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向联合国请愿以及《十七条协议》
四万人民解放军已在边界集结待命,准备前进拉萨,藏人可以阻止共党进犯的手段非常少。中共知道,就军力而言,他们直攻拉萨易如反掌,然而就策略而言,他们想替中国军队进入西藏首都取得些许正当性,手段就是邀请藏人派代表团前往北京谈判。
虽然拉萨政府知道全世界的焦点都放在韩战,但它唯一可走的路,只剩下寻求国际支持。西藏反覆向印度与英国求助无果,唯一剩下来的外交管道只有联合国了。他们明知可能性渺茫,但仍期盼联合国发挥道德力量,阻止中国进犯。
一九五○年十一月七日,噶厦指示夏格巴向联合国提出紧急请愿。藏人清楚知道联合国已在韩国采取了军事行动,为南韩击退了入侵的北韩,因此希望敦促联合国施压中国,让中国从西藏撤兵。然而,西藏的请愿遇到重大的阻碍。首先,西藏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都不是联合国的会员国。其次,几个大国都不愿在联合国大会上提案讨论西藏问题。
四天后,夏格巴从噶伦堡送出西藏呈递联合国的请愿书。印度政府在极保密的情况下告知英国当局,该请愿书是由印度驻拉萨代表辛哈先生所写的。不过代藏人捉刀并不表示印度方面曾怂恿西藏人,或支持他们向联合国请愿;这仅仅是单纯地找一个人用通畅的英文把请愿书写下来而已。请愿书里强调,西藏与中国的历史关系「主要是因为共同信仰而产生的,更正确地说,应该是宗教上师与他众多俗家弟子之间的关系:没有任何政治意涵」。请愿书又继续说:「共产中国单凭武力入侵并吞西藏,此乃侵略之显例。只要违反西藏人民的意愿,未经西藏人民同意,以武力胁迫西藏人民成为中国的一部分,那么目前对西藏的侵略将是以强凌弱的最糟例子。我们因此请求世界的联合国代表我们介入,阻止中国的侵略。」
好几十年来,西藏刻意避免与外界接触,并且拒绝加入任何国际组织。西藏统治者并非不晓得联合国的存在:在一九二○年代,十三世达赖喇嘛曾经考虑参加国际联盟。但藏人害怕国家门户洞开,因此未予进行。西藏的请愿书于十一月十三日抵达纽约的联合国总部,但秘书长办公室的官员对于西藏的地位及情况都一无所知。他们准备把请愿书归入「非政府组织通讯」就算了,并不打算采取任何行动。
只有印度、美国与英国是知道西藏向联合国递出请愿书的国家。英国代表处询问秘书长办公室打算对西藏的请愿采取什么行动,秘书处告诉英人,他们只会把请愿书纪录于非政府组织通讯的例行表格上。他们又说,因为该电报是由印度领土发出,技术上不能被当成是来自西藏的请愿书。英国代表处不得不向秘书处解释,在技术上,西藏不可能从拉萨直接发出电报,因为西藏与纽约之间没有电报的缆线。除了把请愿书非正式地发给安理会的代表,秘书处不打算采取进一步的行动。看来西藏请愿仿佛将会这样不了了之。
联合国的问题
藏人要求印度政府在联合国提出西藏议题,但印度并不准备负起这个责任。他们劝藏人直接提出请愿。印度发现自己愈来愈为难,他们极度关切西藏局势的发展,然而尼赫鲁不愿意与中国交恶。巴志帕伊与尼赫鲁开会讨论印度是否应该代西藏提出请愿。尼赫鲁说:「如果英国与美国代为提出西藏案的话,中国一定会说这是英美帝国主义分子的介入。」但他又说:「即使由印度来提,中国搞不好还是作出同样的指控。」巴志帕伊在十一月十六日告诉英国高级专员,他个人觉得印度应该提一个决议案,并且向安理会上提出:「以国际道德的立场来说这是很重要的一件事,也与西藏的士气有关。如果西藏的请愿没有经过讨论就被束之高阁,藏人的士气一定会一蹶不振,那些想要为西藏自治奋斗的西藏人也会因此感到气馁。」但是印度外交部的其他官员则认为印度最好不管,因为亲中国的其他国家也许会「牵扯出海德拉巴的旧疮疤,让我们感到尴尬」。印度驻联合国的常任代表班那噶.劳爵士告知德里,安理会的会员国没有一个对讨论西藏议题有兴趣,因此他建议印度应该撒手不管。
印度因为历史与地缘政治因素而直接受到中国入侵西藏影响,除了它之外,全世界只剩下英国对西藏拥有实质的认识与长久的接触。西藏政府因此向英国政府请求支持在联合国的请愿案。英国并不打算主动这么作,虽然它已经采取支持印度政府的基本政策。英国也考虑过如果西藏议题在联合国提起来的话,它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行动,因此英国外交部在十一月十日通知德里的高级专员,「此事攸关印度利益甚大,因此主动权应在印度手上」。英国又告知其他大英国协的会员国,只要印度觉得恰当的合理行动它都会支持。
入侵的解放军。 (图片摘自网路)
然而英国外交部私底下认为:「西藏自从一九一三年以来不只完全掌握自己的内政,也能自行与其他国家维持直接关系,它应该被认为是一个独立国家,如此一来,就适用于联合国宪章的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可以在联合国里举办公听会讨论它的请愿案。」大英国协关系部发电报给德里的高级专员,说此一见解不要让印度政府知道。 「在联合国初步讨论西藏请愿案的合法性时,英国政府尚未决定是否支持以这种方式解释西藏地位。」然而,电报里又说:「假如印度采取上述立场,我们准备跟印度一样。」相同地,英国告诉加拿大政府说:「我们目前尚未在公开场合里提出这种解释,下一步端赖印度政府提出什么样的主张而定。」
联合国的英国代表处建议英国当局不要主动提案。十一月十五日,格莱温.杰柏爵士写信给外交部:「就共产党入侵西藏一事上,我们所想达成的目标是,制造一个让我们实际上可以不作为的局面。」因此他建议,应采取的最佳立场是主张西藏的地位极度暧昧不清,此事最好由安理会来处理,而不是交由大会表决。
美国对西藏的政策早已改变,中国入侵使美国改变西藏政策更有正当性。但如同英国一样,美国准备采取的立场是印度必须为西藏负起主要责任。十一月三日,洛仪.韩德逊与尼赫鲁见面讨论西藏问题,韩德逊说:「由于地理与历史的因素,西藏问题的主要重担是在印度身上。」他又说,「美国不会说出或作出任何增加此一重担的事情;相反地,我们(美国)希望能够从旁协助。」因此,韩德逊问尼赫鲁美国应该采取什么行动。尼赫鲁只说「美国应该什么也不作,也尽量别讲话,这在目前是最有帮助的」。尼赫鲁更进一步强调,美国若表态支持西藏的话,「北京就有凭据指控大国一直在西藏搞阴谋」。
美国国务院对于联合国是否能帮助西藏很不乐观。十一月十六日,国务卿艾奇逊指示美国驻联合国代表,美国确实「希望就西藏的请愿采取行动」。然而,艾奇逊说他怀疑「联合国是否能对中共政府施加有效压力让它退兵,或尊重西藏的自治地位」。
联合国展延西藏案的辩论
印度、英国与美国都不打算主动提出将西藏的请愿案排入联合国的议程里,但三个国家都愿意支持一个公正的决议案来谴责中国。但大部分的国家都等待美国、英国与印度提案,结果变成西藏的请愿案没有国家代为提出来讨论了。十一月十七日,大英国协驻联合国代表团举行会议,讨论该共同采取什么样的立场,而他们自然而然都等待英国与印度先采取行动。印度的代表南贝尔告诉国协的代表们,印度不希望见到此事在安理会提出,也不乐见此事被纳入大会的议程。大英国协代表团的结论是,所有的议程应该完全着重在朝鲜半岛。国协代表团在联合国是相当强而有力的集团,失去了他们的支持,西藏请愿案完全没有机会提出来了。然而,对西藏的支持来自最意想不到的地方。同一天,萨尔瓦多代表团的主席赫克特.卡斯楚写信给联合国大会的主席,要求把「西藏受外国武力入侵」一事排入大会的议程里。他也呈交了一份决议草案:
和平的国家西藏并未作出任何挑衅行为,却被一个外来武装势力入侵,它来自北平政府所控制的领土。我们决议:
一、就西藏未行挑衅却遭侵略一事予以谴责。
二、 建立由「国家名称」所组成的委员会,专责研究联合国大会可以就此事采取什么行动。
三、 指示该委员会在从事研究时,特别考虑西藏政府的请愿书,并在本会期尽早将报告书呈交给联合国大会。
赫克特.卡斯楚建议,此事急迫,决议草案不必送交联合国总务委员会,径行排入大会的议程。
在西藏议题被提起的当时,联合国的辩论全部集中于南北韩问题上,各国的共识是不能让西藏的请愿案转移了国际的焦点。萨尔瓦多的决议草案暴露出许多棘手的问题,包括西藏地位(译按:即西藏主权何属之争议)。自然而然,当时代表中国的国民党以及苏联都说西藏是中国内政,讨论此议题有违联合国宪章的第二条第七项,亦即禁止干涉他国内政。
联合国大会总务委员会在伊朗的那撒罗拉.恩特赞主持下于十一月二十四日开会,讨论决议草案是否应该列入大会的议程。赫克特.卡斯楚热切地请求列入议程,并主张大会不应该忽略中国的侵略行径。他又说:「宪章的第一条第一项明言,联合国必须『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他指出虽然西藏不是联合国会员国,后者却有责任维持世界和平。卡斯楚并引用一些百科全书的内容,表明西藏是个独立国家,最后他表示,即将来到联合国请愿的西藏政府代表团应该在联合国大会上陈情。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政府在北京签订《十七条协议》。 (图片摘自维基百科)
当会议开放一般讨论时,英国的代表杨格先生说:「委员会不知道西藏实际发生了什么事,该国的国际法律地位也不很清楚。还有,我们仍然希望西藏的困难能够由有关的各方友好地加以解决。在此情形下,总务委员会应该等待更好的和平解决方案,再做决定。」因此,英国建议,此决议案应该搁置。
关键的决定端赖印度政府的态度,因为每个国家都认为印度是最受到此议题影响的国家,并预期由它领头。印度的代表詹.萨希伯说:「本国政府从最近收到的外交通牒中,得知北京政府宣布它尚未放弃使用和平方法来解决此难题。」他又说,印度政府「确定西藏问题仍然能够使用和平方法解决,这个解决方案能保障西藏数十年来所享有的自治,又同时维持与中国长远的历史关系」。接着他又说,他的政府支持英国的建议。
俄国的代表马里克理所当然地支持搁置讨论此案,他认为此问题的内涵是很简单的:「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因此西藏事务完全是中国的家务事。」美国代表格罗斯说他也同意暂时不讨论,特别是「因为印度与西藏接壤,也是一个与此事最有利害关系,印度政府已经告诉总务委员会它希望西藏问题能够以和平、君子的风度来解决」。因此总务委员会一致决定,无限期(sine die)搁置此决议草案交付大会表决。很清楚的是,没有任何主要的大国愿意提出西藏议题。
十二月三日,噶厦写信给联合国秘书长,表示他们对展延讨论的「极大的忧心与失望」。这封信强调「我们不希望世界为了我们的缘故而卷入武装冲突之中,只希望全世界各国仔细考虑与思量我们谦卑的请愿,并且劝告中国不要穷兵黩武,涂炭我们和平的家园」。噶厦也说:「如果联合国各国代表有任何犹豫,怀疑我们所说西藏乃是一个不同于中国的国家,文化也截然不同,我们很欢迎联合国派出调查委员会来西藏进行调查。」
印度与英国不支持西藏的原因是很复杂的。英国的忧虑可以从外交部法律顾问贝克特致检察总长哈特利.萧克罗斯爵士的信里看出来。贝克特寻求萧克罗斯的法律意见,希望能够澄清英外交部与驻联合国代表团之间立场不一致之处:
对我来说,就英国的利益考量,英国政府在处理西藏地位问题时,应采取斩钉截铁的鲜明立场,也就是说,我们要嘛就肯定地说西藏是一个完全享有外交与内政独立的自治国家;不然就应该说西藏并非主权国家,而北京中国政府的立场是对的,因为中国拥有宗主权的关系,西藏与中国关系乃是内政问题,与联合国无关。英国也拥有许多享有内政上自治、但外交完全是由英国政府来处理的国家。当然我们希望与这些国家(当然包括所有殖民地冲突)的关系保持为内政问题,使联合国不得违背宪章来干涉。如果我们采取模棱两可的态度,我们也许就会创下一个将来可以被拿来对付我们的先例。
印度代表团不愿提出西藏议题,其原因则完全出于错误的信念:他们相信西藏可以与中国达成和平协议,而维持现状是可能的。印度驻联合国的代表班那噶.劳爵士告诉美国代表格罗斯,北京最近的公报很令人欣慰,还说西藏与中国都愿意和平解决争议。这是明显虚假不实的说法。在联合国讨论的当时,噶厦尚未决定要与中国谈判,而是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在国际上,期待各国施压会使中国撤军。印度外交部对西藏的情况是很清楚的,他们早就收到拉萨来的报告,说西藏政府不打算谈判。巴志帕伊还曾经告诉韩德逊,印度政府「对西藏问题可以靠谈判解决并不抱很大的希望」。
印度的被动,又因为相信它可在南北韩问题上扮演枢纽角色,更不愿采取行动。印度外交部告诉劳爵士:
处理西藏请愿案的时机需要审慎的考量。南北韩问题明显是最重要的事情。在此关键阶段,我们不应该作出会损及我们与中国关系的言行,因此目前最好不对西藏的请愿案采取任何行动。如果对中国在西藏的行动作出谴责,将不会带来什么好处,而且在此阶段,这样的谴责很有可能会造成莫大的损害。
※作者茨仁夏加(Tsering Shakya),1959年生于拉萨。父亲是一所私立藏语学校的校长,不幸在他小时候过世。文化大革命横扫西藏后,他的家庭四分五裂,大哥大姐坚定支持左倾路线,二哥却因为反对文革而下监服刑。 1967年,母亲带着么儿夏加与二姐离开西藏,前往尼泊尔。夏加接着在北印度的小镇慕苏里上学。 1973年他赢得奖学金前往英国读书,之后以优异的成绩得到伦敦亚非学院的社会人类学与南亚史学士学位,2004年再于同校取得藏学博士学位。目前为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亚洲研究中心的国家级讲座教授。本文摘自《西藏,焚烧的雪域:中共统治下的藏民族》(左岸文化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