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基督教与科学(之二)
另一本论述科学、哲学、宗教三者互动关系的科学史著作《科学的灵魂》(N.Pearcey & C.Thaxton:The Soul of Science)也很值得介绍。
这本书开篇第一句是:“牛顿是一位基督徒?学校里从来没有这样教我,”一位年轻女子惊愕得口也合不起来;她刚从一所美国重点大学获得硕士学位,还是校园中基督徒团契的领袖……
历史真相是,牛顿不但是一位极虔诚的基督徒,还把他的大部分生命用于研究神学,而不是科学。他不但研究这两者,两者之中他更看重神学,而且,这两者之间不是互不相干,更不是相互冲突,而是相互作用、密切配合的。这些重要的历史事实被法国启蒙学派大加扭曲和掩盖,“科学的进步在于从宗教和经院哲学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科学与宗教是天敌,科学必须以无神论为前提等等。偏见如今竟然成为绝大多数人的新迷信。
事实上,“科学与宗教之间的战争”这个概念是近代人的发明。十九世纪末,一些科学家在赫胥黎的领导下,宣称要以“科学宗教”来替代基督教,自称“科学主义的教会”,而16-19世纪末创立近代科学的早期科学家并不认为宗教与科学有冲突,“他们研究科学的动机,乃是要荣耀创造万物的神”。
- 1.科学之上还有信仰
研究科学并非人类的天性,它需要一些特殊的土壤才会萌芽生长,这土壤历史上只有西方文明能够提供,其中重要的肥沃好土正是基督教。其它文化传统——从中国到阿拉伯文化——因实用和常识发生了比中古时代欧陆更先进的科技和学问,但是只有基督教文化在欧陆孕育出一套系统性和自我矫正的现代科学。这首先是因为,“科学研究需要对世界有一些基本预设(基本假设、大前提、出发点、信念……),在未成立科学事业之先,一定要认定大自然的一些本质和特性,没有这些预设科研便不可能进行:
“《圣经》教导大自然是真实的,这好像老生常谈,但请注意很多思想系统认为大自然只是幻像而已”,比如柏拉图的“理念”(“理式”)说,佛教、印度教的世界观。更有许多思想体系根本否认世界的可认知,比如道家、老庄,庄子就说现实和梦境无法区别。无论这些非西方思想有多少其它优点和贡献,他们肯定无助于科学的发育成长。
有了世界可认知的信念还不够,还要在价值观上确信自然和物质是有价值的,值得去研究。基督教认为世界万物是神的创造,“神看着是好的”,而希腊人却认为一切与物质有关的事物是低贱的,是奴隶的工作,自由人是有闲暇从事“无用”(没有实际功利目的)的高尚事业的人。
《圣经》教导说大自然是美好的,但它不是神,而是居于神和人之下的被造之物,由神交付人类去利用和管理,这和希腊人神化自然的观念正相反(见前引Hooy Kaas)。
宇宙还必须是按照可靠和一定的规律运作,才可以成为研究的对象,这也是基督教的基本信念。源于《旧约圣经》中的神是一位神圣立法者,在创业之先已定下掌管大自然的规律,正如同一位国王颁布法令来管理他的国度一样。非西方文明没有这种观念。
有规律的宇宙的信念,还得加上人可以发现这些规律的信念,自然规律才是可认识、可被人掌握的。《圣经》肯定人是按神的形象被造的,因此人分享了神的智慧和理性,有能力认识自然规律。
李约瑟解释为什么中国人没有发展近代科学,原因是中国人没有“自然界有规律,因此可被认识”和“人有理性,因此可以认识自然规律”这样的双重信念。希腊哲学崇尚理性和数学,但它们却与自然界、物质世界无关,自然界只是杂乱无章、变幻无常的“现象”,而永恒的秩序和规律只存在于神、万物先赋的抽象“本质”或“形式”,和人的理性之中。如今的哲学教科书大多混淆了其间的差别。
- 2.科学与基督教同源而分途
最后——我认为是最重要的,值得大书特书——《圣经》以神的自由意志取代了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万物生长发育的内在目的和“本质”自动生长的生物宇宙观,从而为科学方法论的第二个重要方面——观察与实验开辟了道路。
对于生物,我们只能按照它们的本质、天性(即“本质”)加以利用和培育,却不能任意地分解组合它们。用现代科学方法论的术语说,我们只能用“黑箱”方法,通过输入、输出之间的关系来推测生命体的内在活动和功能,一旦我们运用分析法把它们分解开来,它们就死亡了,失去了生命的本质。把生物的特性不当外推到无生命的物质世界,再把它们神化,就给科学研究设置了难以逾越的障碍。
《圣经创世纪》则说,神从虚无中按照时间顺序(第一日、第二日……都是比喻性的说法,“一日”并不即指24小时)和万物的等级,从简单到复杂创造万物:先有天地,再有光、空气、水,然后是植物、日月星辰,再后是鱼、鸟和走兽,最后,神照自己的形象造人,并将地面万物交托人类管理和使用。
这里隐含了太多的形而上及认识论的重要前提——除了把自然界降格到人之下,赋予人类认识和利用自然的权能之外,还把万物区分开,把生命和无生命区分开,作了简洁分明的归类,而且暗示了某种历史进化的内在逻辑(虽然是含糊笼统的)。希腊人的诸神是被宇宙秩序约束、不能自由创造的,它们不是基督教的上帝这样唯一的一位具有万能意志的神。人从自由创造的神那里分享了自由意志,因此人有迥然高出于世间万物的神性、能力和尊严,这种观念,对于仆伏于自然界众神之下的希腊人来说,完全是不可想象的。
事实是这样吗?法国启蒙学者不是说,正是基督教的蒙昧主义和禁欲主义,在臭不可闻的黑暗中世纪贬低、束缚、践踏了人性,将哲学和科学贬为神学的婢女吗?
大谬不然!从天主教会和经院哲学中得到解放,绝不等同于否定和摆脱基督教。基督教既不等于罗马天主教会,基督教神学也不等于经院哲学。宗教改革反对的是罗马天主教会的腐败、不道德和世俗化,以及“教皇无误”、教会是教义的唯一权威阐释者的思想专制,而不是反对基督教——不但不是反宗教,恰恰相反,是为了恢复和捍卫基督教的本义和纯正。
而近代科学得以摆脱经院哲学的束缚获得革命性的成长,那是早在文艺复兴之前将近二百年的唯名论神学所开启的。文艺复兴也根本和无神论不沾边,如前述,意大利文艺复兴最大的赞助者正是几位教皇,而这几位教皇又是生活最腐化、最世俗化,即最不禁欲的!北欧文艺复兴则相反,是反教会、反教皇,同时在宗教信仰上极为虔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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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文艺复兴看作自14世纪萌芽,16世纪到达顶峰,到1544年天主教会的“反向宗教革命”终止的一个渐进过程的话,整个文艺复兴运动的主体,正是教会本身,而唯名论神学则是文艺复兴真正的先声(可参看奥尔森Roger Olson的《基督教神学思想史》)。
文艺复兴既是教会的世俗化过程(也正因此而激起了宗教改革的反世俗化),也是基督教神学从新发现的希腊罗马典籍文物中汲取营养,眼界从早期教父的新柏拉图主义(柏拉图和斯多葛学派的结合)和托马斯·阿奎那的亚里士多德主义,扩展到希腊罗马古典文明更广阔的范围,从而挣脱全然脱离实际、只知作概念到概念纯粹思辨的经院哲学精神枷锁的过程。
前面已讲到,“科学方法”可以简括为假说–演绎方法,它主要包括逻辑结构和经验基础,即逻辑–数学方法,和观察–实验方法两大部分。逻辑部分主要源于希腊哲学的柏拉图主义和亚里士多德主义,基督教神学吸收了这部分内容之后,到托马斯·阿奎那把它们和《圣经》的“神启真理”综合成经院哲学–神学的庞大体系,然后由近代科学所继承。启蒙和科学革命的时代之后,“经院哲学”作为中世纪的思想象征变得名声很坏,这固然可说是“咎由自取”(下面马上要说到),但是,后人却把经院哲学巨大贡献的一面完全抹煞了。
阿奎那处理神学和哲学的基本方式,是把全部人类知识分为神学的“启示真理”和哲学的“自然真理”两大部分,然后再把每一部分一分为二:“启示真理”分为a.可理解但人类理性不可证明的,和b.可理解并且理性可证明的两部分;“自然真理”分为c.与启示真理b重合的自然真理,和d.与启示真理无关的世俗哲学及科学。也就是说,a是纯启示的,d是纯自然的;b和c既是启示的又是自然的,两者重合,只是认识的目的和角度有别罢了。
阿奎那以后的经院哲学把兴趣专注于a,不得已时涉足于b、c,却忽视了d;而近代科学却是从b、c起步,最终完全局限于d。可见,神学和科学实在是同一父亲遗下的两支不和的苗裔而已!
科学和神学分道扬镳的漫长过程可以从十三世纪奥卡姆的神学唯名论算起,著名的“奥卡姆剃刀”就是这位奥卡姆的威廉首次提出。“奥卡姆剃刀”(“如无必要则不应增设实体”)剃除了柏拉图在可感知的现象之后、之上的“真正”的、“本质”的实体——理式(理念),把“共相”归结为人脑中的“类”的概念,把人类对于个别对象的直接了解亦即感觉经验、可观察的观象资料当作知识的基础,从而为观察、实验方法敞开了大门。这在那个时代是个革命性的创举,因此许多历史学家把现代科学的起源追溯到他的身上。
然而奥卡姆的威廉得出这个革命性结论的根据,却是“意志论”(voluntarism)即神的意志万能,超越任何逻辑的、数学的、理性的规律与规定。万物依其现状存在,只是因为神的意思决定其存在,并不是因为神在他自己存在之内或之外必须遵守某种永恒模式(逻辑、数学、理性、“逻各斯”……)而造成。神满可以命令大不相同的其它种种事情,满可以创造全然不同的另一个宇宙!对于科学的发展来说,这套神的意志万能说实在是一次了不得的思想解放:
首先,把科学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主义的经院哲学中解放出来。典型的经院哲学方法,是从神学或哲学的“内部问题”(神学命题以及哲学的抽象概念和范畴),而不是与关于现象界个体事物的经验事实有关的“外部问题”开始,讨论各种争议和不同意见。
这“讨论”的过程就是苏格拉底式的“辩证法”,即依次从各种观点出发作“概念和推论上无误”的逻辑推理,如果推出的结论与先验正确的(绝对无误的、不言自明的)前提或公理,以及权威见解(《圣经》及其教会的权威阐解,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矛盾冲突,则判定为错,如是把各种错误否定之后,留下唯一正确的见解。究其实质,这套方法不过是把欧氏几何的形式化公理系统方法绝对化、极端化而已,它的形而上(本体论)基础,就是柏拉图的理念论。我们不妨把它称之为“几何学帝国主义”,或“泛逻辑主义”。
对经院哲学的反感和批判,起初和哲学–科学毫无关系,完全是神学内部,以及教会内部的争端,牵涉到教义和教会的方方面面,我们且不去管它。其中与科学发展关系密切的部分,就是对经院哲学脱离实际,从抽象概念到抽象概念的繁琐推衍和无意义思辨,对于解决任何人生的实际问题毫无贡献的反感。
这股不满和批判的潮流,到宗教改革之后分为两途,其一是路德等新教极端派把经院哲学称为“大淫妇”一笔抹煞,造成基督教的第三次大分裂;其二就是科学从经院哲学的“泛逻辑主义”中获得解放。
其次,“意志论”暗含着对决定论和一元论的否定。这不但启发了科学从机械决定论的牛顿范式向概率统计性的后牛顿范式转型,并且在西方文明的宗教、哲学、经济、政治、艺术……各个领域引发了极为深刻广泛的自由精神的大解放。
仅就科学而言,虽然“牛顿范式”并不是牛顿本人的立场,却以牛顿之名实实在在统治了科学界将近三百年之久。主流见解一直把牛顿范式和中世纪神学截然二分、完全对立,事实上应当说是恰好相反。牛顿范式倒更像是在第谷、开普勒等宗教学者积累的天文观测资料的基础上,沿用经院哲学方法,以及16世纪重新发现阿基米德之后兴起的机械论神学世界观,三种因素的综合产物。也只有这样理解,才能合理解说牛顿本人的神学世界观。
机械论神学,是柏拉图主义和亚里士多德主义之外的,第三种启发科学革命的基督教神学传统,它把神理解为一个伟大的机械工程师,这位工程师设计和制造了宇宙这架按照永恒的力学原理自动运转的精密大机器,其中没有任何真正的偶然性、可能性和人的自由意志存在的余地(如果有也仅仅是假象,不是宇宙万物的本质,是人的认知缺陷所导致的)。
直到19世纪中后期,热力学、概率论、量子力学等新工具、新理论的兴起,决定论的牛顿范式逐渐被主流科学界看作是一系列高度简化条件下的特例,宇宙秩序和规律从本质上说是或然性、概率性的。20世纪兴起的信息论、控制论、系统论和耗散结构、协同学、突变论、混沌理论、自组织演化理论……等等处理非线性的复杂系统或非线性的复杂自组织形成过程的新兴学科,和处理线形简单系统的牛顿范式更有了质的区别。
而这条从经院哲学—机械论决定论牛顿范式—非决定论后牛顿范式的演进路径,最初正是由“神的意志万能”说开启了大门。
顺便一提:黑格尔哲学不折不扣,正是经院哲学在19世纪德国古典哲学中的全面复活,和亲科学的英国经验主义哲学,以及当时正在蓬勃兴起的注重观察–实验方法的科学主流完全背道而驰。经院哲学所有的坏毛病,黑格尔无一不备,而马克思学说的基本方法却正是经院哲学式的黑格尔主义,是非常自觉地反西方主流科学和主流文明的。
四 中世纪的黑暗究竟是谁之过?
把西方历史分为古代(“古典”)、中世纪和近代三大时期,是从文艺复兴开始的。“今天,在一般人的头脑里,‘中世纪’这一名词臭不可闻,成为反动或者停滞的同义语。在这个愚不可及和迷信透顶的中世纪,人被僧侣的外衣蒙住,对知识的奥秘毫无所知,关心的是如何躲过今世的苦难和地狱的折磨”。当代的西方史学家试图纠正这种偏见,论证说只是在公元5-10世纪“才真正具有通常被称为‘中世纪’的大部分特征”,伴随着9世纪加洛林文艺复兴,“11、12、13三世纪,人类精神升跃到相当高的高度”(见E·伯恩斯,P·拉尔夫:《世界文明史》)。然而,这么说毕竟过于自恋了。
问题在于和什么比。如果只是把中世纪(大约公元5-15世纪)当作一个整体,那么,法国启蒙运动用近代科学理性主义尺度为准,把整个中世纪彻底抹黑确实太过分。中世纪并不是一个毫无变化和进步的整体,否则,现代性的高度文明从中产生是完全不可能的。
但是,不论是拿这近千年的文明状况和之前西方自身的古典文明(希腊罗马)、它之后的近现代文明作纵向比较,还是拿它和同时期的中华、印度、阿拉伯文明作横向比较,称其为“黑暗时代”却毫不为过。
其中的道理其实再简单不过:这上千年的黑暗,乃是一波又一波,以各日耳曼部落为主体,持续了近五百年的蛮族入侵反复破坏蹂躏,将辉煌灿烂的古典文明几乎破坏殆尽而造成的文明巨大倒退。随后,这个以“封建主义”为标志的原始落后文明缓慢地复苏,直到15-16世纪前后,才有了比较扎实的理性自觉,大约17、18世纪以后,总体上才开始恢复到古典时代的文明高度并开始发生我们现在称之为“现代化”的文明突进。
十九世纪的“西方文明中心论”犯了两个巨大的错误:
首先,以现代化产生之前一、两个世纪的封建末期作为“封建主义”的典型特征,而实际上此时的封建已经将要寿终正寝,正在向专制王权转化,它是一种多元分散的封建因素和中央集权的专制因素相混合的“等级君主制”。此时的“封建”,非要说它比古典时代的奴隶制“先进”,还勉强说得过去,因为“现代”性的新元素已经大量孕育出来了。问题在于它已经不是封建主义!
其次,出于西方人十九世纪典型的极度乐观主义和文明傲慢,免不了要设法遮掩那上千年的野蛮蒙昧,最方便的办法就是找一个替罪羊,这替罪羊就是基督教及其教会。中世纪教士的“愚不可及”、“迷信透顶”和“臭不可闻”,实际上根本就是那个历史时期西方文明整体的愚昧迷信同样支配了基督教和基督徒之不可避免的结果,教会不但不是这些东西的发明人,相反,中世纪上千年的文明黑暗之中,恰恰是基督教会还尽力保存了一些古典文明的残余,成为研究、恢复、推广古典学术思想成果的文化教育中心。
文艺复兴之前的漫长历史长河之中,西方人只有教士读书识字(拉丁文),一个教区方圆数十英里之内常常只有一本书——《圣经》,俗界的人士从农奴到贵族和国王全是文盲,他们连本民族的文字都没有,想要不黑暗如何可能?
近来抽空重读了无神论者罗素批评基督教的名作:《宗教与科学》、《为什么我不是基督教徒》,心情很复杂。一方面,他所列举的中世纪基督教会和教士们数不胜数的愚昧言行全都是不容否认的历史事实,这让我立刻联想起当今某些教派的基督徒仍然在同样的泥潭中挣扎;另一方面,他把这些全都归咎于基督徒,却是犯了法国启蒙学派唯理性主义和文化激进主义同样的盲症。尽管如此,罗素并没有对基督教作全盘的否定,他的结论仍然有建设性的一面:只要宗教不去找科学的麻烦而自陷于不利的地位,并且洗净中世纪愚昧迷信的残余,宗教的社会功能和道德伦理价值就具有不可替代的有益作用。
总而言之一句话:包括《圣经》在内,再好的文本,也不可能自动纠正每一个读者的错误理解。人类所能够理解的文字、话语一定是极其有限的,我们必须运用人类文明史所创造的全部知识和智慧,以及我们今天对整个世界极其复杂丰富的事实的了解,去理解、阐释文本字句所传达的或隐或显的全部丰富信息。如果我们自己本身就窄小粗浅,又专门选择窄小粗浅的阐释,那就难免一而再、再而三地犯下“企图重返中世纪黑暗”的严重过错。好的文本一定是一个博大精深的活的灵,那些干瘪偏狭的人类心灵是无法与之沟通的。要读懂博大精深的文本话语,首先自己须有一个博大精深的精神世界。否则,再好的文本经典,也会被人滥用误用。
最后一个也许是最重要的问题是:基督教和中国知识分子有关系吗?如果有,是什么关系?

中国文革时期的红卫兵 网络
五 中国知识分子的罪与耻
1949年中共执政以来中国知识分子的“软骨病”一直倍受批评,“独立人格、自由思想”的陈寅恪,思想先驱顾准,如凤毛麟角屈指可数。多数批评者都是把这“软骨病”归咎于个人的道德操守,看作是中国知识分子集体堕落的结果。这种道德审判式的批评站不住脚。几百万人的一个群体,就像事先约好了一样,齐刷刷地道德堕落,那是不可思议的事。
- 1.中国知识分子的“软骨病”来自何处?
批评者没能理解“极权主义”这种二十世纪方才出现的现代性超强专制的独特本质。它不是那种单纯以武力强加于人的赤裸裸的暴政。极权主义的超强专制能力除了来自它的暴力(“镇压”)本质,亦即恐怖本质之外,它还有两大利器,让一般专制望尘莫及:盅惑大众的意识形态灌输,和对一切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资源的彻底垄断。
极权主义的意识形态不是仅仅辩护性、防卫性的,而是具有雄心万丈的极强的进攻性,能够煽动起大多数人狂热的情感反应,来盲目地崇拜和追随其最高领袖。它是真正得到大多数人发自内心的热烈拥护的专制独裁!
极权主义的意识形态,一方面向其追随者允诺一个具有崇高理想性的美好社会的前景,用来对群众进行强有力的动员和组织;另一方面,则以敌我二分的原始性思维,煽动起对“敌人”的强烈仇恨然后施以非人的迫害,敌我之间没有任何温和、冷漠、避世、中庸的缝隙,凡是不热烈拥护它的人,便有随时落入“敌人”一边的危险。
一切专制权力都有无限扩张的强烈冲动,从本性上说,专制者不会不试图垄断一切资源。但一般的专制政权为什么没有这么做?原因在于,它们没有这个能力。为什么没有这个能力?从根本上说,除了他们不掌握“一党制”这个强有力的组织工具之外,是因为他们没有极权主义独具特色的群众动员性,不可能得到绝大多数人积极热烈的参与和拥戴。极权主义的超级能力,只有从这个最核心的秘密才能得到解释。
“文革”为什么得到如此众多西方左派知识分子的热烈喝彩,其中还不乏如萨特、马尔库塞、罗宾逊夫人这样的一流人物?难道不正是因为毛泽东“民粹型左翼极权主义”的“群众路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比日益僵化、特权化的斯大林“官僚制左翼极权主义”更加得到绝大多数人民的积极热烈的参与和拥护,因此也就不仅仅看上去是对西方左派大为失望的斯大林模式的救赎,更是虚伪的、“形式”的“资产阶级民主”所远不能与之相比的真正的、完全彻底的人民民主吗?
民粹极权受到底层民众热烈拥护很好理解,但是,马克思所开创的这整个一脉反西方主流文明的极左思潮,从骨子里就带有强烈的反智、反知识分子、反精英、反上流社会的民粹性,从根本上本应当是知识分子的天敌,它又怎么可能如雷蒙·阿隆所说,反倒成为“知识分子的鸦片”,把知识分子整体迷醉了呢?
马克思把全部人类文明史,都歪曲成统治–被统治,剥削–被剥削的,不合理、不道德,并且很快就将消亡的“史前史”,因此,知识分子的所谓“知识”,和无产阶级先锋队的“先进意识”即马克思本人的学说相比,都不过是陈腐、庸俗、错误的,为剥削阶级辩护的伪知识,从而彻底打垮了知识分子的知识和智力自信。而知识分子这整个阶层,除极少数反叛性的例外如马克思列宁,都不过是为形形色色的剥削阶级服务的,不过是附之于剥削阶级之皮上的毛,这样,又彻底击溃了知识分子的道德自信和人格尊严。彻底丧失了赖以安身立命的这两大尊严,知识分子便集体失了魂,成为丧魂失魄的空壳。这是人类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事。
“自然厌恶真空”,真空一定会有其它东西来填补。于是,马克思主义这整个一套世俗邪教便乘虚而入。马克思自称无神论者,其实,他的整个学说体系,都是对基督教的一个崎型、扭曲、颠倒的翻版:
上帝=历史必然规律,救世主耶稣基督=马克思,《圣经》=《资本论》,教皇=总书记,教士=共产党员,上帝的选民=无产阶级,魔鬼和异教徒=资产阶级和其他“剥削压迫阶级”,原罪=私有制,末日审判=无产阶级专政,宗教裁判所=“思想改造”、克格勃加古拉格,消灭异教徒=阶级斗争,圣战=世界革命,耶路撒冷=莫斯科,天堂=共产主义,地狱=资本主义……
马克思主义的每一样要素,几乎都可以和基督教一一对应!
由此,马克思主义为什么具有如此强大的煽动性和感召力,也就很好解释了:通观人类历史,影响最大的“上层建筑”从来不是科学理性,是宗教情感!
(2)科学与宗教是相通的
从这里,我们可以得出一个极其深刻的教训:人是不可能没有信仰的,差别只在于信仰什么;而你信什么,你就是什么样的人。
如前所述,科学不等同于无神论,也并不是必定会与宗教冲突,从科学史角度看,基督教还是促成近代科学产生的重要因素。
从科学内部的结构看,科学是个分层系统,每个层次都是一个逻辑体系,都要从本层次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出发,这些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定理、公理、公设)的论证要依靠上一个层次的理论(元理论)来给以论证,这样层层上推,最终必定要推到一个最高、最抽象的层次,这个层次只能是一些基本信念即信仰,比如,繁复多变的现象背后存在着简单、普适性和亘古不变的秩序(规律),这些规律和人的理性思维之间有着某种对应关系,因此是可以用逻辑和数学加以描述的,等等。
牛顿、爱因斯坦等许多伟大的科学家,都为自然规律的数学形式之美而心醉神迷,不由得从心底里赞叹上帝所设定的宇宙秩序之奥妙无穷,不管他们对这位“上帝”、“神”的理解多么不同,其中都包含着对科学的信仰层面的确信在内。
我甚至认为,这种尽可能排除个人偏见、私利和价值偏好对科学研究的干扰,力求客观公正的科学精神、科学态度,既是科学共同体在科学实践中逐渐形成的群体规范,更重要的,它和宗教信仰一样,来自对超越性的追求:超脱于世俗生存,追求一个尽可能完美的理想和精神世界,努力把自己提升到一个很高的高度,“从神那里借一只眼睛”自上而下俯看属人的(“属血气的”)世界。就此而言,科学和宗教完全是一致的、相通的。没有这个超越性的眼界和立场,就很容易滑进像儒家那样深陷于现实世界而且事实与规范不分,主、客混淆,把一切事物和关系道德化,“借道德解决一切问题”(林毓生)的误区,科学当然也就根本无由产生。
(3)罪感文化与耻感文化
儒家的德治主义对于塑造中华民族的道德人格和维系中华文明曾起过极为关键的作用,只是和近代西方的宪政主义比较之下,才显示出它致命的制度缺陷。这是一方面:我们不能因其“缺乏现代性”而否定儒家的历史贡献;另一方面,我们又要充分认识这套“借道德解决一切问题”的泛道德主义的种种不足。制度上的问题已经被讨论得够多了,但是,对儒家“耻感”道德本身的不足似乎关注得仍然很不够。
东方文明的“耻感”道德与西方文明的“罪感”道德的对比,借本尼迪克特解析日本民族性格的名作《菊花与刀》成为被广泛引用的名论。
“耻感”来自外部,来自成员所归属的群体对他的评判,当这评判不佳时,耻感(羞耻感)便油然而生——此处我们不说“个人”、“个体”而说“成员”,是因为东方文明是集体主义、“社群主义”的,每个人都归属于以自己为中心向外一圈一圈扩大、亲疏有别的不同群体,每个人都是重重人际关系复杂网络上的一个一个的结,遗世独立、特立独行的个人、个体极为罕见。
“罪感”则来自内心的个体“良知”,这良知又来自神的诫命,来自每个人和上帝的关系。由基督教的教义,这诫命适用于普天之下的每一个人。又因为只有唯一的真神,于是每个人都借与上帝的关联而联结为一个信众的整体,由此产生群体性。同时,每个人的道德良知又仅仅来自上帝,而不是来自人间社会的任何个人和群体,由此产生个体不受他人牵制的独立、尊严和自由。仅当违背了神的诫命时,人才产生罪感,哪怕周围的人对此毫无察觉,也不曾对他作出任何负面的评价。
缺失了信仰的根基,便没有罪感文化,也就没有了立足于高尚道德、高贵精神的独立人格和自由精神,人便要么是完全彻底“独立自由”的猛兽,要么是唯他人之命是从的奴才。
罪感和耻感的区别所造成的文化差异,被绝大多数主张“普世价值”的自由派知识分子所忽视。非西方民族现代化(包括民主化)的无数经验表明,“硬件”的学习和移植容易,“软件”的学习和移植困难,而且越软的越困难——制度法条难于技术器物,观念、信仰和习俗难于制度法条。
就连“普世价值”本身,若是没有对于普世宗教的信仰,也将变得不堪一击,尤其在今天这个文化多元主义大行其道的世界,就更是如此。
自由民主制度在非西方世界之所以不易稳固,最深层的原因就在于人民缺乏对自由民主法治等“普世价值”发自内心的牢固信仰,所以,一旦自由民主一时间不能给自己带来可见的明显的好处,这自由民主法治便随时可以变成可放弃、可替换的次品。无信仰即是无原则,无原则便一切都可以变通、投机和交易,“民主”如此,“人权”如此,“科学”也是一样。世间没有神圣之物(没有神,何来“神圣”?),一切都可以因外部环境的影响乃至个人的私见私利而变动,“屁股决定脑袋”,有利有用便成了唯一的标准并且可以随时改换。
很自然的,改革开放以来,发财致富、经济增长、“解放生产力”成为全民族唯一的评判原则,为获致这一有利有用的目的采取任何手段都是光荣的。
少数忧国忧民之士对此痛心疾首,但他们心目中据以对抗世俗浊流的道德标准,也仍然是他所最为看重的那个人际圈子的标准,他坚持道义立场的内心动机仍然是获得这个圈子,以及更广大人群的赞美。
由此产生两大问题:首先,这个小圈子很可能并不了解、更不信仰那些“普世价值”并且缺乏牢固的内部共识和共同信念,说得难听点,这种偶然的私谊性的小圈子都不免带有“乌合性”;其次,各个小圈子之间更是缺乏共识、很难合作,相互蔑视、敌对和恶斗倒是家常便饭,于是,中国这个道德感最强烈的精英群体,就连“乌合”都谈不上了,倒是更像一座原始丛林。
有普世(普适,下同)宗教,才有普世信仰;有普世信仰,才有普世价值;有普世价值,才有普世制度、普世法律和普世道德;有了所有这些普世的准则、规范和约束,人与人才有可能合作与共处,才有可能结成人类社会,才能从社会中养育出文明和文化,人才可能成其为人,而不是按照丛林法则作生存竞争的兽。
珍视、维护和恪守这些普世准则,特别是其源头普世宗教,是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保守主义与社会主义的最大区别。
从保守主义的立场看,自由主义抽空了作为普世价值之一的“自由”的宗教根基,“自由”便成为每个人自行随意界定的自我放纵和为所欲为,成为和法律与道德约束,以及任何权威性、客观性都不相容的东西。
没有宗教信仰,法律与道德同样失去其普世性的根基,成为一个人、少数人或多数人可以主观变易、游移不定的东西。如果再把这种“自由”极端化,看作唯一的至上性价值,“自由”便干脆成了反社会、反文明、反人类的自毁性负价值。
一度成为社会主义主流的马克思主义则根本否认迄今为止的一切人类历史、人类文明和人类社会可能有任何普世(普适)性,所能有的只是作你死我活斗争的阶级性,而所谓的“普世性”全都是历来的统治–剥削阶级及其御用文人编造出来欺骗劳动人民的鬼话。
保守主义在当代中国几乎毫无影响,信众日益增多的中国基督徒心目中的基督教义也往往不但不符合、反而与这些普世性全然背道而驰。
更可忧虑的是,西方的保守主义和基督教信仰日益萎靡衰颓,而美国的“保守主义复兴”和“新保守主义”又走向原教旨主义、反智主义的“窄小粗浅”,反而令保守主义和基督教的名声更坏,更不吸引人,和这种窄小粗浅的原教旨教条主义、“字句主义”相比较,中华文明的世俗性、实用功利性和灵活性反倒像是莫大的优点了!
用借自神的那只眼睛看当今之世,这个世界的前景并不令人乐观。我实在无法了解那些认定中国的民主可速成的激进民主乐天派,其乐观的依据究竟何在。
(4)“独立人格自由精神”离不开信仰根基
自由民主的“自由”,是指政治自由,它不仅仅是要用分权制衡的宪政和法治等一系列制度安排约束和限制政治权力,以切实保障每个人的基本自由权利,而且要靠足够多的公民具备“独立人格,自由精神”,以及把公益置于个人和群体私利之上的公民美德(共和美德)。
独立人格,自由精神,说说容易,事实上并没有太多的人能够真正做到,特别是在面对以“民主多数”的名义施加于人的舆论压力时。
如果你认为多数人的意见是错误的,是不符合全体人民的长远利益的,你能否顶住被众人误解、鄙视和唾骂的压力坚持自己的信念,“虽千万人,吾往矣”(我猜想此句有脱漏字,或许应该是“虽千万人唾骂,吾往矣”)?不要说被多数人唾骂,就是被自己小圈子当中的多数人鄙视,就已经足以让人屈服了。
按照某种俄国传统,所谓“知识分子”,必须不仅仅有知识,还得有社会责任和社会良知的担当,有批判和反抗政府及社会不公正的骨气,这已经不容易做到;与此同时,还要恪守也许是知识分子最高的道义准则——追求真理、维护真理、传播真理,就更不容易了,因为这两种社会责任——坚持社会批判和坚守客观真理,两者之间是常常发生冲突的,特别是在两极分化和对立严重的社会情境之下。
比如“六.四”镇压之后的中国。
“六.四”镇压的一个严重后果,就是造成一切了解真相的、有良知的中国人与中共政权的疏离和对立,而且,愈是有正义感和高尚道德的人,愈是不屑于与政权为伍。在这个群体之中没有人说政府的好话,只有批判、嘲讽和鄙视;如果谁敢于肯定“中共也不是一团漆黑”,“政府也干了一些好事”,他就有被逐出群体之虞。这种壁垒分明的两极对立固然是中共应得的因果报应,但是,我们如果一味放纵自己的道德义愤,就难免会无视两个大问题:
一个是,两极对立仇视的社会不可能有自由民主,这几乎可以说是民主化理论中的一条被大量实例验证过的定律。
我们不妨拿台湾做个对照。台湾民进党当年在“白色恐怖”之下舍命争民主功不可没,但他们同时又为实现台独而大肆煽动族群对立仇恨,幸亏至今还没有酿成大祸,这一事实本身证明台湾人民的民主素养已经足以支持良性稳定的自由民主,这和国民党坚决反对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和阶级仇恨灌输的亲西方政治理念有很大关系。大陆这边的情况却恰好相反!不下大力气纠正敌我二分、两极对立仇恨的政治文化,中国大陆的民主就毫无希望。
第二个大问题是,除非你立志从事暴力革命,否则就不能不面对一个基本事实:这个不讨人喜欢的政权还是有可能改进,有可能以渐进改良的方式走向自由民主的。如果它是一团漆黑,合逻辑的结论就只能是革命;如果你支持改革(改良),就得承认它不是一团漆黑。这就是真理的内在逻辑,承认这个真理,是会和你的道德义愤冲突的。此时,你能坚持真理吗?能够守住你的“独立人格、自由精神”吗?特别是,当你最珍视的好朋友将会因此而鄙视你,认为你已经“和政府同流合污”时?
可见,公民社会再加上宪政制度也还是不够用——一方面,公民社会可以借群体的支持加强个人的力量,克服公民个人面对强大政府时的劣势;然而另一方面,群体本身又可能束缚和压制个人的独立自由!
还可以反过来想一想:如今你能够“放纵自己的道德义愤”,批判、嘲讽、鄙视政府,这本身已经表明政府并非一团漆黑。放到毛泽东民粹极权的文革时代,你放纵一下批判政府的道德义愤试试看!你连做梦都不敢想这回事。
回看西方自由宪政的发展历程,不难看出其“独立人格、自由精神”的三大渊源:
首先是基督教“神权高于俗权”(“教权高于王权”)、“上帝面前人平等”以及新教“平信徒(普通基督徒)皆教士”,都可直接与上帝交通,都可自主“解经”的教义。应当说,这是最强大、最关键的因素,是一枚威力无穷的精神原子弹。教会这个有形的组织也非常重要,它以群体的力量坚定地支持着信众的信仰,近代以来,教会始终是西方公民社会最强大的一股势力。
其次是日耳曼蛮族古老的自由传统(战士大会,选举制,“王在法下”等等),这些日耳曼部族后来就成为西北欧中世纪封建社会的贵族,正是他们,在教会的后援下,与王权既合作又斗争,到17世纪终于建立起稳固的自由宪政体制。
第三个渊源是历代的杰出思想家对自由宪政、共和“混合均衡”制度的思考、研究和提炼,把西方文明独有的这套政治实践的经验建构成系统的理论阐释,反过来指导着自由宪政的实践;这套理论,近代以来被称之为“英国式保守主义”。
正是宗教信仰、贵族精神、保守主义理论三大精神源泉“三点定一平面”,才足以支撑一个良治稳固的自由宪政体制。
本文的最后一句话是:中国未来的自由宪政,究竟靠谁来引进、传承和持守这三大精神源泉?
周舵 2008.9.25 写于北京北郊 2019.1.20.合成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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