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4 月22 日,《铿锵集》编导蔡玉玲查册案裁决,蔡到西九龙裁判法院应讯。l 图片来源: 岑倚兰

就在蔡玉玲查册案裁判前夕,消息传来,她这次的「罪证」,《铿锵集》侦查报导「7.21谁主真相」,获得了「金尧如新闻自由奖大奖」,评判一致赞许这个报导不论是专业水平,还是按公众利益考虑,获奖都是实至名归。

而新任广播处长入主了的香港电台,竟然公开表示,有奖也不要拿。

而香港的法院,也把这个刚拿了奖的记者,送上了犯人栏,把她治罪。

更讽刺的是,7.21元朗袭击案里,白衣人被告暴动案仍在审讯,被袭击的一方也有被告上法庭。但第一个因为7.21事件而被定罪的人,竟是为了查明真相的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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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岁的蔡玉玲,身型微胖,理了干爽的短发,这天戴了黑色口罩,穿了长袖柔软料子的黑衣服,配搭了军绿色布裤,脚踏绑带平底便鞋,下午二时半到达西九龙裁判法院。这天阳光普照,微风轻送,初夏的一个好天气。

过百名旁听人士到场,不少是资深的新闻界同业,也有热心市民。因为疫情稍缓,法庭取消了以往封掉部份座椅的旁听措施,西九龙1号庭坐满人,未计直播的旁听席,内庭已坐了近100人。

绰号「阿包」的蔡玉玲,在港台同事拥簇下到场,先和律师团队入房间商议,当她进入内庭时,她坐在律师团队之后最后排一张办公室椅子上。开庭前,气氛严肃,大家都鸦雀无声。

准时开庭,胖女保安员大喊:「Court!起立!」徐绮薇裁判官步出,请被告坐下。「以下是裁决理由」,她逐字细读中文裁判书。判决书冗长,26页共60多个重点。然而大部分时间都是争拗技术性的法律观点。

上网申请车主查册资料,作为一种「陈述」,运输署署长有没有权限不批准发出查册结果,逾半小时,裁判官的总结是,为免资料被滥用,或基于她认为的「立法原意」,运输署署长是有权限审视申请查册者用途,才决定是否发出查册结果。

阿包最初坐在椅子上神情轻松,入座前略为伸展了一下自己的颈部。聆听着裁判官的朗读时,她不时转换姿势,有时双手紧握把前臂放在台上像祈祷,有时交叠双手放在胸前,有时更把玩自己的手指,又或者用手托着腮部。

直到后半部,判词进入「戏肉」。

辩方指出,《铿锵集》清楚显示涉案车辆被用作运送袭击者及怀疑用来犯罪的武器,而查明在道路上被用作犯罪工具车辆的负责人,必然是「与交通及运输事宜有关」,故此认为蔡玉玲并没有作出虚假陈述。

然而裁判官却指,所谓「与交通及运输事宜有关」必须是和申请人「自身」有关,例如申请人的车子和对方车子发生意外而作出索偿,并不是车子被用作什么用途。
裁判官有句话,可圈可点。

「本席认为,被告人是否本着良好的动机索取资料并非重要。」此时,旁听席上哗然。裁判官补充,被告应考虑用「其他途经获得申请」「例如向运输署提出书面申请」。在座记者面面相觑。

裁判官的一句话,打进在座近百记者心里:「采访及报的用途本身并非与交通及运输有关事宜。」在元朗7.21事件后,即使记者发现一架车,曾被运用大量竹枝给怀疑凶徒,也不合乎查册资格。

最后,裁判官再向记者们浇一盘冷水。

压轴讨论是,记者申请时是否「明知」故犯,亦即,记者是否无心误堕法网。裁判官指,她可以用事实去推论。

裁判官引用《铿锵集》中,记者出示记者证上门采访,打电话跟进访问等作为原因,指出「采访和报导用途,和涉案车辆本身事宜完全无关」;「被告人显然为着采访报导及制作节目」而查册,根本与「其他交通及运输事宜无关」。

听到这里,只差裁判官口中一句「罪名成立」,蔡玉玲开始不断眨眼,原来泪水已盈满眼眶,眼泪已经滴下来了。

裁判官着蔡站起来作宣判,全场静默无语,她双手下垂,过百记者目睹一个优秀同业,承担了为公众利益而被入罪的苦楚。

此刻,被宣判有罪的,是全香港的记者。

求情的过程,亦异于平常。

平日的场景是这样的,大状会说,被告人或许成绩不好,或许没有什么成就,但决心改过云云。

但今次大状的求情内容,被告人的成绩亮丽得很,成就卓越。搞不好,还以为大家在出席一个新闻奖的颁奖礼,还以为是颁奖嘉宾发表对蔡的加许,没想过是一个记者定罪后求法庭减刑的陈述。

「蔡玉玲今年37岁,毕业于中文大学社会科学学院,主修新闻与传播学士,2007-2016 年她曾经在港台由非公务员开始服务,后来成为公务员。同期更担任港台工会主席,她是最年轻的工会主席。2016有份创立传真社,之后于2018年成为独立记者。

她曾经在国际上拿得多个新闻奖项,纽约和美国纪录片奖项,她的侦查报导,包括一个穿山甲走私的采访,机场空管系统的问题导,可见,她为公众利益作出了贡献。」
辩护的陈政龙资深大律师,呈上两封求情信。

一封是中文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李立峰撰写的,内里提到,「蔡玉玲是一位非常优秀的调查报导记者。在新闻学中,调查记者向来被为『良心的守护人』和『民主社会的侦探』。」听到「良心的守护人」这里,蔡玉玲脱下口罩,感慨地用纸巾拭泪。

李立峰后来向我提及,「良心的守护人」是来自两位美国新闻学学者James S. Ettema 及Theodore L. Glasser一本关于侦查报道及社会公义的书,书名为”Custodians of Conscience”。

李立峰在信中写道:「在是次案件中,蔡的『查册』行动是调查报导工作的一部分,报道涉及一件极重要的新闻事件,让公众得知或至少为贴近事件真相,是新闻界的责任,报导服务的是公众利益。本人希望法庭在判决时能充份考虑被告无私的动机、调查报道对公众的重要性,以及蔡玉玲个人正直诚实的品格。」

前记协主席岑倚兰,曾在她担任主席时,与阿包共事,她说,昨夜撰写求情信时心情痛苦,「我觉得,根本无罪,何罪之有?点解要求情呢。」

岑倚兰的求情书写道:「这位新闻界的精英、杰出的名记者,竟因为查册这项新闻界普遍用的调查工具而遭逮捕起诉,实在痛心。」「法官阁下,眼前这位追求卓越,用心和专业纪录时代,揭发真相,见证历史的记者,是香港之宝,我城需要她。」

学院派,实战派,都对蔡一致赞许,一位正直诚实的香港之宝,竟因为全港记者都做过的查册程序,成为了代罪羔羊。

陈大状向裁判官说了一句话:「正如审讯中我们提及,每年政府收到关于查册的申请数字,千计来自传媒,新闻学术界都会教学生用查册。今次裁决前,无论业界翘楚,抑或学术业界,都说这是一向的做法,法官阁下,妳却说,这是错的做法。」

裁判官考虑了三分钟,请蔡玉玲站起来,表示「睇过求情信,知悉妳得过的奖项,无可置疑,妳的目的是为采访及报道,但也要用『正确』的途经。考虑了妳的背景,目的,车主没实际影响,判罚款每宗罪3千,两项罪名共6千。」

裁判官还问,阿包什么时候可以交罚款。因为一般被告,有时会拿不出罚款。但当然,罚款今天已经可以拿出来。

散庭时,有人大嗌:「采访无罪!查册无罪!」阿包已哭成泪人,倚在律师身上痛哭。有一名旁听席的女士红着眼圈,走上前向阿包说:「多谢哂妳蔡小姐,香港好在有妳这种人。」

逾百人陪伴着阿包坐扶手电梯离开西九龙法院大楼。一宗好像很细小,很技术性的案件,凝聚了全香港记者的心。被告上法庭,被定罪的,是每一个在香港曾经查过册的记者。有资深记者苦笑说:「我是不是要自首呢?」

阿包在咪兜前发言,平伏了的心情又泛起了波涛。「当然这是难受、伤心的。今天我被定罪,其实是判了所有记者有罪。」

「我坚信查册无罪,新闻自由无罪。你问我,过去十多年做记者,我也是持守着一套新闻价值,谦卑而严谨。我自问,这两年做关于721的报导……(哽咽)是我最引以为荣的报导。」说到这里,她悲从中来。

散庭前,控方都把所有证物充公,包括《铿锵集》光碟等,唯独香港电台的记者证,发还给她。

被问到,将来还有没有机会回到港台工作,尤其是现在连拿个奖都好像被禁止。

蔡玉玲说:「我想做记者,但不一定要做《铿锵集》的记者,也不一定要做香港电台的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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