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法老 天椒网
81岁的老人朱晚生一定想不到,她会和其他98个债权人一起,向曾经的借款对象四海置业(湖南)有限公司哀求讨要血汗钱。 四海置业成立于2011年4月,由萧博怀和其妻子共同出资组建。从2012年初起,四海置业以因给娄底中石化建办公大楼和家属楼(“四海领秀”项目),前期缺少土地摘牌、竞拍押金、拆迁等准备工作所需资金为由,并且同时向少部分债权人口头承诺等房子建好时,可以用借款买房,享有中石化职工团购房同等待遇的方式,先后进行民间借贷融资,月息分别为百分之一点二、百分之二和百分之二点五,半年清息。 老人觉得把钱借给职工集资建设项目比较放心,又是与实力雄厚的娄底中石化公司合作,应该有保障。于是朱晚生拿出辛苦攒了大半辈子的10万元,连同其他债权人的几千万,一同借给四海置业。 款项到位后,四海置业开始启动项目。2013年4月,四海置业与湖南省石油总公司娄底市公司工会委员会签订了《中石化商品房团购协议》,协议要求四海置业在吉星路电力科技园开发“四海领秀”项目,其中该项目的2号栋和3号栋将作为湖南省石油总公司娄底市公司员工的团购房。
2015年1月,四海置业以102万元/亩,共计7050万元竞拍获得位于娄底市娄星区乐坪东街北侧的中石化项目楼盘土地,并同期开始开工建设。 随着高楼逐渐建成,债权人们都很高兴,虽然四海置业在2015年初就停止了支付借据上所约定的利息,只要房子在建就不怕了。
但是意外还是发生了。2015年底,因受2014年民间借贷危机风波的影响,所有银行对房地产行业全线禁贷,四海置业在项目建设一部分后被迫停工。截止到2016年10月,“四海领秀”项目2号栋已建到第七层(一半),3号栋已建到第十七层
从此,年过八旬的朱晚生和其他债权人一起,踏上了漫漫讨债之路。 不被债权人认可的非法集资罪 2018年12月10日,娄底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萧博怀等人立案侦查。9天后,萧博怀接到娄底市公安局民警的电话传唤后去往当地公安机关投案,并交代了自己非法集资的过程。 债权人们一头雾水,这怎么会是非法集资呢? 原来债权人们大多是法人萧博怀的亲戚、同学、朋友,他们信任曾在娄底政府部门工作过的萧博怀,当听说萧博怀和四海置业向社会各界筹措资金的方式来壮大实力时,他们十分信任地将血汗钱借给萧博怀。 债权人们表示,四海置业因启动“四海领秀”这一项目前期投资比较大、资金周转困难,进行了民间融资,所得款项全部用在项目建设上。而且借贷月息大部分为1.2%,最高也未超过2.5%,属于受法律保护和允许的范围内。 并且,需要指出的是,萧博怀等人因涉非被立案侦查,这就堵死了债权人通过法院诉讼的途径。而一旦此次融资被定位非法集资性质,那么这就会变成一个维稳的事情,从而失去救济渠道。 因此哪怕项目停工后,债权人从没有要求政府对四海置业做打非处置,只是积极地帮助四海置业找开发合作商自救。
但情况并不如人意。2020年12月8日,萧博怀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这么一来,彻底堵死了债权人通过法院诉讼的途径。 低价转让项目资产究竟为何
哪怕身陷非法集资风波之中,萧博怀私下动作不断。 在债权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2019年6月14日,四海置业(湖南)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与娄底晟琪置业有限公司,秘密签订了《项目资产转让协议书》。该协议中,四海置业将位于乐坪东街北侧“四海领秀”项目的资产以7052.48万元转让给晟琪公司。
也就是说,四海置业仅在此前拍卖的价格基础上加了2.48万元、以价格112.8万元/亩,且还包括契税、租金及拆迁费1334.4万元在内总共才7052.48万元,将前期已基本建成5栋地上建筑工程资产,转让给晟琪置业法定代表人贺有良。 值得指出的是,同期同地段,“四海领秀”项目对面的“珠山府”项目地价市场拍卖价已经上涨到340万元/亩。如果按照“珠山府”项目的低价计算,“四海领秀”项目少卖到1.42亿元。 债权人认为,在四海置业与晟琪置业明知道债权人的存在的情况下,还秘密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书,且协议书中并未包含纳入债权人的这部分债权债务,致使四海置业再无能力偿还债权人的债务。这种行为明显属于联手恶意逃避债务,已经严重侵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债权人指出,秘密转让资产发生在萧博怀因非法集资被调查之后,但当地政府和相关公安部门不仅毫无作为,反而暗中插手帮助四海置业将土地资产低价转移给晟琪置业。这种恶意压低土地价格的转让行为不仅损害了99位债权人的利益,更是侵占了国家利益,非法将这些利益转移给某些既得利益者。 债权人权利为何低于中石化职工 2019年8月7日,在娄底市公安局发出债权债务登记确认公告后,相关债权人进行了登记,总金额3200余万元人民币,往息抵本2129.1496万元人民币。 债权人发现,娄底中石化职工及相关领导并没有到公安指定的地方进行登记,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在四海置业、晟琪置业二方秘密签订资产项目转让协议后,四海置业(甲方)、晟琪置业(乙方)、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娄底市石油分公司工会委员会(丙方),又秘密签订了一份三方《资产转让协议书》。 在这份协议中,把四海置业土地等项目资产转让所得款7052.48万元,全部仅用于支付以下四个方面: 1、工程款,材料款等债务本息2、中石化团购房款及车位款(1035.104万元)3、中石化领导和员工的个人融资款本息(1068万)4、周唐公司转入由萧博怀与中石化共管账户的1000万元而产生的开支。 中石化职工及相关领导所谓的“团购资金”已经被清偿,也就不用再去登记了。99位债权人对此表示不满,他们的资金尚未明确,为何中石化职工的资金就早早地做了计划?四海置业做为石化大院的项目公司,项目资产的整体转让,意味着公司被收购合并,但转让合同仅就石化员工的团购款及项目所欠税费做出了承继约定,该约定明显违反《公司法》第175条规定,对其他登记在册的债权人显失公平,公正,公开。 债权人数次向上反映,经过漫长等待,2020年5月29日经政府部门组织协调,萧博怀在协调会上以个人名义承诺,将石化大院项目中的6个产权门面共1300平方米作为清偿99位债权人往息抵本2129.1496万元人民币的欠款方案。 当然,这个方案被当场全体债权人代表拒绝。他们认为这明显属于无效非法方案:萧博怀所提到的1300平方米门面属于晟琪置业,他并未获得晟琪置业签章认可,且与前期债权人提交的清偿方案相距甚远,甚至可以说背道而驰,债务方毫无诚意可言。同时整个项目在资产转让中被低价评估为7052万元,现在用于偿还债务无人问津的6个门面1300平米,却高价评估为28000/平米,明显是欠债人说一不二的霸王条款做法。 不过债权人的意见并不被尊重。2020年12月8日,萧博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庭审,法院依旧判决将“石化大院”项目临街商业门面依法处置后按实际价值在追缴金额中予以核减、返还给各集资参与人。 血汗钱变成了没用的门面,这件事放谁身上都无法接受。 99位债权人认为,四海置业前有与晟琪置业合伙恶意低价转移资产的事实,后有拖、骗、赖等手段最终逃脱债务的想法,有权合理怀疑新旧开发商恶意低价转移资产逃脱债务,侵吞债权人的资产。 多次讨要债务却分文未付 在漫长的追债、反映、等待的过程中,债权人无数次问四海置业法人萧博怀讨要借款,萧博怀总是说:你们的钱放心,绝对不会少的,一定会还给你们。
但事实并非如此。 在企查查上搜索萧博怀的名字,赫然出现高达三次的失信行为。
原来,早在2017年就曾有3位债权人在涟源市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经法院调解判决,要求被告萧博怀偿还上述三人本息96.386万元,结果萧博怀却至今分文未付;2017年12月11日,萧博怀对债权人龙梦芳作出书面还款并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2019年12月29日,萧博怀通过四海债权人微信群向所有债权人承诺清偿大家的债务,但债权人们多次催讨至今还款未果…… 债权人原本相信只要开发商赚了钱就会还钱了,于是一直安静等待合理的还款方案出台,从未发生过群体上访事件,然而现在晟琪置业的房子都快卖完了,房款也直接以收现金的方式归入,而关于还款的问题却依旧毫无进展。 债权人去找四海置业,但四海置业的资产已全部转移、无力偿还;债权人去找晟琪置业,晟琪置业推脱说完全不关它的事;债权人去找法院,法院说这是批案,不能起诉,也不能立案。 如今这些债权人陷入了两难的尴尬局面。他们将辛苦赚来的血汗钱托付给四海置业,其中不乏年过八旬的农村老人,如今不仅拿不到利息,就连本金也遥不可及。 春天已经到来,但这些债权人的冬天似乎仍未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