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联会案/邹幸彤

追光者报导 2026-3-30

 

已解散的支联会被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支联会、前主席李卓人及前副主席邹幸彤不认罪,案件周一(30日)踏入第21天审讯,李卓人一方今重召邹幸彤出庭,就控方上周盘问邹时,庭上首度出现「改朝换代」四字再作盘问;邹解释「改朝换代」指由专政走向民主的重大政治改革,为一个政治体制彻底改变,但被法官质疑是否意味改变共产党的领导地位,邹回应指从来都不是针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讲嚟讲去唔系针对边个去领导」,而是体制上要有民主存在。

邹幸彤上周五作供完毕,惟由于控方盘问邹时,曾引用何俊仁以支联会主席身份撰写的〈如何结束一党专政〉一文,邹提及希望形成社会压力带来政治改变,即「好根本地改变国家政制」,法官李运腾就提出「甚至可以话系改朝换代啦」,获邹回应「通俗啲讲可以系」。控方其后在提问中,沿用有关字眼并问邹:「你想搞改朝换代?」邹同意支联会共识是「改朝换代」,并直言「讲嚟讲去要有民主转型,一般人叫民主转型做改朝换代,我谂都冇反对。」

李卓人一方今重召邹就上述议题作盘问,邹表示,理解「艰巨而持久的抗争」意指和平革命,是透过由下而上的民间运动令当权者受压,终达致政治改革,此重大政治改革亦意指由专政走向民主,两者是不同制度,故政治体制彻底改变可通俗地说成「改朝换代」。

|官质疑是否意味改变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法官陈仲衡追问是否意味改变共产党的领导地位;邹就回应:「讲嚟讲去唔系针对边个去领导,而系体制上要有民主存在。」并在陈官再问下强调,从来不是针对共产党的领导本身,因为由谁领导是要人民作选择。陈官一度指在2018年修宪后,已写明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李卓人一方就提醒该文章在2017年3月刊出,当时尚未修宪。

邹又确认李卓人一方指,何俊仁在文章中提及运动的终点是专政者知难而退,但无提及「系咪共产党」或是否有改革,亦有可能以此方法进行重大政治改变,最终共产党接受民间压力后妥协,出现以真正民主的方式来领导;以及支联会内部开会时,不曾讨论或使用「改朝换代」四字,其作供发言不代表何俊仁或李卓人的立场。

|邹引六四事件作例

陈官续提出,留意到何俊仁文中提及和平抗争过程中,不断「有人付出自由、人权以至生命的代价」,质疑指邹所明白的和平,「点解会有出现呢个失去生命的代价?」邹表示,和平是指民众,他们作和平抗争,惟当权者会以什么手段对付是不可预测,「⋯⋯包括八九民运镇压,虽然学生系和平⋯⋯呢个都系根据历史上发生过慨情况」,故只能要求自己和平,而八九民运是较极端例子。

不过,陈官认为文章非「睇返转头」而是往前走,邹再指往前走也只是根据经验,强调支联会非预言家,亦只是根据以往经验判断。李官就关注是否可理解支联会望采取文章提及的「艰巨而持久的抗争」进路,并以此为方针,甚至如同支联会的指导性思想;邹确认,指支联会一直所做,就是上述描述的意思。

案件编号:HCCC155/2022

 

【支联会案|邹幸彤传召曾在天安门采访六四香港记者作供 官质疑对审讯作用频打断提问】

已解散​​的支联会及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和邹幸彤,被控「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案件,案件周一(30日)踏入第21天审讯,邹幸彤传召《星岛日报》前记者蔡淑芳以辩方证人身份出庭。蔡于1989年六四期间在北京采访,为最后一名撤离天安门广场的香港记者。法官李运腾质疑蔡庭上讲述在北京的所见所闻原因,邹指法庭没关于六四事件的事实,反问如何判断支联会是否如控方所指是「抹黑政府」;若只是陈述事实,又何来煽惑他人犯罪,李官明言会终止邹想借证人讲述六四事情的发问,结果蔡作供期间被法官频频打断。

邹幸彤今开始传召辩方证人出庭,首位证人为《星岛日报》时任专题版记者蔡淑芳,她当年在北京采访,现年66岁,为退休人士,在庭上透露自己为「当时最后一个离开天安门广场」的香港记者,忆述当年在北京本打算就「五四运动」70周年采访,于1989年4月27日、即「四二六社论」刊出翌日抵京,当日有学生游行,而学生对被视为动乱不能接受。

邹在庭上向蔡展示「四二六社论」内容,蔡确认当时已出现「反对共产党领导等同违反宪法」说法,邹一度欲问蔡「社论」提到情况是否属实,惟遭控方及法官先后质疑,法官重申「社论讲慨嘢系真系假,我哋唔会作出判断」;法官陈仲衡指已表明审讯不是关注「呢件事(六四)入面慨是非曲直裁断」,惟邹认为有需要确立基本事实,李官再反问:「点解事实对我哋控罪有关?」

邹解释,控方指控包括支联会抹黑及造谣,有煽动意图,若只是陈述事实,法庭推论或会不同;惟李官质疑如何根据报纸或材料,知道当时究竟是社运或暴动,重申法庭不会作出任何判断。邹最终作罢:「好,唔紧要慨。」

|法官质疑为何要知记者在北京见闻

蔡续供称,1989年4月28日至5月4日在北京大学采访,指学生想以对话方式解决问题,一度指4月27日政府已愿安排对话,惟法官陈仲衡打断指问题涉5月4日,「跳到去5月4日啦唔该」;蔡续指以记者身份观察及如实报道,法官李运腾先问蔡:「我哋讲嘢你听唔听得到㗎?」蔡确认后续供称,当时学生有自治联合会组织及对话代表团组成,跟政府间有沟通方法,形容北京「唔系有嘢发生啰,冇乱啰」,而因应「五四运动」70周年,有学生上街游行,手持争取民主、新闻自由、反官倒及反贪腐旗帜,李官打断问邹之后提问议题,邹指会续问蔡在北京见闻,李官即称:「点解我哋要知道渠(蔡)喺北京慨见闻呢?」,质疑是否应让邹继续问下去。

邹解释,事情属支联会成立基础,需返回基本事实判断支联会言行究竟是否煽惑行为,法官跟邹争论后,李官再称:「邹小姐,好直白咁同你讲,如果你传召呢位证人,纯粹想话畀法庭知北京民运期间发生咩事情慨话,我哋会唔畀你继续问呢位证人。」

邹重申案件如无任何六四事件是否事实的证据,不能判断是抹黑政府还是陈述事实,如属后者「又点会系煽惑他人犯罪慨行为呢?」李官再强调:「邹小姐,我谂我哋都讲得好清楚,如果你传召呢位证人目的,系想透过证人慨口讲畀法庭知89年4至6月期间喺北京发生咩事,我哋会终止你慨发问。」

邹幸彤之后翻过笔记,问蔡当年返港后最先做的事;蔡一度称要从如何跟支联会结缘说起,李官即打断:「你返咗嚟香港跟住发生咩事呢?」蔡在法官连串提问下,提及在六四见证过屠城及开枪,作为六四见证者,不能不把此事实公开讲述,「我哋就带住呢个伤口返嚟,渠哋话畀我哋听,要返嚟将真相讲返出嚟」,又指需要「即刻写返我慨见证报道」。

|法官多番禁止邹幸彤向证人提问

邹之后向蔡展示1989年6月7日《星岛日报》报道,题为〈本报记者目击实录:天安门广场最恐怖之夜〉,蔡确认报道内容是其所见所闻,邹再展示香港记者协会出版《人民不会忘记──八九民运实录》一书,书内题为「再见,广场」的文章,蔡确认其名字被打错,惟她知悉文章转载于支联会的刊物,又指自己有帮支联会做资料搜集,跟进死亡数字、失踪人数及被捕人士下落,「我哋尽咗记者慨责任去做报道,去突破新闻封锁,然后留低记录」。

邹之后问蔡对支联会在六四纪念馆展出她提供的T恤及把录音放于「六四记忆棒」内「有冇咩意见」?蔡表示感激支联会,李官再打断质疑,邹解释提问与支联会是否利用六四煽动他人相关,李官最终指「我谂你唔使问呢条问题,可以落下一条。」

之后邹拟展示相片,控方即站立反对指是「合适阶段去划一条线」;法官李运腾向邹指,不尝试猜测传召蔡的原因动机,只关注如何帮助案件,指「暂时我睇唔到蔡女士作供对我哋今次案件有咩帮助」;蔡一度表示「我想回答」,但法官黎婉姫阻止:「唔系由你去答,听住问题。」经一番争持后,法官最终检视相片后,容许邹把相片向蔡展示,蔡确认为她交给支联会的照片,另确认每年都有参与维园烛光集会,直至2018年离港,而她作为义工及参与者,望透过悼念疗愈伤口。

邹在蔡作供尾声,一求问她作为六四亲历者「对于呢件事有啲咩诉求?」被法官质疑与本案控罪无关,「真系睇唔到你呢条问题点样帮到我哋,我哋唔批准。」李官之后问蔡是否知悉及支持五大纲领;蔡表示认同,邹追问蔡如何理解五大纲领,蔡就以「处理我慨创伤」回答。蔡作供完毕后,在庭外先后与多人相拥及握手。审讯周二(31日)继续。

案件编号:HCCC155/2022

 

(文章仅代表作者的观点和立场)

Search
光传媒 Youtube
notfree

忘记密码? 未收到激活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