5月5日中午,张春雷的妻子杨爱清去派出所,拿到了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针对张春雷的逮捕通知书。通知书显示,经贵阳市云岩区检察院批准,张春雷于2021年5月1日15时被以涉嫌「诈骗罪」的名义执行逮捕,现羁押在贵阳市第二看守所。张春雷被指控的罪名为「没有国家颁布的宗教神职人员资格,擅自以宗教名义聚会,骗取信徒的财产约十万元」,故构成「诈骗罪」。

杨爱清师母、儿子受牵连,遭警方长时讯问,期间杨爱清师母遭虐待。教会多位成员亦遭抄家。

代理律师数次要求会见张春雷均受阻,理由是「因涉嫌危害国家安全,在侦查期间未得到办案单位允许的情况下,禁止律师会见」。一名普通的牧师,能威胁到国家安全吗?这样的国家,是否太不安全了?

2022年1月27日,张春雷案从市检察院移交到市中级法院,张春雷被以涉嫌「诈骗」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两项罪名起诉。

代理律师分别于1月5日、3月30日和6月6日三次向贵阳市中级法院申请阅卷,但均遭拒绝,致使张春雷和律师迟迟未收到立案起诉意见书。

8月8日上午,律师终于在贵阳市中级法院阅卷。在阅卷时,有些笔录不允许拍照,理由是不允许公开。

8月9日上午,律师到贵阳市看守所会见张春雷,发现张春雷身体健康,精神也很好。张春雷本人已收到起诉书。他明确表示,信仰无罪,这些莫须有的罪名完全是对宗教信仰自由的迫害和打压。

11月21日下午、11月23日上午,律师依法以视讯方式会见张春雷。

11月28日,张春雷案召开庭前会议。

11月29日,张春雷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诈骗罪」一案,在贵阳中级法院秘密开庭审理,法官未当庭宣判。

开庭时,法院门口戒备森严,如临大敌,连法院安保人员都没见过这么大的阵仗。教会一些会友被跟踪及限制出行。没有任何一个「证人」或「被害人」获得出庭机会,包括杨爱清在内的张春雷家属未获准出庭旁听。有基督徒认为,这是赤裸裸的打压信仰,陷害无辜,枉屈正直,颠倒黑白。一位友人指出:「我与其认识多年,印象中他温和厚道、热爱家庭、关怀弱势。难以相信其会煽动颠覆、诈骗犯罪。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而是否国家秘密,必须经过有权机关依据法定程式认定,法院不可以自己决定。至少,诈骗罪应当公开开庭。公开接受审判是被告人最重要的诉讼权利之一,也是法院法官接受监督的最重要途径,没有公开难以公正!任何公民有权旁听,我要去旁听,看看真相究竟如何!」

2024年2月1日上午,律师去贵阳市看守所会见张春雷。张春雷瘦了许多,精神状态尚好。杨爱清表示,针对案件进展,「律师打电话找不到人,家属去中院找主办法官询问,也找不到人。」

4月8日、4月22日,家属更换的辩护律师多次致电贵阳中院法官,申请阅卷均遭拒。宋法官说座机信号不好,说要判时会通知律师来。

4月底,律师前往贵阳中院申请阅卷,得到的答覆仍然是等通知。律师抗议拖延阅卷的行为违法。随后,律师前往贵阳市检察院询问,得知该案已上报到最高法院。律师恳请贵阳中院重视此事,保障律师的阅卷权。

在此期间,张春雷在狱中患上肝硬化等疾病,家属委托律师提出取保候审申请。贵阳市中级法院没有同意。看守所近期也未安排体检。家属对此非常担忧。张春雷请律师转告家属,「不要担心,凡事都有主的美意,求主保守能胜过这一切的冤屈」。

张春雷还托律师传出几篇狱中沉思录,其中「关于坐监和案件」部分如此写道:「在看守所头三个月,全是茵陈苦胆,如果没有神的话,我挺不过来。神带领我度过了最艰难的日子,也会保守我度过余剩的日子。如今我被羁押已满三年,三年是个坎。我又准备重新出发。有主与我同在,他的杖和杆都安慰我。在看守所我对自己讲了三年的道,有成长。愿自己的生命像栀子花,可以成为众人的祝福。相信自己还会被神使用,相信我们一群人会成为属灵的坚城。上帝有时用小小的一群人撬动板块,胜败在乎神,不在乎人。有些事你今日胜不过,明天总会胜过,因为你里面有圣灵赐的生命。神让我们在各种处境中喜乐,尤其在大试炼中,因为熬炼的机会来了,做见证的机会来了。希望仁爱教会是个喜乐的教会。我安心坐牢,上帝如果要放我,没有人能关,上帝如果要我继续待下去,一定有价值。我其实也巴不得早点出去,但是现在老老实实的学习那句话:『然而不要从我的意思,只要从你的意思。』孟德斯鸠说的好,君主国靠荣耀,共和国靠德行,专制国靠恐怖,既然我们号称是共和国,就不能构陷冤案。」

2024年7月24日,张春雷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诈骗罪」一案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法院进行宣判。

开庭当天早晨,一些前来希望参加庭审的基督徒们在贵阳市中级法院门卫处被拦截,之前进入法庭的一位女性基督徒到了十四号庭后也被赶到一边,并拉上警戒线,只有张春雷的妻子杨爱清一人进入法庭。

判决书指出,法院认定张春雷两项「犯罪事实」:一,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犯罪事实。 2018年3月至2021年2月期间,张春雷通过脸书等境外社交互联网平台,先后向多个好友转发<我的声明——信仰上的抗命>(王怡牧师入狱前的声明)、<无惧打压、广州教会坚持举行圣诞布道会>等境内外敌对势力、反动宗教组织撰写并发布的严重扭曲我国宗教政策、煽动宗教仇恨、破坏民族团结、传播反动言论、妄图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二十一篇文章及图片,其转载发布上述文章后,被他人关注流览。二,诈骗犯罪事实。 2014年12月,张春雷在贵阳市非法创立「贵阳仁爱归正福音教会」并任该教会长老,擅自以该教会名义在贵阳市南明区中天商务港27楼等地设立非法宗教场所,组织、举办非法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献;该教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属于非法民间组织,于2019年8月12日被贵阳市南明区民政局依法取缔。张春雷于2019年10月至2021年2月隐瞒「贵阳仁爱归正福音教会」是非法组织的事实,以收取「奉献金」为由,先后骗取被害人徐超颖、廖爱林、向宇、高晓梅、陈福琼的财物,合计人民币14400元。

判决书作出三项判决:一,被告人张春雷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二、对被告人张春雷诈骗犯罪所得人民币14400元依法予以追缴,发还被害人;三、公安机关查获的犯罪工具涉华为手机二部、移动硬碟四个,U盘七个、读卡器二个。记忆体卡二张,非法教会学习笔记本、教会财务表相关资料依法予以没收。

该案审判长为李钰,审判员为李露、彭大为。

张春雷当庭表示不服本判决,将依法提出上诉。

杨爱清对法院审判技巧做了如下总结::「如果一个案子你不想公开宣判,但按照规定又必须公开怎么办。只需要选一个小一点的法庭,再提前找好人把位置占满就好了。二十个座位的小法庭,早早的坐了十七个群众演员旁听,一脸懵懂。法院糊弄法律,玩法很多,不知道最终玩坏谁。」

贵阳仁爱归正福音教会长老会对此判决作出回应:「张春雷长老被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历时三年零四个月,但我们确认导致其获罪的真正事由,不是莫须有的诈骗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行为,而是因他按着良心坚持自己的宗教信仰,也是一群中国公民享受信仰自由的行动和生活。因此,针对张春雷长老的判决实质上总结了地方司法体系在过去超过三年零四个月间,对一群基督徒信仰自由的所有非法打压。该判决是强行认定宗教奉献为经济诈骗,认定公民对特定社会问题的言论表达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这些『认定』不能接受。整个侦查、诉讼过程也多处无视张春雷长老合法权利,罔顾被告人的合法要求。教会长老会与张春雷长老及其家属一同不认可此项判决,并支持张春雷长老的上诉要求及此后任何要求保障信仰权利、保障个人清白的要求及行动。」

对此判决,辩护律师提出辩护意见: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张春雷不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审开庭审理未通知诈骗被害人出庭程式违法,张春雷未隐瞒教会被民宗管理部门取缔情况,张春雷亦无挥霍信众交纳奉献金的情况,不构成诈骗罪;量刑方面,一审判决对诈骗罪量刑过重,希望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或改判。

在二审中,辩护人提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调取侦查机关对讯问的同步录音录影;向被害人调取证据;二审开庭;通知被害人、证人出庭作证;发回重审等申请。

2024年10月15日,贵州省高院以不开庭的方式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二审审判长为宋庆松,审判员为林筑萍、陆燕。

张春雷告诉律师,自己对中共当局的一些宗教政策,特别是对取缔教会、抓人等有不同意见,从无颠覆国家政权的动机和行为;自己是爱这个国家的,之前有家庭教会试图去在民政局寻求登记未果,所以不是教会不愿意登记,是没有这样的法律空间,不能反过来说家庭教会不配合。他还说:「对待世俗政府,我们愿意顺服,但不能违背圣经。这么多家庭教会被当做非法组织,是政府的责任,将人民内部矛盾变成敌我矛盾,将行政管理的争议恶化成刑事案件。以法治之名行法家之实,也是对信仰的污名化,难以让人信服。 」

所谓的诈骗罪,张春雷认为这是对其人品的侮辱,证据上也不周延。自己没有任何隐瞒或虚构事实的情形,没有人指控自己诈骗。那些笔录都是诱供和威胁得来的。民宗局宣布对教会取缔决定时,自己在台上维持秩序,会众都在台下听到。他注意到,在一审判决中,将金额从十来万降低到一万多;二审裁定书中,没有再提冒用宗教、神职人员名义,但他还是不能接受这种错判。

其中,第二项判决「对被告人张春雷诈骗犯罪所得人民币14400元依法予以追缴,发还被害人」更是荒谬。仁爱归正教会按照基督教会两千年的传统,信徒自愿奉献,严格财务监管。本案的所谓「被害人」没有一个人报警或出庭,也无人找教会或春雷长老要求退奉献款,足以说明这个罪名是人为强加的。

省高院刑事裁定书的落款时间是10月25日,但时隔一个多月后的12月8日,张春雷的家属才看见判决结果。

2025年1月9日,杨爱清在社交媒体上发出讯息:「今天上午,时隔三年十个月,见到了春雷。感谢神,春雷很健康,也很喜乐,通话的半个小时中,春雷说得最多的是要喜乐,并充满感恩,神所量给他的环境,都是神的恩赐,相信为主坐监五年比三年受的奖赏更大,并提醒说要喜乐。春雷说不要怨恨任何人,上帝的恩典天天同在。对那些错判他的人,要更多为他们祷告。请大家放心,他很好,春雷向大家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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