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据《多维》报道,中国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主席由布小林换为王莉霞(暂代),释放出许多值得注意的信号。
固然两人都是属于中国蒙古族的女官员,但布小林生于内蒙古,长于内蒙古,也一直在内蒙古为官,身上存在明显的“内蒙古”标签,王莉霞则出生于辽宁省朝阳市,在陕西省从政多年,2016年才被调往内蒙古工作。
王莉霞的此番履新,打破了改革开放后内蒙古连续7任政府主席一律由当地出生和长期为官的蒙古族人士出任的传统。
内蒙古的此种人事变动并非孤例。在现有的5个省级民族区域自治地区里,西藏政府主席齐扎拉为出生于云南中甸的藏族官员,宁夏政府主席咸辉则是出生于甘肃定西的回族女官员。被习近平定义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广西与反恐去极端化成效显著的新疆,尚未出现类似变动。
由外地官员出任当地政府主席,或许能够避免地方的利益关系纠缠,有助于国家的统一治理,也符合当前中国加强中央集权的政治趋势。不过,尽管这些外调官员与当地主要少数民族的民族身份相同,因为并非出自当地,仍然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民族区域自治”里有关“区域”的理论要求,或者说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进一步消解。
其实在很多人看来,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从来就只有“自治”之名,而无“自治”之实。
以省级为例,新疆、西藏、广西、内蒙古和宁夏5地与其他26个省市在中国政治体系里的定位大同小异,都需要接受国家层面的统一领导,主要区别是拥有稍多一些无关紧要的自主权,并设置有许多针对少数民族的特殊和优惠政策。
人事安排是最显而易见的观察点。这5个地区的“一把手”都是其党委书记。作为“二把手”的政府主席是由当地主要少数民族官员担任,同时也是党委副书记,是当地党委领导集体成员之一,需要接受党委书记的领导。而这一领导集体又需要向中共中央负责,其每个成员都需要中共中央的任命。
另外,每个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的全称字数都比较多,字数最多的是新疆,其全称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8个字,是“江苏省”、“重庆市”字数的两倍多。中国政治圈习惯以“新疆”二字简称之。即便是中共中央三次涉疆工作座谈会也没有提及新疆全名,例如2020年9月第三次的会议名称为“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
再如在2021年8月3日北京举办的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交通管理官员崔巍在通报抗疫举措,限制23个市级地区进京旅客时,将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简称为“湘西州”,将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简称为“德宏州”。
如此叫法,同时免除了“民族”、“自治”的字眼与因素,固然比原名简便许多,却已与非民族区域自治地区几无分别。无从得知,中共高层是否乐见于这些民族区域自治地区不再有“民族”与“自治”的特殊之处,被纳入为更名副其实的中国地方治理体系,但是实现对民族区域自治地区更具实质性的整治,建立一个统一高效的国家治理体系,确实是近年中国政治形态发展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