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钟剑华  《追新闻》2025 年 8 月 31 日 【剑气诗心】  | 转自新世纪


《记六年前的8.31》
是非颠倒意难平,黑白混淆贼作兵。
滥权枉法纲常乱,袭民行凶信诚凌。
荣光尽坠危巢陷,浊恶横流冤愤萦。
岁岁此辰须紧记,站中鲜血尚犹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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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的香港,每年都多了很多唤起香港人伤痛记忆的日子。除了以前每年的6月4日对「六四事件」的悼念及要求平反,及每年7月1日回归纪念日夹杂着各种社会诉求及民主呼唤这两个日子之外,近年最能令香港人情绪触动的,应该是每年的7月21日及每年的8月31日了。

7.21及8.31都是标志着香港管治方式沦落的重要日子, 也是香港曾经有过的现代文明被严重破坏,香港人基本生活方式被彻底扭曲的日子。

比较起来,7.21标志着香港的管治正式进入共、官、警、黑联合管治。 2019年元朗站发生的白衣人无区别恐怖袭击市民的事件,明显是在中联办鼓动(共),香港政府及建制阵营协调(官),警察配合包庇(警),乡郊恶势力及黑社会动员参与进行(黑)的事件。

在殖民地管治百多年来,就算港英殖民政府及其新界理民府曾经尽量弹性协调乡事势力及处理其传统利益,对乡民社会的一些不良风气也尽量包容,但从来都不至于容忍以「保家卫族」为借口去作奸犯科。香港的皇家警队及其反黑组,有时也难免对帮会某些行为采取一些非执法性的策略,例如情报刺探、缓和、疏导及暂时容忍的策略来处理,但在2014年占领运动之前,似乎也未听过警察会动员黑帮打压政治异见者,对暴力罪行的情报也似乎不会掉以轻心。

在殖民地时代,港英政府也会尽量与身家并不那么清白的人保持距离,所以霍家就算发达后做了很多善事,也不会取得英国勋衔,杨光那一类煽动放炸弹的暴乱分子,更从来不会有机会与港官同台。上世纪70年代之后,殖民地政府的警队开始专业化,警队高层也尽量会顾存身份,洁身自爱。但7.21事件把殖民地时代还能够保持的公共行政文明程序完全颠倒。

如果说7.21事件是香港管治文明倒塌的标志,8.31事件就是文明倒塌之后的延续,甚至是把管治文明推翻之后,短时间之内就把能够造成的卑劣性推向极端,因而8.31事件在某程度上比7.21可能更恶劣。

其恶劣性质主要在于那一次香港的警队连假手于黑社会或乡黑势力这一步也省下来,警队自己扮演了黑社会及暴徒的角色。无论之前的示威抗争事件有几激烈,警察都没有理由无区别地殴打香港人,更何况包括了很多无辜的市民。

2014年占领运动期间发生的「七警打人事件」,涉事的七位警察非法殴打的对象,是一个被制服了的示威者,那位示威者也曾经向警员泼水,七名警察殴打他,还可以说有一个触发的理由。就算如此,七名警察还是被拘捕、被检控、被带上法庭,最后被定罪。 「七警打人事件」总算还勉强维持住司法上的公义。但警队高层没有就事件及那些警员被判罪向市民道歉,仍然受到社会各界的强烈谴责。

比较起来,8.31事件的恶劣之处,是警察竟然赤膊上阵,扮演了暴徒及黑帮的角色。现在能够看到的资料,根本找不到任何理据说明那批警察有足够的理由或合理的依据,冲入地铁站内,无区别殴打月台上及车厢内的市民。

而且,那种殴打根本完全超越了执法或平息冲突的必要性。警员在月台把一些人打倒,用小腿及膝盖把它们压在地上,或许还可以怀疑那些是有动作的示威人士(事实上后来也没有证据向市民证明这一点),在车厢内的殴打片段,就可以说完全是暴徒行为了。有一些带着小朋友的市民举起了双手,仍然被警员近距离喷射胡椒喷雾;见不到市民在车厢内有任何武器及动作,有的可能只是雨伞,但冲入车厢的警员可以说是穷凶极恶,棍如雨下。那些全部都不是我们认识的、能接受的、执法必须的合理或可容忍的武力,而是完全没有需要的,明显带有恶意及伤害性的,以造成伤害为目标的暴力袭击行为。

事发之后,警方还要封锁月台及车站几个钟头。从录影片段中也清楚见到,有一些负责救护的义务工作者哭着脸要求进站内救人也被拒绝,甚至被车站内的警务人员以粗口招呼,以恶言相向。车站被封锁那几个小时,地铁的车厢调动及月台上面的情况,到现在仍然没有一个详细的报告。

警方高层事后一再说,有人传闻站内有死人之说是假新闻,是污蔑警队。但如果车站内确实有几个小时不为人知的空白,有人有这种怀疑又可以怪谁?

8.31事件可以说是香港自有警察历史以来,最严重的警察暴力行为。上世纪70年前的集团性贪污,说到尽都只是包娼庇护赌,对帮会行为只眼开只眼闭,或者为帮会活动提供一些对他们有利的、或避险的情报,尚未听说过有警察直接逼良为娼或代表黑帮去执行黑社会的家法。曾经有些说法,指在当年皇家香港警队有集团性贪污的年代,警队高层也试过协调帮会之间的冲突,协助一些江湖势力处理一些问题,但暂时都未听过警察会直接扮演帮会分子的角色。

无论如何,特区政府与乡黑势力的关系,在主权移交之后变得越来越密切,似乎是无可置疑的了。自从2012年的特首竞选团队与黑社会人物的小桃园饭局之后,政府与黑社会的关系及协调更开始浮面。

2013年曾经试过有新界的乡黑叔父辈人物,带同他的门生,去到天水围特首答问大会门外协助政府维持秩序,他们还在现场门外追打不同意见的示威人士。那叔父后来甚至接受《明报》的专访,在头版刊出,以向市民威吓的口吻说「最希望见到流血」,政府事后也没有作出强烈的反应,最多只是循例谴责两句,敷衍市民说会重视及跟进。

2014年之后,再出现黑势力或帮会分子协助警察及政府。 2014年占领运动期间,发生过黑社会分子在旺角及铜锣湾占领区殴打占领者的事件;2019年也试过,在示威游行过程中,福建帮多次暴力伤害游行人士。

2019年的7.21事件,就更是最大规模的乡黑被「共」动员,得到「官」的协调,与「警」的纵容而发生的严重事件。

但上列这些,全部都仍然是假手于黑社会及乡黑势力。到了8.31事件,就完全再没有避忌,警察的行为彻底黑社会化了,警察被赋予了的合法武力也完全被暴力化了。

六年后的今天,特区政府对8.31事件还没有有一个合理的交代,很多怀疑仍然未得以释除,涉及暴力打人的警务人员仍然逍遥法外。这一切,令事件的恶劣性质不但没有随着年月而淡化,还因为持续不断的包庇与隐瞒,进一步令事件的恶劣性质延续扩大。

在8.31事件踏入六周年的这个日子,望香港人不要因为时间虽延而把事件的恶劣性质淡忘,也不要因为特区政府坚持包庇及继续邪恶而放弃追究。

只要事件继续没有合理的交代,只要当时以比合法武力恶劣不知几多倍的暴力来殴打市民的警员未得到追究及制裁之前,大家不要忘记8.31这个香港警队历史上最黑暗、最邪恶的事件。

让我们大家每一年都记起这件事,重提这件事,唤起所有人对8.31事件的记忆。

 

钟剑华
2025年8月31日

附:

8.31前夕对香港警队「退变」的思考:「点止警察咁简单」
钟 Sir 日记(2025年8月30日)

 

 

昨晚想到,当下香港的纪律部队,特别是警察,现在好像是都获得了「免罪金牌」。这个说法,近年有太多例证,因而得到不少呼应,证明这个观察并不夸张,很多人都看得出。其实只要仍然留意香港每天发生的新闻,便经常可以在新闻报道中引证到这个印象。每隔几天,就总会有纪律部队成员干犯了某种罪行的消息,而且有部份是严重的罪行,但到头来,他们总是会因为各种不会应用在其他人身上的理由而获得法庭轻判。这样的新闻,过去两个星期,起码就有三宗​​了。

而且这也不只是过去两个星期的事。过去几年,纪律部队成员,特别是有警员遇事需要接受调查及检控的话,负责调查的、负责检控的相关部门,总会对涉嫌的纪律部队成员网开一面。即使造成了明显的执法及司法不公,这一类事件仍然是越来越多,这个趋势也越来越普遍。

这种纵容纪律部队成员,特别是警察犯法的印象,不是我个人说的,很多仍然关心香港事务的人都有同样的观感。昨天中午,我与一位来到英国的朋友在伦敦唐人街见面,他家人中有人在香港从事执业大状的工作。 「现在警察做了坏事,不需要坐监,甚至不会入罪」这个说法,昨天也出自这朋友的口,可见这已是一种普遍的认知。

「免罪金牌」之说,还只是指纪律部队或警队个别成员犯事之后获得包庇、轻判或无罪。这个现象越来越明显,已经构成我所形容,纪律部队或警察成为了「当下在香港最有权势的类帮会组织」。可能因为如此,才足以解释为何这个「类帮会组织」的成员不时会获得如此明显不公的「司法优惠」。在现时香港扭曲的社会及政治环境下,这很有可能是为仍然愿意当差的那种人提供的「附带福利」。

除了「免罪金牌」成为从事警察这种厌恶性行业的附带福利及司法优惠之外,在现时香港,警察作为一个集团,似乎也越来越明显拥有了「作恶的通行证」。

香港警察的「集团性作恶」,如果不计算在廉政公署成立之前的集团性贪污,1974年10月底的警员集体冲击廉政公署事件,可以算是最有标志性的一件事。当时,大批警员因为不满廉政公署调查警察贪污,冲上廉政公署的总部,打伤廉署人员,拆毁廉署的招牌。当时的殖民地总督麦理浩爵士为了要平息事件,采取了息事宁人的处理方法,决定不再调查1977年1月1日之前的一般性警察贪污事件。根据知情人士之后的说法,这避免了当年发生现役警察集体带枪上街与政府对抗的爆炸性事件,证明当年的这一宗警察的「集团性作恶」,确实产生了对警察有利的结果。当然,有人也认为,当时的处理方法对香港社会也不是没有好处。

事件平息之后,港英殖民地政府开始逐步改革警队,采取步骤提升警员质素,把警察的管理及操作专业化,也开始以「社区警政」作为香港的警务政策。过了几十年,警队确实是改善了形象,也成为了较为专业及现代化的警务队伍。

可是,随着香港主权在1997年移交,香港的警务政策及警队管理有越来越政治化的趋势。香港警察队伍,也越来越明显成为了特区政府及中共用来打压香港人的人权及自由的工具。

这个演变过程是缓慢的,渐进的,也是有迹可寻的。最有象征性的事件,发生于2014年10月雨伞运动期间。有七名警务人员把一名已经被制服及再没有反抗能力的示威者抬入暗巷,拳打脚踢达五分钟,全程被电视台的摄影队伍拍下来。录影片段播放出街之后,引起全港哗然,令人慨叹竟然有警员干犯这种近乎黑社会执行家法式的非法行为,也令人警觉到,上世纪60年代以前的「有牌烂仔」式警察,可能会重临香港。之后的事态发展,也证明这不是一个可能,甚至是一个必然。

「七警打人事件」发生之后,社会上群情汹涌,加上当时的立法会、社会团体、政党组织、学术界也表达强烈了不满及关注,国际社会对事件也反应负面,政府决定检控那七名涉事的警员。如果能够依法办事,或许也可能减轻市民对那一次「警察集团性作恶」的疑虑。但警队在主权移交之后形成起来了的集团性作恶基因,在「七警打人事件」的调查及审讯过程中,可以说是表露无遗。

首先,是数以万计的现役警察竟然去到警察俱乐部集会,抗议相关的调查程序及检控,还以声震屋宇的集体粗口,向香港市民的不满及政府的检控作出挑衅。他们又筹款支援那几名违法作恶的警员。那集会据说有超过一万名警察及家属出席,他们显然不认为警察运用非法暴力殴打市民是问题。

到法庭对七警打人事件作出有罪裁决之后,作为警队一哥的警务处长,竟然一直拒绝就此事向公众道歉。这无异是为警察的集体作恶背书了。

大概也在那一年,特区警队开始不根据警务条例及相关守则,在执勤时经常没有展示他们的身份;运用武备的时候,也越来越不依据相关的规定。警队在执行任务时滥用权力作恶,从此成为了不时出现的画面。特区政府对这种趋势,也越来越采取一种不以为然的态度,实际上是不断纵容这种警察集团式的作恶行为。

这个现象,后来也因为2019年的反送中抗争事件而成为常态,甚至被特区政府高层公开肯定。当年,政务司长张建宗曾经有一次公开表态,认为警察应该就一些过份的做法向市民道歉,结果竟然被警队中的「散仔会」公开数落,警队高层也集体向特首表达对政务司长的不满。警队俨然以骑在特区政府头上的皇朝禁卫军及纳粹盖世太保的形象出现。加上中联办,港澳办等连番对警队的帮会式执法行为公开表扬,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及特区政府的问责高官,似乎也开始要对来自警察的公开语言霸凌屈服。

2019年至2020年之间,香港警察在与示威者的抗衡过程中,如何以执法的名义滥用暴力,滥用警备,恶意使用胡椒喷雾,甚至向手无寸铁的年轻人开枪,相信很多人仍然印象深刻。

2019年的「7.21元朗站白衣暴徒无区别恐怖袭击」事件,有大量事实证明警察在早有情报的情况下仍然放软手脚纵容;在事件发展过程中,又发生警员掉头走人,警署拉闸驱赶报案者,大量999电话没有人接听,警察接报之后迟到38分钟,到场之后又与白衣人拍晒膊头扮老友。当晚,警员去到白衣人聚集的南边围村,在白衣人的私家车上搜到攻击性武器,但就连他们的名字及身份证号码都没有抄下,就把那些嫌疑暴徒全部放走;负责行动的警队高层,还对记者的追问态度轻藐。
到当年的8月31日,警察就更是直接赤膊上阵,冲入太子地铁站,在月台及车厢内无区别殴打无辜市民。

「7.21事件」及「8.31事件」,是香港警队帮会化及盖世太保化的重要标志,这一点已经迨无疑问了。到2020年,有了那条所谓《国家安全法》之后,成立的「国安警」系统,就更是近乎打正旗号的「东厂」或「西厂」式组织了。

于是,昨天讲到的,越来越多警察个人的犯法行为,甚至有警员家属的犯法事件,竟然获得不同形式的包庇。除了调查时明显的「呼应了事」,最后轻轻放下之外,警队高层再没有为越来越多的警员犯案行为向市民表示过歉意。

这些涉及纪律部队及警员的犯案行为,固然很多都是在相关警员休班时发生,但也有不少是涉及滥用职权。昨天提到的,警队高层威吓女下属进行性行为,醉酒驾驶,打伤同僚事件;或者在与同僚消遣期间抚摸女下属大髀,竟然被法庭以「嬉戏」为理由放过,这些其实已经不是单一的孤立事件,类似的也偶然有发生。但他们总是经常会获得法庭轻判,连法官都会一而再主动为犯案的警员文过饰非。警队高层不但不会为层出不穷的警务人员恃权犯法向公众道歉,有时还会为这些犯罪行为向法庭求情。这种作风已经成为警员犯法问题趋向恶化及普遍化的推动力量。

近日发生在葵涌广场的那事件,更显示了这种警务人员集团式的作恶的行为什至可能已经「制度化」。

事发时,一个市民(或店员)与个别警员发生争执,那市民的态度固然不友善,但警察的态度也好不到那里。网上平台显示的画面也清楚看到,那个市民虽然提高声线,粗口横飞,甚至指手笃脚,态度挑衅,但他似乎没有接触到警员的身体,反而是那位警员在回应时对那位市民先有身体动作。

到头来,那个市民因「阻差办公」被拘控,这可能还难以说不合理。但多加一项「袭警」指控,就明显与看到的画面不一致了。这显然是多年来已经习以为常的做法,总之与警察有争拗或冲突,就有可能会被作出袭警的指控。

但就算如此,单看这件事本身,本来也很难归结到是「警察集团性作恶」。但后续的发展,其性质就明显是向警察的集团性作恶转变,甚至是一种「整体性的、整个政府体制配合的警察集团性作恶」,或者说是「制度性的霸凌作恶」也非无不可!
事件发生之后,那个与警察争执的市民已经被拘捕了,这件事也与葵涌广场的管理及其他顾客无关,与商场内经营的其他商店也看不到有什么关系。但连续两天,香港警队竟然派出大批警员,去到葵涌广场门外站队晒马,后然进入商场内高调巡视,效果是对商场内的市民构成威吓,也公开滋扰平常的商业活动。那些警察去到不同的商店,特别是那间发生争执事件的旧书店门外站岗式的监视,显然是要震慑那涉及事件的旧书店及其顾客,更干扰了商场内其他商店的业务。

如此大规模的警务人员动员,显然是获得警队管理层同意及指挥之下才能作的。市民看在眼里,确实不能不提出疑问:这种行为与黑社会晒马威吓普通市民有什么区别?答案显然是「没有分别」!

更有什者,特区政府还出动消防处、食环署这些部门,去到葵涌广场,以查牌、检查消防安全系统为理由,公然滋扰其他店铺。

这情况,其实就与惩教署在监狱内为了打压有投诉的个别囚犯,竟然采取「爆仓」行动,即突击检查同一列的所有监仓,搞到所有人都鸡毛鸭血,显然是要透过滋扰其他囚犯,来对有投诉的那个囚犯构成群体压力,甚至鼓励其他囚犯代理惩教署想进行的报复。

有另一位身为大状的朋友形容说:「本来可作为警察如何文明执法,耐心说服刁民的案例,变成了社团晒马寻仇的事件。」这说法十分精准地道尽了事件的性质,也说明于现在香港,这警队是一个怎样的集团;也证明了我昨天的描述,这已经不是一个专业的警务队伍。这个队伍现时的存在,首先要显示其作为香港政府所代表的、中共当局要建立的权势,这个权势超越所有的成文法律,据说有全面的、不受制约的管冶权;就算没有正常执法的理据,也可以用帮会式的操作形式延伸其权力,体现其权力意志。

警察作为这个权势集团的捉刀者及羽翼,就逐步演化,或者退化,甚至不惜暴露其帮会气质,这也引证了我昨天在《钟Sir日记》中所说,香港警队已经成为了「当下香港社会最有权势的类帮会组织」。

这样的组织,与古代封建王朝时的东厂或西厂已经越来越没有分别,与纳粹党的盖世太保有着类似的性质,与国民党的军统及青帮、或共产党的国安系统血脉相承。简单一句,「点止警察咁简单」!

形容这警队或纪律部队整体是「当下香港最有权势的类帮会组织」,已经不足以道尽这个集团的权势。大家能数得出现在的香港管治团队或其他政府组织的高官中,有几多位是来自完全没有相关政策经验,甚至是没有公共行政经验的前纪律部队成员吗?这个集团甚至已经成为骑在香港人头上那批官员的摇篮,现时如是,下一届政府很可能也会如是。

明乎此,就应该不会感到意外,这个集团及其手下拥有「免罪金牌」,他们整体拥有「作恶的通行证」,可以说是顺理成章,理所当然,甚至是天经地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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