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22年到1991年,苏联在人类历史上存在了整整七十年。这七十年里,干部集团的腐败,始终如附骨之疽。苏联七十年腐败史,对后世是一个沉痛的历史教训。

一、列宁时代:虽有防范,但特权已经泛滥

一般说来,政权初建,气象一新,必有一段励精图治,腐败现象会相对较轻。

但事实却并非如此,早在列宁时代,苏联(俄)的腐败问题就已相当严重。

腐败状况很普遍:47.8%~71.2%的基层合作社管理人员参与盗用公款。

1918~1920年间,因需集中力量反击外国武装干涉和镇压国内反革命武装势力,苏联(俄)实施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取消货币和自由贸易,资源由国家统一收支;形势特殊,大规模的腐败无由而生。

1921年“新经济政策”重新恢复商品货币关系,腐败的规模亦随之迅速扩张。

据契卡—国家政治保卫总局档案披露的绝密资料,1921年共判处贪污贿赂罪69,641件,职务犯罪32,177件;1922年共判处贪污贿赂32,587件,职务犯罪14,887件。

其实,早在1920年俄共九大上,许多党代表就曾愤怒指责党内的严重腐败“无论对于谁都不是个秘密”,“中央和地方的党员允许自己那样的奢侈,他们的行为丝毫不比老牌的资产阶级逊色,工人和农民对他们敢怒不敢言。”

这些腐败的种类主要包括:公车腐败、住房腐败、饮食腐败、医疗腐败、贪污受贿、权钱交易、盗用公款。

苏共中央监察委员会主席古比雪夫在1923年11月曾抨击“几乎每个托拉斯和每个机关的第一件事就是置办汽车,为个别人出行,甚至办理个人的私事而使用”‘。

1923年10月,俄共中央发布《关于同浪费作斗争》的通告信,列举了地方及部门负责人“带赛马四人出行、玩赛马”“负责人的住宅装修得过于奢华”“去餐馆花费了过大的开支”“玩赌博”等种种腐败行为;捷尔任斯基在1923年3月也愤怒地指责党内的医疗腐败已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

“现在主要是哪些人充塞着咱们的疗养院?是哪些人优先得到床位?是苏维埃的太太们,打了引号的共产党员。她们中的一些人在疗养院一躲就是半年,而工人们却虚弱多病”,“在官员中特别普遍的现象是去国外治病,去德国治病,甚至派自己的亲戚陪同。”

至于贪污受贿、权钱交易、盗用公款,据1925年11月30日苏共召开的一次针对合作社贪污公款问题的专门会议披露,农业合作社基层网中,其管理委员会成员的47.8%~71.2%,都参与了窃取盗用公款,腐败的普遍性可见一斑。

2、工资上对干部的限制虽然很严格,但干部工资外腐败早已泛滥成灾。当然,最高当局也不是没有采取过防范腐败的措施。

十月革命后,列宁就对领导干部的工资和待遇做了严格规定,要求一切公职人员的薪金“不得超过熟练工人的平均工资”。

列宁率先示范,其作为国家最高领导人的工资是500旧卢布,而铁路员工的最高工资是510旧卢布。

1919年制定的35级工资表,党政领导人的工资大大低于工人的最高工资;1922年改行17级工资制,同时“鉴于党的领导干部的物质状况非常不能令人满意”,苏共决定用党的经费来为15325位党的各级负责人改善工资待遇和物质保障;同时又规定领导干部的实际工资,不得超过17级工资的1.5倍。

但问题在于:领导干部们很快就不靠工资生活了,在工资之外的其他方面,享受特殊待遇的领导干部们与群众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

最典型者莫过于住房。

1918年,列宁曾命令要求提供给“人民委员”的住宅,每个家庭成员不得超过一个房间,但讽刺的是,莫洛托夫同志却占有着整整一层楼。

当然,就房间数而言,莫洛托夫同志并没有越轨,只不过他们家的房间特别大,而家庭成员——女佣什么的又太多了。

而普通群众呢,则绝大部分还是两三代人一起住在用床单和窗帘隔开的一小块“住房公社”里。

1921年腐败之风大盛后,当局也曾采取过补救措施,从中央到地方成立了一大批与贪污受贿作斗争的机关。

但效果却并不怎么样,因为按照苏维埃的法律文件,社会主义社会是不会产生犯罪和受贿的,这类罪行只会存在于旧的资本主义社会。

所以,在整个反贪腐运动中,对犯罪者“运用阶级方法的理论”相当普遍,大量的贪污犯,仅仅因为他们是无产阶级出身,而在审判时被免予惩处。

官方的说法是,“在1923年底大量的受贿现象已经基本绝迹”,但根据契卡—国家政治保卫总局档案披露的资料,职务犯罪和滥用公款的现象,其实是愈演愈烈。

二、斯大林时代:特权腐败制度化、合法化

虽然列宁时代官僚们集体滑向腐败不可阻遏,但至少在公开的政策层面,当局对官僚们的特权腐败是深恶痛绝的。

斯大林时代则公然逆历史潮流而动,将官僚们的这些特权腐败制度化、合法化。

在列宁病重已不能主持工作之际,斯大林运用个人权力创立了“官僚等级名录制”。以这一制度为基础,斯大林建立起了一整套保证领导干部层特权的制度。

这种制度下产生的官僚特权阶层,成为斯大林模式的支持者;斯大林则反过来成为这个特殊阶层的利益维护者。

在斯大林时代,这个官僚特权阶层主要享有如下特权:

1、宅第权。

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官员均有一处或几处别墅,少则花几十万卢布,多则上百万卢布;凡是名胜地、风景区、海滨、避暑胜地,几乎全部被大小官员的别墅所占据。

2、特供权。

各级党政机关均有特设的内部商店、餐厅、冷库等供应网络,按照官职大小、地位高低享受特殊供应。

手持特供证者,在特供商店能买到质优价廉的、普通公民望洋兴叹的种种主副食品和其他商品。

3、特教权。

凡是高级官员的子女,从幼儿园到大学均有培养他们的专门机构或保送入学的制度。高级军官的儿子则直接送军事院校培养。

4、特继权。

官员特别是高级官员,几乎可以免费为自己的子女留下豪华住房和别墅,供他们终身享用。

5、特卫权。

花在高级领导人身上的费用,达到无法核算的程度。维护他们的生活、别墅和私人住宅的服务人员、警卫人员,每年开支达数百万卢布,甚至达到几千万卢布。

6、特支权。

位居金字塔顶端的官员在国家银行有敞开户头,即户主可以不受限制随意提取款项的户头。

列宁时代那种政策上对特权腐败的深恶痛绝,在斯大林时代连影子都见不到了。

譬如:斯大林时期高级领导干部除正式工资外,还会与工资同时收到一个装很多钱的大信封,这就是臭名昭著的“钱袋制度”。

莫洛托夫后来说:“我现在无法准确说出给我多少工资,因为变了好几次。”

“钱袋”里给多少钱,给谁,完全由斯大林决定。当然,领取“信封”者须严格保密,否则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最高领导人堕落如此,上行下效,整个干部集团的腐败之泛滥,可想而知。

法国作家罗曼·罗兰1935年到莫斯科访问,惊讶地发现,连“伟大的无产阶级作家”高尔基也置身于深深的特权腐败之中,在金碧辉煌的别墅里,为高尔基服务者多达四五十人。

而人民则不得不依然为弄到一块面包与一处住房而处于艰难斗争的状况之中。”

领导干部们住在世外桃源;普通民众的居住条件反不如沙皇时代。

住房腐败是斯大林时代领导干部特权腐败的一个典型缩影。

十月革命后,领导干部与普通群众一度都居住在集体主义的“住房公社”内。但到列宁时代晚期,领导干部们已开始利用特权,纷纷从“住房公社”里搬进独户住宅。这种变化,在斯大林时期最为翻天覆地。

1930年代末,莫斯科的大多数居民的住宅连起码的基本生活设施如厕所、浴室都没有;而干部们的住宅,则普遍配备了汽车库、电影厅、特供商店、医疗中心乃至数量不一的服务人员。

在住房问题上,让民众最受刺激的,莫过于领导干部们普遍拥有“贵族别墅”。

苏联土地辽阔,别墅本来很普遍,普通百姓往往也会在郊外拥有一小块土地盖上一个简陋的木制小楼或小院子,也叫别墅。但领导干部们的“贵族别墅”远非普通百姓的“别墅”可比。

斯大林、伏罗希洛夫、米高扬、莫洛托夫这些国家领导人的别墅,无一不是极尽奢华之能事:“别墅全部铺上地毯,有高加索制造的金银兵器、珍贵的瓷器……碧石做的高脚盘,象牙雕刻,印度丝绸,波斯地毯,来自南斯拉夫、捷克斯洛伐克、保加利亚的手工制品……

伏罗希洛夫有许多别人赠送的马匹,像米高扬那样,他在自己的别墅骑马散步。他们的别墅变成了带有花园、温室、马厩的富贵之乡,当然,这一切花销都由国家负责。”

白天游泳、划船、打网球,晚上玩排球、打台球、看电影,是斯大林时代领导干部们最标准的别墅生活模式。

而那些“平民别墅”,连最基本的自来水都没有,更不用说城市里那些排队等待分配住房的普通民众了。

1925年,在克拉斯诺普雷斯顿区苏维埃里,每月有2.7万人排队等待住房分配,而能得到住房的,不过50~60人而已。

三、赫鲁晓夫时代:向腐败发起攻击

赫鲁晓夫上台后,曾试图限制斯大林时代泛滥成灾的干部特权腐败,但最后以失败告终,赫鲁晓夫本人也因那些不甘心放弃腐败特权的官僚们的反击而下台。

赫鲁晓夫上台后,向斯大林一手建立起来的干部特权腐败体系,发起了苏共历史上的第一次主动攻击。在他的命令下,很多官僚特权被取消,如“信封制度”、免费早餐午餐、免费别墅、专用汽车等。

官员们在斯大林时代的高薪也被大幅度砍削,如苏共中央宣传鼓动部长康斯坦丁诺夫原工资为15000旧卢布,被降为5000旧卢布。即便如此,其工资水平仍然很高——当时工人的最低工资只有300~350旧卢布。

但这些都不足以从根本上消灭干部特权腐败,所以,赫鲁晓夫采取了另一种“釜底抽薪”的方式,即实行干部任期制与轮换制。

苏共22大通过的新党章规定:在每次例行选举时,苏共中央委员会主席团成员至少要更换1/4,加盟共和国中央、边疆区委、州委成员至少要更换1/3,专区委、市委、区委、基层党委会成员至少要更换1/2,并且连任不得超过三届。

因为官僚的特权腐败是与职位密切相关的,失掉职位必然会失去特权腐败的资格。所以,赫鲁晓夫推行的这种任期制和轮换制,等于直接侵犯了官僚们的既得利益,引起了官僚们的惊恐和愤怒。

最后,这些丢掉特权的官僚们下决心要赶走赫鲁晓夫,成了勃列日涅夫的“政治盟友”。

四、勃列日涅夫时代:腐败干部的黄金期

勃列日涅夫的上台,很得力于“在赫鲁晓夫手里失去腐败特权”的干部们的支持;作为回报,勃列日涅夫为这些干部们创造了苏共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极好的腐败环境。

不但恢复了被赫鲁晓夫取消的所有干部特权,还增加了新的特权项目。

1964年勃列日涅夫出任苏共中央总书记后,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吸取赫鲁晓夫的教训,不仅恢复了被赫氏取消或限制的所有干部特权,同时还顺从官僚们的要求,废除了干部任期制和轮换制,批评赫鲁晓夫的干部轮换制“对干部本人是不公正的”,并发誓要“保证对干部的尊重”。

勃列日涅夫上台后,从苏共23大到26大,苏共中央委员会实际连任率达到90%。

高层干部队伍在勃列日涅夫时代超级“稳定”,许多人在某一高位上一干就是十几二十年,老人政治和帮派政治因此遍地皆是。

勃列日涅夫不只是恢复了赫鲁晓夫废除的高级干部特权,而且还搞了许多新的特权。

据戈尔巴乔夫的秘书博尔金讲,勃列日涅夫时期在特权制度方面:“实际上还建立了庞大的系统。控制这个系统的是苏共中央、苏联部长会议办公厅的领导人、医疗界的得力干部和克格勃九局的专业部门。

在‘食疗餐厅’就餐的人数猛增。按规定有权利在这个餐厅就餐的都是些老顾问和苏联部长会议各主管部门的高级领导人、各部委的上层工作人员、人民演员、艺术家、作家、记者等等。因此,就餐人数迅速膨胀。

当时在各共和国首都和某些大城市都有类似的餐厅和内部商店。

从1965年起,为官员服务的汽车大大增加,建造别墅的规模不断扩大,不再建造朴实的小木屋,而用砖建造设备齐全的两层楼的别墅。高级领导人可以一年四季都住在郊外。

眼看着苏联卫生部第四总管理局不断发生变化,修建许多的新的中央专门医疗、疗养院和休养所。工作人员根据自己的职位,有时也因领导人的赏识可以享受各种特权。

斯大林时代,虽然特权腐败在制度上“名正言顺”,但斯氏的统治手腕高压而残酷,令许多高级干部时刻生活在一种恐怖政治的气氛中。

赫鲁晓夫时代的干部轮换制,也让许多高级干部时刻担心自己被从人间天堂般的贵族别墅里赶出去。

勃列日涅夫上台后,干部们终于什么都不必再担心,迎来了他们特权腐败的黄金时代。

五、戈尔巴乔夫时代:腐败下的经济改革

戈尔巴乔夫上台后启动了经济体制改革。但自由化的经济改革政策,与干部的全面腐败结合到一起,其结果可想而知。

对特权腐败没有采取任何有效措施,经济改革最终沦为贪腐狂欢。

戈氏上台后,启动了自由化的经济改革政策,但对干部特权阶层的腐败问题,却未能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

勃列日涅夫时代遗留下来的种种特权,大都被保留了下来。其结果是:随着经济领域自由化改革的深入,官僚特权阶层利用近水楼台缺乏监督的优势,迅速将自己手中的管理权置换成经营权,使自己从国家财富的管理者,纷纷蜕变为国家财富的占有者。

所谓“改革”,实际上成了特权阶层抢夺国家财富的一场竞赛。

苏联历史上著名的“共青团经济”,就是在戈氏的改革中利用特权腐败发展起来的;国家职能部门被取消变成股份公司后,部长们大都成了公司的总裁,股份则大都在部门领导人之间被瓜分;……

总而言之,改革前谁是管理者,改革后谁就成了占有者和所有者。结果是,“国家官员、党的职能人员、共青团积极分子成了最初类型的俄罗斯企业家、1990年代初的第一批百万富翁和‘新俄罗斯人’。”

当然,戈尔巴乔夫并非没有尝试过阻止改革的堕落,他也吸取了赫鲁晓夫被特权干部联合逼迫下台的教训,而选择采取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次又一次地大批撤换反对改革的党政官员。

但苏共干部的特权贪腐,在勃列日涅夫时代已经全面泛滥,简单的撤换早已不能解决问题。

戈氏的改革以失败告终,而叶利钦则打着反特权腐败的旗帜赢得俄罗斯总统的宝座,均非偶然。

六、结语:在自己的葬礼上致富的政党

有一种流行的说法:“苏共是唯一一个在自己的葬礼上致富的政党。”

此言,可谓对苏联七十年腐败史最精确的盖棺论定,同时也是留给后世最深刻的历史教训。

来源:汉嘉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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