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通讯技术的发达,现今与人交流的方式越来越方便。如果有时间和精力,简直可为通讯技术的发达,现今与人交流的方式越来越方便。如果有时间和精力,简直可以每天为通讯技术的发达,现今与人交流的方式越来越方便。如果有时间和精力,简直可以每天24小时不间断地与世界各个角落里的人串通一气。但交流什么呢?亲情无时空之阻,友情亦无文化之隔,若有爱情,更是天马行空,无拘无束了。难怪如今籍着网络的无远弗界,人们除了吃饭、睡觉、工作,就大多扑在网络上劳作交流了。但是,在某种意义上说,交流仍然是最艰难的事情,尤其是思想交流。
笔者最近遇到一难题,有感而发,特此劳作,写篇散文抒发一下。 我不太花时间上网交流,因为许多话题三五几句无从说起。最近在朋友们的帮助下,我们湖南师大政治系82级的一百多位老同学借着QQ群东南西北地联系起来了。老同学间除了惊喜,感叹,同情,问候,话题间自然有些思想交流,不免出现宗教,灵魂,上帝,神学这样的词语。我几乎不与人争论这些问题。但是一个老同学在QQ中说:"宗教之意义在于消解灵魂的痛苦,这就是你为何选修神学吧!" 面对这句话我想了很久,有点沉重感。当然我不会以神学家的角度来回应这句话,但一点不回应也对不起严肃认真的老同学。现在只好用幽默的话回应了。"老同学,你这句话,对!但不正确。正确,但不对!"也许在这种对语言的颠覆使用中,交流又滚滚向前了。但是,不知为什么,老朋友的话让我这一年半不写文章的人,又有点蠢蠢欲动了。
我92年6月来到美国,11月在波士顿受洗成为基督徒,最终选择读神学已是1998年的事了。当时竟有一个相当幼稚的理由:那时我觉得,神学这门学问相对来说是中国人文知识分子最薄弱的一环,那我就试一试吧。今天的情况大变了,从网络上得知,中国大陆,包括港澳台一带,已有相当高水准的神学研究教学人才,翻译出版了一大批基督教神学名著。我破费不少,几乎囊括了一批历代基督教思想学术文库中的大部分,尤其是莫尔特曼的著作。
书读多了有很大的害处,本不喜欢打笔仗的我,现在就更不动笔了。任何一门学问,进到其殿堂其实不难,只要智力中等,坐上十年冷板凳,走进殿堂是没有问题的,要窥出点什么名堂来也不难。但要从殿堂里退出来("自废武功?")就得花上二十年、三十年的功夫。人生有几个三十年呢? 所以书还是最好少读,也不要轻易走进什么殿堂(科学的东西我不懂,保留说法,不擅自闯入)。但是现实生活中,人们轻易地闯入宗教神学的领域。君不见网络上动不动就有人切上几大块堆放一起。吓死多少人,并让许多人绕道而行。
神学是一门很艰难的学问,但又是与我们的生活直接关连的。科学大可以不懂,只要指头能动,心脏能跳,生活毫无障碍。但神学不一样,人们总是想知道一些,才会加深对人生的理解。例如,永生、天堂、地狱、灵魂、天国这样的东西不见得比鸡蛋、西红柿、牛肉面包比我们更远。 但是严格说起来,如果不好好地烹调神学词语,挑食的人还是无法下口。网络上经常出现许多无法下口的宗教成品。
我的同学在QQ中说:"宗教的意义在于能消解灵魂的痛苦。"这样的话其实是含有深意的,说正确是没有错的。当然,我们也可以说,灵魂其实没有什么痛苦,宗教更不能消解什么痛苦。不也对吗?
现在问题就来了,前面我提到中国大陆最近出了许多好书。我手中有一本译著<什么是西方-西方文明的五大来源>,(法)菲利普.尼摩著,阎雪梅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书中论到西方文明构建成立在五个最重要之事件上。
第一,希腊的城邦,科学
第二,古罗马人的私法,人文主义
第三,<圣经>的伦理观和来世学
第四,11-13世纪的教皇革命
第五,近代的荷英美法大革命
这五件大事件织成了西方文明的底蕴。尼摩甚至说缺一而难成西方文明。 碰巧笔者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知识结构。我学过马列主义,后来在北京大学研读西方法哲学;到了美国恶补了几年英美文学后,潜心攻读基督教神学,最近几年醉心于神学中的末世论(我比较喜欢"终末论"这个译法)。因此,这本什么是西方的书正合我的胃口。
中国人文知识分子对希腊罗马是很熟悉的,对近代资产阶级革命也不陌生。我主观想象,除少数专家外,大多数人对<圣经>中的伦理观和末世论比较陌生,因此借此一场合,略作介绍。
<圣经>的伦理观是怎样贡献了西方文明的呢?尼摩认为,<圣经>的伦理观"基本上是一种同情的伦理观,铸成一种对人类苦难的空前敏感的感知;因而促使把人类直到那时为止仍然认为属于万物的永恒不变的范畴的种种不幸视为反常和无法容忍的事。"(p37)也就是说苦难不是人类的常态,而是非常态。因此要反抗,要改变,因为上帝不允许!尼摩认为这种伦理观第一次推动历史的进步。
<圣经>以独特的启示形式表达了这样的伦理观。在<新约>中马太福音第5—7章登山宝训中其伦理观表达得十分清楚。它主张的伦理观是『认为自己并且希望自己为人类的所有苦难负责,甚至为那些并非为自己造成的苦难负责;它肯定那些应超出一切司法之外的代表一种慈悲之心的法律。不象司法那样目的在于清偿在有限范围内确定的义务,福音之爱在于总是为他人做得更多。』(p40)用我的话总结就是:为他人的利益拿起武器,为自己的利益放下武器。
尼摩借另一思想家到列维纳斯总结<圣经>伦理观:"我仍没有作出过任何决定,没有允诺过任何事,我们未曾被给予过任何东西,然而我们承认自己应该肩负世界不幸的重负并且把与恶斗争——无论恶伤害到什么人——作为我们人生的方向。只要世界上的某个地方有苦难,那么,即便我们从任何方面来看都不是造成这种苦难的原因,我们也应该感到自己在某种程度上负有责任。"(p41)
<圣经>中的这种伦理观不同于拉丁人文主义的伦理观,从而开启了"为他人负责"的时代。没有这个责任心,人就是一个"物质"。这个伦理观对西方文明贡献颇大,与其末世论并与其他四大事件合力而成西方文明。我用形象的话把这种伦理观写成:"为他人的利益拿起武器,为自己的利益放下武器。"当然还有很多可说,作为一篇小散文,就必须就此打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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