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来 |转自 新世纪

毛泽东和「新中国」:延绵不绝的政治运动与其深层的战争思维
作者: 宋永毅
出版社:联经出版公司
出版日期:2026/01/08
ISBN:9789570878967

 

前言(节录)

 

本书是2021年笔者的《毛泽东和文化大革命:政治心理与文化基因的新阐释》的姐妹篇,它同样由联经出版。本书和前着的主要的区别是研究重点不再聚焦于文化大革命,而是文革前毛泽东发动的一系列政治运动。

论及毛泽东的治国理政,恐怕没有人不会不油然想起他发动的那些延绵不绝的政治运动,以及这些运动带来的暴力、饥饿、血腥和死亡。据有关研究毛的新中国历史的专家统计:择其要者,这类全国性的政治运动至少也有十五次之多。而根据《美国之音》的网络统计,毛泽东亲自批准的运动则有五十二次之多。仅根据这些统计,我们就不难看到:一部当代中国史,其实是一部政治运动史。毛泽东和中共用连绵不断的政治运动作为治国的主要方法和形式。一方面,它以侵越和颠覆常态化的国家治理—制度、法规和合法程序为代价,来换取一时的治理效率。另一方面,它在运行机制上完全借助于最高领袖的绝对权威,自上而下地发动的大规模暴力型的群众运动。这不仅一次次地引发常态社会秩序的混乱,其效果也常常是有限的和短暂的。

仅对上述政治运动做一些横截面式的浮光掠影,便不难发现它们不仅在时空上有其延绵不绝性,在内容和形式上还往往呈现出一种令人吃惊的重复性。鉴于它们效果上的有限和短暂,这种重复在运动的题名上都显而易见。例如,毛泽东在1952年年初发动「三反运动」,想籍此解决党内日益严重的贪污腐败问题。虽然运动后党内的贪污现象有所收敛,但是其他的腐败现象却此起彼伏起来。为此,毛只得在1953年初又发动了一场「新三反运动」来制止新的腐败。再如,当代中国史上同名同主题的政治运动常常重复出现,自1950年开始,一直到文革后期(如「批林整风」),中共党内的「整风」运动从没有停止,但党内的风气却越「整」越坏,中共的威信也越「整」越低。又如,在毛泽东时代至少有过三次「三反运动」和两次「五反运动」。可惜的是:这些不断重复的政治运动没有一次能真正有效地解决党内的官僚和腐败问题。

必须进一步补充的是:上述重复绝不是一种良性的循环,而大都是极端恶性的轮回。例如,在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湖南道县和广西对所谓的「地富反坏右」的大屠杀的档案里,就不难发现它们都不过是建国初期土地改革运动的恶性发展。首先,发出杀人指令的「贫下中农最高法院」其实不过是土改时期「人民法庭」的某种翻版。其次,施害者所采用的对受害者们先开「杀人现场会」先斗争、再宣判,后用野蛮的私刑处死,完全是暴力土改杀地主的全套流程。如果说有什么不同之处,那就是暴徒们再也无法从受害者那里分得土地,因为第一次土改中他们分得的土地,早已经被中共在一两年后以「农业合作化」的名义收归了国有。

这里还有一个惨剧人寰的对比或许更能暴露出轮回的极端恶质性。本书第七章〈重回「人相食」年代:新中国从大饥荒走向更大的文革浩劫〉揭示了毛泽东时代由政治运动引发的两次的「人相食」惨剧的对比。其一是由1958年的大跃进运动而造成紧接着的大饥荒的发生。不仅非正常死亡的人数达三千万之众,全中国范围内,至少发生了至少三千多起的有文字记录的「人相食」的事件。其二是从文革初期的1967年冬到1968年秋(即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中国大陆的广西省就发生了有档案详细记录的数百上千人次的暴力的「人相食」的狂潮。大跃进—大饥荒期间「人相食」现象发生在没有大规模的天灾和全国性战乱(包括异族入侵)的时期,但却波及了全国。这足以说明这是一种全国性的政策—「人祸」导致的饥馑,进而造成的中国农民人性的被迫沦丧。但暴力杀人而食的恶性案件还是非常的少数。而广西文革中的吃人风潮,则还没有了任何饥馑的因素,却带有明显的群体作案的鲜明特点,即大都是公开的、疯狂的群众运动。就参与吃人的数量规模而言,应当是「万人吃人运动」。这一吃人风潮又显而易见是蓄意谋杀性质的。因为它们大都可以归纳为所谓的「为革命吃人型」,即革命干部和群众出于所谓的对阶级敌人的仇恨的大义而吃掉对方。这些恶性事件都是由政权的代表人物策划和推动的,是有组织的群体暴力。如果说大饥荒中的人吃人案件为饥荒所致,大都是个体性的,即隐蔽的个人行为。连盗窃尸体都常常偷偷进行,还透露出人类起码的羞耻感。而文革在最大程度上激发和释放了人性中的恶,才使「人」迅速地完成了向「兽」的返祖转化。

如果再做进一步的挖掘,还会发现这种毛氏政治运动在其轮回怪圈中的极端恶质化最初常常起源于最高领袖为了掩盖自己的错误的后果,即以一个新的、更大的错误来掩盖那个旧的、相对比较小的错误。例如,1959年的庐山会议上,毛为了掩盖他的大跃进决策和政策的错误,把说出真相的彭德怀等人公开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反党集团」。这一掩盖的后果是以一个大饥荒,即饿死数千万中国老百姓的生命为代价。再进一步,毛泽东对大饥荒(包括「人相食」)的掩盖,还给向他提出善意面谏的刘少奇带来了杀身之祸。那就是毛泽东在1966年发动一场比大跃进—大饥荒更大规模的浩劫—文化大革命的深层原因所在。因为刘在七千人会议中对「人相食」所下的「罪己诏」使毛恼羞成怒。为了掩盖住这一他政治生涯中的最大败笔,毛只能发动一场新的、更为错误的政治运动来掩盖过去的政治运动的错误所造成的灾难。于是,新中国就在短短的数年内从大饥荒走向文化大革命,仿佛命中注定般地从一个大灾难坠入一个更大的政治浩劫之中。

简单地阐释了上述全景式的审视,还应当进入对这些政治运动纵深面的剖析。虽然这些政治运动都已经过去了,最远七、八十年(如土地改革),最近也要六十年(如文革)的时间。所幸的是:近二、三十年来大陆、尤其是海外学术界一直没有停止对它们的研究。由笔者主持和参加的大型学术讨论会就达六、七次之多。另外,由笔者主持和参与的四个大型数据库的建立,更给研究这些年湮代远的政治事件提供了详实的原始档案基础。简言之,本书汲取了上述成果,它的新发现、新视野又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第一,笔者力图对中共政治运动所构筑的革命理论体系做彻底的解构。例如,本书第一章聚焦于重审毛泽东的土地改革。不仅从理论上,更从具体的数据上颠覆了这一至今为止还在被极力吹嘘的革命神话。中共发动土改的主要理论依据是:中国存在着一个延续了三千年之久的「封建地主制」。这一经济形态又表现为地权的超级集中和极端过量的地租。笔者不仅在历史探源中揭示:这些谬论刚出笼便遭遇了如农学家董时进为代表的有良知的知识分子的批驳;在后毛时代,大陆学界的主流已经否定了所谓的「封建地主制」。学界的多数已经认为中国长期地少人多,甚至并不存在一个「地主阶级」。所谓的「地主」不过是勤劳节俭的自耕农群体而已。中共的土地改革就是建立在人为建构的封建地主制度和完全虚假的地权分配数据(所谓「地主富农」占据了70-80%的土地)的基础上,其非正义性和荒谬性的程度便毋庸置疑了。

中共政治运动指导理论的荒谬性,不仅表现在它们全然由虚假的数据的支撑,还表现为其政策出尔反尔的欺骗和蓄意制造敌人继而杀戮的血腥。本书的第三章研究毛泽东在建政初期发动的「镇反—肃反运动」。笔者揭示了1949年4月25日毛代表中共向国民政府的全部官员、军人发布的〈约法八章〉曾信誓旦旦地规定:任何前朝政府的成员,只要不进行现行的和武装的抵抗,就不应当被杀和被关。然而,1950年发动的镇反运动中所杀的「反革命分子」,绝大多数并不是因为他们是否有此类「现行活动」,而仅仅因为他们的「历史身分」,即为前朝政府的成员。换句话说,百万反革命大都是被中共的背信弃义或官逼民反的政策制造出来的。他们中有被中共当局在「剿匪」名义的掩护下屠杀的原国民政府军政成员,且绝大多数已经投诚起义;他们中有中共在南方各新解放区的横征暴敛的征粮政策激起了民变和「匪乱」中的百姓;他们中还有中共在建政初期对深植于中国社会的「会道门」和民间宗教团体的实行全面取缔和镇压激起的反抗者。 1955年开始的肃反运动还标志着中共进一步在自己内部制造反革命。即便根据中共自己的吹嘘肃反成绩的材料,也说明仅5.7%是肃对了的反革命分子,而其余的94.3%都是肃错了的。

 

内文选摘

 

第一章 土地改革:革命神话中的荒谬立论、虚假数据和血腥杀戮

中共建政伊始,便发动了所谓的「三大政治运动」: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和朝鲜战争。其中、「土地改革」是最主要的核心所在。因为这一运动涉及到占大半人口的亿万农民。朝鲜战争前后虽然也有大量宣传性的政治活动,但其实质还是军事行动,直接参与者还只是军队。镇压反革命是与土地改革平行的,但很大程度上又是土改所衍生并为之服务的政治运动。中共的宣传机器,至今为止还在不断地传播着:土改把「农民从水深火热中解救出来」的神话。因而,彻底还原被掩盖了七十余年的真相,全面批驳土改所依据的理论和数据,揭示在「革命」和「正义」掩盖下对一个巨大的和平社会群体的血腥杀戮,不仅有历史责任,还有现实意义。

由于土改的实际结果是中共先是从地主富农手里巧取豪夺了土地分给农民,但马上又从农民手里堂而皇之地收回了全部的土地。这不仅导致了毛时代的中国农民从没有摆脱「水深火热」的贫困生活,在大跃进—大饥荒时期(1958-1962)还饿死了自古以来的最大人口—达数千万人之多。据长期研究中国土地问题的谭松教授所指出的:因为中共的土改「用暴力将私有财产变为所谓的公有,然后又用权力将公有变为权贵们的私有」,竟成了中共在毛死后极端腐败最主要的历史渊源:「中共官员腐败,60%以上都与土地有关」。一方面,中共这个「党国」大地主「通过出卖土地养活庞大的地方政府官员」;另一方面,「中共各级官员在卖地中大肆私饱中囊。」多年以来,美国三一学院经济系教授文贯中博士奔走于京沪之间,大声疾呼「吾民无地」,要求改变大陆的现有土地制度,允许「回到历史的原点」,承认土地私有。然而,在刚过去的四十年中,中国遇到了百年未遇的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良机。但是由于土地所有权问题无法解决,城市中的户籍制度依然存在,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的错序反而更为固定化了,中国的现代化历程会必然地大大滞后。由此可见,对七十年前中共的土地改革运动的深入研究,不仅具有历史的必要性,更具有极为迫切的当代性。

「封建地主制」:荒谬的立论和虚假的数据

中共是一个有着强烈意识形态主导的列宁主义政党,对于它发动的任何政治和军事行动,总会先建立一套系统的理论,大力宣传、以抢夺道德的制高点。对内,它可以迷人耳目,洗脑成千上万的无知追随者。对外,它可以杜绝批评,在种种「正义」的外衣下掩盖它们的残忍杀戮和逆德阴谋。土地改革作为中共建政后的第一场政治运动,当然也早就有了一系列的系统的宣传和理论。这些理论不仅在长期以来成了统治中国社会的主导意识形态,还似乎成了学术界的不容挑战的金科玉律。这些荒谬的理论的集大成者,来自中共领袖毛泽东在1939年12月署名发表的〈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

毛泽东完全照搬马列主义,尤其是史达林的五种社会形态(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社会)的演变理论,对中国社会的发展进行了类似西方历史式的定格划分。毛根据列宁和共产国际的指示,把中国的古代和近现代社会削足适履地定位为封建社会和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并认定它们存在着一种极端不合理的「封建地主制」,必须以革命的手段加以推翻。这一毛式理论体系的要点如下:第一,这一社会和经济制度的性质是「封建」的,因为中国的「封建制度自周秦以来一直延续了三千年左右。」第二,之所以把这样的封建制度再加上一个「地主」的名分,又是因为「封建的统治阶级—地主、贵族和皇帝,拥有最大部分的土地,而农民则很少土地,或者完全没有土地。农民用自己的工具去耕种地主、贵族和皇室的土地,并将收获的四成、五成、六成、七成甚至八成以上,奉献给地主、贵族和皇室享用,这种农民,实际上还是农奴。」这里的毛氏理论为中共土改的理由「地权超级集中论」和「过量地租和租赁有罪论」奠定了基础。第三,毛泽东由此认定:地主是封建社会的统治基础。 「农民被束缚于封建制度之下,没有人身的自由。地主对农民有随意打骂甚至处死之权,农民是没有任何政治权利的。地主阶级这样残酷的剥削和压迫所造成的农民的极端的穷苦和落后,就是中国社会几千年在经济上和社会生活上停滞不前的基本原因。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的矛盾。 ……地主阶级对于农民的残酷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迫使农民多次地举行起义,以反抗地主阶级的统治。 」

那么,在中共建政前的中国社会的地权分配的比率究竟到达了何等不公的程度,乃至中共一定要用暴力来加以纠正呢?在毛泽东的〈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并没有任何切实的统计。一直到1950年6月14日,直接领导土改的中共副主席刘少奇在全国政协二次会议上作了〈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并事先经毛泽东的批准和修改,终于提出一个含有具体数目的数据:

为什么要进行这种改革呢?简单地说,就是因为中国原来的土地制度极不合理。就旧中国一般的土地情况来说,大体是这样:占乡村人口不到百分之十的地主和富农,占有约百分之七十至八十的土地,他们借此残酷地剥削农民。而占乡村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贫农、雇农、中农及其他人民,却总共只占有约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土地,他们终年劳动,不得温饱。
不过,对于这一用于发动全中国第一场政治运动的统计的来源,刘少奇莫衷一是,没有任何起码的严肃引证。刘少奇的讲话公布后,曾在海内、外的学界引起舆论大哗,因为它们关于中国社会地权超级集中的资料非但没有任何出处,反而有凭空伪造之嫌。当时,海外学者查尽了国内所有有关土地问题的调查和统计材料,仍然无法找到刘少奇的这一理论和资料的来源。其实只要浏览一下中共最高领袖毛泽东在这一法令颁布前的一些说法,不难揭开谜底。中共作为一个专制主义的政党,最高领袖的意志常常就是其最高法令。 1947年12月25日,毛泽东在〈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一文中说:「地主富农在乡村人口中所占的比例,虽然各地有多有少,但按一般情况来说,大约只占百分之八左右(以户为单位计算),而他们占有的土地,按照一般情况,则达全部土地的百分之七十至八十。」而毛泽东的结论,同样没有来源。用董时进先生的事后分析来说,「我想只有一个解释,那即是:这不完全是由于他们不懂得这些数字的绝对不能作根据,而是因为他们看穿了一般人的马虎,可欺,和遇事不留心,才拿它们出来骗人。……换句话说,他们绝不是因为看见了这个统计,或发现了中国土地分配的事实,才想起要实行『土改』,乃是早已打定了实行『土改』的主意,才去寻找或制造出这样的统计来作借口。」

需要指出的是:对上述毛氏立论和资料的质疑和挑战,不是今天才开始的,而是它们刚出笼便面对遭遇的。只不过因为随着中共在大陆的全面独裁和专政,才使得进一步的挑战无法成为可能。提及当年对中共土地改革的全面批判,不能不提到直言上书毛泽东,劝阻土地改革的董时进先生。董是今天的四川重庆人,1925年在美国康乃尔大学取得农业经济学博士学位,之后到欧洲考察当地农业和土地制度,曾在北京大学、燕京大学、交通大学等校教授农业经济,出任过江西省农业院院长。他于1945年10月任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 1947年创建中国农民党,任主席。两年后,由于反对土地改革,农民党被迫解散。 1949年12月,他上书毛泽东,同时寄发给中共的若干要员,各党派的领袖。在信中,他首先坚决反对把中国社会划分为「封建地主制」:

中国的土地制度是一个可以自由买卖及出租的私有制度,这些条件并不足以构成封建性。因为在有财产制度之下,一切物品都是可以自由买卖及出租的,譬如房屋车辆船机器牛马等,无一不是如此。对于这些物品既不认为是封建性,何以独认为土地是封建性呢? ……在以前帝俄和许多欧洲的国家,土地大多为贵族所有,而且不能自由分割买卖,乃是由那些贵族大地主,像一个一个的小国家一样,将它一代一代的传袭下去。地上面的农民也没有迁徙或退佃的自由,而必须世世代代在同一地主采邑之下奴役,除非随同土地被出卖给另一个贵族。那样的土地制度和地主,才可以说是封建性的。中国的情形迥乎不同,土地是可以自由分割及自由买卖的,租佃是自由的契约行为,地主也不是世袭的贵族,而是可以由任何平民阶级及任何贫苦人户出身的。这样的土地制度和地主是封建性的,实在太与事实不相符合。

 

(文章仅代表作者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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