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 年在哈佛大学做访问学者期间我初次读到韦伯的这篇著名讲演“以政治为业”(《马克斯·韦伯全集》第 17 卷,人民出版社 2021 年 8 月出版,吕叔君译),大为震撼,便以此为题写了一篇“政治行为中的责任伦理”发表在《北京之春》,委婉地批评了“八九民运”中的政治幼稚病,后来又写了一篇文章“终结泛道德主义”质疑道德一元论,也是受韦伯这篇名作的启发(详见拙作《渐进民主文集》)。现在,中华民族又走到了大变革的门口,面临“百年来未有之大变局”(习近平),政治与道德的关系是未来民主转型中不容忽视的重大问题,而有深度的相关论述少之又少,知识界流行的尽是一些以科学理性为名,非道德反道德的“排除价值的实证主义”和“价值空洞的自由主义”等主张,乃至等而下之的“五位一体”鼓吹(见后),种种乱象促使我在此冒昧直言,希望能够引发相关思考和讨论。
我所谓“五位一体”,是指实利主义+实力主义+现实主义+国家主义+专制主义。这个非道德反道德的五位一体不但背弃了中华文明道德至上的儒家传统,也与共产党一贯宣扬的禁欲主义奉献牺牲精神背道而驰。简要的概念阐释如下:
1. “实利主义”是指儒家“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所界定的小人价值观,“小人”在这里没有贬义,决不是“卑鄙小人”的意思。小人是指与精英即君子相对照的普通百姓,芸芸众生。儒家主张,因为君子负担着国家治理的领导责任,所以必须具备公益优先、先公后私的高尚道德,君子不能混同于被领导的庸众,只追逐一己私利。而对于老百姓,“精致的利己主义”不是坏事更不是罪过,相反,实属天经地义;精英则不然;两者是不能混同的。还请读者注意:儒家要求于士君子的高尚道德不是天使圣徒式、走极端的什么“大公无私”“恨斗私字一闪念”,而是符合中庸之道,多数人都可以付诸实践的,脚踏实地、切实可行的“公益优先”“先公后私”——诚如韦伯所言,“假如一条戒律不能适用于所有人,那么它就是一种没有社会意义的苛求”(见后文);另一方面,孔孟原儒不存不切实际的奢望,不苛求普通民众、妄图把民众统统提升到精英的同样水准。事实上,哪怕是在最成熟的民主政体之中,人人具备治理国家的平等意愿和平等知识技能的民粹民主主张也是不切实际,根本行不通的。平等不能走极端,“人人平等”仅限于人权平等和机会平等,不是、也做不到事事处处平等。好民主不是外行和内行都一样,更不能是外行领导内行,民众领导精英。好民主必定是精英担负领导责任,而不是一味尾随民众,只知谄媚讨好多数人的,换言之,不是选举为王、多数至上的。
2. “实力主义”是指无视软实力,只看到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硬实力),谁拳头硬谁说了算,也就是法家“以力服人”的霸道主张,与儒家“以德服人”的王道主张背道而驰。
3. “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相反,信奉“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认为理想主义都是书呆子脱离实际的幻想,不值一提。现实主义在国际关系领域特别盛行,它与“价值中立的实证主义”“价值空洞的自由主义”携手并进,全然不顾国家之间的制度和价值观差异,认为国际关系就是大国竞争而这些大国没有好坏之分,国家间没有道义可言,“只有永恒的利益,没有永恒的朋友”。所谓“修昔底德陷阱”说是此派主张的一枝显学,该派学说断定美国老大必然要压制中国老二的崛起,中美冲突不可避免,而美国压制中国完全是出于自身私利。
4. “国家主义”即国家至上主义,主张“(国家)主权高于人权”,国民是为服从国家利益而生,负有为国家无条件奉献牺牲的义务,在国家富强等“民族大义”面前,个人权利微不足道。二战前后的法西斯德日意三国是国家主义的典型实例。
5. “专制主义”似乎人所共知,不必解释了,实则不然。专制主义是宪政主义的对立面,宪政和法治、自由、人权保障是一回事——宪政的核心原则是分权制衡,权力分散、以权力约束权力;法治是正义良法之治,不是任何人(包括多数人)的统治,法治的本质是划定个人自由的边界、限制约束政府尤其是最高统治者的权力,以切实保障个人自由即人权。请务必注意:专制的对立面是宪政、不是民主,理由是,第一,民主的核心义是多数人统治,因此,民主的对立面是一人统治和少数人统治。第二,无论是哪种人统治,只要是宪政法治缺失的,就都是专制——包括民主即多数人统治在内;相反,只要是基于宪政法治的,就不可能是专制——包括一人统治即君主制,和少数人统治即贵族制在内。将民主与宪政、民主与自由画等号,以为民主一定不是专制,这是极流行的误解,后果非常恶劣。
以上概念界定(“正名”)极为重要,概念模糊混淆必定思想混乱错误,思想混乱错误必致事与愿违,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论语》)。
那么,为什么政治不能是道德中立、价值空洞的?换言之,为什么制度决定论是错误的,无德的坏人既不可能创建好制度,也不可能运作和维护好制度?进而言之,这里的政治道德、“政治家的道德伦理”究竟何所指?是“存天理灭人欲”“大公无私”“恨斗私字一闪念”吗?还是“童叟无欺”,或“奋勇杀敌”,或“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让我们看看韦伯是怎么说的。
首先,韦伯论述了道德伦理的多元性(很遗憾,他没有谈及文明共同体的道德共识,而稳定有序的文明共同体的多元道德是建立在基础性的道德共识之上的):
修士不可杀人逐利,而虔诚的骑士和市民则可以一个杀人,另一个逐利。(中译本 P.228)
容易理解,不同的社会分工有不同的职业道德,教士即基督徒的伦理、骑士即军人的伦理、市民即商人的伦理……各不相同,道德是多元的,不是一元的。因此显而易见,政治家的“责任伦理”与圣人的“信念伦理”是大不相同的。这两种伦理的区分,是韦伯这篇名作最具启发性的部分。
关于政治家的责任伦理,韦伯从论述政治家必须具备的个人条件入手。由于政治家掌握着巨大权力,担负着国家治理的重大责任,因此:
他必须具备怎样的个人素质,才能承担起赋予他的这份权力和责任,哪怕这权力非常有限。于是,这里就关乎到伦理问题了,因为,这个问题关乎到,什么样的人才有资格把自己的手放到历史的舵轮上。……对政治家来说,有三个素质可以说是至关重要的,即:热情、责任感和判断力。(P.214)
韦伯说,“热情……是狂热地献身于某个诸如上帝或魔鬼那样的东西,让它成为自己的主宰。”它是“一种切合实际的精神”,它和“无创造力的激情”不是一回事:
后者(指无创造力的激情)特别是某些俄国知识分子(当然不是全部)的一个特征,如今在这场被美其名曰‘革命’的狂欢节上,它也在我们的知识分子中间发挥着重要作用。它是一种不会有任何结果的理智上的浪漫主义激情,它缺乏任何切实的责任感。因为,单凭热情是不够的,不管它有多真诚。
——请容我插一句:这种“无创造力的激情”,“缺乏任何切实的责任感”的“理智上的浪漫主义激情”,在深受法俄激进知识分子影响的中国知识分子、尤其是青年学生中间极为盛行。就我所见,顾准先生是中国唯一一位早在文革前就开始批判这个法俄浪漫主义传统的杰出学者,他和罗素是笔者的两位启蒙之师。然而实在遗憾,顾准先生的卓见至今也不成气候,中国知识界中哪怕是卓越之士,也一直是法俄激进主义浪漫传统的尾随者,他们为自己的满腔正义激情深感自豪,对切实的责任感却毫不在意。
在我心目中,“热情……狂热地献身于某个诸如上帝或魔鬼那样的东西,让它成为自己的主宰”,一般所谓“远大理想”“雄心抱负”“家国情怀”等等决不是坏事,相反,它恰恰是我们这个深度犬儒化、市侩化,患上“空心病”的民族当前最缺乏的宝贵品质;如上述,它原本是中华传统的儒家士君子即精英必备的基本素质——如余英时先生所说,中华传统一言以蔽之曰“特重知识与道德”。只不过,“单凭热情是不够的,不管它有多真诚。”——我得说,不但是不够的,而且,如果放任热情汪洋恣肆般泛滥,不受责任感和判断力的驾驭,它恰恰是祸乱和浩劫之源。“不知止,妄作,凶!”(《易经》)
韦伯接着论述责任感和判断力:
假如热情不能服务于某项实际事业,不能使人把针对这项事业的责任当作自己重要的行动指南的话,那么,这种热情并不能造就出政治家。要达此目的,就需要政治家必须具备判断力,……要求他具备能够沉着冷静地面对现实的能力,也就是说,他必须能够与现实中的人和事保持一定的距离。缺少距离是任何一位政治家的致命弱点,这也是我们的知识分子后辈在政治上无能的主要原因之所在。(P.215)
——保持距离,或如笔者所言,“从上帝那里借一只眼,跳脱俗世,从半空中如观棋者一般俯视人间棋局”,而不是“选边站”,与另一边作决死战——哪怕是站在“完全”正义的一边,如某著名作家豪情满怀的那句名言“在墙与鸡蛋之间,我永远站在鸡蛋一边”——这是保持客观公正的科学精神所不可缺少的视角;这种科学精神与基督教的“罪感文化”是相通的;甚至不妨断言:基督教的“罪感文化”正是科学兴盛之源。非常遗憾,这个视角却是东方民族的“耻感文化”极度欠缺的(详见拙作《渐进民主文集》中的“终结泛道德主义”一文)。
韦伯接着说:
问题在于,如何才能让热情和冷静的判断力在同一个人的灵魂里融合在一起。从事政治需要能运用自己的头脑而不是身体的其它部位或灵魂。但是献身于政治也只有靠热情并被热情所滋养,而这种献身不能是一种轻浮的智力游戏,而是一种真正的人的行为。一个热情的政治家必须具备坚毅的自我克制力,而要做到这一点,他必须养成真正能够保持距离的习惯才行。若能做到这一点,就使他与那些纯粹靠“无创造力的激情”参与政治的业余政客区别开来。一个人的政治人格力量,首先就表现在他是否具备上述素质。故此政治家不得不每日每时克服自己内心中那个极其平常且合乎人之常情的敌人:即常人皆有的虚荣心,它是一切实实在在的献身精神的死敌,是一切距离感(在此也就是指与自己保持距离)的死敌。虚荣心乃常人之本性,大概无人能全然避免。在学术和学界圈子里,虚荣可以说是一种职业病,但是恰恰是在学者身上,无论这种虚荣表现得多么令人反感,它却是无害的。这是因为在通常情况下,虚荣不会影响到学者的学术研究。在政治家那里却完全是另一回事了。他工作是为了追求权力,权力本身就是他不可或缺的工具,因此,正如人们常说的,权力欲事实上就是政治家身上的一种正常素质。但是,假如这种对权力的追求不能切合实际,却把它变成一种纯粹自我陶醉的东西,而不是全神贯注地履行其职责,那么他就开始对其职业的神圣精神犯下亵渎之罪。因为,在政治领域归根结底有两种大罪:不切实际和不负责任,两者往往是一回事。……虚荣心促使政治家渴望自己成为万众瞩目的人物,这就强烈地诱使他犯下其中一种罪,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当蛊惑民心的政客被迫要考虑公众效果时,那就更糟了,他就始终处于危险之中:他想成为一个演员,并且对他的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满不在乎,他唯一在乎的是自己给人留下的印象。他的不切实际也诱使他追求权力的华丽外表……他的不负责任则表现为仅仅为了权力本身而享受权力,却无实质性目的。虽然,或者说正因为权力是一切政治活动不可或缺的手段,追求权力也是一切政治活动的动力之一,所以对政治权力所做的最为有害的歪曲莫过于如暴发户般的夸耀权力,沾沾自喜地自我陶醉于权力感之中,完全拜倒在权力所给他带来的所有诸如此类的享受的脚下。我们德国就有这种对纯粹的权力政客的狂热崇拜,我们试图把他神化,他看上去虽然光芒四射,事实上却空洞无物。带有此类政治信念的典型人物身上所表现出来的那种突然的精神崩溃,就足以令我们看清在他虚张声势的姿态背后隐藏着何等的内在虚弱和无能。这都是因为用一种极其可怜和肤浅的自命不凡的态度对待人类行为的意义而导致的结果。(P.215-217)
——请恕我长篇大论地引述韦伯,因为它实在是太重要了,每一位政治家、乃至每一个关心政治的人都应该如同基督徒背诵《圣经》、佛教徒诵念《佛经》一样反复诵读。受“耻感文化”之累,自古以来,中华民族道德高尚的“清流”(这“道德高尚”有些是真诚的,但更多的是虚伪的)、尤其是大敌当前时的主战派,就一而再再而三地被“名垂青史”、被“博得身前身后名”的诱惑驱使,不是以结果为行为导向,而是以公众美誉或“政治正确”“公平正义”等“大词”为行动指南,不计后果,不考虑代价(自己的、更是他人的乃至全社会的代价),与责任感和冷静的判断力背道而驰,其实际后果通常都是灾难性的。韦伯说,他们是演员,不是政治家——韦伯没有说,他们大多数是全部言行围绕着“虚荣心”疯狂旋转的蹩脚的三流演员。
显而易见,仅有制度约束是不够的,政治不但不能是无关道德的,正相反,合格的政治家必须具备异于常人的高尚道德,否则,他们手握的权力就会成为制造人间浩劫的强大武器。
转自中国之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