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传媒2021年4月14日讯)许艳:4月15日,在南京监狱现场要求探视余文生律师,是否让探视,还不确定,请大家关注,谢谢。这次在南京,我将向南京监狱书面提出3项申请。此帖照片为:申请南京监狱对家属探视时间依法规定为一月一次探视权申请书。

谢谢大家关注与帮助。

申请南京监狱对家属探视时间依法规定为一月一次探视权申请书

尊敬的南京监狱祝永宏监狱长:

您好!

申请人:许艳,身份证号:,住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北路,手机号码:13718826079,系南京监狱关押人余文生律师的妻子。

被关押人:余文生,律师,北京人,身份证号:11010219。。关押地点:南京监狱。

被申请人:南京监狱,监狱长:祝永宏,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9号,电话:025-52353711

申请事项:申请南京监狱对家属探视时间依法规定为一月一次探视权。

事实与理由:

余文生律师在2021年1月26日,被投到南京监狱,约2月5日,妻子许艳到达南京监狱现场,要求探视余文生律师,被南京监狱警察告知,2月份没有探视时间,南京监狱是2个月探视一次,3月份才有探视时间。最终南京监狱在2月份还是让许艳视频探视了,虽然是在许艳依法依理的争取下获得的法律探视权,我依然为南京监狱能做到依法和人道给予探视,深表感谢,因为这3年多来,我的太多法律权利没有被保障,如果南京监狱就是坚决不让探视,一个普通老百姓也是无能为力的。也为南京监狱守住法律规定的底线给予肯定。

但是,4月份,又要面临着,家属需要去南京监狱争取法律探视权的问题,6月份也是,之后或许还是。这样的过程,对于老百姓来说,非常不确定,或许可以说,能争取到依法的探视权可能是一种“庆幸”,这个,给本来家人就非常困境的生活中,徒增了更多的压力和苦难。

法律法规一月一次探视权。法律的规定,本来已经意味着属于最低保障。为什么还要靠老百姓再去苦苦争取保障这些法律权利呢?

南京监狱警察提到,主要考虑防护疫情安全需要,是2个月一次探视权。能做到2个月探视一次的防护疫情工作,同样可以做到1个月一次防护疫情安全工作。而且,有核酸检测;现在,很多人又已经打了疫情疫苗。所以,请不应该以防护疫情的理由,侵犯和剥夺家属的探视权。

江苏监狱公众号,2021年上半年会见日,共公布26个监狱会见日:

有21个监狱,每个月都安排有探视时间;

有1个监狱,所有监区,每个月都有探视时间;

有2个监狱,大部分监区,每个月都有探视时间;

南京市中有1个监狱,部分监区,每个月都有探视时间;

有16个监狱,2个月探视一次;

有1个监狱,部分半年内是探视4次。

意味着,江苏省并没有必须2个月探视一次的法律规定。恰恰相反,法律有一个月探视一次的法律规定。

所以,请求南京监狱,能从法律的角度出发、从探视对于被关押人和家属重要性的人性化角度考虑、从人道角度考虑、能够立即调整南京监狱家属探视日为一个月一次。停止继续给已经生活不易的家属还要再为努力去争取法律探视权而带去巨大压力和苦难。

也请求江苏省、中央有关司法部门和领导,能对此进行监督和督促南京监狱,尽快调整家属探视日为法律规定的一个月一次探视权。

此致
南京监狱

申请人:许艳

2021年4月15日

抄送:江苏省监狱管理局、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全国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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