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新疆敲盆姐 #李新华 2022-12-10 03:55
记录我在2019年12月10日国际人权日的经历:三年前的这一天,我遭到XJ阜康市刑警的违法控制,二个住处被非法搜查。备注:我没有去过阜康地区,而且我与阜康没有任何关联。
一、基本情况。
2018年2月10日我儿子李霖从内地来新疆乌鲁木齐市探亲过春节,其间,因为在网上发了5条有关新疆现状的信息,2018年2月20日被非法抓捕: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派出所一位持枪警务站警察和一位持枪联防队员到我家带走李霖,并且对我家进行搜查,拿走了李霖的手机、平板电脑及笔记本电脑。他俩不出示任何证件,不办理任何手续。
#李霖 被非法关在南湖北路派出所24小时后,2018年2月21日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行政拘留十日,没有给家人行政拘留通知书。
十日期满,2018年3月3日被直接转刑事拘留。我去要来的刑事拘留通知书上的罪名是 「煽动民族仇视、民族仇恨」。
2018年8月10日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
乌鲁木齐市检察院公诉科 #刘进波 拒绝我自己请的律师介入,用他推荐的律师。
2018年10月31日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拒绝旁听。
2018年12月5日国家宪法日第二天,李霖以「煽动覆国家真权罪」判刑4年。
2018年12月6日,我和李霖父亲从公诉人推荐的律师手里拿到《判决书》。
(判决书发不出去,略)。
我们震惊了。我们没有想到李霖真的会被判刑!
更没有想到的是,今生第一次见过的判决书,竟然是一份充满谎言的判决书:把李霖的居住地由辽宁沈阳变成了新疆乌鲁木齐,后来我才明白新疆方面是为了有管辖权。
法院没有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却写着「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他们捏造事实,判决认定「李霖发了大量闪动电覆……的文章、图片和视频,受井外势力蛊惑,企图电覆国家政权」。因敏感,省略具体的102字。
证据大量造假,如:判决认定的证据第3条和第12条一看就是假的,而且相互矛盾;他们竟然还编造物证曾经让李霖家属拿回家的谎言。后来我看到案卷得知,这些被他们称作是作案犯工具的电子物证在侦查阶段已被下落不明,他们在法庭上出示的是假物证。
其中最后第13条证据竟然造谣说「被告人李霖母亲李新华的自述材料,证明李霖因法律意识淡漠,走上了犯罪道路」,而我没有说过此话。等等。
老天啊,没有王法了,我哭了一夜。
第二天早饭后,李霖父亲对我说:「他们坏透了,我现在去中级法院,我要去杀法官」,我哭着劝他:「那伙人不是你去杀就能找得到的,最主要是儿子还在他们手里」。
二、申诉和控告
我们要申诉。我们立即为李霖请了二位律师。律师会见了李霖,并且告诉我们李霖拿到判决书已当场上诉。
我向二审新疆自治区高级法院的主审法官 #蒲杰 递交材料和证据,说明一审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判决书》内容大量造假的问题,其中包括没有公开开庭审理等。
二审法院书面审理,维持原判。
我们拿到了新疆乌鲁木齐市公检法人员大量造假陷害李霖的全套案卷,充分坐实李霖是被这伙人故意构陷的事实。
最邪恶的是,案卷材料显示:他们在立案前制作了全案32页虚假证据,之后,证据再无增加,罪名却越更换越严重。
我们一定要控告这些为非作歹的办案人员,控告他们执法犯法。
我写好材料,去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控告,如石沈大海。
我去乌鲁木齐市检察院控告,不但差点遭到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刘华的陷害,他还在他办公电话里威胁我:「如果你把这事放网上,就有人收拾你,你这种人会被收教的」;因为我的持续控告及追要控告结果,遭到副检察长蒋兴国的呵斥:「你控告公检法的人违法犯罪?别再提无理要求!」。这些我都有录音。 2021年 #蒋兴国 高升到克拉玛依市检察院担任检察长。
2019年7月起我多次去新疆高级法院申诉,立案庭法官不收我申诉材料,说这种罪名不允许申诉。
2019年8月19日该法院立案庭法官 #高翔(音)在办公电话里通知我「审判监督庭的领导说:这种罪名不允许申诉,不允许再审」。
我很愤怒。我没有想到公检法的人为非作歹,已肆无忌惮。
可是,作为老百姓,只能相信政府,只能希望依靠法律解决问题。
2019年12月4日的国家宪法日前夕,我特意提前从外地回到乌鲁木齐市,为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这天,再次去乌鲁木齐市检察院控告,再次去新疆高级人民法院申诉,希望在国家宪法日这天这些执法者有所顾忌,有所收敛,能给国家宪法和法律留一丝脸面,能依法对待我的控告和申诉。
但是,仍然遭到乌鲁木齐市检察院的推诿,新疆高院立案庭法官仍然说「这个罪名不允许申诉」,仍然不收我材料。我愤怒的说:「今天是国家宪法日,今天你们应该讲一点法吧」,他们都是那种不再看我一眼的不理不睬。
我很无助,很绝望,法律已被这些公权力人员玩烂了。
没有希望了,我在家躺了三天。
2019年12月8日晚上,我坐火车去了距离乌鲁木齐市800多公里外的伊犁尼勒克县,去照顾我瘫痪在床的老母亲。
三、2019年的 #国际人权日,当天,我被违法控制,二个住处遭到违法搜查。
2019年12月9日下午,忿忿不平的我在一个60人左右的微信群里发了几张办案人员伪造证据、伪造李霖签名的案卷材料,目的是求助。
2019年12月10日凌晨4时,有几位穿警服的人带着我当地亲戚用钥匙打开我妈家屋门,领头的警察进来先让我交出手机,然后让我跟他们走,我问他们是哪里的警察,给我看看证件,领头的人说:「先跟我们走,一会给你看」。我心想:我没有犯法,先配合吧。
他们把我带到当地尼勒克县公安局一间办公室,告诉我,他俩是新疆阜康市公安局刑警,其中一人是刑警队长。我说:「我没有违法。如果我违法了,我和阜康无任何关联,你们阜康警察没有管辖权」。他们不吃这一套。
早饭后,他们带我到办案区一间有审讯椅的屋里,让我坐在审讯椅旁边的椅子上,由当地一男一女两位年轻警察看守。那俩位阜康刑警说出去办事,后来才知道是去我妈家搜查。
女警察就一直低头看手机。过了一会,男警察拿出笔和纸在距离我3米的桌旁开始问话。他问:你叫什么名字?我:李新华。他:你身份证号是多少?我又回答。他:你儿子叫什么名字?我很恼火,没回答,他又问一遍,我仍没有说话,他生气了,说:「你怎么是这副德行!」。我受不了了,我大声质问他:「你作为人民警察,凭什么骂人!」,他立即像疯了似的,右右摆着脑袋,举着右手指冲过来,同时吼着:「你尊重我了吗!」,差一点指到我脑门上,我仍然坐在那儿没动,抬头盯着他手指。我真想一巴掌把他指我的手打掉,但是,我忍了。我不是怕打不过他,而是知道落入他们手里的人,动起手来我们没有话语权,会遭到陷害。我握紧拳头,怒吼着「你把手拿掉!」,同时在想,如果他坚持不把手拿掉,或者再指到我头上,我只有拼了。他放下手,怒气冲冲的回到桌边。我继续吼着「你把你刚才说的那句话写在你纸上,我可以继续回答你!」,他抓起纸就走了。那位女警淡漠看完这一切,又继续看手机。
我午饭没吃上。
午饭后两位刑警回来,让我坐上他们开着的一辆当地车牌的小卧车,在路边小店给我买了二个面包和一瓶水,说去伊宁市还车,然后从伊宁市坐火车去乌鲁木齐市。我要求到达乌鲁木齐市以后,把我交给水磨沟区南湖北路派出所。因为我属于南湖北路派出所管辖,而且李霖案件的办案单位就是这个派出所。
2019年12月11日零点多我们到达乌鲁木齐火车站,3位阜康警察带着一辆阜康警车和一辆私家车接站。他们5人说先去我住处,我竟然傻乎乎就带他们去了。一进屋,他们就开始进行仔细搜查,我向他们要搜查证,那个刑警队长说「一会到局里给你」。他们搜走了我全部案卷材料:一个存放案卷材料的U盘及全部书面案卷。甚至还搬走了我两台电脑主机。我要扣押清单,刑警队长还是那句话:「到局里给你」。
2019年12月11日凌晨3时左右,他们直接把我带到了阜康市公安局扫黑除恶办公室,里面坐着三个人,有一个开始问我话,旁边一人介绍说「这是我们公安局的彭副局长」。我对彭局长说:「本来我可以回答你的问话,但是,我儿了被冤枉没有人管,你们却把我抓到你们阜康,所以我拒绝回答」。然后彭局长就一直查看我手机,他大概看了二个小时,就拿着我手机回隔壁他办公室了。
2019年12月11日10时,刑警队长说:你在这个询问笔录上签名就放你。
因为我瘫痪在床的母亲还在等待我照顾,我很着急,我就签了名。之后,我想起这个询问笔录上没有询问人姓名,没有单位名称,没有公章,只有我这个被询问人。
他们对我说出我全部亲戚的个人信息:名字、住址和工作。然后问「他们手里是否有案卷?」,我如实告知:「没有,因为他们不懂法」。
回答完,我才彻底明白:他们对我住处进行大搜查,查我手机,查我亲戚,其主要目的是想彻底消灭我手里的所有案卷材料。因为全套案卷材料里记录着他们的罪恶。
他们仍然让我在办公室等待,由警察轮流看守。
傍晚,我告诉警察:我已连续坐了二天多,也二夜没有睡觉了,我身体撑不住了。他们这才在市公安局旁边的酒店开了一间三人房,二位女警看守。饭是叫的外卖。
2019年12月12日下午,我看到他们仍然没有放我走的迹象,我更着急。我就提出抗议:「你们有完没完了?公检法里的黑和恶你们不敢查,把我弄来查来查去。再这样下去,你们就看不住我了!现在,我要求同你们领导说话」,其中一位女警察就开始发信息,然后她手机响了,她接通后,我听到她说:「头,知道了」,她就把手机递给我,说「我们领导让你接电话」。我接过手机看了一眼,显示「陈永毅」,我接电话听出是那个刑警队长,他说:「你不要有心里负担,我们准备让你回家」。
我们三人进到市公安局,#陈永毅 把我带进一间没有人的办公室,彭副局长进来说:「你可以回家了,但是,你发信息的手机我们要扣留」。我说:「不还我手机,我就不走了」,他们就还了我手机。
2019年12月12日18时,放我走时,共限制我人身自由62小时,不给我任何手续。
2019年12月13日上午,我去朋友那儿拿回存有全套案卷的唯一U盘。我当初放他那里,是想托他找他律师朋友帮我看看案卷问题。于是,我上街复制了几份U盘,分别放到了几个可靠地方。
其实,这之前,我一位好友曾经特意提醒过我「你可要千万小心,放好你的证据,小心他们来个突然袭击,毁灭你的证据,更要防止他们狗急跳墙,制造个车祸之类的害你性命」。当时,我还觉得不至于这样。
晚上,我坐上去伊犁尼勒克县的火车。第二天上午一到家,亲戚就告诉我:「10号凌晨你被带走后,上午那俩警察在县上警察的陪同下来家里进行了细仔搜查,没有搜走东西,不清楚他们在找什么。那俩警察是乌鲁木齐市的吗?」。
我说:「那俩警察是阜康市的。我被带回乌鲁木齐市,家被搜查才搞明白,他们的目的是把所有案卷材料都搜走,怕我手里留有他们的犯罪证据」 。我又问:「他们搜查出示证件和手续没有?」,亲戚说:「他们没有出示证件和手续」。
亲戚哭着告诉我:「搜查时,那个领头的警察说:’李新华还闹什么闹,他儿子不就是还剩二年多就出来了嘛。再闹,给他儿子判上20年!’ ,县上的警察立即说’对,就是应该狠狠的判!’」。
亲戚哭着继续说「从今以后,你千万别再告他们了,没有用的,只能带来灾难」。
我说:「他们为了给我儿子定罪,不敢让自己请的律师介入,不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他们想要再判20年,那也得再制造更多假证据和再自导自演弄一个法庭吧。他们这是恐吓我的。如果我们被继续陷害入罪,那就说明这个世界应该毁灭了。我家的事,与你们无关,从今以后,你们一律不要过问。我们生死由命」 。
2020年9月18日晚上,刑警队长陈永毅把我的两台电脑主机箱送还到我乌鲁木齐市住处。
我想:能动用新疆阜康市公安局刑警赶到800公里外的伊犁尼勒克县违法对我采取行动,而且我手机由彭副局长亲自检查,那位幕后指使者的职位一定高于阜康市公安局的彭局长。
文章已于2022-12-10修改
(转自林生亮脸书)