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注:刘晓波(1955年12月28日—2017年7月13日),吉林省长春人,是中国最知名的人权活动家之一,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也是作家、社会活动家、文学评论家,《民主中国》网刊主编、《零八宪章》主要起草人之一。2010年诺贝尔奖颁奖时,他正在中国狱中服刑,因此也成为世界上仅有的三位身陷囹圄的诺奖得主之一。2017年7月13日,刘晓波在辽宁沈阳的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病逝。今年7月13日是刘晓波逝世九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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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1

资料来源:

「为刘晓波案提出三问」连署

刘晓波先生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消息传出,在华人世界以及国际社会引起强烈反应。对这件事,我们有着莫大的关心。

我们严正呼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刘晓波先生提出上诉后,尊重事实、法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尽速予以无罪释放。

我们郑重提出三个问题,就教于初审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及中国的知识份子社群:

第一,请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贾审判长连春、代理审判员郑文伟、翟长玺:判决书所列出刘晓波的所有「罪行」,皆不外发表言论、撰写文章、起草《零八宪章》;从这个言论层次,各位如何推论到动机与效果的层次,认为他「诽谤并煽动他人推翻」国家政权?纯粹在言论层次的表达,何以必须重刑惩罚?

第二,请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大当局:中国公民是否有权利对政治社会的体制发表不同构想?是否有权利对于执政者的施政方针提出批评?而人大代表又是否有职责认真听取、斟酌、考虑每一位公民的这些批评?

第三,请问中国的广大知识份子群体:言论是知识份子表达思想与人格的职业工具,能容他人恣意剥夺吗?对自己国家与社会的发展方向提出不同意见,不更是知识份子的责任所在吗?我们不一定赞同刘晓波的具体意见,但认为他的言论权利必须获得保障,您同意吗?

在此,我们对一审的判决结果表达遗憾与抗议,并重申请北京当局尽速释放刘晓波先生的呼吁。

钱永祥(台湾,学者,中央研究院人社中心) 陈宜中(台湾,学者,中央研究院人社中心) 谢世民(台湾,学者,中正大学哲学系) 廖元豪(台湾,学者,政治大学法律学系) 杨伟中(台湾,新闻工作者) 王增勇(台湾,学者,阳明大学卫生福利研究所) 魏玓(台湾,学者,交通大学传播与科技学系) 冯建三(台湾,学者,政治大学新闻学系) 李尚仁(台湾,学者,中央研究院史语所) 朱伟诚(台湾,学者,台湾大学外文系) 丘延亮(台湾,学者,中央研究院民族所) 柯裕棻(台湾,学者,政治大学新闻学系) 张培伦(台湾,学者,佛光大学哲学系) 梁文道(香港,作家) 周保松(香港,学者,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学系) 吴介民(台湾,学者,清华大学社会所) 顾尔德(台湾,专栏作家) 朱天心(台湾,作家) 朱天文(台湾,作家) 唐诺(台湾,作家) 侯孝贤(台湾,导演) 陈芳明(台湾,学者,政治大学台湾文学研究所) 萧高彦(台湾,学者,中央研究院人社中心) 刘纪蕙(台湾,学者,交通大学社会与文化研究所) 王智明(台湾,学者,中央研究院欧美所) 叶浩(台湾,学者,政治大学政治学系) 朱元鸿(台湾,学者,交通大学社会与文化研究所) 孙善豪(台湾,学者,政治大学政治学系) 骆武昌(台湾,学者,文化大学财务金融学系) 沈松侨(台湾,学者,中央研究院近史所) 潘光哲(台湾,学者,中央研究院近史所) 黄德北(台湾,学者,世新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所) 张世雄(台湾,学者,中正大学社会福利学系) 郭力昕(台湾,学者,政治大学广播电视学系) 林淑芬(台湾,学者,交通大学社会与文化研究所) 黄长玲(台湾,学者,台湾大学政治学系) 方念萱(台湾,学者,政治大学新闻学系) 蓝佩嘉(台湾,学者,台湾大学社会学系) 颜厥安(台湾,学者,台湾大学法律学系) 纪大伟(台湾,学者,美国康乃狄克大学外文系) 李丁赞(台湾,学者,清华大学社会所)

 

作者:苦劳网
发表日期:2010.01.11
来源:苦劳网

转自:中国数字时代

(文章仅代表作者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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